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7日星期一

襲警(小說)

「開庭!」陳書記在裁判法院做了11年,以前叫裁判署,九七後很多慣用的語言名稱都改了,一時之間還未很習慣。以前開庭叫court,現在要記得改口。法官大人變成了法官閣下,怪不得現在的被告對法官愈來愈不尊重。大人好端端的變成了閣下,又客氣又平等,難怪那些被告,動輒就駁嘴,不是講人權法就是講基本法。上個月在勞資審裁處做替工,那裏的法官更慘,工人不斷在罵狗官啦,偏幫商家啦。氣焰囂張,手指尖幾乎觸及法官的鼻尖。第一次聽到這種叫罵,還以為自己聽錯,法官越來越難做。還是做刑事法庭好,被告不敢太放肆,至少怕坐監。被告裝扮成必恭必敬,大奸大惡的人都盡量收斂得純如羔羊,西裝筆挺,出恭入敬。

今天只審一件案,主控官是周禮晁,被告聘請私人律師張少權大律師,而並非用法庭的當值律師。陳書記覺得有點奇怪,只是一條襲警罪,竟然請張少權。以他的年資,這件可以判監的案件,他至少收七、八萬一堂,加上事務律師的收費,一堂十萬是等閒事。另一方面,這件小案為何要出動金牌主控周禮晁。一般的小案他都不會披甲上陣,如果辯方出QC、SC或者複雜的案,才會見到他。有時主控官在檢控案件遇到難處理的情況,周禮晁也會中途接手。事實上所有法官都喜歡見到他。他思路敏捷,法律知識豐富,腦袋裝着的案例如數家珍,盤問技巧簡直使人驚嘆。平凡的問題往住暗藏機鋒,不到最後幾條問題,完全摸不到他的理路,察覺中計時已難以自拔。很多律師見到他都叫被告認罪或者找個藉口,申請押後案件避了他。警察見到他,便信心大增,無論辯方怎樣盤問都不足為懼。晁哥-----警察對他的暱稱,就成為他們黑夜的明燈。就算輸了案件,警察對他都沒有怨言,他們認為輸在晁哥手上的案件,神仙也難救。今天,周禮晁穿了一套藍色西裝,最特出的是那條Mila Schon的領帶。這條綑了藍色的邊,中間金灰斑駁的領帶,是周禮晁的至愛。男人的西裝千篇一律,只有靠領帶來突顯自己。周禮晁認為衣着有品味的人,使人對你印象深刻,充滿信心。

「勞建平現在告你在1997年8月4日在康怡花園K座14樓P室襲擊警長1387號,他當時在執行職務,你認不認罪?」陳書記把控罪宣讀。

以前控罪是法庭翻譯宣讀的,97後大部份案件用中文審訊,連翻譯也省卻了,這工作就落在書記的身上。控罪是根據侵犯人身條例第36(b)條來檢控,最高刑罰可判監兩年,沒有提及罰款。沒有提也可以用罰款處理,裁判官可運用裁判官條例所賦予的一般權力,當法例沒有寫明罰款額的上限,便可以處最高罰款100,000元。有經驗的法庭書記時常要提醒法官,避免犯錯。這襲警罪屬刑事程序條例附表3裏其中一條例外罪行excepted offence。又根據第109B條說明不能緩刑。如果不小心着意,隨時犯錯。早幾年刑事檢控專員出身的高等法院法官Joe Duffy便把誤殺犯判了緩刑,誤殺也是附表3裏的例外罪行。陳書記的枱面貼滿了一張二張的筆記,來提醒自己。法官也記不了這麽多法例,有時也要主控官提示,但好的主控官又太少,沒有受過法律訓練的書記卻擔當這責任。

「不認罪,我沒有襲警,我才是受害者,警察用槍柄打穿我的頭,我有醫生報告。」勞建平喋喋不休地回答。

勞建平依從張大狀的指示,並沒有穿西裝結領帶,他只穿T恤西褲。張大狀認為勞建平只是的士司機,無需穿西裝,否則會不切合身份,怪模怪樣,過分造作。上庭的衣着,也有點學問,給法官留好印象,也是致勝的策畧之一。張大狀再三囑咐勞建平叫他不要多講,只需答不認罪。可是,他又嘮嘮叨叨,長篇大論。

「主控官、張大律師,你們估計這件案要審多久?」賴福生法官用慣常的口吻詢問,希望不是另一日的碧血長天。手頭三宗上訴案還沒有機會動筆,還有六天就到期交功課。上訴總是沒完沒了,排山倒海而來。怪不得越來越多法官判被告無罪,就是避了寫上訴。

「法官閣下,控方有六個證人,我打算傳召三個,另外三個我不打算傳召,若果張律師需要,我可以傳召他們給張律師盤問。」Tender for cross examination,是控方保障自己,避免辯方批評不傳召證人的做法。傳召證人宣誓後告訴他們目的是給辯方盤問,自己無需由頭到尾引導他們作供,可省卻證供不必要的重複。最重要是證人越多,證供出入越大,有時索性不作主問examination in chief,任由辯方盤問,有需要才覆問re-examine。周禮晁一早已盤算好這件案的處理方法。

「法官閣下,辯方會傳召兩名證人,我相信要審一天半。」張大狀當時未決定會否傳召被告作供。被告那幾次案底都十分嚴重,未定罪之前控方當然不能揭露他的案底,但是如果被告作供指控方證人誣揑,主控官可以引用刑事程序條例第54(1)(f)(ii)條來盤問被告的案底。就算法官不批准,無疑也顯示被告是有案底的人,影響對他的印象。法官處理得不好,定了被告罪,也可以是上訴推翻原判的理由。他昨晚再三翻閱案例,找一些對自己有利的,準備作陳詞用。被告要不要作供還是走着瞧,要視乎控方證人的表現。按常理這件案被告一定可以脫罪,還可以獲判堂費。警察只是手背擦傷,而被告頭破血流,縫了12針,那明顯是警察逼供打犯人以至弄傷自己的案件,檢控被告實在是警察為求自保的做法。但賴福生是出名的「釘」官,張少權頗為擔心。

賴法官眉頭皺了一下,心裏在咒罵,一件簡單的案件也要審一天半,哪有時間寫上訴。賴法官當了裁判官6年,之前是執業大律師,私人執業真的不容易。看見行家換樓換車,由山腳的私人屋苑,一直往上搬,真的不知道人家的錢為甚麼賺得那麽易。賴福生1983年畢業,性格率直的他,認為事務律師交際應酬較多,自己不太合適。倒不如做大律師,自己做老闆,不想接的案件,一句沒有空檔,就可推掉。當年的想法實在幼稚,他從來都沒有推掉任何一件案,事實上找他的人並不多,他每月收入多的時候十多萬,少的時候只有六、七萬,與其他大律師一起分擔租金、法律書籍及共用秘書及信差的薪金,每月要兩萬多,所以他一點也不富裕。

他畢業五年後便結婚,老婆是中學同班同學,中四開始相戀。這第一個也是唯一的女朋友,便是後來的老婆。老婆生了女兒後索性辭掉中學的教席,在家帶女兒兼做家庭主婦,那一年正值六四。六四後樓價大跌,事務律師叫苦連天,樓宇買賣成交少,唯有大小通吃,以前不上庭轉聘大狀的案件,在那環境下,親力親為。大律師可慘了,突然工作量大減,倒霉的甚至一個月只有一天半裁判法院的當值律師做,做一天只賺4500元。不知就裏的人以為大律師很風光,環境差的時候,租都沒錢交,靠信用咭度日。還有那行頭,西裝皮箱,加一本Archbold,全部都花費不菲。Archbold幾年一新版,越來越貴,幾年之間已漲到3000多元一本,這刑事案的權威典籍又不能不置。賴福生做了幾年大狀,不是味兒。自己過於正直,不肯和師爺飲酒跳舞,自然生意不多。經過多番考慮,他決定申請做法官。以前做法官最少要35歲,接近97甚麽都本地化,司法機構也希望吸納本地律師做法官,所以降低年齡至30歲,並開始委任暫委裁判官來試工。

對賴福生來講,六四也給他帶來做官的機會,很多律師申請移民,想做法官的不多。當他在90年看到招聘裁判官廣告,便立即申請。雖然當法官是地位高崇的工作,申請程序卻十分簡單,賴福生只須一次面試。甄選委員的成員共四位,分別是總裁判官、主任裁判官、裁判官及高級行政主任。面試問題全部與法律常識無關,都是法庭實際運作的問題。賴福生覺得自己表現中規中矩,受聘機會不會太差。可是等了半年,音訊全無,一時之間甚感無奈。他未打過政府工,並不清楚聘用程序,其實聘請法官比其他政府工審查更嚴緊。面試完畢,幾位成員開會計算申請人的得分,定出入選名單,落選的也要寫出理由存檔。然後安排警方及亷署對入選人作背景審查,等到司法敍用委員會也同意任命後,才會收到往政府醫生處驗身的信。到了那階段才幾乎確定受聘。之後是港督簽發委任狀,定出上任日期後,便刋登憲報。折騰了一年多,賴福生終於正式成為裁判官,那已經是1991年中。

「法官閣下,我打算跟主控官商討一下,希望法庭能夠休庭15分鐘。」張大狀向賴法官提出休庭申請。

「批准。不用急,談妥了就告訴陳書記。」賴福生稍作寬容,這種休庭申請一般都是plea bargaining或者商討同意某些案情,縮短審訊時間,法官樂於接納。

「起立。休庭。」陳書記大聲宣佈。

賴福生徐徐步向法官出庭的門口,往內庭走,找出鎖匙打開內庭的門。以前上庭,沒有法官會把內庭鎖上。上個月朱法官休庭的時候,發覺放在內庭公事包裏的錢包2000多元不翼而飛,連同那一對5000多元的萬寶龍水筆也不見了。太不像樣了,連法官的東西也偷,實在豈有此理。現在出入的人多了,電腦組、錄音組的職員全是外判員工,時常都是不同的人上班,究竟是誰做的也不得而知。賴福生看看手錶,差不多十點鐘,正好看看開市,昨晚Dow Jones低開高收,科網股表現強勁,今天大概可以去裕生海味買一斤九吋的金山鈎翅。他對魚翅特別鍾情,近來在股票賺到的錢比薪金多,這樣下去多做幾年便可以退休了。


2


「周兄,你看過被告的醫生報告,醫生認為被告穿頭是受硬物擊打造成,和被告投訴被警長用槍柄打穿頭的講法吻合。我知道你是主控之中最公道的人,不如O.N.E. ,我不申請堂費。」法庭上有自己一套用語,O.N.E. 即是offer no evidence,不提出證供指控。張少權領教過周禮晁的工夫,知道他是十分難纏的人。周禮晁既公正合理,也狡猾無比。他肯O.N.E. 的控罪,多數是無機會定罪的案件。如果他肯撤銷控罪,對被告利多於弊。不申請堂費的講法雖然張少權沒問過被告,如果成事,到時叫師爺跟被告講好了。

