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讀者在律政司砌生豬肉?及 律政司砌生豬肉?之二兩篇文留下以下的說話:
匿名2013年10月15日 上午1:27
任何人在检控官面前都是有罪的, 目的是他们可以赢案件. 真相和事实根本不重要. 在他们的法律字典里没有公平公正. 利用他们懂法跟无辜者玩法律游戏, 明知情况有利无辜者, 提出进行交易逼迫放弃权利. 还要让世人感觉被告自招嫌疑. 如被告拒绝交易, 检控官慢慢跟你玩, 输赢都是纳税人的钱, 时间拖得越长, 受难受苦的无辜者和他们的家人, 精神, 体力和财力是无法同检控官抗衡的.
我看了之後,第一反應是:呸!你懂個屁!我這様講當然難以服人,所以乘這機會解釋一下檢控制度。可能有人認為我一貫偏向控方(pro-prosecution),所以立場偏頗,我何須申辯,你只須看我的道理有沒漏洞,而不要先下結論。
匿名有何依據把檢控官描繪成唯嬴案是圖,罔顧公義,不擇手段的劊子手,我不得而知。在律政司刑事檢控科辦事的人,當真如此?只憑幾句空泛的指控,並不值得反駁。要實質討論,就只有針對我那兩篇文的課題來講。留言第一個謬誤是,本案的檢控官並非律政司中人,而是外判檢控官(counsel on fiat)。外判檢控官本身是私人執業的大律師,處理辯方工作比處理控方的肯定多很多,那麽他/她又有甚麽固定的立場、青面獠牙、不行公義呢?正確的立埸會是不論檢控或抗辯,都應盡責去做。接了檢控檔案,覺得案件具足夠表面證供,履行責任,悉力以赴,除此之外,還有其他選擇嗎?當證人不肯定被告是當日劫案的的士司機時,這外判檢控官立即請示刑事檢控專員,聽取進一步指示,而決定不再提證下去。如果仔細閱讀我的評論,可見我批評控方要求辯方不索訟費這一點,是我覺得唯一不公之處,但我同時提出,被告的代表律師也沒理由答應。匿名把被告描繪成被控方弄諸掌上的無知者,那麽,代表他的律師就隱了身?除非有其他重要因素我看不到以致批評得不中肯,如果我是辯方律師,我一定不肯以不索訟費作交換撤銷控罪。我兩篇文提出的評論正好道出癥結所在,而不是在講煽情話。
留言第二個謬誤是,外判檢控官是日薪制的,本案提早完結,對他/她有害無益,如果被告拒絕交易,案件越拖得長就收入越多,如果勉強還可以檢控下去,何樂而不為?何需提出交換條件?辯方肯交換,事實上影響外判檢控官的收入,但這件案發展到這地步,就算辯方不肯交換,控罪一樣要撤銷,否則便會輸更多訟費及遭法官批評,明知連表面證據都不成立,還可以怎樣糾纏下去?
第三點是,當我提及被告自招嫌疑,講的是假設性的情況,我講的是如果被告行為自招嫌疑,他索取訟費的機會就會減低,那是法官一般考慮控方無需賠訟費給被告的其中一個凖則。
就算本案不是由外判檢控官來辦,由律政司的檢控官處理,我也看不到他們會怎様慢慢折磨被告,使其心力疲憊,然後才把他揑死。香港是不是太多妄想被逼害的人呢?
Actually should be too many people think the TV dramas are real...
回覆刪除Are there such TV soap operas?
刪除Ya, you know TVB........even those in Pearl may cause perceptions also
回覆刪除I don't watch any TV. I really don't know. I would recommend people watch Rumpole of the Bailey for court drama. You can find it in YouTube, though the production was in the 70s.
刪除Maybe you should have a look at "The Good Wife" and see how people think about the judicial system in drama if they watch Pearl.......
刪除https://fbcdn-sphotos-h-a.akamaihd.net/hphotos-ak-ash4/1385635_652790151421805_1150281601_n.jpg
刪除只轉不評。
不太明白,也不認得這靚女大狀是誰,她接受訪問?
