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7日星期六

廉政風暴

上一個blog Bob留言問廉署查曾蔭權,至今無聲無息,何解?

我沒有內幕消息,有也不會講。這種調查十分困難,延後利益輸送,很難查明實據。如果疑犯不招供,同謀不頂證,銀行户口又無解釋不到的財富,床下底又不是鋪滿吉品鮑魚,紅酒茅台也飲得一乾二淨,除了行為不當和可疑被市民鄙視外,未必有足夠證據作檢控,遑論定罪。坊間一切傳聞,並非等同可呈堂的證據。市民先前以為唐英年會被檢控,最後連他老婆的控罪也是一般定罪也沒有刑事案底那種,奈何!

另外,曾蔭權落任之後,至今還不足一年,要動他也無需幾件大案齊發,反正沒有time bar,要甚麼時候動手都可以。搜證完畢又有證據的話,當然現在是適當時機,揪他出來,矛頭轉向,卸去不滿現政府的壓力。如果證據不足,現在恐怕不是公佈的時候。

湯顯明嘛,就應該連同社區關係處處長穆斐文一起捉去立法會grill,(穆斐文是劉江華的老婆,劉也曾經在廉署打工)。湯顯明提拔穆斐文,可見她一定對專員招呼得無微不至,一起掩飾劣行,社區關係處不肯跟湯顯明上大陸做三陪女郎的人,不是「唔撈」就是無職升,怎會做到處長?所以穆斐文和湯顯明是一路人,應該一起綑到立法會去煎,好讓白韞六乘機把她除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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