「張大狀,大清早就跟我開玩笑,新界RCU拉他的士強姦,他自己心虛,用苦肉計撞穿頭來擾亂視綫,搞到東方蘋果星島明報全部頭條報導,說警察逼供濫用私刑。今天連南華早報虎報全部到齊,怎樣O.N.E.?如果這樣做,很多夥計會死在我手裏。CAPO file這麽厚,不用多講,不如開審。你也不可能叫他P.G. (plead guilty), 他既然P.N.G.(plead not guilty) ,我們爽快一點,開審好了。 你知他身家有多厚,強姦、打刼、誤殺,算起來幾次案底,每一宗都是jury trial,我不會放過他。我最憎恨強姦犯,你知我最喜歡女人,philogynist not misogynist。」周禮晁真的很喜歡女人,不論學識,只要有品味,他都喜歡。事實上他也風流倜儻,有一種女人難以抗拒的魅力,就算男人也樂於和他結交,魅力是與生俱來的。但他那種風流卻不是見到女人就弄她上床色迷迷那一種,他是才華出眾,不拘小節的灑脫情操。他喜歡口頭上討點便宜,開無傷大雅的玩笑,從來也不會對女人動手動腳。他並不高佻英俊,但長相有點不怒而威,正氣凛然。眉宇之間隱藏一股肅殺沉鬱之氣,他的樣子比賴福生更像法官。所以,他給人安全的感覺,很討女人的歡心,反而是女人想打他主意。當然,周禮晁也有很不喜歡的女人,譬如那個毛大律師。這個女人周禮晁每次見到都不掩鄙夷之色。毛大律師時常穿着皮短裙,黑色通花絲袜,裙短得幾乎連襪頭吊帶也一覽無遺,險象橫生。加上那不停擺動的金色大耳環,閃閃生輝。周禮晁每次見到她都覺得,恍如晚上行經灣仔酒吧門外,那些媚態十足,硬要把人拉進去喝酒的女人一樣。周禮晁尊重別人的行業,就算要出賣肉體為生,那是個人的選擇,或者是個人缺乏選擇,每一個人有自己的故事。作為大律師,就應該穿着切合身份的服飾,言行舉止也要像個大律師,不能使人走到法庭以為進了酒吧。

3


這件的士強姦案發生在1997年8月2日凌晨,女事主是史丹福大學博士生。適值暑假,返港度假探親,家人住在大埔的村屋。事發當晚,她和朋友慶祝生日,在蘭桂坊暢飲。喝了幾杯威士紀加冰,不勝酒力,已經醉到步履不穩。又堅持不用朋友相送,自己乘搭的士回家。她上了車,講了地址,已經醉倒了。也不知過了多久,迷糊之間感覺有人在脫她下裳,她嘗試反抗,極力掙扎,可是四肢頹委,軟弱無力,怎樣也推不開侵犯她的人。她知道侵犯她的人得逞,混沌之間,已失去知覺。睜開眼蘇醒時,發覺自己躺在草地上。警察和救護員圍在身旁,給她蓋上毛氈。她感到頭痛不堪,下體也十分疼痛。頓然醒覺,不禁潸然淚下。一陣噁心,便開始嘔吐起來。這一吐把酒酸胃酸甚麽都一傾而出,五味俱全。唯獨是越吐越感淒酸,在體內翻騰,滄桑感油然而生。受到侵犯不單是肉體上的打擊,在精神上的屈辱,不能言喻。這一夜之間,恍如隔世,把她打入煉獄。

女事主被強姦後,迷糊之間被棄置在郊野公園路邊的草地上。也不知躺了多久,給晨運經過的村民發現,以為有人伏屍荒野,便立即報警。軍裝警員經初步調查,傳召了新界北總區重案組Regional Crime Unit (RCU) 到場,案件交由他們接辦。女事主被送往北區醫院,接受法醫官驗傷,並在她身上收集體液、毛髮及指甲作為證據。法醫小心翼翼,帶上消毒手套替她剪指甲,然後放入證物膠袋,加以封口,希望可以找到她反抗時接觸侵犯者留下對方的DNA。處理科學鑑證的證物,一定要減低受污染的風險,萬一出錯,整件案就泡湯。可能侵犯者手法老練,早有預謀,收集到可以利用的纖維樣本並不存在肯定性的結論,就是政府化驗師所講的finding inconclusive。

這是一件非常棘手的案件。受害人自始至終都不知道的士的車牌,司機的身份樣貌,就算侵犯她的是不是那的士司機也不清楚。她隱約覺得受到侵犯時,給人抬起雙腳,她覺得應該是在的士的後座位發生。她本身是研究聲韻的,對於辨認人聲十分敏銳。上車時,因為地址偏遠,所以司機多講了幾句路綫的問題。當時雖然醉酒,再聽到司機的聲音,她一定能夠認出。事發後受害人發覺遺失了手袋,裏面有手機錢包證件。首先到場警員卻沒有見到。究竟是強姦犯拿走,遺留在的士上,抑或路人順手牽羊偷了呢?

RCU第三隊接手調查,主管張一峯高級督察經驗豐富,在RCU駐守兩年,偵破了幾件大案,剛通過升級面試,下個月便會調到商業罪案調查科CCB做總督察。張一峯手下有兩個偵緝警長及8名探員,分成兩個小組由警長帶領。查這件案唯有依靠超級電腦的分析,把有同類案底嫌疑人士找出來,再加入的士司機這因素及配合刑事情報科(CIB)的情報,抽絲剝繭,縮窄範圍。在電腦熒幕上顯示最可疑的就是勞建平,這宗襲警案的被告。如果沒有電腦,要翻查這些紀錄,全靠人手,難比登天。

RCU鎖定被告為目標後,也沒時間再跟踪監視他,愈早搜證愈好,耽誤了時間,搜集到的證據,價值愈來愈少。張一峯決定立即拘捕疑犯,並扣押他所駕駛的的士,尋求政府化驗師協助搜證。他在警方電腦找出疑犯是的士的登記車主,於是找交通部幫助,通知交通巡警尋找疑犯車輛的位置。原來疑犯並沒有把的士出租,他自己是車主,也是兩更司機。

香港交通巡警在西灣河新城街一間車行門外發現勞建平那輛的士,立即通知張一峯。張一峯請交通警員不要讓的士離開,待他立即趕往現場。事情發展比他預期快,打亂了他的部署。他原本的計劃是向粉嶺裁判法院申請搜查令,搜查勞建平在康怡花園的住所。在西灣河找到的士,離開康怡花園幾公里,倒不如往東區裁判法院申請搜查令,隨即搜屋,方便得多。1991年1月才啟用的東區法院大樓,在西灣河海旁,那是一大片填海地,由西灣河一直填到亞公岩。原本是充斥着艇戶的愛秩序灣,一下改名為愛蝶灣,公屋居屋林立。周禮晁也是從那時起被上司從灣仔的中央裁判署調到那裏做檢控主管,中央裁判署也隨之廢除了,東區法院其實是取代了中央裁判署的功能。他的辦公室,比他的老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的,大上一倍。怪不得老闆常常開玩笑說要跟他調位。

張一峯兵分兩路,自己帶了一名警長,七名探員,驅車趕往發現的士的新城街。另一個警長1387和女警小楓趕往東區法院向當值裁判官申請搜查令。張一峯到達新城街時,香港交通四輛警察電單車已經停在路邊,交通警長和三名警員與一名坐在的士司機位的男子交談。張一峯走到交通警長處介紹自己,警長也告訴張一峯車上男子剛吃過飯回來開車,名叫勞建平。張一峯心想來得正好,等1387獲取搜查令後,帶同疑犯回家搜屋,省卻破門。


4


警長1387和女警小楓到達太安街的東區法院大樓,車停在正門,把警察行車紀錄簿放在車頭顯眼處,以免抄牌。畢竟開的不是警車,抄了牌要申請取消告票,多一重麻煩。1387看看掛在大堂的時鐘,已經2時10分,早上喝了兩杯咖啡外,甚麼也沒下胃,現在已餓得有點胃痛。為了這件案已兩天沒有回家,眼皮也下垂得很難睜大。在大堂壁佈板查閱下午是那個法官當值,找到後立刻和小楓按升降機到5樓3號庭。因為東區法院並不是新界重案組熟悉的地方,稍為耽誤了時間,3號庭的法官已經開庭續審早上的案件。一時之間,警長不知如何是好。幸好小楓做事仔細,想起周禮晁。小楓3年前在警察訓練學校差不多受訓完畢時,曾經由教官帶同到法庭參觀審案,見過周禮晁。剛巧總教官張曼儀警司和周禮晁是老朋友,所以她也同行,順便訪友,故此連這班小學警也走到周禮晁偌大的辦公室拜訪。當時張警司告訴他們,周是香港頂級的檢控官,故此她印象深刻。小楓於是建議找周幫忙。1387是比較魯莽衝動的人,所以張一峯叫小楓跟他一起行動。他們找到OC Prosecution的樓層,未到門口已經聽到英語罵人的聲音,還夾雜粗話。小楓相信周禮晁應該在講電話,在罵對方不聽他的指示用錯法例之類的話。小楓心中嘀咕,真的不巧,怎樣開口呢?這小妮子的確靈巧。當周禮晁講完電話,她便走去敲門。

「周Sir,我是女警練雪楓。湊巧經過,來向你請安。」小楓笑臉盈盈,面如桃花,一下子冰山也融化了一半。有些女人就具備這種本能,與生俱來,無須做作。當然也要一張與生俱來,漂亮的臉來配合才行。

「你是. . .」一霎那間周禮晁看了小楓一眼,心中在思量,這人並不面熟,完全沒有印象。但再看卻又有點似曾相識。

「3年前我們還沒有passing out,張警司帶我們來參觀,跟你學習過。」小楓見到一臉茫然的周禮晁,立即解釋。

「對,3年前張曼儀來過。」他臉上閃了一下悵然若失的表情,不過立即稍作歡顏。「時間過得真快,已3年了,張曼儀也走了兩年。」張曼儀的死來得突然,他事前一點也不知,作為朋友,實在歉疚。但在內心深處,自己女朋友的死,才是錐心之痛。雖然是10年前的事,時間沒有磨掉這段情懷,哀傷總是揮之不去。十年生死兩茫茫,每次想起她,都黯然神傷,心中淌血。那種悲愴沒有人能理解,他也不會向人傾訴。他覺得只有軟弱的人才會找人訴苦,他是鐵錚錚的硬漢。以前十分開朗的周禮晁,自從女友之死,臉上便披上寒霜,近年心情才平伏一點,只是掛着一股淡淡哀愁。周禮晁肅殺沉鬱的面相,大概是思念所做成。

張曼儀因乳癌病逝是前年的事,他是到了舉殯才知道。其實兩人是從工作上結識,沒有特別深厚交情。張曼儀在升任警察訓練學校總教官前,是灣仔警署的行動主任,屬總督察級,主管3隊Special Duty Squad特別職務隊,專門對付黃賭毒,也是交通督導員的主管。一年裏大家總吃幾次飯,不是警署拜關帝就是curry lunch,每次周禮晁都應邀出席。那時的張曼儀已年過40,孤零零的一個人和母親同住,沒有婚姻也沒有愛情。周禮晁把她當作姊姊,一點情愫都沒有,兩人的年齡也實在懸殊。周禮晁也從來不問張曼儀有關感情生活的事,以免挑起人家的傷痛。況且也自顧不暇,自己盡量埋頭工作,努力去忘卻自己那段傷心往事。但無論如何,當年的悲慟,已銷蝕心脾。所以他結交的女性,感情發展到一個階段,就停滯不前。傷逝的打擊,難以言喻。情到濃時,驀然想起逝去的女友,往日纏綿綺靡,浮現腦中,就像一盆冰水,照頭淋下來,甚麼濃情立即化作一汪淡水。他這樣的反應,也嚇怕了不少女性。也許是自己傷痛的昇華作用,他對女性特別關顧。

「你在那裏駐守?今天到這裏有事嗎?」周禮晁看着這白裏透紅的一張討人喜歡的臉,他在想小楓大概只有20幾歲。她不算很漂亮,但那水汪汪的眼晴,明亮通透,波光閃閃,十分瀲灧。周禮晁覺得,這女孩剛哭過時的樣子,必定楚楚依人,肯定比笑臉盈盈時,更加好看。不期然對這陌生女子,產生好感。

