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6日星期二

佔中道德觀?


佔中道德觀 

戴耀廷
(原刊於2013年7月16日《蘋果日報》)

有批評指「佔中」是不道德的,這涉及「佔中」所要達到的目的,及「佔中」作為達到此目的之手段。若目的是不道德的,那麼即使用了合乎道德的方法為實踐手段,那也是不道德的。但即使目的是道德的,假如用了不道德的方法去實踐此目的,這仍是不道德的。因此,「佔中」是否合乎道德,就既要看「佔中」所要達到的目的,也要看「佔中」作為達到此目的之手段。

這裏我把「佔中」的目的只設定為爭取2017年特首選舉須符合國際標準對「普及和平等」的要求。認為「佔中」是不道德的一個說法,是指「佔中」高舉「普選」,但大部份港人根本不認為普選是重要,他們更重視生活水平的改善;即使香港需要實行普選,也不一定要根據「佔中」的理解,要符合國際標準;港人必須考慮中央政府的憂慮,也不應要求一蹴而就,可先接受有篩選候選人的普選方法,然後再爭取全面的普選權利。

這種看法有其本身的邏輯,但我要說的不是哪種看法是對的,而是「佔中」要求普選須符合國際標準是否不道德。《基本法》規定《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其中就是包括了合乎國際標準的政治權利。這是國際社會確立的普選標準,是每一個人所應享有的基本權利。一個人採取行動去爭取保障自己的基本權利,很難說這目的是不道德的。或許有一些人認為他根本就不想要這本屬每一個人的基本權利,故爭取權利的行動對他來說是無謂的。
(文章太長,在此節錄,全篇連結在此)

山中傳這篇給我看,怪不得他看了頭昏腦脹。教授提倡佔中,目的就是要求普選,是政治制度的問題,付諸行動就涉及公民抗命,是挑戰法律的做法。佔中標緻「愛」與「和平」,「和平」這口號還算講得通,起碼是實際行動時涉及法律層面的東西;「愛」這傢伙未免有點那個,佔中是集體談判,不是集體談戀愛,愛甚麼呢?如果要扯宗教入去,不如另外為招攬信教人士佔中舉辦一場「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的加山佈導大會,讓人集體決志信教,集體決志佔中,集體去擁抱愛一下,只演一場。部署佔中行動就不要再講宗教了,否則你講佔中是神的旨意,有牧師講佔中違反教義,把政治運動加入宗教論爭,非信教人士又懷疑自己應不應該參加這疑似宗教活動,信息混亂,毫無必要。搞到現在還要講道德問題,何必花時間精神在不必要的論爭上呢?不如多花心思在策畧及實際部署方面,要回應就回應山中的批評。不要把政治法律問題變成宗教道德問題,普世的價值都離開了正題。

p.s.用此題材,山中也寫了一篇-----無聊的佔中道德觀

2 則留言:

  1. 剛剛看新聞,報導立法會討論政府資助工廈劏房戶,曾德成話工廈劏房非法,資助等同鼓勵非法行為,寧願資助訓街,因為訓街合法!然則訓街佔中合法?

    唉,政府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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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這就叫涼薄!要取締把工廈變劏房的人,而不是劏房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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