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9日星期日

雞毛蒜皮的小事

以前讀書的時候沒有聽過汪曾祺, 讀完書之後也一直沒有聽過, 直至看聶華苓的《三生三世》, 裏面提及邀請過汪曾祺到愛荷華寫作坊(Iowa Writer's Workshop), 還提及有人的博士論文研究汪曾祺, 我才對他有印象。不管中央情報局資助這寫作坊的傳聞有多真確, 我沒興趣去考究,只想講下汪曾祺。

老伴早幾個月前在網上看了汪曾祺的《雞鴨名家》 後就向我推介, 那篇講的是照蛋、炕雞、趕鴨的常識的小說。老伴知道我喜歡看這類充滿情趣, 描繪市井生活, 涉及很多各種普羅大眾謀生行業的雜知識的書, 我都喜歡看, 所以我去市場, 特別容易和市井之徒混熟, 遇到不明的事情, 我總會打開話匣聊一番。有時在市場遇到買菜的阿嬸, 她們未見過白靈芝菰, 不懂得怎樣吃, 我也會教她們怎樣挑怎樣煑。上星期在市場買韓國入口的鮮冬菰時, 就遇到兩三個阿嬸, 於是教授她們悉尼4種鮮冬菰的分別和價錢, 我其實不太喜歡講 law的。

兩個月前在台灣誠品, 湊巧看到汪曾祺為台灣讀者編選的小說集《茱萸集》, 於是買了下來。汪曾祺的作品適合我這脫人, 我看得津津有味。今晚看到三份之二, 就看到《雞毛》這一篇, 不禁笑了出來。《雞毛》正好用來回應「警察都唔一定個個好人」事件。故事描寫抗戰時期西南聯大遷校至昆明時, 因為在荒地建校, 那裏有幾戶零零落落的人家, 學校出錢打發安置了他們遷徙, 唯有文嫂不肯搬, 就給安置下來。(西南聯大使我想起鹿橋的《未秧歌》, 當然也想到錢鍾書的《圍城》。)文嫂是個潔身自愛、不貪小便宜的寡母婆。有人掉失了東西, 從來沒人會懷疑她順手牽羊拿了去。金昌煥是經濟系的學生, 行事古怪, 別人給他起了個外號, 叫「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這名字取自晚清吳研人諷刺官場的章回小說《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文嫂養了二十幾隻雞, 好端端的, 卻丟失了三隻。在金昌煥畢業離開宿舍之後, 文嫂在他床底找到三堆雞毛。

文嫂把三堆雞毛抱出來, 一屁股坐在地下, 大哭起來。
......
她好像要把一輩子所受的委屈、不幸、孤單和無告全都哭了出來。

這金昌煥真是缺德, 偷了文嫂的雞, 還借了文嫂的鼎罐來燉了。至於他怎麼偷的雞, 怎樣宰了, 怎樣退的雞毛, 誰都無從想像。

林子大了, 甚麼鳥都有。

林子大, 甚麼鳥都有。 既然是如此的雞毛小事, 也不值得傷神, 一再試圖開脫一句隨便講的話。

2018年7月27日星期五

警察不一定個個是好人

發展局長黃偉綸上周在書展和年輕人分享閱讀心得時, 講了一句: 「警察都唔一定個個好人」, 引起警察員佐級協會不滿, 寫信給局長表示極度遺憾。真奇怪, 黃偉綸講錯了甚麼? 標少一向被人指責撐警察, 我不是事事都撐的, 這一次我就不撐。警察不一定個個是好人, 只是普通常識, 警務處行動處長早兩天不是發表了警察涉及犯罪增加了80%的數據嗎? 就算去年全年沒有一個警察因犯法被拘捕, 也不能自欺欺人的認為每一個警察都是好人。行政長官也出了一個要坐牢的, 法官也有因騙綜援而入獄的, 牧師、教師、律師...you name it, 找到不是好人的例子多的是, 無需為了這句話就士氣受損, 為這句話去造文章就顯得太小器, 太欠缺自信, 當然也反映出近年太多仇警事件, 一句很普遍的說話就觸動神經了。