「我在新界北RCU第三隊,這位是警長1387,我們找法官簽search warrant。」小楓給打量得臉皮熱烘烘的,不好意思和他對望,於是望着地下,索性任他看飽。周禮晁一向對女性彬彬有禮,他常用欣賞的眼光來看女人,完全沒有一絲邪念。他打量小楓,一面思索,究竟在那裏見過她。

周禮晁知悉情況後,親自帶他們到法官內庭走一圈,找到休庭的法官簽發搜查令。小楓再三多謝周禮晁的幫助,便怱怱離去。小楓想不到,這次偶然的邂逅,把周禮晁也捲入案中。


5


這邊費時折騰,那邊焦急等待。警長和小楓立即趕到新城街和張一峯會合。張一峯請香港交通派拖車把的士拖往北角警署,港島東區的警察大本營,並安排政府化驗師替的士搜證。另一個警長帶4名探員負責看守的士,一件重大的證物。可惜案發了三天,的士已接載過不少客人,已經沒有具價值的證據可以收集。而且的士也曾經徹底清潔過,連地氈也用蒸氣清洗淨,倍添可疑。套取指模的警員用傳統的粉末掃指模法,在的士車廂內掃了3個指模,用透明膠紙印下指模,拿到警車上,掃描入電腦,傳送到刑事紀錄科警察指模資料庫分析。結果顯示,其中一個指模屬於勞建平的,另外兩個屬不知名人士的,但找不到受害人的指模。當然,粉末掃指模只是傳統的方法。政府化驗師於是使用靜電偵察儀ESDA,在車廂內搜證,可惜也是無功而回。


「勞建平先生,我是新界北總區重案組張一峯幫辦,警方有理由相信你與今年8月2日發生的強姦案有關,希望你協助調查。」

「甚麼強姦?我沒有做過。你想誣揑我,我要請律師。」

「等一會我讓你請律師,我有法庭的搜查令要搜查你家,你如果肯合作,我們斯文和氣。如果你不合作,我爆開你家門,你自找麻煩。」

勞建平心中盤算,到家中搜查不是問題。他做事乾淨利落,不會留下蛛絲馬跡。那手袋他一早扔掉,錢也花光了,手機證件也全部掉進了垃圾筒,家中甚麼物證也沒有,任由警察搜查也無妨。他第一次犯強姦是23歲那一年,那是1984年的事。那時候他當夜更司機1年多,時常在晚上接載那些歡場女性,或者是夜店買醉,步履蹣跚的獨身女子。有的在車中嘔吐大作,弄髒了車,影響他的生意;有些醉得昏死,到了目的地也下不了車,因此要他協助参扶。正是這種身體接觸,尤其是炎炎夏日,衣履單薄,挑起他那種性奮亢。他禁不住這可乘之機,抽點油水。那些醉昏了頭腦的女子,也不會察覺。久而久之,這種佔便宜的機會已經不能滿足他的慾望。他不斷在想,這些醉娃,歡場女子居多,來過免費交易也不為過,反正她們為了錢一樣會出賣肉體,自己只不過是想吃一頓免費餐。這想法一直在他腦中盤旋。

一個下雨的晚上,已經是凌晨三點,尖沙嘴東部的行人特別稀疏。勞建平悶等了一小時,一個乘客都沒有。這場雨夾着風,消減了一點炎夏的暑氣。勞建平心想這一更的黃金時間已經過去,正打算回家睡覺,突然間的士的左邊後門給人拉開,一陣香水味撲面而來。爬進車廂的是醉得口齒不清的豔裝女子,她講目的地時呵出那口氣,夾着酒嗝,足以把酒量差的人薰倒。這女子講了深水埗順寧道101號後,就呼嚕呼嚕的,倒頭醉在座位上。勞建平不時看倒後鏡,也隨便搭訕幾句,可是這女子已醉得昏死,毫無反應。當的士駛到目的地,這女子還是爛醉如泥。勞建平叫了幾次,她不哼一聲。於是他關掉引擎,下車走到後座位打開車門,赫然發覺她衣不蔽體,勞建平覺得機不可失,正是慾火攻心,不顧一切,乘人之危。剛好完事,看到遠處車頭燈光,自遠而至。勞建平不假思索,立即把這女子拖出車外,扔在地上,然後跑回司機位開車逃走。這原是死寂一片,人跡罕見的街道,幹甚麼壞事也沒有人知曉的時份。勞建平偏偏遇上深水埗特譴隊進行反爆竊巡邏的警員。便衣警察在遠處駛來,根本看不到勞建平在幹甚麽。但勞建平逃走反而引起注意,警察加速駛來,把他逮過正着。

可能是這女子命該如此,勞建平扔她下車時,她頭先着地,撞擊過猛,傷重不治。勞建平被控謀殺及強姦。控方最後接納他承認誤殺及強姦,用這案情來定他謀殺,在法律上比較困難。勞建平在此之前已經是偷雞摸狗之徒,已有幾次案底。他誤殺及強姦,每項控罪判監6年,分期執行,共12年。所謂12年監,除去假期及行為良好的獎勵,勞建平實際在獄中服刑8年多。這8年一點也不易熬。他犯的是風化案,由荔枝角覊留所拘押開始,已經受到其他犯人針對,非禮強姦犯入獄,從來都不好受。殺人放火的人,受到尊重;欺侮婦孺的人,卻受衊視。在赤柱監獄服刑8年之中,勞建平受了不少皮肉之苦。可是,他全無悔意。他不斷反省將來怎樣可以做得不留罪證,赤柱充滿不同智慧幹壞事的人,時常互相交換意見心得。怪不得有法官謔笑茘枝角覊留所為Lai Chi Kok Law School,赤柱大概是進修學院。

勞建平出獄後又再做老本行,他比以前小心得多,照樣接載那些夜歸女性,佔了不少便宜。他每次犯案前都小心衡量環境,事後清洗的士,乾淨利落,不留罪證。幾年之間,發生了好幾宗的士強姦案。可是有受害人報案的卻少過實際宗數,有的是歡場女性,為省麻煩,自認倒霉,不了了之。有些酒醒之後,根本不清楚發生了甚麽事,無從追究。報了案的幾宗,也奈於證據薄弱,無從入手。食骨知髓的勞建平,一次又一次得逞,卻逍遙法外。


6


「勞建平你在1997年8月1日晚上11時至凌晨1時之間在那裏?」勞建平在RCU探員押解往康怡花園途中,警長開始向他發問,希望找到突破點。

「沙展,我日夜開工,當時應該在開工吧。」

「你當晚有沒有開車到過蘭桂坊?」

「可能有,也可能無。一天到晚在路上開車,哪會記得。」勞建平心想自己留下綫索嗎?為甚麼警察可以這麼快來找他?勞建平不合作,警察無從入手。

「你最好跟警方合作,我再問你一次,8月2日凌晨你是否接載一名女子從蘭桂坊往大埔?」

「8月2日?那一年?」勞建平有心刁難。

說話之間,車已到達康怡花園。探員見到勞建平表現鎮定,心中有數,大概會白行一趟,空手而回。這預感一點都沒有錯,警察甚麼證據都搜不到。這住所面積不大,兩房一廳,是康怡面積最小的單位。搜了近一小時,沒有發現。

「勞建平,你的家人在那裏?」張一峯隨便問一句。

「我老婆和女兒回鄉探親,兩星期後才回來。」

「我們快人快語。我翻查吐露港公路車輛監察系统的錄影,見到你的的士在8月2日零時37分經過。那裏離開事發地點只有3公里,是你把女事主載到那裏,然後強姦她。」張一峯希望勞建平會從言談之間露些破綻。

「就算我經過吐露港公路,也不一定去過郊野公園,強姦女人。」

「我沒有講強姦案在郊野公園發生,你怎知道?」張一峯知道勞建平說話露了餡。

「我看報紙報導。」勞建平試圖解釋。

「這件事沒有任何報章報導過,我知是你幹的。」

「我甚麼也不知。我也懂得法律,你甚麼也搜不到,甚麼證據也沒有,就算把我拘留,也不能超過48小時。」勞建平決定不再講下去。

「你老實一點,否則我對你不客氣。」警長1387沉不住氣。

勞建平就是一聲不哼,毫無反應,對警長置之不理。1387氣上心頭,加上胃痛不堪,於是一拳打落勞建平的肚。勞建平毫無防範,這一擊使他痛得跌倒在地上,掩着腹部,在地上亂踢,對1387怒目而視。他慢慢站起來,繼續瞄着1387。勞建平一向不會正眼看人,看他的長相,眼肚陰沉,雙目無神,絕對不是正派的人。警長愈看愈惱怒,作勢要掌摑勞建平,勞建平捉住警長的左手,順勢推開警長。這一舉動,火上加油,警長拔出配槍,指着勞的前額。勞建平也不示弱,用前額頂着槍嘴大嚷,「打死我,有種你便開槍!」其他探員立即把勞建平拉開,張一峯也拉着1387的手,微微向上推,恐怕用力過度,手槍走火。1387突然間衝向勞建平用槍柄擊頭,勞建平應聲倒地,血流披面。事情發生得太快,屋內的探員來不及阻止,已弄炸了窩。

「警察打人呀!殺人呀!」勞建平大叫大嚷,也不理會傷口,他知道自己一定死不了。

張一峯衝入廁所,拿了抹手毛巾出來,叫探員按着勞建平的傷口。張一峯心中在盤算,這行事魯莾的警長,又為自己添麻煩。自己升級在即,接辦這件無頭公案,已經很傷腦筋。怎料口供還沒得到先來打穿疑犯的頭。他對1387怒目而視,「成事不足,敗事有餘。」罵了警長兩句。

「Sir, 我召喚救護車好嗎?」小楓很沮喪地問。

預科畢業後就投考警察的練雪楓,讀書成績不算很突出,差一點才能考入大學。為了減輕父母的經濟負擔,她決定工作,好讓兩個弟弟多受教育。皮膚白晢,身裁瘦削,但個子高佻的練雪楓,出人意表的投身警察。在警察訓練學校受訓期間,她不畏辛勞,努力學習,服從教導,結業時成績優異,獲頒銀笛獎。練雪楓雖然不是美人胚子,但以警察的標準,已經很漂亮出色了。加上為人和藹,冷靜沉着,雖然不是衝鋒陷陣的材料,卻擅長分析部署的工作。出班後在特別職務隊執勤兩年,便調職做刑事調查的工作。又過了一年,被新界RCU看中,借調了過去。由於表現出色,樣貌出眾,小楓被推薦入警察訓練學校,受訓為警務督察,正等待下一期開班。警察升高一級是警長,再升一級是警署警長,在很特殊的恩恤情況下升為督察,像拿了安慰獎一樣。這樣升級的督察只需要進警察訓練學校象徵式受訓,另一方面也沒再升級的可能,連高級督察也升不到。小楓受推薦為督察,所受的是正規督察訓練,為期9個月,要通過standard I 及standard II的考試,才能結業成為見習督察。對她來講,是往上爬的大好機會。理論上,警務處長也是從督察做起。作為警員,是難得的機會,所以小楓覺得幸福事業,美好將來的希望,可能會毁在衝動的警長手裏。

調到RCU比一般刑警地位稍高,如果可以更上一層樓到OCTB,在履歴方面會更佳,晉升機會更大。香港的警隊質素是亞洲之冠,有組職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CTB則為警隊之冠。小楓的志願就是希望有一天能夠成為精英中的精英。她心中忐忑不安,疑犯受到的對待與自己無關,自己從來都沒有做任何不合程序的事,工作跟足警察通令Police General Order(PGO)來做,這件事應該怎樣處理呢?

