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31日星期日

公義不彰

23條立法成功出爐, 最成功之處, 就是限制了言論自由, 使批評政府政策的人喪膽, 像標少這種蜉蝣, 也懾於提筆訥於言, 以免惹來血光之災, 根本不值得, 尤其是把煽動意圖修改成無需煽動暴力已可定罪, 比訂立此法的殖民地老祖宗更進一步。在「快必」的定罪上訴案, 被告的其中一項上訴理據: 「煽動暴力的意圖是否法定的煽動罪的必要元素」 (Whether an intention to incite violence is a necessary ingredient of the statutory offence of sedition), 香港上訴庭裁定煽動暴力並非煽動罪的控罪元素 , 並認為英國樞密院司法委員會去年10月在Attorney General of Trinidad and Tobago (Respondent) v Vijay一案, 裁定煽動暴力是煽動罪的控罪元素, 裁決只是附帶意見 (obiter dictum), 香港法院無需跟從。其實無論終審法院日後會否推翻上訴庭的看法, 政府在23條立法時, 已先發制人, 訂明煽動罪無需煽動暴力的元素, 所以在日後執法, 已無需為此再爭論。

以後批評政府, 隨時會變成煽動仇恨, 界線之模糊, 足以扼殺異音, 只有歌功頌德才萬無一失。我一向對維護國家安全的條文都不懼怕, 反對國安法的訂立程序, 也多次申明理據, 是從法理方面看, 而非政治方面的宣示。國安法加第23條是對香港的政治經濟double whammy的打擊。我贊成23條立法的立場只是一種原則, 並不支持現在所訂立的法例的不確定性及嚴苛。政府在解釋訂立法例時, 多番指出參考普通法國家類似的條例, 其他地方立法性質比香港的更嚴厲, 大有為甚麼和尚摸得小尼姑的頭, 而阿Q摸不得的憤慨。本周一本地ABC電視台Four Corners節目, 播出特種部隊律師David McBride案, 他被澳洲政府控告非法向記者披露聯邦政府機密文件, 事緣是他不滿政府開始調查特種部隊的戰爭罪行, 於是向記者披露軍方機密文件, 希望製造輿論, 結果適得其反, 促成傳媒進一步揭發特種部隊在阿富汗犯下的戰爭罪行。若以現行香港新訂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標準, McBride一開始已會被收押了。可是, 東窗事發後, 他逃了去西班牙避風頭一年, 返回澳洲後被拘捕, 向警方直認不諱, 卻一直都沒有被收押, 以他曾經逃往西班牙的事實, 已有足夠理由把他收押, flight risk十分明顯。及後他否認控罪, 以吹哨人的身份爭抝"duty"一詞的定義, 法庭裁定"duty"就是服從上級的命令, 輸了這preliminary argument後, McBride改為認罪, 現在他以帶罪之身繼續獲保釋, 今年稍後才會判刑。他已有坐班房的心理準備, 我相信若判監, 也不會多過兩年, 也不會因為在獄中行為良好而不獲扣減刑期。喜歡比較法律的人, 應該去見下世面。《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訂立不扣減刑期的做法, 還有追溯期, 做法違反自然公義原則。一則刑事法定追溯効力已屬罕見, 再者傳統上對行為良好在囚者一向予以1/3刑期扣減是一種改過自新的鼓勵, 囚犯身陷囹圄第一天開始已有這合理期許, 三者法庭判案在量刑時也把這元素納入考慮之列, 一眾立法議員至行政首長是否真的無知到這程度。

另一方面, 《基本法》訂明了國防及外交均屬中央規管, 特區小吏從甚時候開始可以越俎代庖, 直斥某國國務卿、外交部長的不是? 既僭越上級, 矮化自己國家的地位, 也違反外交的禮儀, 更嚴重的是違反了《基本法》。見過世面及受過正統訓練的官員, 是不會犯這種貽笑大方的錯誤的。嘴炮應屬網民去打的, 因為網民是沒有protocol and etiquette的。反駁得躊躇滿志, 只顯示自己能力粗糙。踏上國際政治舞台, 就要展示恰如其份的風範, 以鍵盤戰士的心智來應對, 格調未免太低了, 外交詞令的交鋒也要揮瀟得體, 畢竟有別於中學生的校際辯論。

