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班友咁懶,成日半日安,唔好以為我唔知。」喝多了兩杯紅酒的李官,有點奮亢。
「阿Sir, 唔喺呀,我地日日做到五、六點,仲要寫上訴,邊有半日安。」女法官力撐。
「你地做到五、六點,我除咗條底褲同你賭都得!」李官確實喝多了,在座的法官啞口無言,不知大老闆是喝醉了抑或是那麼豪邁,實在震驚得不懂反應。這番對話發生在四年前一次法官的晚宴,小弟一介草民,當然不會身處現場,凑巧返港探親,約了兩個在場的人吃飯,他們分別告訴我當時的情況。及後更有傳聞,有人寄了半打內褲到終審法院給李官。收褲的人不會講,送褲的更不能講,所以傳聞是否真確,無從稽考,倒不如當是我杜撰的笑話。到了他剛退休我才寫這件事,已無傷大雅。我無意揭人陰私,畢竟李官待我不錯,我辭職移民時,他還關心我如何度日。酒後失言,總比宿醉未醒開庭審案好得多,曾經有位法官開庭步向座椅途中醉倒地上,此君後來自行辭職私人執業,最後也因喝酒過多,在往愉景灣渡輪上暴斃。
對法官考勤,絕對不容易。審訊的長短,不是能力衡量的準則。有些法官明察秋毫,斷案快而準;有些優柔寡斷,遲疑不決。所以開庭時間的長短,始終並不是檢定勤力和能力的準則。李官可能聽到某些法律界人士對下級法院個別法官的印象,便以偏概全,以為他們工作輕鬆,半天就可以完成。他平時很少有機會到法庭巡視,除了新法院開幕或者聖誕派對,他很少會到法院走一趟。他在上任的時候曾經巡迴各法院一周,個別會見各級法官,及至將近離任,再來巡視一次之外,根本很少機會與比較低級別的法官接觸。楊鐵樑時代做法有點不同,楊官除了巡視法院外,間中會以小組形式到他官邸晚宴,聽取意見。另一渠道李官接收訊息的就是報章的報導,李官對於法官見報的新聞極為緊張,負面的報導會使他坐立不安。幾年前有一位暫委裁判官審案時程序出了問題,次日報章大肆報導,她立即被免去任命,相信是會永不錄用。當然從案件上訴時下級法官寫的裁斷陳述書及上訴法院的判辭,也可以作為法官的法律知識和能力的指標,聽取上訴的法官也要填寫proforma,對下屬作評核。
李官為何提早退休,眾說紛云。他自己的講法是讓繼任的人可以及早銜接,以免幾位常設法官同屆退休年齡,青黃不接。這講法難以置信,解決青黃不接的方法很多,延遲退休一兩年是平常的做法,有先例可援。坊間對他提早退休的理由有三種流傳,報章最普遍的講法是政治受壓,居權案(吳嘉玲案)政府提請人大釋法使李官芒刺在背,耿耿於懷。這講法可信性不高,吳嘉玲案是1997年提出的訴訟,1999年在終審法院審結,同年6月政府提請人大釋法。李官沒有可能在十年後才為此請辭,除非近年有甚麽行政干擾司法的事情發生,公眾均蒙在鼓裏,一點風聲也沒有,但這種情況幾乎沒有可能發生,大陸想干擾香港的司法獨立,談何容易。大家可能不知道,吳嘉玲居權案代表政府一方的是當時私人執業的資深大律師馬道立,馬道立也是居權案完結後才被委任為高等法院法官的,如果吳嘉玲案真的使李官耿耿於懷至請辭,他會讓馬道立當法官繼而接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嗎?
第二種傳聞是家庭問題,我本來不想談論此事,但幾天前看到明報報導訪問李官的老友陳志海資深大律師,也提及這兩種傳聞並加以否認,我也不妨一講。甚麽叫家庭問題呢?大部份男人都是philogynist,家庭問題十居其九都涉及女人,近幾年李官跟前的大紅人,惹來不少閒言閒語,那是行內眾所周知的事。請不要問我那人是誰,她私人執業時我們已認識,大家算起來有超過20年的友誼,我不想揭她的身份。若流言屬實,我也不會驚訝,畢竟那是成年人兩情相悅的事。97前律政司馬富善(Jeremy Mathews) 也因為對女新聞官日久生情,以致與妻子離異。這傳聞有多真確,日後自有分曉。
第三種傳聞是李官有意選特首,這是相當近期的講法,可信及可能性都不高。李官大概不會步楊官的後塵,做出這等愚蠢的事。雖然多次民調,李官的得分都比特首為高,我相信他會明白那只是對司法獨立公正投下信心的一票,而並非真的對他本人表現的反映。況且一個正義感強的法官,根本缺乏做特首的政治素質,不會妥協也欠圓通的人,很難投身政治,所以這傳聞屬開玩笑性質居多。但願李官退休之後不淌這混水,明哲保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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