張一峯腦中已千迴百轉,想過不同的處理辦法。怎樣想也只有一個辦法,告勞建平襲警,說他自撞牆壁,撞上門鎖,以致穿頭。

「各位手足,我們同坐一條船,就告他襲警。小楓,叫救護車。」張一峯看了小楓一眼,知道最使人擔心的就是這小妮子。她的差齡最短,遇過的風浪少,萬一口徑不一,不肯合作,說出真相,那就滿盤皆落索。張一峯想,一定要對她下點工夫才行。

碰、碰、碰。突然間門外人聲嘈雜,夾雜着通訊機的聲音。「警察!開門!」在屋外拍門的是香港島衝鋒車Emergency Unit的警長和兩名警員。勞建平的鄰居聽到叫喊聲,便打電話給大厦的保安部,保安員於是報警。屋裏面的探員看着張一峯,等他指示。他走到門口,打開木門,隔着鐵閘已看到幾個軍裝警員及保安員在外面。張一峯打開鐵閘,拿出證件給衝鋒車的警長看,表露身份,請警長入內並關上木門。

「沙展,我們持搜查令搜屋,被告反抗襲警,自己撞傷了頭,請向電台報告及召救護車來。」張一峯對警長十分客氣,始終是跨區辦案。

「警察打人,我要投訴,我沒有襲警。」勞建平大聲叫嚷。

「先生,你有投訴的權利。我先送你去醫院,給醫生看過後,我會把投訴警察課的地址給你。」EU警長很有禮貌地解釋,他看到情況,對張一峯的講法半信半疑。自己也不想淌這混水,事不關己。


7


投訴警察課在1974年成立,簡稱CAPO,從Complaint Against Police Office的頭文字acronym而來。主職除了調查公眾對警察的投訴外,還包括內部調查科IIO, Internal Investigation Office。為減低市民對警察查警察欠獨立性的印象,投訴課的辦事處都不會設在警署內,而使用其他政府物業或者會直接租用商業大厦來用。投訴的處理報告會呈交投訴警方獨立監察委員會審閱。勞建平在事發後投訴張一峯等濫用權力、毆打及妨礙司法公正。投訴課邀請雙方分別錄取口供,也會審閱檢控被告案件的證據。勞建平被控襲警,CAPO會把檔案送到法庭給主控官,開審時記下投訴人的講法,以作跟進投訴是否一致。如果投訴人被定罪,CAPO 幾乎會判定投訴不成立。

襲警發生在康怡花園,隸屬筲箕灣警署的刑事調查隊CID接辦。主管的督察見是新界重案組跨區的案件,看了案情,知道是棘手的案,於是請示上司,把這件案推給香港島的重案組處理。RCU HKI做事方式當然要比新界的RCU妥當得多,始終是京畿重地的駐兵,無論資源效率都不能相比。但他們接手辦理的只是襲警案,的士強姦案還是新界自己去查。


8


周禮晁在每天下午4時半,看完in tray的檔案,會找出警察或者主控官做錯的地方,拿出來跟主控官討論,準確一點說是考核及鞏固他們的法律知識。雖然他的下屬大部份都擁有法律學位,有一個不只是LLB,還是LLM呢,可是他們都很怕他的提問,啞口無言的時候居多。說也奇怪,這天法庭的工作特別忙,沒有一個主控官在他們的座位,全部都上了庭。

周禮晁又墮入往事的沉思。

1990年9月,距東區法院大樓正式啟用前4個月,周禮晁的老闆Mary Morrison開四驅車接了他到東區法院考察場地。Morrison是助理刑事檢控專員,是裁判法院檢控主任的主管。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屬政府架構的助理處長級。周禮晁通常都叫她Mary,而Morrison叫周的洋名Stephen。在主管級的檢控官中,周禮晁的資歷最淺,但能力卻最出眾。所以Morrison通常都會把周禮晁招攬入那些涉及裁判法院的跨部門委員會,律師會及大律師公會與律政司之間的工作小組,以及招聘主控官的甄選委員會。周禮晁面對那些比自己高級的人毫無懼色,揮灑自如。Morrison時常帶周禮晁去開會對他也帶來麻煩。那些比他資歷深的主控,極不高興。政府人員基本上是論資排輩的升擢心態,老臣子被冷落自然不快。

那次考察場地,周禮晁知悉上司有意派他鎮守這重地,於是也極力爭取較寬敞的辦公室。最後Morrison也敵不過這愛將的要求,為他爭取了偌大的辦公室,結果比她自己在金鐘政府合署的辦公室大一倍。有能力的人,自然有議價能力。有能力的人,自然要比尸位素餐的人付出更多的勞力。周禮晁所主管的法庭,是任何有檢控權力的政府部門取經之地。每個月都有人到他辦公室拜候参觀,了解法庭運作的程序,使周禮晁忙得不亦樂乎。新入職的見習檢察官,很多時都委派到東區法院吸取檢控經驗,由周禮晁分配工作給他們。他們那些高級檢察官的導師,見到是周禮晁分配工作,自然也樂得清閒,把所有指導的工作也交給他。周禮晁工作壓力很大,但檢控的工作實在切合他的性格。他從容不逼,八面玲瓏,樂此不疲。

做刑事檢控工作,合適的性格比法律常識更為重要。檢控工作潛在壓力很大,事前的準備工夫當然重要,臨場的技巧和當機立斷的性格,更加重要。證人的表現未必如證人口供紙講得那樣理想,主控官要做很多即時的決定。問漏一條問題,有可能輸掉整件案,那是不能補救的錯誤。檢控頭幾件案最困難,無論事前怎樣反覆操練,臨時的荒謬錯誤,難以想像。挨法官罵及辯方的揶揄,是必然的結果。不論男女,給罵到走入洗手間哭泣,是等閒事。也有因壓力大而拉肚子的。這兩種情況都沒有發生在周禮晁身上,雖然他檢控第一件案也出了亂子。周禮晁第一宗檢控的是交通案,就把警察所畫的道路圖胡亂呈遞,給罵了一頓。自此之後,他沒有再犯同樣的錯誤,檢控的工作也越做越純熟。他做了一年,上級已知他是天生的檢控官。他在裁判官之間,聲譽良好。他的盤問工夫,尤其出色,有法官稱他為全港最出色的盤問員。法官喜歡他的另一個原因是,他很清楚自己應該做甚麼,從不浪費時間。

電話的鈴聲打斷了周禮晁的沉思。

“OC Prosecution.” 周禮晁的例牌接電話口吻。

“Stephen, Inspector Cope here. “

“How are you Mike?”Michael Cope總督察 是北角警署的分區助理指揮官,他時常打電話給周禮晁諮詢法律問題。

“I am fine. There is a question for you again. I am sure you can instantly give me the answer. A plainclothes PC performing beat duty found the defendant acting furtively. He went up to intercept him and revealed his ID. The defendant kicked the PC in the loin and fled. The PC gave chase and managed to subdue him. The defendant was taken in and charged with Assaulting a Police Officer and Remaining in HK Unlawfully because we did not find any ID on him. He refused to say anything. We suspect that he is an II. He did not tell us his name. We could not find any record from CRB. We are unable to verify his identity. How do we lay charge without a name?”Michael Cope 問周禮晁一條極冷門的問題。警察拉了一個不合作的非法入境者,無名無姓,怎樣檢控呢?

“Mike, the question is rare but the answer is simple. Look at Indictment Rule 6 Cap 221C. You can say, ‘Person unknown, you are charged that blah, blah, blah.” 周禮晁毫不猶疑,立即講出答案。公訴書規則第6條說明不知某人的名稱時,可以用「 身份不詳的人」 來描述被告人,作出檢控。這些冷門,絕大部份的人都不懂的問題,只要問周禮晁,十居其九,都有現成的答案。這也說明為何周禮晁受到尊重。

答完問題,剛放下電話,電話又再響起來。周禮晁看看掛在牆上的時鐘,已經下午6時了,過了下班時間,通常都是知他習慣沒有那麼早就走的熟人,才會打來。周禮晁拿起電話接聽,出乎意料,竟然是練雪楓。


9

港島重案組接手調查這襲警案,高級督察姚燦輝和張一峯是警察訓練學校同期同學,張一峯坦白地把事實告訴同袍。姚燦輝默不作聲,沒有發表任何意見,只叫張一峯自己安排隊員用證人口供紙Pol 154寫供詞。一般警察查案是用Pol 155的口供紙記錄,這襲警案張一峯和隊員都是證人,所以用普通證人口供紙。姚督察當然讓張一峯有更多空間解決問題,所以叫張一峯明天才把所有口供紙交給他,好讓新界重案組有更多時間重組事件經過。意思明顯不過,就是讓他們自圓其說,商討怎樣去創作這件事的經過。

張一峯原本想叫小楓在晚上負責寫草稿,明早9時在新界北重案組辦公室集合,一起参照來寫口供。但小楓面有難色,很明顯是不同意。張一峯惟有叫另一位探員去做。張一峯再三強調,大家要同舟共濟,沒理由不幫自己人而去幫強姦犯。任何人幫強姦犯指證警察,便會是警察的公敵。小楓極為沮喪,不知如何是好。和隊友在警察總部分手時已經是下午5時半。走到街上,遇上下班人潮,她也漫無目的跟着人潮向銅鑼灣走。身心疲憊不堪的小楓,不知不覺間已到了崇光百貨公司。崇光門口站滿了人,整個銅鑼灣都站滿人。小楓卻感到孤單無助,心情十分矛盾。

小楓心想強姦案的受害人,放洋飽學,卻被這禽獸蹂躪,心中那痛楚,難以形容。勞建平實在死有餘辜,打穿頭也便宜了他。可是,自己身為警察,理應奉公守法,除暴安良。警長打了人,替他說謊,妨礙司法公正,是嚴重罪行。早幾年黄大仙警署特別職務隊拉了個毒販,帶上慈雲山配水庫用大錘毒打,逼他供出更多藏毒的地方。毒販不肯就範,結果警察告他藏毒作非法販賣用途及襲警。斷了幾條肋骨傷痕累累的毒販,向投訴警察課投訴。十分罕有地,整隊特別職務隊由督察到警員共13人全被檢控妨礙司法公正,部份被控嚴重傷害他人身體。那就是轟動一時的13太保案。毒販沒有被控販毒,他被特赦為控方主要證人。控方也特赦幾名警察來指證其他被告。這件案在高等法院審訊,陪審團很明顯同情案中的被告,認為他們為了打擊販毒,才對毒販施刑,於是判他們無罪。從法律而言,那是荒謬的裁決。可是陪審團制度,有時會產生這樣的結果。脫罪的警察事後全部復職,指證同袍的警察卻相繼辭職。

小楓真的給弄得很糊塗,不知如何是好。她不知道這究竟是法律問題,抑或是道德問題,甚至是哲學問題。對她來講,是很大的難題。她想來想去,在朋友之中,似乎沒有一個具備足夠的能力,替她解答這難題的人。突然靈光一閃,她想到周禮晁。張曼儀警司曾經說過他是頂級檢控官,他一定能夠解答這難題。可以怎樣開口呢?自己對他毫不認識,怎可以把事實告訴他呢?他會怎樣反應呢?萬一. . . 她看了錶,差不多6點鐘,不禁悲從中來。太遲了,政府工哪有到這時間還在辦公室的。在沒有其他選擇的情況下,她唯有硬着頭皮一試。