找到一個警察不是好人的例子, 就足以使「警察都唔一定個個好人」在邏輯上成立。傳媒報導也不時看到事例, 這並非秘密, 過去一年也有兩個警察因為犯法寫給我求助, 我完全沒有感覺警隊出現問題。若果我是警察員佐級協會的代表, 我只會說不是好人的警察只佔很少數量, 也會受法律制裁, 每當看到警察犯法的新聞, 協會都會時刻提醒會員注意操守, 不可辜負市民對警隊的期望。這樣講就落落大方, 市民也會受落, 明白樹大有枯枝的道理。相反而言, 為此也要試圖反擊, 潮語所謂「傷小強」, 效果適得其反, 市民會聚焦在憶想那些不是好人的例子...高級警司免費嫖妓, 探員在旺角警署強姦證人, 警察總部非禮大陸女醫生案...這些事情才打擊士氣。

當警察個個是好人的時候, 地球上所有的人都是好人了, 當所有人都是好人的時候, 不夠好的就不是好人了。

2018年7月25日星期三

拾荒婦

又是一則食環署前綫人員與小市民產生矛盾的新聞, 是上一篇留言連結了《香港01》的報導要求我評論的(拾荒婦親述放下垃圾2秒 即遭食環便衣召警票控 半月收入交罰款)。我評論這些事情, 可謂輕而易舉。罵人是香港人的強項, 標少可謂強中之手, 讓我在此放幾句厥詞。如果食環署高層有緣看此謬文, 就應重金禮聘標少返香港, 為前綫人員上幾課檢控之道。

拾荒婦這故事, 簡而言之, 把撿拾到的垃圾分類安置路旁, 然後打算走到15米外拿手推車來把不可賣錢的運去垃圾收集站。食環署職員見到婦人離開現場, 認定她在扔棄垃圾, 不接納她去取手推車的解釋, 便要發定額罰款告票檢控她, 還召警到場協助索取婦人的身分證。這種定額罰款, 一律$1500, 檢控程序跟汽車違例的告票完全一樣, 沒有在21日時限內繳交告票, 檢方會寄出繳款通知書, 在那階段婦人可以選擇上庭抗辯或繳款。我建議這婦人選擇see you in court。留言者問我: 有得打嗎? 絕對有得打, 讓我粉墨登場, 披件懲教署在囚人士製造的官袍, 義演個最庸碌的法官來作審判。

如果我依賴單方面的講法作結論, 當然會有人說我武斷, 但要討論又一定要有一些事實作依據, 否則沒有討論的餘地。我採用《香港01》的報導作依據, 不管食環署的職員的講法, 只管婦人的講法。

首先假設婦人分類的垃圾是來自現場的店鋪, 而不是從別處推到現場的, 這會較好辦, 若如此, 她只算在垃圾中撿出她覺得有用的, 她沒有對一切垃圾assume ownership, 她沒有撿拾的並不屬於她的, 原本就棄置在那裏, 她不屬扔棄垃圾。若果她從別的地方把垃圾搬到現場處理, 撿走可賣錢的而棄置沒有用的, 那就屬於扔棄垃圾。但如果像婦人那樣講, 她打算把不要的垃圾運往垃圾站棄置, 若果相信她, 或不排除她這講法的可能性, 就要判她無罪, 至少是on benefit of doubt。

以下是食環署回覆《香港01》對此事的查詢:

食環署:法例無豁免拾荒者或長者不受檢控

食環署回覆《香港01》表示,任何人士在公眾地方棄置垃圾均屬違反清潔法例,署方人員獲賦權執行多條與環境衞生有關的條例,並有責任在遇到相關違法的情況時執法,法律面前,理應一視同仁。現時法例並無豁免某些人士例如是拾荒者或長者不受檢控,有關人員會按實際情況及證據是否充分而採取執法行動。


似是而非的官腔。「現時法例並無豁免某些人士例如是拾荒者或長者不受檢控」, 當然無, 就正如很多人向我求助, 希望撤銷控罪簽保守行為, 請問那一條法例寫出可以這樣做? 這種不作檢控的酌情權, 基本上來自律政司的《檢控守則》, 而前綫執法人員的酌情權就來自個別檢控機關的內部指引。食環署一定有, 定立這種指引應該是管理層的責任, 而執行方面則由中下層人員去處理。「有關人員會按實際情況及證據是否充分而採取執法行動」是甚麼意思? 實際情況就包括不予檢控的酌情權, 證據充分而不作檢控就是酌情, 證據不足的話就不能檢控了。本案的發展最有可能是撤銷檢控。否則找個大狀做pro bono, 顯示一下憐貧惜苦, 人間有情。