刪除這是TVB最新一套法庭戲的截圖,竟然說法官是由DOJ委任,編劇的人有多馬虎可想而知。 http://goo.gl/HZDmNd
刪除早前已有法律界人士投稿蘋果論壇版點出TVB其他與法律界有關的劇集同樣錯漏百出: http://goo.gl/3g00Yf
還記得之前怒火街頭出現兩邊lay client都直接聘請大律師(鄭嘉穎和胡杏兒飾)處理離婚手續的劇情。
刪除個人覺得The Good Wife 係一套好戲,拍得真實,有戲味。睇咗幾輯,覺得幾OK
刪除標少﹕ 想問問從法律嚴謹角度,你覺得菲律賓政府在人質事件的救援過程是否at fault and liable? 而家輿論一口咬定菲律賓政府"有錯唔認",我隱隱總覺有點不妥...唔知係咪我怪雞。
Selina,
刪除我以為你失咗蹤,唔似你喎,咁耐無答嘴。我唔睇電視架,過去一個月,睇唔夠半個鐘,連伍詠薇都認唔出,The Good Wife 係乜我都唔知。Civil liability我唔識,不過好明顯救人手法拙劣,阿頭dereliction of duty, 如果在菲律賓索償,未必會贏。人哋話以菲國標凖,已經好犀利。我唔想得罪人哋成個國家,人哋慣咗兩日打魚,三日曬網,香港人慣於以自己標凖衡量,當菲律賓政府係香港政府,當然落差好大,再加上這賴皮小丑總統,要對付佢就唔好認真講道理,一於以經濟手段打擊,強硬加盲不講理,先至對付到賴皮小丑,等佢feel the pinch就知痛。畀人玩足3年,一無所有,所以爛仔先至搞得掂小丑。
'唔似你喎,咁耐無答嘴' -----> 乜我好多口水成日答嘴咩 XD XD XD
刪除The Good Wife攞咗幾多獎,又獲Emmy Awards提名,(個人覺得)呢套戲拍得不落俗套。
係,我覺得癥結就係大家係兩套標準,若要argue 'negligence' ,個reasonable standard 跟菲國套標準,都冇得拗,只能說人命在世界一些地方很賤,警方水平很業餘,that's life。有時都覺得可笑,我們呢個政府,在三年後先認認真真做野(+ 中方外交的協助backing),之前我斷估保安局幾年內只係重重覆覆line-to-take,因循守舊,冇上面"轉軚"做決定,以及領隊的哥哥鍥而不捨搵傳媒幫手製造興論,都唔會有呢個轉捩點,惜太遲了,打鐵要趁熱..
我贊你經常熱心參與咋,忽然間靜晒,怕你唔知有乜事。你係尊貴讀者,我特别睇重。好似你日日出入同看更阿怕打招呼,佢突然唔見咗,你都會記掛同諗啲唔好嘅嘢喇。我知你玩得,所以開下玩笑,唔好嬲。
刪除也有protocol既問題,特首地位不能跟人家總統對等。佢賴皮,仲同佢用斯文手法嚟玩,梗畀人玩死。
怪不得把我弄胡塗了。TVB實在不知所謂,應花點錢給法律界中人看下劇本,總是閉門造車,搞到個個都以為法律常識豐富,侃侃而談。相中那位演員是誰?我只認識甘草或已作古人的。
回覆刪除伍詠薇
刪除Thanks.
刪除prosecutor on fiat 有無既定收費(at different court level)?
回覆刪除不同級別的法院有不同收費,法援也是一樣。
刪除咁有無既定準則,定係DPP offer/bargain?
回覆刪除好奇的人
你是指撤銷控罪/不索堂費?以此案而言,撒銷控罪因為再審下去,也沒有足夠表面證據,別無選擇。要求不索訟費,當然好過連訟費也輸掉,賠了夫人也不想折兵,或者折了兵保住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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