10

周禮晁叫練雪楓到他辦公室相見。在電話中,他聽得出練雪楓一定遇到大難題,她想聽他意見,但又不肯在電話講。練雪楓到達時已經差不多7點。

「周Sir。」練雪楓疲態畢露,雙目無神,失去下午時候的神釆。

「你怎麼臉色那麼難看?」周禮晁講的是事實。「先坐下。」周禮晁泡了一壺茶,準備給小楓一杯,看了她的臉一片灰白,於是給她一杯咖啡。到了那時候,所有同事都下了班,周禮晁沒有把門關上,避免誤會。孤男寡女,在四堵牆中,可以發生很多意想不到的事。他很關心地看着這女警,四目交投,小楓避開了他的眼光,望着地下。一時感觸起來,眼裏噙着淚,視綫糢糊。周禮晁見過不少女人,大家這樣陌生,就哭將起來的,卻是第一次。不知甚麼原因,他對這女孩特別憐惜。隨即拿了一盒面紙遞了過去。小楓用面紙印了眼淚,覺得自己十分失儀,這主控官其實是個陌生人。周禮晁沒有催促她,聽其自然,等待她心情平伏下來。小楓呷了兩口咖啡,反覆思量,深深吸了一口氣後,打算把事情始末告訴周禮晁。

周禮晁看了一眼時鐘正好7時半。「你還沒吃晚飯罷?」

「今早吃過早餐,之後甚麼也沒吃過。」

「那麼我們邊吃邊談,如何?」

「很好。讓我請客。」

「那裏的話,我是地主嘛。你要用洗手間嗎?」周禮晁十分細心周到。

小楓忙了一整天,給周禮晁提醒了,頓然感覺到那逼切性。她遇到的男人大多數是粗心大意的警察,像周禮晁那樣周到的還是第一次見到。她心裏很舒服。用完洗手間,順便整理一下頭髮,不知為甚麼一股暖洋洋的感覺直透丹田。周禮晁見她出來的時候,白晢的臉再次透着微紅,像下午見她時的模樣。周禮晁心裏在笑,這女孩不知腦裏想着甚麼古怪念頭。

「你不用回家吃飯嗎?」小楓試探式問。她看見周禮晁手上的戒指,有點失落的感覺。

「回家也是一個人吃。今天有你作伴,熱鬧一點。」周禮晁把自己的情況輕輕帶過,不再說明。「我們在附近吃飯好嗎?這裏的海旁是港島東蘇豪,很是熱鬧。你到過這裏吃飯嗎?」

「沒有呀。3年前第一次來,今天來了兩次,海邊也沒見過。」


11


東區法院毗鄰的鯉景灣是中密度的住宅,興建時由於位處飛機航道,加上是填海地,所以樓宇高度受到限制。這幾年,海旁的商店,原本是沒有人租用空置了的店鋪,因為開了多間食肆酒吧而興旺起來,商戶把這地方打造成港島東蘇豪。這些海旁餐廳一點也不便宜,價錢和一般酒店的coffee shop差不多。周禮晁帶小楓到一間人客較少的意大利餐廳,隨便點了食物,便回到正題。周禮晁在小楓未開口前主動發問。

「練小姐,. . . 」

「叫我小楓好了,所有人都這樣叫我的。」小楓對着周禮晁,有一種甜絲絲又温馨的感覺。她覺得周禮晁誠懇、坦白和安全。怪不得張警司對他讚不絕口。這種男人越來越罕有。

「小楓,困擾着你的是法律問題?」小楓點頭。「也是警察問題?」小楓含情脈脈,又再點頭。心裏在講,果然厲害。「那麼一定和今天的搜查令有關?」

「周Sir,你實在太厲害。怪不得Madam張對你那麼推祟。」小楓一半是恭維,一半是心悅誠服。小楓當然不知道,周禮晁對她有一種莫名的好感,打算盡力幫助她解決困難。人有時的舉措,不能用理智分析。大家投緣的話,相識不深也會傾心吐意。

「小楓不如這樣吧,你提出一些假設性的問題,我講假設性的答案,你覺得這方式好不好?」周禮晁行事小心,幫人家也要保障自己。現代科技發達,竊聽錄音無所不用其極。如果不小心,惹了禍也不知道。幫不了人,卻害了自己。小楓也十分聰明,領會周禮晁的意思。兩人暢談甚歡,一邊吃一邊講,小楓心情豁然開朗,鬱悶全消,心也踏實了很多,她已經盤算了明天的口供會怎樣寫。

「小楓,法律是死板的,人是活的。做壞事的人,鑽盡空子,往往不會受到制裁。有錢的用錢脫罪,有權勢的利用關係。你記得那電視台老闆嗎?他叫醫生證明他患了老人癡呆,要求終止聆訊,聽說醫生要求8位數字的酬勞。你駐守過SDS掃黃,幾年前你還在讀中學,一個立法局直接任命的議員,被深水埗SDS到公寓查牌發現在召妓。案件在北九龍裁判署審訊,這尊貴議員被傳召為證人,來指證公寓負責人管理色情場所。這議員違反法庭傳票,兩度不出庭,最後還走了去美國。控方因此證據不足,被逼撤銷控罪。北九龍當年還是由幫辦執行檢控工作,否則我一定要求處理這件案。議員不到庭,我一定申請拘捕令拉他。在立法局放完暑假再開會時,他從美國回來。叫立法局新聞官替他派發新聞稿,說自己為朋友處理家庭問題,才會在公寓出現,去美國是治理脚患。新聞稿的下款是不具名的。我當時十分憤怒,找律政署的同事把他的口供紙傳真給我,口供裏他承認到公寓召妓,費用200元。他在那裏交易過幾次,他住在附近,穿拖鞋短褲去的。」

「周Sir,我也聽同事講過,原來確有其事。」

「確有其事的事多不勝數。有個女記者時常向我訴苦,她嫁了個法官,發覺他時常在灣仔的酒吧流連,左擁右抱。你想想,替我們訂立法律的議員如此下流低俗。受尊崇的法官一樣是下流無恥,你對於這法律制度還有信心嗎?有時我並不反對用法律以外的方法來處理問題。所以你也不要為這件事過份擔心,我盡辦法幫你。有可能的話,叫你OC把強姦案的檔案拿給我看,如果無足夠證據把他繩之於法,我看怎樣處理這襲警案。」

「周Sir, 真的不知怎樣感激你。你着實太好了。」


小楓看看手錶,已經10時半,是時候結賬回家了。雖然兩天沒有睡的她,對着這談笑風生,魅力逼人的主控官,希望時間可以永遠停留在這一刻,幸福無比。她已經疲倦得眨眼緩慢,但還是依依不捨。周禮晁看着這小妮子,猛然發覺,這似曾相識的感覺來自這女孩情深款款的眼神。

12

周禮晁讀書成績平平,運動卻樣樣皆能。大學一年班的時候,他整天流連在球場、田徑場,到上課的時候,便氣冲冲的跑去教室。馬馬虎虎的做了功課,又跑到球場去打球。有一次怱忙之間,碰跌了一個女同學拿着的幾本書,連忙道歉,彎身在地上拾起書本,交到那女孩手中。連那女孩的樣貌也沒有看一眼,正想離開,偶然瞥見其中一本是《圍城》,所以順便看了這女孩的臉。在這一霎那,觸了電一般,這清秀羸弱的臉龐,一絲惱怒怪責的表情也沒有。周禮晁再次致歉,便怱怱離開。走了幾步,再回頭多看一眼,這女孩也在看他,莞爾一笑。自從那一次開始,在校園裏常常碰到這女孩,大家都點頭打招呼。周禮晁來自教會的男校,對異性的結交全無經驗。凑巧這女孩來自女子中學,也無戀愛經驗。所以兩人只是腼腼腆腆的點頭,沒有進一步發展。

一個陰霾密佈,山雨欲來的下午。周禮晁如常在籃球場上練習,隊友還沒有下課,所以他自己在投籃。忽然背後傳來拍打籃球的聲音,他轉頭一看,原來不是隊友,而是給他碰跌書本的女同學。他忍不住好奇,窺伺這女子的球技。看到她亂七八糟的投籃,不禁搖頭暗笑。最後也忍不住,走了過去,自我介紹。這女同學也把名字相告,原來她叫莊曉蘭,英文系一年級學生。周禮晁讀地理,大家沒有共同科目,但同院校並住宿舍,故此時常碰頭。莊曉蘭大一體育球類項目選修了籃球,一向少運動的她,為了應付體育考試,才會走到球場惡補。周禮晁當然義不容辭,教她投籃的方法。大家玩了一會就下起大雨來,這場雨並沒有熄滅這初燃起的情愫,兩人相約一起吃飯。一段情緣便從球場相遇揭開了。大學校園是孕育戀愛的温床。優美的環境加上浪漫的情懷,遍地的油桐,一牆的黃素馨,都瀰漫着戀愛的氣氛。兩人都是情場新手,用的是全無矯飾的真感情。愛得轟轟烈烈,熾熾熱熱。自此兩人形影不離,鶼鰈情深,羨煞旁人。戀人聚聚散散,他們一往情深,天長地久,至死不渝。每當周禮晁田徑比賽或球類比賽,莊曉蘭都在場打氣。她並不激動,只是款款情深地欣賞。她只看着周禮晁的舉手投足,心靈恬靜,默默無言,沉醉在幸福之中。她往往不知道比賽結果,她根本就不會理會誰勝誰負。


13


「方鴻漸,又在讀《圍城》,你看不厭嗎?」莊曉蘭走到周禮晁的宿舍,見他又拿着錢鍾書的小說,一邊看一邊笑。方鴻漸是《圍城》的男主角。

「我是方鴻漸,那你是唐曉芙抑或是孫柔嘉?我怎能不看《圍城》,沒有它這媒人,我怎會認識你?」他們第一次相遇如果碰跌的書沒有《圍城》,大概周禮晁不會注意到莊曉蘭。他在預科時第一次接觸錢鍾書的《寫在人生邊上》,便對這學貫中西的國學大師極為欽佩。讀了《人獸鬼》《圍城》等書,幾乎使他投考中文系。自此他不斷把《圍城》介紹給朋友。所以當他見到碰跌了這本寶書,才會留意讀這本書的同好是怎樣的人。

「如果婚姻真的那麼糟,我們以後怎麼辦?」莊曉蘭真的擔心。錢鍾書的《圍城》把婚姻比喻作被圍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衝進去,城裏的人想逃出來。

「曉蘭,我們相愛,甚麼也擋不了,管他圍城不圍城。錢鍾書和楊絳也不見得被困圍城。天地悠悠,我們生生世世都在一起,永不分離。」

「晁,萬一我比你先死,你會另娶嗎?」

「不會,你死我跟你一起死。」

「你怎能這樣講呢?你一定要好好活下去,找個比我更愛你的人照顧你。」

「世上還有人比你更愛我嗎?曉蘭不要亂講了,你不會死的。如果你我不能同日死,那你比我先死總好過我先你而死!」周禮晁這樣講,莊曉蘭一點不快都沒有。她既感動也感慨。在去年一次中文系的講座,講者引述了黄花崗七十二烈士之一林覺民的《與妻訣別書》「蓋謂以汝之弱,必不能禁失吾之悲。吾先死,留苦與汝,吾心不忍,故寧請汝先死,吾擔悲也。嗟夫!誰知吾卒先汝而死乎!」那時,他們才認識到要愛人先死的那種愛,是何等委婉情深,悲涼動人。

以他們的年紀,當然難以真正體會林覺民慷慨就義之前,寫這絕情書的心情。以前要妻子先死,以免承擔喪偶的悲哀,為了革命無奈自己要先走一步,不能履行承諾。他們每天都沉醉在自己的世界裏,除了上課和睡覺,便沒有其他分開的時候。在同學的眼中,這對情侶形同新婚燕爾的夫妻,每一刻都互相戀慕,每一分都互相牽掛,愛情濃得化不開。周禮晁去圖書館的時候多了,莊曉蘭到球場的時間也增加。莊曉蘭為了配合周禮晁的好動性格,原本體弱纖瘦的她,幾年之間,體魄也鍛鍊得堅實,精神抖擻。互相的配合,互相的欣賞,成為他們相處之道。