2018年7月22日星期日

政治檢控

我對於政治檢控極之反感。

曾蔭權被檢控, 有人說是政治檢控, in a nutshell, 基於他對中央的指示陽奉陰違, 暗中對抗, 所以中央要向他開刀。我相信這是民主派、香港天主教開明人士, 包括前主教陳日君在內的人的看法。我不會這樣看事物的, the first thing pops up in my mind, 曾蔭權的行為是否構成罪行, 若構成罪行, 是否應予檢控。控方所指控的案情, 簡而言之, 沒有申報利益, 涉及雄濤數碼的發牌, 設計師為他租住單位設計而獲受勛章。如果我是陪審員, 三項控罪全部成立。政治檢控、中央指示的成份在那裏? 黃楚標是agent provocateur, 刻意設局誘騙他上當? 如果他跟從他做了幾十年公僕、清楚知道申報利益的必要, 不試圖隱瞞, 不故弄玄虛, 就算有人設局, 也不會上當。何況根本沒有agent provocateur。自作孽, 與人無尤, 何來政治檢控? 這只是那班撐他的自己友替他開脫洗擦污斑的藉口。民主派諸公, 天主教賢人, 都贊成貪婪, 都贊成利用權勢攫取利益? 為了政治對抗而埋沒公義, 對不當行為置若罔聞, 刻意轉移視線的cronyism, 就會使人鄙視這些人, 講甚麼自由民主, 虔誠教義, 都是表裏不一, 極端虛偽的lip service。

在討論為《基本法》第23條立法時, 提出反對立法的其中一種講法是: 香港現行法例已足以處理有關情況而無需為第23條立法。到了警方採取針對性行動取締倡議港獨的民族黨這社團的時候, 就跳出一班人來講侵犯人權, 違反《基本法》, 剝奪結社自由。我也捍衛結社自由, 但我也知悉結社的自由也有限制的,  政府一些舉措就算違反《人權法》, 在法律上也可以成立的, 與其空喊不知內涵的口號, 這些人不如花點時間認真認識一下這議題的一些案例。我看今天明報引述戴耀庭教授的看法(若民族黨對警方引用《社團條例》的取締行動申請司法覆核, 一審和上訴都有機會輸), 戴教授這次講得務實(不過我覺得不是有機會輸, 而是輸硬)。

香港記者協會也有趣, 我引述明報的報道:

香港記者協會則憂慮警方援引大量傳媒報道,作為禁止民族黨活動的證據,此舉有損言論及新聞自由,促政府盡快澄清。

有趣。7警毆打曾健超時, 控方依賴傳媒拍攝到的影片和相片, 作為有力的證據, 當時香港記者協會就忘記發這種聲明了? 甚麼性質的報道才可以援引為證據, 標準怎訂? 記協的立場又可有損害了甚麼呢? 摻和了政治, 自然就犧牲了公信力, 跟那些黨報、左報有何分別?

下次聽到有人喊政治檢控的口號, 請首先考慮一下被檢控的行為有沒有違法, 繼而考慮檢控有沒有違背檢控政策。上一篇有留言提出胡仙案, 那是一宗受政治影響而不作檢控的政治決定, a very disgraceful decision. 

2018年7月21日星期六

階下囚

上訴庭駁回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公職人員行為不當罪定罪的上訴, 我對減刑及減訟費的決定沒有意見, 對於曾蔭權身體又不適了, 又要乘機住在較舒適的覊留病房而不是往監倉送, 我也不想批評。畢竟他已73歲了, 由聖堂步入監房, 由權傾一時而至身敗名裂, Paradise Lost, 像撒旦由archangel直墮地獄門(我非宗教人士, 只依稀記得Milton的Paradise Lost是這樣講的)。曾蔭權這一切都由貪婪而起。

