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5日星期日

刑事檢控專員對撼: Zervos v Cross

貪曾案境外蒐證 廉署調查近尾聲

律政司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致函東方報業集團,炮轟廉政公署調查「貪曾」前特首曾蔭權爵士的貪腐案足足一年半,律政司仍未檢控任何人或作出交代,令人「難以置信」(incredible),認為律政司應在現任刑事檢控專員薛偉成在九月八日離任前,公布貪曾案的調查結果。薛偉成否認拖延處理貪曾案,透露廉署對該案的調查已接近尾聲,但拒絕明言能否在他離任前完成。薛偉成又首次證實案件涉及境外調查,故需要較長時間。但他未有明言廉署人員是否曾就貪曾案,到過澳門或深圳等涉案的境外司法區調查取證。

本身是資深大律師、離開政府後專注講學及撰寫法律論文的江樂士,昨日透過電郵致函東方報業集團,指貪曾案早於去年二月廿五日交由廉署調查,到今日剛好歷時十八個月,但律政司仍未公布曾蔭權會否被檢控;反觀之前多宗涉及高官及公職人員的案件,包括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的「偷步買車」案、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的僭建「地下唐宮」案、前行政會議成員林奮強涉嫌「偷步賣樓」案、以及另一前行會成員張震遠涉嫌接受貸款利益案,當局都可在三至十二個月內決定是否檢控。
拖延敲響警號 惹公眾疑慮

江樂士特別提到,廉署在去年四月以協助調查貪曾案為由,額外延長廉署前執行處首長李銘澤的任期三個多月,現時李銘澤已任滿退休超過一年,但有關調查依然未有任何公布。他強調,貪曾案拖延時間之久已響起警號,引起公眾疑慮,因公眾會期望這宗重要案件,應可在合理時間內處理,多番延誤對法律制度造成破壞,當局應保證所有案件都獲迅速處理,而非消失得無影無蹤。


薛偉成指貪曾案涉境外調查故需時較長,調查現已接近完成。


江:候任專員不應「執手尾」

江樂士續說,負責決定是否檢控貪曾案的薛偉成現在亦即將退休,候任刑事檢控專員楊家雄已有多宗大案等他處理,包括「貪湯」前廉政專員湯顯明涉不當酬酢案、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涉利益衝突案、以及特首梁振英的涉嫌賄選案等,楊家雄不應再「執手尾」處理貪曾案,認為貪曾案在薛偉成任內開展,理應在他任內完成,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及廉政專員白韞六,需採取措施確保薛偉成在九月八日離任前完成有關工作。

江樂士其後向本報補充,指律政司不可單以廉署仍未完成調查作藉口,強調律政司為了公眾利益,應主動確保調查在合理時間內完成。廉署發言人指,正如薛偉成所言,有關案件仍在調查,進展一直向獨立的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定期匯報。


刑檢專員斥江指控不公

【本報訊】將在下月退休的現任刑事檢控專員薛偉成,昨日罕有就「貪曾」前特首曾蔭權爵士的貪腐案,親自致電本報作出評論,指律政司至今未就貪曾檢控任何人或作出交代,是因為廉政公署仍未向律政司遞交調查報告。他又質疑其上手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已離任多年,對貪曾案了解不深,反指江樂士的指控對各方都不公道。

本報昨日就江樂士質疑貪曾案拖延問題向律政司尋求回應,不久便收到薛偉成親自來電。他透露貪曾案案情複雜,部分指控需要在香港境外進行調查,又自言至今未收到廉署的調查報告,故無法進一步處理案件。

他又說,自己不時與負責調查貪曾案的廉署人員聯繫,跟進案件進度,廉署亦有向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定期匯報調查進展,強調貪曾案有全面及妥善處理,否認律政司或他本人故意拖延。