臨近畢業,兩人打算找到工作後便住在一起。他們禁捺得住情慾,但忍受不了分開。他們這幾年校園生活,兩位一體,短暫的分開也朝思暮想,夜不能寐。他們之間心領神會,無需開口,完全知道對方的心意。他們就是一本愛的字典。

莊曉蘭投考警務督察,周禮晁卻投考廉政公署調查員。莊曉蘭順利過關,便展開了9個月的訓練。那個時候周禮晁還未收到廉署的消息,這是一段煎熬得很慘的日子。他們只能在週末相聚,周禮晁牽掛得肝腸寸斷,恍恍忽忽。他終於收到廉署取錄的通知,莊曉蘭卻去了外展訓練為期18天。這18天完全和外界隔絕,音訊全無。為了消磨時間,減輕等待之苦,周禮晁只好在球場上磨掉時間,幾經辛苦才過了9天。沒有經歴過像他們愛得那麼深、那麼徹底的人,無法理解他們的感受。每星期的分開,對他們都帶來無限的相思之苦。雖然講得誇張,那卻是事實。

到了第10天,周禮晁收到警察訓練學校的通知,莊曉蘭在西貢爬山時意外受傷。他很緊張,但通知他的人語氣平淡,使他覺得事態並不嚴重。他趕到沙田威爾斯親王醫院。去到的時候,他立即察覺氣氛凝重,部份和莊曉蘭同期受訓的督察神情哀傷。周禮晁心中祈求曉蘭不能死啊,我不能沒有你,你死了我也活不成。教官走到周禮晁面前,兩隻手搭着他的肩膊,「對不起,醫生已經盡了全力。」周禮晁腦海一片空白,目光呆滯,變成一尊石像似的,面無表情,沒有悲慟,沒有叫嚷,沒有狂嚎。從那刻開始,他的心死了,世界歿了,他的軀體存在元神出竅。啪的一聲,他就倒了下去。這心靈的癱瘓,不管醫生斷了甚麼症,精神崩潰也好,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也好,下甚麼藥也不靈。 周禮晁躺在病床上,不睡不醒,不吃不拉,呆呆掙掙的過了一個星期。形骸頹萎,判若兩人的周禮晁問探訪他的家人,有關莊曉蘭的喪禮安排。到了舉殯的時候,他再忍不住號啕大哭,揪心刺骨,聞者心酸,不禁同聲一哭。

喪禮不設瞻仰遺容,因為死者是雷電擊中,引發心臟衰竭致死。她的容貌任憑化粧師怎樣高明,也不能把電殛得黑黝黝的臉美化。莊曉蘭的家人怎樣講也不肯給周禮晁看,好讓在他心中,留下愛人美麗的倩影。周禮晁沒有堅持,他的世界已經一片漆黑,他也再沒有氣力爭辯,他已變成行屍走肉,活着的死人。


14


莊曉蘭當日和另一位女督察學員,連同其他外展訓練學校的女學員,一行20人進行3天的野營活動。帶着開山刀、地圖和指南針,按指定路線出發。所謂路線,其實要自己闖出來的。這3天是18天外展訓練的一部份,那時候海上訓練剛開始,莊曉蘭還是選擇了陸上的18天。各學員各自背着糧食及煮食工具,輪流背着沉重的營帳。每到一座山,她們都要爬上山頂,抄下預先放置的號碼。到了第2天,各人已疲憊不堪。那時正當炎夏,天氣酷熱難當。天邊遠處卻烏雲密佈,向着她們飄來。走了不遠,便狂風大作,起了一場石湖雨。可憐這班女子,大部份都是為挑戰自己潛力而來的行政人員。身處荒山之中,毫無躲避之處,衣衫背囊盡濕,叫苦連天。剛走到了一座寸草不生的山頭,大家已無力往上走,見到這種情況,莊曉蘭和女同袍自告奮勇,由她們兩人登山抄下號碼,其他人沿山腰往前走,之後再會合。這座寸草不生的山,蘊含着豐富的礦物質,雷電交加的時候,被擊中的機會特別大。兩人不知道這情況,當她們抵達山頂的時候,轟雷劈打,把她們擊倒地上。其他學員不知發生意外,發覺的時候為時已晚。就是這樣世界上少了兩條生命,周禮晁的世界也給奪走了。天不饒人,偏偏要奪走莊曉蘭,卻留下周禮晁獨愴然涕下。這段如詩如畫,可歌可泣的愛情,也隨之逝去。


莊曉蘭的喪禮之後,周禮晁也失踪了一段時間。沒有人知道他到了那裏。原來他去了西貢一間偏遠的鄉村小學教書,他想盡量接近莊曉蘭遇難的地方,守護也好,思念也好。周禮晁想過自殺,也很具體計劃過。唯一使他打消念頭的就是對曉蘭的思念。他不怕死,他怕的是到了鬼城若果真要喝孟婆茶,甚麼也忘掉了,豈不是連曉蘭也忘掉。最終他還是打消了死的念頭,活下去就是為了思念。有些人可能覺得人死已矣,時間會沖淡一切,哀傷也會消逝。周禮晁的傷逝,永存心底。周禮晁記得那首詩,那首莊曉蘭在大學英詩朗誦比賽奪冠,由美國女詩人Vassar Miller 寫的

The Common Core

Each man’s sorrow is an absolute.
Each man’s pain is a norm.
No one can prove and no one refute.
Which is blacker, coal or soot?
Which blows fiercer, gale or storm?
Each man’s sorrow is an absolute.

No man’s sickness has a synonym,
No man’s disease has a double.
You can weep for your love, I for my limbs---
Who mourns with reason? Who ever whims?
For, self-defined as a pebble,
No man’s sickness has a synonym.

Gangrene is fire and cancer is burning.
Which one’s deadlier? Toss
A coin to decide, past your discerning.
Touch the heart’s center, still and unturning.
That common core of the Cross:
You die of fire and I of burning.

他的傷痛絕對比天災戰亂更為慘烈。他念着這首詩,想着莊曉蘭比賽時演譯的神韻,那哀慼之情,感染了現場所有的人。朗誦之後,莊曉蘭潸潸淚下,摟着周禮晁,泣不成聲。周禮晁也強忍滿眶淚水。其他人不明就裏,不知這對玉人觸動了甚麼傷痛,相擁而泣。原來在賽前練習,莊曉蘭沉溺愛河,幸福無比,無論怎樣也營造不出詩中的哀傷感情。儘管心中想着一些悲慘的事,也無法譜出哀歌。周禮晁惟有叫她假想自己因病死去,她在墳前吊唁痛哭的情景。莊曉蘭按着他的嘴,不准他講下去。這方法果然奏效。在比賽時,莊曉蘭真的一面朗誦,一面假想吊喪。那種悲哀的情懷,一瀉而出,如脫韁野馬,縱橫馳騁,拉也拉不住。也就是這觸動了悲情的朗誦,讓莊曉蘭拿了冠軍回來。

莊曉蘭已走了幾乎一年,周禮晁對她的思念歷久不衰。西貢南蛇尖附近這寸草不生的山頭,常常會見到周禮晁的足印。他有空的時候便會走到這裏來憑弔,走上山頂莊曉蘭香消玉殞的地方,默默祈求上蒼,也來個轟雷劈頂,帶他到曉蘭身邊,免卻朝朝暮暮的思念。上蒼卻不為所動,有意繼續把他折磨,天雷偏偏不打他,這就是他的命運。有些時候在大學的校園,也會見到周禮晁的踪影。他踽踽而行,重踏以往踏過的路。看到荷花池畔,依依偎偎;眾志堂邊,卿卿我我的情人,舊日的春光一幕幕浮現眼前。莊曉蘭的一顰一笑,一嗔一喜,多麼嫵媚。可惜鞍山依舊在,玉人已殞亡。

周禮晁晚上時常失眠,不知不覺睡着了也會突然驚醒,叫着莊曉蘭的名字,喃喃自語:曉蘭,今天已300天了,真的很想你呀!每一天每一刻都想,我已經很堅強地活了這300天,很辛苦難熬呀。上天無情!穹蒼冥冥!太殘忍呀!為何偏偏要選中你。好端端的一個人,做了甚麼錯事要天打雷劈?毁了你的容貌,毀了我們的幸福呢?天若有情,還曉蘭給我。

遠處無邊天際,突然響了一聲悶雷。隨之而來是一場暴雨狂風,雷電交織,譜出動地哀歌。周禮晁竚立門庭,任憑風吹雨打。暴風過後,若有所悟。自此收拾哀傷的心情,藏於心靈的深淵裏,離開了西貢這鄉村學校。


15

周禮晁早上7時半已經到達辦公室,風雨不改,就算八號風球或黑雨,他日日如是。在那時間,還沒有檔案進來。他會回覆電郵及登入司法機構網頁,閱讀新的案例,充實自己。練雪楓找他幫忙是兩星期前的事,昨天這件襲警案才第一次提堂。被告否認控罪,審訊排在11月1日。裁判法院的新案,一般是被告上庭前一天送到法庭,裏面只有控罪紙,案情及被告人的刑事紀錄。如果被告第一堂認罪,主控官可以立即呈上案情及刑事紀錄。如果被告否認控罪,整個控方檔案,要開審前七八天才會送到法庭。現在早一天把新案送到法庭,比起周禮晁初做檢控工作時幸福得多。周禮晁初入職時,早上九時才看到當日的新案,九時半便要開庭,最多的時候有70宗。周禮晁把法庭看作急症室,他只看大案,不管小案。他不慌不忙,應付裕餘。

在勞建平第一次提堂時,周禮晁看不到練雪楓的口供紙,所以他並不知道練雪楓怎樣寫,自己也沒有教她。周禮晁當時問小楓有沒有看不到事情發生經過的可能,譬如當時上了洗手間,便看不到事發經過。周禮晁的提示,並不構成妨礙司法公正。正如有些律師,與被告會面,聽了被告的講法後,會對被告講:「先生,你是否記錯了,你這樣講沒有人相信的,你再想清楚事情的經過。」律師無形中叫被告作一個更可信的故事。周禮晁鑽的是法律的空子,他不會以身試法。

16

到了10點半,控辯雙方沒有達成任何可以縮短審案時間的協議,惟有通知陳書記叫賴福生開庭。賴福生縱然不太高興,也只好開審。雖然勞建平有律師代表,賴福生也照樣向他解釋審訊程序和權利。控方傳召的第一個證人是張一峯高級督察,當他交代勞建平是強姦案的疑犯時,張少權即時提出抗議,認為對被告造成的偏見大過證據的價值prejudicial effect outweighs probative value。周禮晁反駁:

「法官閣下,我當然知道被告面對的控罪是襲警,但控罪的其中一個元素是『在執行職務』in due execution of duty。證人不能不說明當時在執行那種職務,就是調查強姦案,繼而說明因此向法庭申請搜查令,搜屋是合法地執行職務。在這種情況下被告襲擊警察,才算襲擊在執行職務的警察。如果不能舉出『在執行職務』的證據,這控罪便無效。調查被告是強姦案引發的,當然需要交代。」

「證人只需要講因強姦案向法庭申請搜查令,而不是講被告是強姦案的疑犯。」張少權所講有一定道理,雖然平常人看不到有甚麼分別。

「法官閣下是專業法官,他當然不會搞不清證據價值的問題。」周禮晁心中絕對同意張少權的講法,但作為訴訟的策略,雙方都要刁難對方,對方就不會肆無忌憚,揮灑自如。有時提出反對是為了打斷對方的順暢,好像球賽叫暫停、換人、換羽毛球那樣。