近日少看書了, 因為花了很多時間看youtubers的評論, 譬如「城寨」、「堅離地球」、「港燦會館」、「綠豆」、「自由亞洲電台」、「江鋒漫談」等, 我以前都沒看過這些節目, 現在香港傳媒資訊過份單一及片面, 所以要找不同角度的評論來看。沒看過不同角度的分析, 根本就局限了自己的視野和判斷。近日看到不少官員、學者及資深法律人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解說, 怎樣構成罪行的講法, 在此奉勸諸君, 不要盡信這些意見, 犯法與否, 往往是警察臨門你才知道, 他們解說的不會是護身符。有些prima facie是虛無縹緲天馬行空的, 信者失救。

Rule of law and rule by law, 法治和以法治人的分別, 往往不在法律本身, 而在當權者的執行態度, 當執法目的是為了治人, 法律就淪為工具了。訂立法例當然是要執行的, 但並不等同一定要檢控違法的人, 起碼要考慮公眾利益, 這些準則在普通法國家的檢控守則都有列出來。在23條的草擬過程中, 前律政司長梁愛詩講過這番話: 不存在23條立法後「備而不用」或「立法嚴, 執法鬆」, 強調有法律就要執行。詩姐年紀大失憶了嗎? 她大概忘記了她任內以公眾利益為由不檢控胡仙一事。若訂立法律是一定要執行的話, 首先就要廢除《檢控守則》裏相關的章節。

言論自由不是絕對的, 人權也不是絕對的, 法律也不是絕對的, 當權者的權力不受制衡的時候, 公義就絕對不能彰顯了。

2024年3月15日星期五

Judgments etc.

究竟etc.後面有沒有一點, judgment的串法有沒有"e", 竟然會由一位事務律師的立法會議員在審議第23條立法的過程中提出來, 而不是由layman提出, 這就有點那個了。明報這大逆不道的傳媒, 今天有這篇報導:

 【Emily】「etc要加一點?」 23條用字討論仔細 政府律師:查字典全部係etc.

【明報專訊】《基本法》23條立法嘅法案委員會噚日審議政府提交嘅修正案,審議到第7日,一眾委員審議工作相當仔細。其中民建聯黃英豪兩度就修正案英文用字發問,包括代表「等」字嘅「etc.」(et cetera的縮寫)後面加上一點是否恰當,又關注「judgement」串法有冇「e」。

法案委員會噚日審議有關撤銷指明潛逃者特區護照嘅條文,修正案加入「等」字,英文版為「etc.」。黃英豪關注英文草案喺「etc」後加上一點嘅寫法「特別啲」,問政府「etc後面係咪一定要點一點㗎?」,高級政府律師蔡天佑就回應話, 「如果查番英文字典,全部都係etc.」。

黃英豪關注judgement串法

之後審議有關國安委權力嘅條文,黃英豪指草案提到國安委嘅「判斷和決定」,英文為「judgements and decisions」,佢關注「judgements」代表法庭裁決,建議使用更好表述。署理律政專員蕭敏鏇解釋,法例通常用「judgment」,今次以「judgements」代表判斷。黃英豪之後追問,「劍橋字典同英漢字典,判斷嘅英文『judgment』都係無『e』」,蔡天佑再解釋,用字源自人大常委會解釋《港區國安法》嘅英譯本,黃英豪反問人大常委會決定全為中文,「英譯本效力有幾多?」蕭敏鏇隨後澄清,英譯本為非官方版本,委員會主席廖長江就話其實兩個寫法都有人用。

