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7日星期四

假如我是斯諾登

山中和我在電郵討論斯諾登的命運,有些東西我們不會公開留言來討論,因為我們愛護香港,不值惡形惡相的美國行為,故此對港府近期處理斯諾登的手法,不會像那些明星級的政治人物,大放厥詞。我們的電郵,難保不會被收集了作分析用途。我在澳洲,山中在加拿大,這兩個跟美國關係緊密的地方,見到斯諾登及美國佬等catch words,事必收入了數據庫來分析。山中問我,假如我是斯諾登,我會選擇留在香港抑或是俄羅斯機場。未答這問題之前,我首先跟進一些發展。

斯諾登滯留在俄羅斯Sheremetyevo機場第5天了,他的護照被註銷了,十足是湯漢斯演的The Terminal。沒有國家敢收留他的話,他就會成為無國藉的人球。英國博彩網站William Hill也接受落注,賭Where Will Ed Snowden be on 1st January 2014? 賠率如下:

Ed Snowden Specials
SelectionOdds
15/8
Cuba
3/1
USA
4/1
Ecuador
6/1
Venezuela
10/1
Russia
12/1
China (Including Hong Kong)
16/1
Ecuadorian Embassy In London
16/1
Iceland
16/1
Transition Area Of Moscow Airport
20/1
North Korea

言歸正傳,假如我是斯諾登,我會留在香港嗎?

現在看當然是事後孔明,不如切實分析一下留在香港的利弊。作為泄密者,斯諾登早有心理準備要踏上不歸路。斯諾登當初選擇香港,純粹視香港為踏腳石,港美之間存在引渡協議,並非容他藏身之處。他首站到香港,是掩飾行蹤的做法,他希望盡快獲得第三國政治庇護。他留在香港的話,最大的風險是被引渡到美國,而抗拒引渡期間會被拘禁,再沒有機會使用電腦和外界通訊。

其實,就算美國提出引渡,斯諾登同樣有機會獲得保釋,未必會失去自由。與其滯留俄羅斯機場或成為北極熊的俎上肉,我選擇留在香港,「中間人」鼓勵我也不走,運用香港各種渠道抗拒引渡。如果香港把事件定性為政治檢控,而拒絕為美國作出引渡申請,或者作出引渡申請,法庭也批准了,行政長官不肯作移交命令,斯諾登便會滯港等候第三國收容。沒有第三國肯收容,香港又不把他驅逐,最後香港便會發身分證給他,讓他留下。

斯諾登始料不及的是,他以為高唱民主人權的某些人,不單只沒有兩脇插刀的幫他,反而要在他背後插兩刀,刀尖直達兩脇。命途多舛,世途多險呀!

假如你是斯諾登,你會怎樣選擇?





3 則留言:

  1. 為什麼「香港把事件定性為政治檢控 ... 法庭也批准了」?我認知程序是律政司可反臉拒執行協議,不過機會是零。程序另一可能是律政司執行協議,斯諾登司法覆核,律政司無菱兩可,放軟手腳將燙手煎堆交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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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寫得簡化了,可能出現的情況有以下幾種:

      1.律政司把斯諾登事件定性為政治檢控,拒絕為美國展開引渡程序,把事件提交外交層面處理;
      2.律政司為美國展開引渡程序,斯諾登抗辯,提出各種司法程序,最後法庭不批准引渡;
      3.律政司為美國展開引渡程序,斯諾登抗辯失敗,最後法庭批准引渡,但行政長官不肯作移交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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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I would stay in HK. There are not many choices, and HK is probably the best one among the few. Even if the DoJ initiate the extradition process, it would probably takes years. My safety here is proportionate to the amount of the information I have in my hands, so I think I'd be pretty safe he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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