「主控官,本席同意張大律師的講法。本席會不理『疑犯』這用詞,本席也不會因為控方證人用了這詞語而對被告產生偏見。」賴法官這樣講減少了其中一項可上訴成功的理據。

「張幫辦請繼續講,請謹記不要再講強姦案那部份。」使法庭對被告產生壞印象的目的已達,周禮晁繼續引導控方第一證人作供。法庭就算用中文審案,有時都會夾雜一些慣用的英文述語,譬如控方第一證人有時會叫做PW1,即是Prosecution Witness 1的意思。辯方第一個證人就是DW1, Defence Witness 1。

「明白。」張一峯接着講下去,「在1997年8月4日下午我們向東區法院申請搜查令,下午3時,我、警長1387、5名探員及被告勞建平,分別乘坐兩輛私家車到達康怡花園K座。我們隨即上14樓P室被告人的家中搜查。搜了大約45分鐘,被告開始不耐煩,大聲叫嚷。警長1387按他坐下及叫他安靜,他坐不着沙發,跌坐地上,大叫警察打人。警長叫他起來,他站起來突然踢警長。警長用手撥開他的腳,被告失了平衡,頭撞向木門口,凑巧撞到門鎖,頭破血流。他繼續大叫警察打人、警察殺人。我衝入廁所拿毛巾,叫其他探員替他止血。他不斷掙扎叫嚷,我們最後用手扣鎖起他。我們正想召喚救護車,衝鋒車的警員到場,我們便把現場交給他們處理。」

有經驗的主控官,不會一問一答的引導證人。他會先觀察證人的能力,才決定引導作供的方法。遇上專業的證人,主控官會任由證人自己講,在證人有遺漏的地方才加以引導。否則打斷了證人的思路,錯漏會更多。所謂引導證人,主控官不能問引導性的問題leading question。譬如問證人你某時某日是否見到有人偷東西,那便是引導性問題。主控官應該問某時某日你在那裏,有沒有甚麼事情發生,然後讓證人講下去。遇到比較愚蠢的證人,可能會答沒有發生甚麼事。經驗不足的主控官就會不知所措。周禮晁教新的主控,可以問證人今天你為甚麼會到法庭之類的基本問題。張一峯無需引導,自己把事件經過覆述了。儘管如此,周禮晁還要作補充。

「張幫辦,你剛才提過被告勞建平,你再見到他會認得嗎?」這是最基本在法庭指出被告dock identification 的問題。任憑證供怎樣完美,忘記指出誰是犯案的人,可以導致無需答辯no case to answer,輸掉官司。不懂的人以為被告不是已經坐在律師後面,被告席的位置,還需要把他指出來嗎?法律規則超脫的地方就是普通人看不懂,甚至搞法律的人也不懂。這樣講絕不誇張,把你的屋契拿出來看看就了解得到,不是說看了後就了解內容,而是看了就知道甚麼叫不懂。

「辯方對被告身份沒有爭論。」張少權坐着表示。

「張大律師對搜查令有沒有爭議?」周禮晁繼續問。

「同意。」

「法官閣下,請把搜查令列為控方證物P.1。」P.1即prosecution exhibit 1。既然辯方同意證物,周禮晁便把它直接呈堂。「我沒有其他問題問這名證人。」周禮晁便坐下來,把PW1交給辯方盤問。

17


辯方:張幫辦,我這樣講對嗎,被告最終都沒有被控強姦?
PW1:同意。
辯方:被告一開始就與警方合作,同意搜查他的家?
PW1:我告訴他我獲取法庭搜查令,如果他不帶我們回家讓我搜查,我會爆開他的門,所以他合作。
辯方:你們有沒有任何發現?
PW1:我們沒有檢獲任何證物。
辯方:這說明被告是清白的?
主控:法官閣下,控方反對這條問題。第一,現在並非審強姦案,有沒有足夠證據指控被告強姦,與本案無關。其次,就算沒有足夠證據檢控被告,也不表示被告是清白的。
法官:反對有效,張大律師請繼續問其他問題。
辯方:證人,被告一直和警方合作,他甚麼時候開始表示不滿?
PW1:當我們搜了大概45分鐘。
辯方:他怎樣表示不滿?
PW1:他催促我們離開。
辯方:你覺得被告態度囂張?
PW1:同意。
辯方:所以1387教訓他,打了他的肚一拳。
PW1:不同意。沙展1387沒有打他。
辯方:被告被打到跌在地上?
PW1:不同意。
辯方:被告沒有跌在地上?
PW1:被告有跌在地上。當他在叫嚷,1387叫他安靜並按他坐下。他沒坐着沙發,所以跌倒。
辯方:那麼講是1387把他推落地?
PW1:不同意。
辯方:被告對重案組也這麼囂張,你不想教訓他殺他的氣焰嗎?
PW1:我是警察,不是流氓。我們依法辦事,叫他安靜和坐下。
辯方:你們入屋就開了冷氣,不想鄰居聽到你們的對話嗎?
PW1:當日是盛夏天,大概有33度。開冷氣事前徵得被告同意,況且為尊重被告的人權,鄰居不知警察搜屋比知道好。
辯方:你的口供紙記錄了寫口供的時間是8月5日上午11時,為何不在案發當日下午寫?
PW1:我們為了調查強姦案已連續工作50小時,所以叫下屬先回家睡覺,翌日才在RCU錄口供。我們當日連午飯也沒有吃。
辯方:所以發泄在被告身上,用槍柄打他?
PW1:不同意。我們沒有這樣做。
辯方:你們不是一起做,是1387用槍柄打被告?
PW1:不同意。1387沒有這樣做。
辯方:你們6個警察,被告1個人單槍匹馬,膽敢打警察?
主控:法官閣下,張大律師在邀請證人猜測被告的想法,sheer speculation。被告怎樣想,只有被告才知道。
辯方:主控官想逼被告作供?
主控:Absolute ludicrous. Don’t put words into my mouth. 張大律師扭曲我的意思。我絕對清楚控方有舉證責任,張大律師應該有足夠智慧知道我反對問題的理由,問題違反證據原則,要求證人猜測。張大律師應該留待陳詞時作評論。
辯方:Don’t teach your grandma how to suck eggs.
法官:兩位不要再爭吵。我容許辯方問這問題。證人請回答問題。
PW1:我相信他想轉移視綫,製造混亂。
辯方:我向你指出,你們打傷被告,為了掩飾,反指被告襲警?
PW1:不同意。
辯方:在上庭之前,你和其他下屬有沒有討論案情?
PW1:有。
辯方:關於甚麼?
PW1:整件事的經過。
辯方:法官閣下,我沒有其他問題。
主控:沒有覆問。

18

周禮晁和張少權雖然針鋒相對,吵架勁度十足,還帶有侮辱性。兩人其實有點私交,平時相見,並不是對簿公堂那種格局。在法庭上對抗,各為其主,一時言語上產生磨擦,在所難免。跟政客一樣,競選時互相攻訐,勝利者成為總统,落敗的可以是副總统。法庭上口舌交鋒,大部份都是像政客的campaign language。甚麼廢話、荒謬、吃鹽比你吃飯要多之類的說話,一息間就忘得一乾二淨。真正結樑的情況不多。Don’t teach your grandma how to suck eggs是用了幾百年的詞句,在法庭很多時都用來罵人班門弄斧。

第2證人是警長1387,也是最使周禮晁擔心的證人。周禮晁小心翼翼引導他作供,他的講法和張一峯大同小異。周禮晁於是把他交給張少權盤問。以前用英文審訊,主控官會講"I have no further question for this witness "或者向辯方律師講"your witness "。

辯方:證人,事發當日你工作了兩天不眠不休,一定很疲倦?
PW2:是。
辯方:被告當時很囂張,你感到惱怒嗎?
PW2:沒有。
辯方:那是甚麼意思?他不囂張抑或是你不惱怒?
PW2:他大叫大嚷,但我沒有惱怒。
辯方:你當日有吃午飯嗎?
PW2:沒有,連早餐也沒吃。
辯方:你當時很肚餓?
PW2:是。胃很痛。
辯方:所以你對被告十分不滿,打他泄憤?
PW2:不同意。
辯方:你把被告打倒地上?
PW2:不同意。他坐空了才跌倒。
辯方:你當日有携帶配槍嗎?
PW2:有。但我沒有使用過。
辯方:你作賊心虛。我向你指出你用槍指着被告的前額?
PW2:無。
辯方:你用槍柄砸他的頭?
PW2:我沒有拿槍出來。是被告踢我,我撥開他,他失平衡撞上門鎖。
辯方:你以前被投訴過打人嗎?
PW2:有。
辯方:當被告被你打的時候,女警在那裏?
PW2:我沒有打他。
辯方:被告受傷的時候,女警在那裏?
PW2:在屋內。
辯方:她一定看到事發情形?
PW2:她去了廁所。
辯方:你有跟其他證人討論過案情嗎?
PW2:有。
辯方:法官閣下,我沒有其他問題。
主控:法官閣下,我有覆問。證人,你以前被投訴打人結果怎樣?
PW2:一次被告認罪,一次被告審訊後被定罪。
主控:你有沒有因打人被檢控?
PW2:沒有。
主控:法官,我沒有其他問題。

19

只有在證人被盤問下答案含糊,主控官才可覆問。如果主控官在主問時examination in chief,問漏了問題,就不能夠藉覆問的機會來補救。張少權問PW2以前有沒有被投訴過打人,那是一條賭博性的問題,所以他不打算詳細問。PW2給了肯定答案,他已心滿意足,認為PW2給法庭一個有前科的印象。豈料周禮晁也和他對賭。周禮晁同樣不知道警長以前被投訴後結果如何,所以利用覆問來澄清,終於佔了便宜。

周禮晁傳召練雪楓為第三證人,他引導她交待背景後,便問了她幾條問題。練雪楓有點頑皮,竟然用温柔的眼光看着周禮晁。周禮晁惟有避開她的眼神。

主控:女警,你有沒有看到被告跌在地上?
PW3:我沒有看見。我只是聽到他在叫嚷,我在厠所。
主控:你有看到被告怎樣受傷嗎?
PW3:沒有。我還在廁所,但我聽到類似碰撞的聲音及叫喊聲。
主控:沒有其他問題。
辯方:你在搜屋,怎會去了廁所?
PW3:律師先生,我當時行經第二天,非去不可。
辯方:你在廁所多久?
PW3:換衛生巾的時間,約兩分鐘。
辯方:有這麼凑巧,就在你入廁所的兩分鐘,沙展打人你就剛巧看不到?
PW3:就是這麼巧,被告襲警我就看不到。
辯方:你怎知被告襲警?
PW3:隊友告訴我的。
辯方:我向你指出被告被毆打時你在場看到?
PW3:不同意。我在廁所所以甚麼也看不到,誰打誰也看不到。
辯方:但你聽到被告大聲叫警察打人?
PW3:沒錯,我聽到叫嚷,但這不表示確有其事。我執勤時也遇過不少警察打人之類的叫嚷,事實上是警察被打,襲警的人在亂叫,所以我要親眼見到才信。
辯方:那麼,1387告訴你被告踢他,你也不相信。
PW3:我相信他因為我們是隊友。但那不重要,我作供的時候只講我親眼見到的,我沒有把隊友告訴我的當作自己見到的情況來講,那是傳聞證供。
辯方:沒有其他問題。

20

周禮晁不太喜歡小楓作供的風格,他認為證人要沉實穩當,不能與律師過份爭辯。證人雄辯滔滔,可能會適得其反,使法官不高興,影響印象。有機會一定要矯正她,不要給人跋扈的感覺。主控官和辯方律師可咄咄逼人,證人卻不可以。

