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年紀大了就不太想在網上爭論,皆因在暫委法官一篇引發的兩則留言。要來挑機的人如果有本事的,指出我錯處,就算語帶辱罵,我也只好認衰,不會爭論。可是,我明知那留言的人滿腦是草,叫了他不要teach your grandma how to suck eggs, 他還要來纏擾,我就要示範一下怎樣去寸嘴。不論班門弄斧抑或在易牙面前弄釜,沒有三招兩式,撚不出三兩味小菜,索性就不要獻世好了,所謂獻醜不如藏拙,就算用了匿名,一様會內心自慚,夜半赧顏,因為這匿名心中雪亮,我這篇在罵他。而且,還要連累其他匿名蒙辱。本來對這種毫無智慧的人不用花費唇舌,可我也趁這機會對這些沒有思考能力的人作點示範,下次真的想開口説話,不如找點東西吃,塞住把口。
留言是這兩則:
我寫該文,主要是說明暫委法官有三種,因為《立場新聞》訪問王式英那篇主要只講出暫委裁判官的問題,加上撰稿人思路不清,胡亂推論,我才會動筆。文中我附上《立場新聞》的連結,以免誤解引致誤導讀者。我也講了對王式英不存好感的原因,也道出王式英對暫委制度的批評也可能有合理之處。我從無因為他欠報販錢對簿公堂而貶斥他對暫委法官的批評。反正打開了這話盒,我就索性討論報販一事。到現在翻這舊資料找到的不多,只有這一則:高院法官被追討報紙費 王式英應訊笑稱:第一次俾人咁搞法,其中一段這樣講:
…………
電腦出錯無法聯絡
申索人於入稟狀要求追討02年至05年10月訂閱《經濟日報》的費用合共6,798元。報檔東主李耀家庭外回應指,由於公司電腦系統曾出現問題,遺漏幾名客戶資料,5年後才發現一直沒有向他們收費,當中包括王式英法官。李相信王官絕對無心拖欠訂報費,惟因王官公務繁忙,難以聯絡,才入稟興訟,以求解決事件。
雙方協議五千元和解
李同意公司也要負部份責任,「好似你晚晚去餐廳食飯,過咗5年先一次過收你錢,係人都驚」,故公司除因法定期限已過而少收1年費用,自願再扣減1年索款,而王官亦爽快答應賠償,雙方協議5,010元和解。
…………
如果有朋友一起吃飯,有人先結了賬,其後忘記了向你討款,如果你記得,你會因為朋友沒有向你追討而蒙混過去嗎?如果去買東西,店員多找錢給你,就可以袋袋平安,因為你沒騙人錢,只是别人多給你,這講得通嗎?報販一直沒來收錢,換了是我就會主動找他清賬,要等5年通脹,抑或等到混賬?自己忙也可以吩咐書記去找數,何難之有?假設法官真的忙到連吃和拉的時間都沒有,與世隔絕,報販聯絡不上,他總會收到小額錢債法庭通知有關報販入稟一事,在那階段也不找報販找數,還要報販上庭。報販手停口停,入稟填表要走一趟,上庭又走多一趟。可能王官想光明磊落,上庭解決,以示公正。可知小額錢債庭那法官低他幾級,上到法庭帶來的尷尬怎樣避免?如果有事實爭論法官可以不信法官嗎?所以,可以避免就應該盡量避免自己在同袍席前的訴訟。(這裏還有個untold story,我不想再講)。上到法庭和解,報販到頭來要少收一年錢,不論甚麽法理依據,換轉是很多普通人,販夫走卒,都會因為虧欠人錢抱歉,會多給一點作補償,怎會接受報販扣減。這豈不是給人欺凌的印象?
不管你講禮義廉恥,耶穌基督,真神阿拉,普世價值,我對某些人因此無好感不是絕對合理嗎?就算不合理,那也是我自由意願,我沒有不喜歡别人的權利嗎?我在那一篇理據清晰,完全沒有把欠訂報錢和暫委法官制度的評論扯上關係,如果我有這樣做,何不直接把那些說話指出來?
