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莊豐源案有無機會重審都好,港媽的訴求還是可以有機會得到。
法律對婦孺保障的態度,從勞工法例看得出。
當初申請法援,她們明白莊豐源案已定,難以推翻,因此只求醫療服務得到法律保障,如同懷孕僱員所得的職位保障,作為一種保償。
個人認為,若然只是單純是以上訴求,涉及人道,是有機會令法庭接納。
後來才有人發現利益衝突問題,網上瘋傳,賣了報紙頭版。
困難,就在這時候開始了。申請人開始對法庭不信任,認為雙非一開始就不應存在,要死咬這一點,不願意重回爭取醫療保障的軌道。
你為何斷章取義?不把所有內容寫出來?對法治有信念是好,但凡事也不能邀進,否則便是迷信。所謂法官,是人,不是神,會犯錯是正常的,沒甚麼值得氣憤。
你那套承受判決對社會的負面影響,對一個流產,和日夜期盼的骨肉相見於血淋淋馬桶的媽媽來說,只是天堂吹來的風涼話而已。做律師,要真誠地站於clients 的利益立場,亦要體諒他們的感受,要說服他們先要令他們願意信任自己,而建立信任,則要將心比己,不是要一套曲高傲寡,不可一世的專業模樣。再者,甚麼負面影響也好,如要一群孕婦冒風險去承擔的話,是說不過的,違反法律對孕婦的人道精神。
所以我想把案拉回醫療保障。至於莊豐源案,我會叫她們另外分開入稟。當然,她們要堅持自己一套,我也無辦法。
你們好好自我陶醉吧。英國的法律,是由英國人的文化和價值觀撐起,失去了這種支撐,那麼所謂的英國法則只是一種制度。至於英國人的文化和教育水平比中國人高多少,大家心裡有數。香港人絕大多數人是沒有這種水平,民智不足以撐起,隨著雙非和單程證的人口清洗加上在共產黨下,香港法治若果能不差過新加坡已經可以還神。
你看其它行使普通法的前殖民地,脫離英國人後,所謂的普通法法治精神,還剩多少?
至於政客無恥,更不用多說。
我不是不認同你,只是香港如今的現實環境已不容我們樂觀,也不容我們改變。
搵夠,就好移民了。
我明白這女同學在罵我,我不介意,我要再申明,讓這女同學學習一下。我敬佩這女同學助人之心,不過,助人也要懂得怎樣去助,不會變成害人。
我自始至終只評論莊豐源案能否推翻,不論是網上瘋傳,上了報章頭條與否,受過法律訓練,就最不應該同瘋。就算你幫助的人境況很值得同情,使你同聲一哭,如果你要提供專業看法,就不可以盲目感性地罔顧事實,而要說出務實的專業見解。將正確的法律看法告訴你的client就不真誠嗎?別班門弄斧講煽情話,第一種真誠是先學好專業知識,而不是拿面紙拭淚。
再講莊豐源案,法理講了不少,現在講實際程序。莊豐源與訟雙方一方是莊豐源的家人,另一方是香港政府,不管你是孕婦抑或其他甚麽人,你具備那種身份提出訴訟嗎(party to the proceeding)?假設你具身份提出訴訟,莊豐源案在2001年7月20日裁決,可以提出甚麽逾時上訴理由(appeal out of time)?
我可能會用諷刺口吻寫blog,但我不講煽情話,我無償地教這女同學做律師的思考方法,希望她將來誠心侍奉公義,報答社會的栽培,不要隨瘋起舞,要再寫就在這裏留言,不要再寫信給我。
本來想替標少罵兩句,不知怎地整篇留言不見了。索性省口氣不罵。
回覆刪除標少,而家香港的人已愈來愈不講理性邏輯,律師尚且如此,何況其他!
回覆刪除標少不久之前說要繼續學magnanimity, 啱啦, 少用罵人語氣, 對方會平靜一點講理, 講出觀點不同之處. 都話年輕人受軟不受硬啦. 以後少用些貶詞來罵人以免傷人自尊心啦!
回覆刪除又話很欣賞錢鍾書的幽默感, 你也學學大師的magnanimity吧. 回憶一下年輕時讀過的文章, 記得那些幽默的還是罵人的多一些? KKC
我這篇也不算罵人吧?坦白講年輕人受那一套,我不會理,我不會遷就,現在講理據,不是談情説愛,我無需甜言蜜語。
刪除我年輕時讀魯迅最多,錢鍾書較少,因為錢鍾書後期搞純學術,《談藝錄》《管錐篇》我已看不明。畫虎不成反類犬,所以我有時會咬人幾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