薛偉成又表示,據他所知廉署前執行處首長李銘澤當年獲延任三個多月,並非全因要處理貪曾案,故李銘澤退休不等如案件已經完成調查。他預計貪曾案的調查已接近完成(near completion),但難以估計自己可否在退休之前完成該案的工作。
學者質疑前高官言論

對於江樂士的指控,薛偉成質疑江樂士擔任刑事檢控專員已是多年前的事,當年江亦較少親身上庭參與檢控工作,對貪曾案的了解亦不夠深入,從未直接向律政司提出質疑,認為江單方面指控案件有延誤,並非基於足夠資訊而作出的評論(informed comment),對各方並不公道。

城大專業進修學院學術統籌宋立功表示,近日有多個政府部門的前高層人員發表評論,包括前廉署及前律政人員,情況令人關注。他認為前官員不在其位,理應不謀其政,這些前高官在任時,公眾亦未必會認為他們做得比現任的好,說話太多可能會產生反效果。

(25.8.2013 東方日報)

前刑事檢控專員(Director of Public Prosecutions) 江樂士(Granville Cross)離任之後不時在東方日報及SCMP撰文,批評政府的刑事檢控工作,這次薛偉成(Kevin Zervos)終於忍無可忍,跟他駁火。兩個都是資深大律師,誰的料子好不是三言兩語便可比拼得出的。薛偉成這次的反擊,原因有幾個(這純屬我自己的瞎猜)。江樂士近年時常撰文批評刑事檢控工作,不單只怪責調查速度慢,也質疑不作檢控的合理性。就算不在其位也有權發聲,不過不發則已,一發就變聲,連五音不全的標少也哼了兩句,有文為證----曾蔭權貪婪事件前刑事檢控專員的厥詞 。薛偉成休假在即,放完假就坐上高院,秉承傳統----刑事檢控專員卸任便委為高院法官,我在刑事檢控專員(Director of Public Prosecutions DPP) 一文討論過。江樂士總是酸溜溜的,接二連三地批評,已近乎胃潰瘍,實在太酸。把薛偉成描繪成會一走了之,留下「手尾」給候任刑事檢控專員楊家雄去執,薛偉成當然無名火起,所以指出江樂士擔任刑事檢控專員已是多年前的事,當年江亦較少親身上庭參與檢控工作。這說也是事實,30年來,薛偉成是我見最勤力及上庭最多的刑事檢控專員。我粗略估解,他上庭的次數不少於之前7位的總和,江樂士做了12年刑事檢控專員,東方應該問他以刑事檢控專員身分上過庭多少次。事實上江樂士擔任刑事檢控專員時也未見出色,單是放生胡仙這件案,以我看是自1990年律政風暴以來最大的醜聞。(我這6篇律政風暴 比官方版好看得多,可以拍戲。)

其實離職多年,批評也沒有問題,問題出在批評是否中肯和有見地。背負前刑事檢控專員的牌頭,卻無的放矢,未免有點那過。放這種屁,屬標少這類不見經傳,寫文擲地無聲的人玩的遊戲。背負某種名頭,就要恰如其分,講些像樣的話,就像京劇折子戲,唱完台下會叫好那種,而不是掉了一地花生殼,觀眾在噓罵聲四散那種。搞成這樣,這齣戲一早就不應唱了。

寫,不是為了自己寂寞,而是要讓看的人不愁寂寞,除非為了錢。


4 則留言:

  1. 同某某議員一樣,經常挾住前xx局長名義出黎講三講四

    最慘係講又唔中肯;乜都要加一腳入去講,上至天文下至地理都以前局長身分去講。

    H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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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撇開protocol不講,發聲就要有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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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當Mr. Zervos離開DOJ後,新任DPP不是主打刑事,內部又青黃不接,缺乏戰將,真擔心檢控(特別是觸目和複雜案件)的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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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They have gone one by one, Arthur Luk, Robert Lee and now Zervos. I don't know how good Keith Yeung is. I also worry about the transition. Maybe, get more London silk to prosec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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