Now you learn how to suck eggs?
留言是這兩則:
辱罵與否誰下標準. 王批評暫委制度你卻以報紙錢的糾紛去辱罵他
批評暫委制度和報紙費用糾紛有何直接聯繫? 難道有財務糾紛的法官或者個人就不能評論暫委制度了?
再者, 5年不付報費, 報販卻送了5年報紙, 不覺得奇怪嗎?
再者, 5年不付報費, 報販卻送了5年報紙, 不覺得奇怪嗎?
我寫該文,主要是說明暫委法官有三種,因為《立場新聞》訪問王式英那篇主要只講出暫委裁判官的問題,加上撰稿人思路不清,胡亂推論,我才會動筆。文中我附上《立場新聞》的連結,以免誤解引致誤導讀者。我也講了對王式英不存好感的原因,也道出王式英對暫委制度的批評也可能有合理之處。我從無因為他欠報販錢對簿公堂而貶斥他對暫委法官的批評。反正打開了這話盒,我就索性討論報販一事。到現在翻這舊資料找到的不多,只有這一則:高院法官被追討報紙費 王式英應訊笑稱:第一次俾人咁搞法,其中一段這樣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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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出錯無法聯絡
申索人於入稟狀要求追討02年至05年10月訂閱《經濟日報》的費用合共6,798元。報檔東主李耀家庭外回應指,由於公司電腦系統曾出現問題,遺漏幾名客戶資料,5年後才發現一直沒有向他們收費,當中包括王式英法官。李相信王官絕對無心拖欠訂報費,惟因王官公務繁忙,難以聯絡,才入稟興訟,以求解決事件。
雙方協議五千元和解
李同意公司也要負部份責任,「好似你晚晚去餐廳食飯,過咗5年先一次過收你錢,係人都驚」,故公司除因法定期限已過而少收1年費用,自願再扣減1年索款,而王官亦爽快答應賠償,雙方協議5,010元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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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朋友一起吃飯,有人先結了賬,其後忘記了向你討款,如果你記得,你會因為朋友沒有向你追討而蒙混過去嗎?如果去買東西,店員多找錢給你,就可以袋袋平安,因為你沒騙人錢,只是别人多給你,這講得通嗎?報販一直沒來收錢,換了是我就會主動找他清賬,要等5年通脹,抑或等到混賬?自己忙也可以吩咐書記去找數,何難之有?假設法官真的忙到連吃和拉的時間都沒有,與世隔絕,報販聯絡不上,他總會收到小額錢債法庭通知有關報販入稟一事,在那階段也不找報販找數,還要報販上庭。報販手停口停,入稟填表要走一趟,上庭又走多一趟。可能王官想光明磊落,上庭解決,以示公正。可知小額錢債庭那法官低他幾級,上到法庭帶來的尷尬怎樣避免?如果有事實爭論法官可以不信法官嗎?所以,可以避免就應該盡量避免自己在同袍席前的訴訟。(這裏還有個untold story,我不想再講)。上到法庭和解,報販到頭來要少收一年錢,不論甚麽法理依據,換轉是很多普通人,販夫走卒,都會因為虧欠人錢抱歉,會多給一點作補償,怎會接受報販扣減。這豈不是給人欺凌的印象?
不管你講禮義廉恥,耶穌基督,真神阿拉,普世價值,我對某些人因此無好感不是絕對合理嗎?就算不合理,那也是我自由意願,我沒有不喜歡别人的權利嗎?我在那一篇理據清晰,完全沒有把欠訂報錢和暫委法官制度的評論扯上關係,如果我有這樣做,何不直接把那些說話指出來?
Now you learn how to suck eggs?
