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31日星期六

議會修甲

黃定光開會剪指甲
范國威投訴後被罵:佢講粗口


【明報專訊】唔少人都覺得喺公眾地方剪指甲係一件好唔衛生、核突嘅事,但呢件事偏偏喺立法會發生。話說新同盟范國威(Gary)噚日開開吓會,突然聽到啲怪聲,原來民建聯黃定光(象哥)喺會議廳剪指甲,Gary發言時梗係炮轟象哥嘅行為。點知,隔咗無幾耐Emily就聽到Gary喺立會走廊質問象哥「你點解要講粗口鬧我啊」,搞到要保安隔開佢哋,最後兩人面左左,搭唔同𨋢上樓返辦公室。

黃定光:我唔知咩叫粗口

Emily問象哥咩事,象哥好勞氣,反問「我指甲崩咗就要剪㗎啦」、「又關佢事,乘機借我嚟發揮」,象哥無回應用咗邊句說話鬧Gary,只係話「我唔知咩叫粗口」,又話只有Gary覺得嗰句係粗口喎!Gary就借「D7689」事件,話象哥句粗口其實係「D×你」喎。

另外,立法會內會噚日通過周三大會提早晚上8點休會,泛民只有公民黨、工黨、街工同李國麟贊成。


民主黨單仲偕發言時,質疑提早休會會減少議員發言空間,但建制派就質疑上周立法會流會,民主黨其實一個人都無坐喺會議廳。

社民連梁國雄即刻反駁﹕「你管掂你保皇黨坐35個人喺度咪唔會流會囉!」佢又批評部分人代政協一人食兩家茶禮,因為長毛喺未批准下發言,搞到被內會主席梁君彥趕出會議廳。
(31/1/2015)

有趣的新聞一則。如果搭港鐵有人在車廂內剪指甲,甚或把鞋袜也脫了剪腳甲,作為同車乘客,大概正常反應都會為之側目,就算指甲鉗是那種不會使甲屑亂彈的,不構成扔棄垃圾,也不違反港鐵附例對其他乘客造成滋擾,在公眾地方剪指甲,一定是儀態的問題。在莊嚴的議會裏,做出失儀的事,不單是個人教養出問題,而是一個城市的形象的表徵,確實使人生厭。萬一黃議員香港腳發作,豈不是要把鞋袜脫掉,搔個痛快?如果腹有氣結,豈不是要下氣暢通,在議會中連聲屁響?議員連基本儀態也不懂,失禮死人。指甲崩了,修剪一下本無可厚非,除非是十指皆崩,才需要剪幾分鐘搞到令人側目。

這本來是失儀的小事,沒有必要發展到粗言相向,這種小學生的幼稚行為,雖然未必只發生在香港,起碼香港還不至於有議員在議會中扭打起來,雖然講粗口也沒有甚麽大不了,澳洲網球公開賽就「忽」聲四起,在半凖決賽連Murray的未婚妻也粗口爛舌。可是,我看不慣,也看不順眼。畢竟這是立法會不是城市論壇,不管這些議員怎樣選出來,或者由那塊石頭爆出來,做議員就有個議員的模様,別使港人蒙羞。

10 則留言:

  1. 阿黃議員三屆"自動當選",bill 少的要求太高了吧.

    八叔公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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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就算民選如「黐根」之流,也不外如此。這要求不過份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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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哈哈,這件事讓我在想:如果法庭在開庭中,法官在庭上剪指甲,不知在庭內的所有人會有什麼反應?這應該可以讓人想想何謂尊重 及 禮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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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無咁白黐嘅法官,被告反而有可能,不過,我都未見過。攞個手機出嚟講嘅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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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說起手機,不得不提,若在裁判官席前手機響起,手機是會被沒收的(據說是直至下午4、5時)。不知有沒有人質疑過這種「權力」?

      反正我是信了,
      PH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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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那可以是common law contempt of court, 電話可以充公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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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係個人修養和對會議的尊重程度, 叫佢去開人大會議對住主子, 睇矩會唔會係度剪指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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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沒有最離譜,只有更離譜。黃伯立法會剪甲離譜,更離譜是剪甲剪到啪啪聲,除范議員外,其他議員聽若罔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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