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9日星期一

愛國愛港的聯想

戴耀廷:我比其他人更愛國愛港

【明報專訊】佔中發起人戴耀廷(左)昨日出席港台節目《城市論壇》討論政改時,被「愛港力」成員(白衣者)指罵。戴耀廷在論壇談及特首候選人須「愛國愛港」時,指自己比其他人更「愛國愛港」,但認為「愛國愛港」不是法律定義,「未見過有法律可以寫個『愛』字」。

同場出席的有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毛孟靜、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葉國謙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劉江華。毛孟靜批評「愛國愛港」是「精神僭建」,問每年六四集會有數以萬計港人在維園高呼結束一黨專政,這是否與中央對抗。

葉國謙承認「愛國愛港」很難用法律條文列明,但表示「每個人心裏面都有把尺」。劉江華重申,《基本法》條文已經反映「愛國愛港」精神。

(9.12.2013明報)

半年前聽到梁愛詩講愛國愛港論和山中對此的評論,我就寫了這篇:梁愛詩的愛國愛港論-----與山中唱一齣戲 ,提出不能把「愛」這空泛概念寫入法律裏面,因為虛無飄渺,不能介定。我當時這様講:

愛國愛港不能寫在法律上,並非因為這樣做違反《基本法》及因《基本法》指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原因,而是「愛」只是一個抽象、難以客觀衡量的態度,也沒有一定準則,寫進法律也不能具體量度,這才是不能寫進去的原因。

一路只見人對這預設條件提出爭論,而不見有人對這條件的實際可行性提出質疑。今天終於看到戴教授及建制派的認同。教授講得對,他愛國愛港,可惜神女有心,襄王無夢,教授只好單戀,或者像白樺的《苦戀》——“爸爸您愛我們這個國家,苦苦地留戀這個國家……可這個國家愛您嗎?!”

那班建制狐狸精,也不用擠眉弄眼,已經跟黨上了床,墮入愛河,丘比特(Cupid)的金箭頭也可省掉。*

更加可笑的是劉江華的講法:《基本法》條文已經反映愛國愛港精神。何止,如果有方法可以呼氣測試,有些人在呼吸中會愛國超標。可是就算改用更抽象的形容詞,也無補於事。不能介定及量度「愛」,又怎様講甚麽的精神呢?只有腦袋不精神人才會講這些廢話。除了本土派城邦論的諸君擺明是不愛國,教授和建制派都各自表述地愛國。有些人為了愛國而冨,有些人就直接了當地愛國庫、國金、國色等等。如果真的有愛國呼氣測試,我們偉大的同胞又一定有罐裝「愛國氣」出售,就像九寨溝上面賣給缺氧旅客那種。葉國謙表示每個人心裏都有把尺,我認為不如每人手中的一罐氣,呼出來的二手氣都有些殘餘的愛國氣息,還是不夠的話,就站在梁愛詩、譚惠珠附近,沾染一下她們呼出來高濃度的愛國浩然之氣。教你一個詞語,這就叫仰人鼻息。

標少今天精神錯亂?非也,這屬愛國自由聯想,屬於post traumatic syndrome的一種,我叫它做愛國愛到黐筋症,正式學名是愛國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丘比特的神矢Cupid's Arrows




10 則留言:

  1. 中國憲法入面係有[愛]及[愛國]這兩個字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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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有這些字眼也沒意思,根本不能介定。而且,中國憲法是隨喜執行的,司法不獨立,沒有制衡,憲法就不能切實執行,人民的權利沒有保障。泛民和建制派都説自己愛國,不要講愛字不能介定,連國字大家都有各自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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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隨「喜」執行就真係執到, 至怕佢三日唔埋有兩日隨惡執行. 唔好意思,見到隨喜就聯想起做善事呀捐款呀, 忍唔住...唔知笑定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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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隨喜所指是隨自己的喜惡,本身並非褒義詞,嚴格講算是貶義詞。喊多過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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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認爲要爭論愛國,不如研究一下將肉麻列入刑事罪行的可能性。現在無時無刻都在說愛,實在是有傷風化,外國人初學中文會以爲我們濫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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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若是如此, 會有警察敢捉李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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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Still no sign of the 25 cents gang joining in the discus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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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識答 : 祇要中央委任的.
    都是愛國的,或者是仍然愛國的.

    愛-是要做的. 不是嗎? 冇得做,當然就冇愛啦.合情,合理,絕對合基本法.
    判例 : 劉少奇,林彪,鄧小平,及薄一波的兒子.都是愛國的當在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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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愛國愛港的潛台詞是;「不能走共產黨不認同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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