標少,
回覆刪除另勞氣,很多人因暗角7子的事,讓悲憤控制理智,如星球大戰的黑武士。
好像以為把古董店的珍寶打碎便可迫小偷心痛和就範,十分不智。
在你這處學得很多,十分感謝
我早就說能五年不付費恐怕另有隱情. 現在果然...............................; 王法官的私人財務糾紛與他批評暫時委任制度有什麽聯繫 博主準備好論述了嘛, 我等可是翹首以待啊; 王如果是私德有缺, 算不算整個司法界也有毛病? ; 博主一再在此地辱罵前上司, 又算不算品格有虧?
回覆刪除You have suffered indigestion after swallowing the eggs. You still don't understand what I have said or don't even understand what you have said. Pathetic!
刪除轉換話題可不是解決紛爭的良方; 再者博主就是賴皮刪除這裡所有反對聲音, 恐怕也無助與解決共產黨治下的香港司法界因陳碧橋的判決已經成為國際大笑話; 當然有些人早就知道由始至終都是個大笑話, 只不過現在是柒到全世界, 人人都知道了. 這樣的判決, 是在大陸都看不到的.
刪除王法官以事論事評論下暫委制度到不足已經很仁慈了, 沒在下那麽尖酸刻薄. 半點顔面也不留下. 當口當面刺破幻想者心目中的法治肥皂泡.
Do I enjoy the freedom of deleting comments in my own turf? I would delete each and every comment left by Maro or purported to be Maro or in his disguise. Do I need a universal referendum to decide on this issue? I will let your comment stay for a week though I strongly suspect this is Maro again. Did you engage your discussion in the "deputy" system? Or, is it simply another frantic outburst of lunacy?
刪除博主能否以中文繙譯? 在下先致謝了. 不能的話我只能勉強猜度再勉強作答. 只不過既悲哀又搞笑的是,無論是誰,任她說一萬道一千, 也無法改變世人對胸襲案判決的負面看法. 最後居然連最奶共保守的環球日報也對它有微言. 在某些程度上, 陳碧橋裁判官已經名留青史, 當然這不是他的本意.
刪除Why bother spend time to educate people who has no intend to listen in the first place. You can write 10 more articles but all they will do is just trying to pick a fight instead of trying to understand your point.
刪除save the energy la.
P
依家我挑機:
回覆刪除私人財務糾紛?我不同意!
如果是梁振英,早已下台!
批評制度可以,有無理據先?
私德有缺?見仁見智!
司法界有毛病?一直都有!唔信問吓啲黃絲帶!
咁都算辱罵?都無講粗口!
辱罵舊上司就品格有虧?那我豈不是要落地獄?但我驚無位!
嘻嘻!
莫生氣。
回覆刪除PHLI
有錯請指,純綷討論,把王官對deputy的評論放在一邊,我也未曾看標少之前的貼文
回覆刪除書記是由司法機構聘請的,若叫書記做非公務的事豈不是公器私用?況且私人秘書和書記不同,在金鐘常見某法官午飯時間自已去英式快餐店買午餐回法庭大樓,也只見兩三個書記自已吃飯,未曾見過書記幫法官買飯盒,儘管一個高院法官可能除書記外還有一兩個職員服侍,但也多是遞遞文件、幫忙影印,職權範圍也只應如此。
平心而論,站在道德層面可把他的行為看不進眼,但若他不是法官,常人把此等瑣事忘掉其實普遍。連自已落街買報都懶的人怕麻煩等人家送賬單來才付錢也不無合理,況且法律上他沒錯,也不是不付錢。假如他說要多賠錢給東主,你覺得東主會敢要嗎?