餘下的證人周禮晁只傳召給張少權盤問,而張少權也只問了幾條問題。控方結案時,已經5點10分。賴法官於是宣佈明日續審。小楓走到主控席位枱邊,這張叫bar table 的枱,當然不是酒吧的吧枱,而是主控和辯方律師共用的枱。小楓想約周禮晁吃晚飯,但周禮晁婉拒了。周禮晁整天上庭,辦公室堆積了排山倒海的檔案要處理。最重要的是這件案還未完結,萬一需要重召證人作供,主控官和證人吃飯會帶來很多麻煩。小楓只好失望地走。周禮晁有點於心不忍,打算安慰她幾句,最終也讓這念頭一閃而過。他摸一下在左手的結婚戒子,那是他走出憂傷後買來帶上的,作為盟誓的紀念。

當他把所有檔案清理完畢,已經是7點半了。

21

案件在翌日9時半續審,周禮晁今天換了黑西裝,結了紅色的Dior領帶和袋巾,着了Church的黑皮鞋。他帥氣十足,使張少權相對失色。在法庭左邊的記者席坐滿了記者,資歷淺的向前輩請教主控官是甚麼人。周禮晁平時很少上庭,所以初入行的記者都不認識他。周禮晁禮貌地對認識的記者點頭。昨天早上記者已來看過,知道今天才會審結,所以今天才守在這裏。這件案有強姦的背景,值得報導。RCU一干證人坐在法庭後面的觀眾席,練雪楓也打扮得很漂亮,一套深灰色衫裙,儼然一個女行政人員,完全不像女警。與昨天的牛仔褲T恤裝扮判若兩人。

張少權衡量過控辯雙方的案情,建議勞建平不要作供,以免周禮晁申請盤問他的案底,法庭會不會批准,對被告的可信性都會造成很大的傷害。當然張少權要把刑事程序條例第54(1)(f)(ii) 條詳盡解釋給勞建平知,並不容易。他只簡略講述,勞建平的講法是警察打他,反而誣揑他襲警,主控官可以引用這條法例來盤問他的刑事紀錄。他的紀錄差,一定經不起盤問,所以只傳召鄰居作供好了。

被告的鄰居陳太,住在被告單位左面的O室。事發當日在廚房準備晚飯餸菜,聽到被告叫喊聲,十分驚慌,於是通知保安報警。這類證人比較難盤問,他們絕對有理由講真話,沒理由講大話。盤問要針對他們的可靠性下手。張少權不用問太多問題,已經把她聽到的情況講出來,於是把DW1交給周禮晁。

主控:陳太,你好。我姓周,是主控官。我會和你傾談一下,如果有甚麼不清楚的地方,請告訴我,好嗎?
DW1:我講的全是真話。
主控:對,我知你講真話。我沒有說你講大話。看你樣子這麼殷實,你一定不會講大話。你當時在廚房燒菜,當時才3點多,這麼早就 開始?
DW1:我在煮湯。
主控:甚麼湯?
DW1:檸檬冬瓜鴨湯。
主控:你是潮州人?
DW1:是。我講說話沒有口音呀。
主控:沒有。你講得比我好。見你煮這湯我猜想你是潮州人。你有把鴨剝皮嗎?
DW1:有。我正在剝鴨皮就聽到勞先生在叫。
主控:鴨皮難剝,你有用沸水燙它嗎?
DW1:沒有呀。這樣有幫助嗎?
辯方:法官閣下,這不是烹飪課。主控的問題完全離題。
主控:我同意這問題是講烹飪的,我只想讓證人輕鬆下來。好了,既然辯方律師不准我問,我問其他問題。你認識被告很久嗎?
DW1:他搬來三四年。我跟勞太比較熟。我們有時交換燒菜心得,我跟勞先生只是點頭鄰居。
主控:你怎樣會成為證人?
DW1:勞太一個月前找我,她說丈夫被警察打,反而被誣告襲警,問我有沒有看到。我告訴她,我只聽到警察打人,甚麼也見不到。她要求我做證人,幫勞生取回公道。
主控:你聽到叫聲,你驚慌嗎?
DW1:很驚慌。
主控:你估計叫了多久?
DW1:10分鐘。
主控:有這麼久嗎?你肯定?
DW1:有,可能是10多分鐘。
主控:陳太,現在請你閉上眼睛,甚麼也不要想。
(證人閉了眼,周禮晁看着手錶。全庭鴉雀無聲,沒有人知主控官在弄甚麼玄虛。過了一分鐘)
陳太,現在請打開眼。請問你剛剛閉目多久。
DW1:10分鐘。
主控:剛才你閉了眼只有一分鐘。請你再閉上眼睛。
DW1:又再估時間嗎?
主控:請先閉上眼。
(證人再閉目。這次周禮晁沒有看手錶。他突然大叫警察打人,庭內所有人都嚇了一跳,賴福生也厲了他一眼。)
陳太,你剛才看到甚麽?
DW1:警察打人。
主控:有嗎?剛才你只是聽到,閉着目甚麼也沒看到。
DW1:對,我只是聽到。
主控:在事發當日其實你也不肯定聽到甚麼,只是聽到很嘈吵的聲音,對嗎?
DW1:主控官,你這樣講我也不肯定了。
主控:有可能是勞太把事發情況告訴你,你以為真的是自己聽到的嗎?
DW1:有可能。
主控:你可記得當日勞太和女兒回鄉探親,不在香港嗎?
DW1:記得。那時放暑假,他們返鄉下。
主控:所以勞太也不知事發經過。我沒有其他問題了。

周禮晁躊躇滿志地坐下。張少權猶豫了一下,還是決定不作覆問。周禮晁的策略是要獲取辯方證人的信任,所以要營造認同感,和她傾談煑食的經驗,投其所好。張少權提出反對,惹來證人不滿。周禮晁取得證人的信任,再進一步用問題淡化了她的可靠性,比起指責她講大話的盤問方式高明得多。練雪楓佩服得五體投地,周禮晁實至名歸,張曼儀警司一點也沒有誇大,他的確是頂級主控。記者也在奮筆疾書,嘩眾取寵,大肆渲染。到了結案陳詞,任憑張少權舉其如簧之舌,天花亂墜的講,他的陳詞不能打動賴福生,勞建平罪名成立,判監9個月。

重案組的警察紛紛上前向周禮晁致敬,練雪楓礙於法庭是莊嚴之地,否則她會擁抱周禮晁。她覺得周禮晁簡直是救命恩人,她願意付託終身。練雪楓無論如何,一定要請周禮晁吃午飯。周禮晁這次不再推搪,兩人一同到海濱的意大利餐廳吃飯。這一回練雪楓談笑風生,周禮晁淪為聽眾。這桃花如面,笑魘如花的小妮子,款款情深,笑得嬌美燦爛,又挑起周禮晁對故人的思念。

2010年8月29日於悉尼寒夜



後記


50多歲寫第一篇小說,感覺像一個手無搏雞之力的老翁,忽發宏想,走入武館習武,想闖蕩江湖,做名副其實的老英雄。以前沒有寫作,是自知淺陋,不敢獻醜,有精力而無能力。年紀大了,倍覺淺陋,但臉皮厚了,不怕醜了,大做文章起來。轉眼已到了精力衰竭,能力低劣的地步,再不動筆,恐怕壽終正寢。我很喜歡錢鍾書,《圍城》是以前看過很多次的書,在小說中也乘機提一下。我絕對是他在《圍城》序文裏所講把寫作的衝動誤認為有寫作才能的那類人。更可惜的是,這種衝動來得太遲,像個50多歲的老小姐第一次戀愛,有如點着了的爆竹,药引爆着火花,突然變成一縷白煙,嘠然而止,沒有爆開。在小說裏添加了情愛環節,希望不逮之力,還可以擦點火花出來。雖然寫得誇張,我在想我們如詩如畫的校園,怎可能沒有轟轟烈烈的愛情故事來襯托一下。當然,那只是一廂情願的眷戀,烏托邦的情意結。鞍山依舊,人面全非。大家走進校園,已是陌路人。校園變化太大,變得太陌生了。

至於小說其他部份的真確性,我不打算交代,保留一點神秘感,無需赤裸裸的盡坦人前。可以肯定講的是當年確有這樣一位立法局議員,在深水埗的公寓,被警察抓了回去,錄取口供作為證人。筆者確實看過他的口供紙,並非杜撰,因此也做了點文章。由此可見,筆者憤憤不平的性格,由來已久。1979年的時候,蜆殼石油公司設立外展訓練的活動獎學金給兩間大學,3個名額給中大,6個名額給港大。筆者有幸参與,故此知悉確有警察幫辦死在山中。訓練完畢與蜆殼公司的公關人士茶聚,立即提出名額分配厚此薄彼的問題,翌年中大也獲6個名額。誘發筆者寫這篇小說,事因之前以此為題,寫了兩篇評論文章。評論之餘,也來一點平衡。很明顯小說中的襲警被告,那9個月的囚牢,是一場冤獄。但就算是冤獄,小說中那個主控官,也一樣睡得安穩,沒有一絲歉疚。

如果你真的心癢難耐,要知小說有多真確,可以帶幾瓶美酒,到我家來,飲到破曉時份,酒酣耳熟,醉裏挑燈,坦言相告。

9 則留言:

  1. 故事中的議員令我想起某一段時間, 在庭上遇見很多次什麼 "唆使他人作不道德目的", 每次都有嫖客上來作證. 後來知道原來在香港召妓並不算犯法, 問號來了...... 既然人家沒有犯法, 何解他們竟然願意額頭刻上 "我是嫖客" 四個字, 還要冒著被記者拍照登報的風險上來證人台作證呢?

    終於忍不住了, 跟庭警師兄聊天, 順道問一問究竟. 師兄說 : "我都拉過o里D案啦, 有次條伯虎唔肯落口供做證人, 我就同佢講, 我話俾你老婆聽o架!"

    伯虎很得戚地回答說: "嘻嘻, 你咪話囉, 我老婆死o左o各播."

    師兄說: "好, 咁我去話俾你D仔女聽!"

    伯虎即時乖乖就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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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嫖客也可被控唆使……遇到女警企街放蛇,阿怕主動去問價便構成唆使。故事中的議員潘志輝卻真有其事,並非杜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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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原來如此 !

    我沒有留意這一點, 因為剛巧我每次碰到的都是女的在街上拉客.

    在 google 看看這議員的資料, 原來有提及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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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議員上北九龍裁判署,當年是警察幫辦做主控,我叫律政署的同事fax佢份口供給我看,他是踢拖去召妓那種cheap佬,每次二百蚊,沙展幫佢落口供。我在另一個議員召妓的blog也寫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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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我記得很久以前海關案件也是派幫辦做主控的, 有些人員做得很無奈.

    那位議員 cheap, 但一山還有一山 cheap, 最近法庭很多宗打劫鳳姐案, 案情很可怕, 那種打劫 = 毒打 + 搶劫.

    前陣子報紙訪問一位曾多次坐牢的男子, 他說見過很多次其他囚犯如何虐待強姦犯, 所以他從此立志, 去偷去搶去騙也不要犯這類風化案.

    他描述的虐待法令我極度心寒, 我是偏向反對用暴力的, 可是想起那些悽慘的女受害人, 頓覺他們活該, 而且...... 先撩人者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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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我也是很憎恨風化案犯,如果我坐牢,可能也會毒打他們。當然,這種話要我坐牢才能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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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那種虐待法很殘忍, 就是虐待他們用來犯案的 "凶器", 但完全體現了以下道理:

    An eye for an eye, a tooth for a tooth, a dick for a dic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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