當初看到傳媒揭露曾蔭權的不當行為, 我一點也不驚訝意外, 他一向就給我這種印象, 尤其是他在位時委任了湯顯明為廉政專員, 為他守住後門, 兩人是一丘之貉, 跟涉及本案的黃楚標關係微妙。連湯顯明也可以獲委做肅貪倡廉的工作, 就說明這行政長官的廉潔程度有多低。當然,  兩人的關係要追溯到八十年代在工商署的時候的從屬關係。

當曾特首當初被拘捕檢控時, on the facts unveiled in the media, 我已覺得he is guilty like hell, 有人留言說會no case to answer, 沒有甚麼好抝的, 放長雙眼睇囉。到了現在, 看到結果喇。可能有人覺得塵埃未落, 因為還有上訴至終審法院的一關, 在我看來, 這次上訴省回的4百萬訟費, 夠花在終院的上訴, 他必然一試, 來個all or nothing的了斷。Well, 律師一定贏, 客仔輸贏律師都有賺, 納稅人就一起科款相陪。

這類敏感度高的刑事案, 辯方無所不用其極, 一方面在網上製造輿論, 在庭上高姿態撐場, 難怪陳官發火(所以我也寫了幾篇撐陳官, 其中一篇:  反駁的反駁----我撐陳慶偉)。這次上訴的主判詞是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法官(Andrew Macrae)撰寫的, 他駕輕就熟。2014年審許士仁案, 麥官由上訴庭下降至原訟庭審(Justice of Appeal sitting as additional High Court Judge), 處理的是同一法律議題: 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由他這枝大炮來壓陣, 贏人兼贏陣。曾生, 省個錢入去續完那囹圄夢魘, 計計數, 12個月的刑期, 之前坐了63日, 再坐下去, 七除八扣, 只剩下半年。食得鹹魚抵得渴, 不甘心也無辦法, 階下囚是貪婪的下場。

2018年7月16日星期一

酒肉朋友

上個月老伴在香港病倒, 返到悉尼的頭兩三星期一直在咳嗽, 看了醫生也無用。於是朋友們都各獻食療良方, 其中一方是薑蓉片糖蒸豆腐。我一聽就眉頭縐, 可以想像到那不倫不類的味道。於我而言, 精巧好吃的東西本身就會使人精神為之一振, 治不了病也可以祭五臟, 祭了五臟就加快痊癒。豆腐本身是價廉健康美食, 我當時就蒸豆腐給老伴吃, 當然不是用那療方。我當時用薑蓉及日本麵豉醬來蒸, 但為了賣相, 在中心加上杞子, 像點睛一樣, 帶來感觀效果, 

今晚, 我把打邊爐剩下來的蝦膠加上去: 


加炒菜、藕餅和薑絲牛肉金菇通粉, 就是兩老的晚餐了。

好友思華(程思華)不寫文章不做廣播, 昨天問我豆腐糕食譜, 一面買材料, 一面拍照來問, 是這種蒜嗎?



是這種粉嗎?


她認真做起豆腐糕來, 在過程中不斷傳些是非題來, 用不用先炒材料, 蒜青要不要, 要放蒜油嗎, 諸如此類。蒸好了還送了一份來要我品評。可惜我家中還有很多吃剩的東西, 還未品嚐她的廚藝。住在我家附近的老友可謂食福不淺, 當我做好了甚麼好吃的東西懶得送上門時, 就會叫他們去街時繞路過來拿。遇到朋友心情欠佳, 情緒低落, 我都會帶些好吃的東西去探訪問候。重點不是食物本身, 而是那番心意。我結交的不是「酒食遊戲相徵逐」那種酒肉朋友。

十多年前移居悉尼不久, 每星期都跟一班來自香港和台灣的人一起行山(爬山), 從中結識了一對台灣夫婦, 男的以前在台灣一間大學做行政工作, 女的是大機構的人事主管。女的突然出現肝衰竭, 命懸一線, 幸好及時換了肝。我事後才知悉此事, 因為大家只是投緣卻不稔熟。在她手術後我倆去探訪她, 她攬着我哭泣。換肝存着很多手術後的問題, 也有存活年數的問題, 她情緒很低落, 胃口很差。甜言蜜語我拿手, 弄吃我也不拙。再去探訪時就煲鮑魚雞湯及燜青邊鮑去。我一向都覺得, 好吃的東西可治癒一半的病, 也可促進感情。她漸漸康復了。他們一定是捐了很多錢給醫院, 醫院特別為了他們的捐款辦了個致謝的儀式, 他們邀請我倆一同出席, 我推卻了。雖然只邀請我倆, 但我從不沾別人的光。隨着活動的改變, 近這幾年我們完全沒有聯繫了。標少待人是很熱情的, 但一點也不長情。既灑脫豪爽, 亦尖刻計較, 待好的人好, 對壞的人劣。為朋友可以兩脇揷刀, 奸佞之士我會狂插幾刀。所以我朋友不算多, 敵人卻也不少。朋友太多我就要在廚房裏忙得團團轉了。Thank God.