就暫委法官一訪問我也看出一頭霧水,總覺得傳媒把自已的立場混雜進去,故常把一部份放大然後大造文章、斷章取義、偶見不鮮。撰此非為其辯護,但律政司司長存在於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中令人無法釋除干預的疑慮。從legal year尚可見大馬爺慷慨陳詞,近兩年石永泰和CJ SJ各自表述精彩無比,把speech變成debate,甚至刻意cite同一本書說反話,而司法體系是目前最令香港人有信心的機關,法官由梁振英的名義去任命是合理的,但究竟SJ是否應為成員實可斟酌。
近年委任法官也存在無法解釋的情況,包致金退休是因屆退休年齡,接替他的人比他還要老,司法機構政務長解釋是為免妨礙下級法院法官升遷,但若鄧法官也同樣退休那便不是更有利下級法院法官升職嗎?如今1949年出生的李義法官去年已屆65歲之齡卻尚未退休,鄧法官今年已是延期的最後一年,若他兩退休,CA便有兩名法官可升職吧,那同時又可有兩名原訟庭法官升JA,編制上的空缺可容納兩名Deputy Judge 坐正。總不相信CA CFI無人有足夠Judicial Ability 去勝任更高職位,就算馬官想留著有經驗的法官,也總教人摸不著頭腦。
如果不是在辦公時間內,叫書記或其他職員,在上下班或午飯時順便去繳費,也不見得是公器私用,同事之間也可以有感情吧?
刪除你平心所論的我不同意,不多付也不應少付。
其他評論我基本上同意,但SJ是其中一員也很合理。很多人可能忽略了司法機構政務長把太多資源用來開設行政人員的職位,而致使招聘法官的延誤。那是我兩年前評論法官空缺的文所針對的。
包致金的不獲延任,我猜想是他與美國駐港總領使之間的電郵外洩有關。
歸根究柢,暫委法官問題出於編制上的法官不足,但法官的其餘工作也影響了法庭的效能,選舉主任、截聽專員、海難調查委員會主席、調查鉛水委員會主席等都影響了Non-Deputy法官的工作,司法機構也表明會因應法官的其他公職去調整法官處理案件的數量,例如截聽專員在退休前一年審完了一宗謀殺案後就沒審過案了,南丫海難研訊時Michael Lunn 也在專心研訊工作,這些本是行政機關範疇的工作明顯影響法官審案的效能,加上這些公職法官多以審刑事案居多,在CJR影響下可見審理刑事的高院法官短決較嚴重,區域法院有很多法官做了暫委,裁判官也做了DDJ,那就有DM的出現。暫委法官制度對了解法官的Judicial Ability 來說是好事,但過多則顯示編制和公職過多(多年前的彭鍵基被稱公職王)的問題,這也是該解決的。
回覆刪除AD
其實有好多暫委法官都做得好好,無心做官的,唔會做暫委裁判官因為之後幾個月無得從事相關的工作,如果不是刑事的專才,都好難揾你做暫委法官。要貪過癮做官的,唔係咁多律師有本錢咁做。區域或高等法官暫委法官大都想升職的,判決都無咩問題。我反而覺得最大問題是退休上訴庭法官從事裁判法院上訴,有啲以前好少接觸裁判法院案件或從事民事工作,退休後從事非專長的裁判上訴工作。
刪除博主能否以中文繙譯? 在下先致謝了. 不能的話我只能勉強猜度再勉強作答. 只不過既悲哀又搞笑的是,無論是誰,任她說一萬道一千, 也無法改變世人對胸襲案判決的負面看法. 最後居然連最奶共保守的環球日報也對它有微言. 在某些程度上, 陳碧橋裁判官已經名留青史, 當然這不是他的本意.
回覆刪除有時我只貪圖快捷才用英文回覆。
刪除是環球時報Gobal Times. 世人對陳碧橋怎看與我無關,我討論我覺得值得討論的。
呢條傻佬肯定患有閲讀困難,另加少年痴呆症,再加。。。。標少還是養氣為佳!pc
回覆刪除If it is a kiss, make sure you are a woman pretty enough and up to the requisite standard. If it means a gag, then why do you need to spell it out?
回覆刪除同意,有關陳官。(雖然我認為法官不應參加政治鮮明的組織。
回覆刪除試想,劇場散場,母親保護子女不要被人迫者,大叫"讓開,我身上有炸彈"人群四散,出了事。 難道這母親沒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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