正如政府律師查字典後得到的結論, 所有etc後面都有".", 既非黃律師議員所講加上一點嘅寫法「特別啲」, 作為法律人, 也應從香港法例裏尋找答案, 香港法例條文一切etc出現的地方後面都有點的, 可見黃議員是不懂搜尋正確答案的方法的。至於judgment究竟有e抑或無e, 並非蕭專員所講法例通常用「judgment」, 其實judgment和judgement, 在香港法例條文裏都有出現的, 通常是兩個都用。這兩個串法有分別嗎? 在英式英語而言, 這兩個串法是並存的, 但在司法機構的判詞網, 都用沒有'e'的judgment來抬頭, 譬如Newly Added Judgments/Judgments。在撰寫判詞時, 個別法官按自己的習慣, 有人愛用judgment, 也有人愛用judgement, 用法完全沒有分別。黃英豪所講「英譯本效力有幾多?」is a ludicrous moot point. 屬法盲的思維, 以為自己醒, 其實是盲炳。只有在美國的法律判詞中的用字, 才會只用沒有'e'的judgment串法。

2024年3月6日星期三

簞食瓢飲

我以前都講過很多次, 我不反對第23條立法, 原因很簡單, 我視確立香港回歸後的制度的《基本法》為小憲法, 為23條立法是憲法上的責任。如果一方面支持《基本法》, 另一方面反對為23條立法, 就屬立場矛盾的思維。如果連《基本法》也不支持, 那就連一國兩制也沒有依據了。我視國安法為僭建物, 應適時拆除的。有人說這次立法1個月的諮詢期比2003年的3個月諮詢期更不堪, 事實上就算訂1年諮詢期也沒用, 結果都一樣, 硬食喇, 問你意見, 恐怕99%的人都說不出具體的看法, 真正懂的又不敢講, 倒不如閉嘴, 以免禍從口出。訂立法則是一回事, 怎去執行才是更值得關注的。這加辣立法思維, 也充滿根本的矛盾。不論在條文中重複講多少次確保人權及言論自由, 看來只是口惠而實不至。《基本法》第63條講"律政司主管刑事檢察工作, 不受任何干涉", 我已越來越不相信了。刑事檢控科高層近年的人事變遷, 不禁使我產生諸多遐想, 我看到的蛛絲馬跡, 當然不能在這裏揭破, 否則會被打成具煽動意圖的行為。

不談政治、不談法律, 只談饞嘴的事就一定不惹禍了。老伴如素, 我不得不從這方面下點功夫。下面頭3碟是用雞腿菰(杏包菰)來做。一位朋友送了自己種的水瓜給我, 我本來想用來做水瓜烙, 不能用蝦稍嫌乏味, 所以用雞腿菰界花來炒。另一位朋友送了個節瓜給我, 這味以手撕雞腿菰、節瓜絲及黃椒絲來炒。韮菜盒子主食材是韮菜, 加入榨菜末、蛋碎、雲耳、木耳、冬菰、茶樹菰及炸蒜。蒸肉餅主材料是硬豆腐、梅菜芯、素蛋白粒(textured vegetable protein)及冬菰。

吉列豬扒

水瓜鮑片

炒三絲

韮菜盒子

味噌肉餅

黑芝麻黑豆芝士蛋糕是用豆漿機做黑豆漿, 不過濾取其稠狀, 混入黑芝麻粉來做。做綠茶紅豆芝士蛋糕最花時間, 因為要一層一層做, 一層定型之後才可以倒入另一層。這些蛋糕我已經做得萬無一失了。

黑芝麻黑豆芝士蛋糕

綠茶紅豆芝士蛋糕

當你想講甚麼又不能暢所欲言的時候, 想吃甚麼就盡情去吃, 自己做是十分便宜的, 毎一樣都是100元(港幣)之內的食材。舉吉列豬扒為例, AUD10買到3包韓國雞腿菰, 1包有4棵,  我只用了1包, 兩隻蛋, 一些麵粉和panko粉, 食材AUD6之內, 便可做出一大碟。貧窮廢老,  簞食瓢飲, 破帽遮顏, 也頗愜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