2018年7月14日星期六

笑談渴飲

最近的球賽好攞命, 住在南半球的袋鼠, 要半夜三更披著羽絨看比賽, 下星期一零晨1時看世界杯決賽, 到時只有0度。今早起床已8時, 也只有3度。看溫布頓也好不了多少, 明晚11時男單決賽, 看完可以直落看足球, 漫漫長夜至清晨(自由聯想到Eugene O'Neill 的Long Day's Journey Into Night, 記不起是何年在何處看過這話劇)。最近稍為講下飲食, 有讀者留言說照板煮碗, 成功做了芋頭燜鴨, 我聽到喜上眉梢, 好像是我煮了請他/她吃一樣, 取巧的分甘同味。

我最近時常做的是豆腐糕, 原因很簡單, 就是新鮮蒜上市。鮮蒜外貌似蔥, 羊腩煲的配料, 不是蒜芯也不是蒜頭, 不要弄錯。在悉尼鮮蒜一年就只有從7月開始斷續供應幾個月。老外不用鮮蒜做食材, 他們吃的是蒜頭, 種蒜頭會等蒜葉枯萎後再待兩三週才收成。3、4月下種, 9月收成, 期間會供應一些蒜葉尚青葱的鮮蒜到市場, 一束3、4株, 售價澳幣2.5至3元, 一束大把的葱只需一半價錢。葱由籽開始的栽種期只需兩三個月, 氣溫要求也沒有蒜那樣高, 也不用理會土壤的酸鹼值, 隨便在後園或花盆已可以種。鮮蒜卻很矜貴, 故此, 每當我見到鮮蒜, 就一定做豆腐糕。除非是不吃鮮蒜的人, 否則沒有一個朋友會說不喜歡吃。我也因此寫了一篇豆腐糕的做法的文章: 豆腐糕。不過, 寫也徒然, 我未聽過有朋友試做, 他們都在等我出手。

小女兒今晚回來吃飯, 夠我忙碌了, 天寒地凍, 最好打邊爐。打邊爐看似簡單, 買些甚麼丸及肥牛就可以了。可惜我是不交行貨的, 包了雲吞, 做了蝦膠, 還準備了很多其他的東西。小女兒不喜歡飲湯, 不像大女兒, 大女兒是一海碗一海碗的飲幾碗, 每逢她歸寧那十天八天, 我就天天煲不同的湯。小女兒這次開口說想飲胡椒豬肚湯, 我怎會托手踭, 當然就煲, 也順便在此講下做法。胡椒要用白胡椒粒, 用多少是隨嗜辣的個人喜好, 但我不主張太辣, 太辣就喝不到胡椒的撲鼻辛香。懂得吃就要懂得恰如其份, 不是一味多及濃郁就好。太辣就蒙蔽了味蕾品嚐其他味道的功能, 一道普通的好菜色是可以吃到層次的。我舉一例, 下圖是煎藕餅:


一般在酒樓吃的煎藕餅是煎成薯餅一樣, 裏面有甚麼材料也不清不楚。而我就用兩種方法來煎, 釀入式及夾心式。釀入式是面是肉底是藕片, 夾心式是底面是肉, 中心是藕片。為甚麼不用兩片蓮藕來夾肉呢? 因為怕中心的肉不熟而又會把藕片煎得太乾。半肥瘦肉碎裏有冬菰、蝦米、臘腸及臘肉, 全部切粒, 一口咬下去, 每一樣食材都有自己的味道, 這就是層次的一種。

我又舉另一例, 下圖是煎好的幾片豆腐糕:


豆腐糕用蕃薯粉來做, 吃起來QQ的口感(煙靭), 煎的時候要底面煎脆, 中心QQ的才好吃。又脆又靱就是層次。

言歸正傳, 8人份量的胡椒豬肚湯, 食材如下:

豬尾骨2kg
豬肚l個
白胡椒粒一碗(酒樓叫白飯那種碗, 一平碗)
鹹酸菜一個

我習慣在晚飯後就煲, 翌日晚上吃。我直接用Thermo煲(燜燒鍋)來炒胡椒粒, 炒至啡色, 倒一壼滾水入鍋, 然後加入豬尾骨, 猛火煮15分鐘後就放到外鍋裏, 臨睡前再滾一次。翌日早晨猛火再滾, 然後把一切渣滓隔走。在滾的過程, 胡椒香氣四溢, 只吸兩口氣, 就感受到這湯誘人之處。隔完渣滓就把豬肚放入去滾10分鐘, 然後放回外鍋。下午再滾一滾, 用筷子輕插豬肚, 到那時候豬肚應該未夠稔的。到了晚飯前, 把豬肚撈出來切, 稍浸一下鹹酸菜, 洗掉一些鹹酸味, 把切好的豬肚及鹹酸菜放入湯中再滾一下, 放一茶匙鹽, 就做好了。悉尼的豬尾骨很便宜, 買兩公斤只需5、6元, 反正都不吃湯渣, 所以不用豬展骨、西施骨, 也不用便宜的脊骨, 因為不夠肉味。約12元的食材, 就可以煲出暖胃的美湯。

忙了一朝煎藕餅, 炒牛柳粒kim chi黃薑粉鮑魚菰飯給女兒帶走。終於可以坐下呷着梨山高嶺茶, 在兩頓飯之間, 草草成章, 以吃會友。吃有層次, 交友也有層次, 嚼蠟無味的, 我也隔掉。

2018年7月10日星期二

因財失義

故事一

她第一次寫給我的時候我凑巧在香港, 她的詳細背景我不太清楚, 因為我從不盤問求助人的背景, 案件完結了回歸陌路。她說她來自大陸, 從事法律有關工作, 將會再入大學繼續進修。她的案情是: 與室友因住房押金爭執, 一怒之下把正在清洗的玻璃杯砸到對方頭上, 自己割傷了手, 對方大概沒有頭破血流, 因為警方落案告AOABH而不是Wounding, 她希望簽保守行為, 我說妄想。昨日之怒, 今後悔疚, 衝動要付的代價可大可小。她隨即問了很多程序問題。過了幾天, 她說落了案, 但警察表示可以接受簽保守行為。當真? 勿開心, 律政司怎會同意。

她上庭之後又再寫來, 主控不肯, 案件押後尋求律政司指示。她找當值律師代表她, 當值律師約她上大律師辦事處商討為她寫信給律政司。吓! 咁好服務, 你是美女嗎? 我不是開玩笑, 當值律師是日薪計的, 絕少有「售後服務」。她說薄施了脂粉。Well, 我不下結論。遇到善心人, 祝你好運。

昨日再收到電郵, 相隔了一個多月, 我之前以為本案結束了, 原來還沒有。律政司不肯撤控, 她打算認罪, 繼而提出一連串其他問題。通常一個問題會牽引至另一問題, 於是又寫了幾個電郵。已有律師了, 還來問我? 溝通有問題, 律師爆粗, 她說: 我真的很想死。我又要鼓勵, 又要安慰。我對心理輔導其實興趣全無, 如果叫我從新找一門興趣, 我會學中華廚藝, 平日可以撚幾味, 創一些新菜式, 與朋友分甘同味。最後我告訴她: You owe me one. If you do not go to jail, how do you repay me? 別想歪了, 我不是在泡妞, 我繼續講的近乎是stereotype的勸告: Simple. Be a better person in future. Help other people as much as you can. Control your temper.

