2013年7月14日星期日

愛港之聲 愛港收聲

fb群組被刪 愛港之聲報警

【明報專訊】「愛港之聲」約10名成員昨午到旺角警署報案,聲稱懷疑被大量網民有組織地檢舉,導致「愛港之聲」於社交網站facebook的群組被刪,批評做法等同網絡欺凌。警方發言人指,案件列作「求警調查」,會交由旺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一隊跟進。愛港之聲主席高達斌(左三)指出,早前有至少3個包括愛港力、守護中環等組織的facebook群組被刪,而愛港之聲的群組亦在前日早上被移除,質疑有人有組織地檢舉,以令愛國愛港、支持政府的團體「滅聲」,批評做法等同打壓言論自由,是不民主及霸道。他續說,目前正嘗試與facebook管理人員聯絡,不排除轉用微博開啟新群組,但揚言會追究到底,並會了解社交網站關閉群組的機制。不過,有網民昨晚發現facebook再現與「愛港之聲」同名群組,但高達斌否認群組重開,並指是有人冒名開啟。
(14/7/2013)

網絡欺凌、踩場欺凌,本質上是相同行為,愛港之聲去法院門口慶祝別人被定罪,也是欺凌行為。facebook的群組被刪,是否網絡欺凌的結果,已成疑問。就算是也只不過是網絡平台供應商與使用者之間的關係,使用條款賦予供應商刪除的權力,要投訴就向供應商投訴,與警察何干?就算是真正的網絡欺凌,也不受法律規管,警察也無偵查權力,報警有何用?一時是死士登門查是否被通緝,一時是買不到月餅咭求協助。這些都是不知所謂浪費警力的行為,香港人連報警也一窩「瘋」地上癮。

警察也處理得荒謬絕倫,怎可能開刑事檔案調查呢?D.O.聽了報案內容就應該叫他們走,還有需要開CCR交CID跟進?

愛港之聲,在適當時候為愛港收聲吧!

















4 則留言:

  1. CID能做怎麽調查?警方應該説明這屬於警方權力範圍以外,直接叫他們收檔。

    要投訴就直接向facebook投訴。死士與愛港之聲從分展示香港人被寵壞的文化,徒然使人失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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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愛港之聲屬警察之友,上街時又乖又聽話,所以警察對他們客氣一點。但客氣還客氣,沒有刑事成份,根本就不應受理。記者應該問一下PPRB或旺角DC(警察公共關係科或旺角區指揮官),怎樣跟進。

      如果我是D.O.(值日官),我會講:「你哋乖喇,叔叔好忙架,你哋去第二度玩喇,叔叔一人畀一粒糖你哋喇。」CID接咗個波,你估會點?嘛係N.O.D., N.F.A囉! (No offence disclosed, No further a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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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警方可有濫用權力和資源?如有該向誰投訴和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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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問吓PPRB or DC MongKok便可,不要搞投訴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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