寫完這篇, 又收到她的電郵, 劈頭第一段: 現在在哭 語言可能很混亂吧 真的不知道該怎麼感謝您才好 最後才發現真正在幫助我沒有害我的人和我素昧平生 真的很感慨。 

故事二

一個我認識而又鄙視的人寫給我, 另一個因財失義的故事。還是寫得隱晦一點吧。一個賊單刀匹馬去偷東西, 偷了之後逃之夭夭, 沒有被拘捕, 他走運。買賣做開了, 要食大茶飯, 招朋引伴, 這回偷了很多, 作案而言算十分成功。人多好辦事, 分贜時卻惹分歧。一般是分臟不勻而內鬨會締造破案的契機。原本的臭味相投、稱兄道弟, 一下子變成但願你死我活的仇人, 為啥? 就是為了一點銅臭, 無他, 這就是賊性。

如果不是賊, 而是朋友, 因財失義, 原本惺惺相惜, 反目就成仇。咿! 《柳子厚墓誌銘》: 「今夫平居里巷相慕悅,酒食遊戲相徵逐,詡詡強笑語以相取下,握手出肺肝相示,指天日涕泣,誓生死不相背負,真若可信;一旦臨小利害,僅如毛髮比,反眼若不相識。」韓愈悼念柳宗元, 亙古的道理, 屢見不鮮。  

說到底因財失義與我何干? 我自得其樂地鄙夷這些人, 我在網誌抒發情懷, 卻有人找我晦氣。

因財失義到想去報警, 問我的看法。我呸! 就算反目, 老友變成敵人, 為了丁點錢, 就往刑事案裏鑽, 我更加反感。反感之餘我也客觀地回覆, 這錢銀爭執是civil dispute, 警方不會受理。這是純粹利潤分配之爭, 警察怎會接受報案呢! 為了這種事, 我還受到指責, 說我把別人鄙視得太不公道。我走運, 及早認識了這些人的面目, 在朋友名單中剔除了一些名字。經一事長一智。

2018年7月7日星期六

鄙夷

QT案頒佈後, 難免掀起連番議論。我不是同性戀者, 我也沒有倡議同性戀, 但我崇尚自由民主, 真正崇尚自由民主的人, 很自然會擁護平權, 對LGBT(lesbian, gay, bisexual and transgender)的人的認受性高, 講到底是出於對別人選擇權的尊重。去年澳洲為了同性戀婚姻是否合法化而舉行了一次全民公決(plebicite), 結果當然因為全民大比數支持而立法。大多數人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並不代表從此這國家的人都是同性戀的, 很多人搞錯了, 以為尊重別人的權利會變成自己的傾向。

何君堯律師和梁美芬教授是法律界中使我鄙夷的兩個人, 因為這兩人的行徑太討厭。終審法院QT案判詞頒佈後, 他們就立即高姿態胡謅, 何形容事件係「木馬屠城」,指「法官正制訂法律(Judges are making the law)」(明報)。兩位是律師, 不是法盲, 都在英國修讀法律學位的, 大概忘了common law是怎樣來的, common law 就正正是judges making the law, 為何大驚少怪? 況且QT案根本並不是走後門把海外同性婚姻登陸香港使其合法化, QT案從高院原訟庭的申訴開始, QT一直都沒有挑戰香港法律對婚姻的界定, 這兩人在呱呱叫為啥? 表面看來他們根本沒有看過判詞, 或者看了也看不明白, 所以就胡說一通。對上一次兩位仁兄仁姐提出的「辱警罪草案」, 喪盡法律界的顏面, 正所謂知恥近乎勇, 要麼就閉嘴免自曝其醜, 要麼就潛心修練, 得道之後才放厥詞, 只有這些恬不知恥的人還勇於發表。我對無恥之徒、朋比為奸豺狼的感覺, 一言以蔽之: 鄙夷。

也該轉話題了, 否則慣於哭啼的人又要來抬扛, 又要找我申辯寃屈了。

最近四鄰好友都有食福, 我看到新蒜(不是蒜頭)上市, 便蒸了4底豆腐糕, 也夾雜了ㄧ底蘿蔔糕, 大派街坊, 好評如潮。今天好友造訪, 湊巧我在做芋頭燜鴨, 朋友離開時我盛了一盒讓他們拿走。他們回家吃後立即whatsapp來說很好吃。我很開心可以弄點好吃的東西與朋友分甘同味, 我的友情不靠食物維繫, 卻以分享來鞏固。一份心意, 像鐡觀音秋茶的香醇回甘, 歷久不衰。芋頭燜鴨的做法簡單, 我用了23號(2.3公斤)的光鴨, 洗淨斬件, 然後在鑊中煎至金黃, 一點油也不用下, 就可以煎出一大湯碗油來。煎好鴨件先盛在碟中, 也把大部份鴨油盛起, 只留下少許來煎芋頭, 芋頭也是切件的, 芋頭煎至金黃後就把鴨加入去, 兩湯匙蠔油, 兩湯匙日本面豉醬及一湯匙紹酒, 另加一碗水, 稍為炒下使鴨和芋頭都沾上醬料後, 便盛在碟中以文火蒸一小時便成。所謂芋頭燜鴨其實不是燜, 在碢裏燜不消十五分鐘所有芋頭都會變成芋泥了, 只有蒸才使芋頭保持原件, 鬆化而不糊。

有留言要我放相, 我從雪櫃拿了未蒸的一半出來, 鴨太大, 昨天只蒸了一半, 已吃掉了。

未蒸之前

2018年7月1日星期日

表裏不一

林奕含說《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是改編自真人真事的故事, 她也說這本書不是為了控訴而寫的。我不是在判斷控訴是否成立, 如果是判斷, 就只能以香港的法律思維作判斷, 一連串的考慮會是強姦、非禮、與16歲以下少女發生性行為等等, 箇中還涉及林奕含肯不肯作證, 以及她的精神病對證據質素的影響, 首先就需要voir dire來決定她能否作供。這都是academic discussions, 已死無對證, 不死也無對證。

真人真事的故事究竟有多真,  究竟真得有多恐怖, 都要留給台灣人去探究。若果這故事反影台灣在性教育方面嚴重落後, 對女生保障嚴重不足, 對師生戀方面也似乎缺乏約束, 這我就不能置喙了。老師, 房思琪始終這樣叫這其心如禽的中文補習教師李國華, (我也認識一個名X國華的強姦了女傭的律師)。在老師眼中, 思琪及其他被蹂躪的女生只是俎上肉、蒸籠裏的點心。講開點心, 我要打個岔。在有些網友眼中我也是點心, 他們求助, 又留言、又電郵, 像在茶樓的點心紙上圈了心儀的, 就想即叫即蒸, 想我立即回覆。有時我又變成岳飛, 我沒有精忠報國念頭, 求助電郵卻像那十二道金牌, 一道緊接一道來催促。

《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並不適合國中程度的女生看, 性描寫太坦露, 文學手法的意象太複雜,  意識流手法多到像思覺失調。以文學作品來看, 林奕含勾畫人物性格細膩得、濃厚得像把幾斤鮑魚餚成一碗湯。如筆下的李國華, 透澈得像用磁力共振來剖析他的腦袋心肝, 一覽無遺的醜陋, 都呈現眼前。

林奕含要質問, 中文、國學修養豐盈, 口若懸河大談詩詞歌賦、三綱五常、博古通今的一位老師, 詩言志、思無邪都躲到那裏了, 怎可以表裏不一? 26歲還問這問題, 太無知了。中國文化裏根本就充斥着虛偽、裝模作樣、表裏不一的元素。有人坦白率直指出你的錯處, 有幾多人會欣然接受、心存感激? 相反有人把你的錯以日本式包裝, 一層一層禮盒花紙絲帶蝴蝶, 裏面包的是垃圾, 你可能珍重看待, 自我感覺良好, 而忘記了甚麼叫是非對錯。人犯賤, 自作孽。不想要像洋蔥一層一層包裝的人, 你又會喜歡刺手的外殼, 打開卻是良鄉板栗嗎?

前些時我的活動圈子起風雲, 有人向我哭訴某某原來是幕後黑手, 我一笑置之。這黑手我一早就揪了出來, 我心想你們朋比為奸時就對某某的陰險性格置若罔聞, 視而不見, 產生利益衝突着了人家道兒後就四處去揭發宣揚。骨子裏根本是一丘之貉的同路人。更可笑的是為了他們的因財失義, 竟然跟我索取法律意見, 聲稱要報警, 又或者要入稟法庭討債。我確是一口點心, 也照答如儀。表裏如一, 難呀! 忠臣烈子對着明君逆鱗耿諫, 一時三刻得以不死, 也芒刺在背, 明君也會記賬, 他朝找個藉口把你幹掉。遇到昏君, 午門外頃刻添新魂。能教人表裏如一嗎? 找到的都是異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