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1日星期二

「墮胎」篇

在上篇的留言,讀者給我開闊眼界,告訴我劉迺强在大公報發表有關方言爭議的大作,我沒有興趣去評論他愛國愛港的立論。既然有言論自由,就各説各的好了。反正愛國和禍國,要看你用甚麽凖則來衡量。身處不同位置,都會抓段適合自己的戲來唱,七情上面也不過是戲一場。

匿名讀者的留言,引起我興趣的是下面這兩段:

《大公報》網站刊登劉迺強的文章時,多個詞語並非正確的繁體字用語,包括「曆史」、「隻有」、「隻是」、「不隻」、「曆史悠久」、「自成體係」、「導緻」、「占領中環」、「占中」等等,繁體字應寫成歷史、只有、只是、不只、歷史悠久、自成體系、導致、佔領中環、佔中。

《大公報》過去曾把內地簡稱「人流」(人工流產)錯寫成「墮胎」,其中2011年2月6日網上版刊登一篇題為〈商場新春墮胎生意較去年同期錄得增一成〉的報道,內容指「市民農曆年消費意欲旺盛,新地預計旗下商場『墮胎量』達699萬,觀塘一間商場年初一至初三已有140萬人『墮胎』」。據報是因為香港《大公報》所有報道,是經位於北京的server上載到大公網,軟件會把港式用語變成大陸用語,然後又以同一軟件轉做繁體字,因此誤把「人流」變成「墮胎」,經讀者提醒後,網站已把有關字眼改成「客流」。 

本來地域不同,各有詞彙是十分正常的事,因此引起誤會而鬧笑話,正好拿來調劑一下緊張的生活,無傷大雅。不同地方使用不同詞彙,各有習性,沒有高低之分。中港兩地對「人流」的用法不同,我們只能由上文下理去理解(唉!大陸叫作前后文),大公報作為一份黨報,在付梓印行之前那些做編輯工作的人被鬼掩了眼?香港人口也不過7百萬,怎樣搞到699萬人去「墮胎」?連同其他誤用笑料一起看,清楚説明大部份問題都出在簡體字。簡體字一無是處,它的歷史價值已經完結了。這已經不是一個為了掃盲,把字體簡化,使普羅大眾快速識字的年代。中文字體也應該回歸繁體了。

昨天出了中大博士生試題部份使用了簡體字的新聞,今天中大出來道歉。這種情況確實荒謬,就算大部份考生或甚至全部考生都是大陸生,只懂看簡體字,作為一間以香港為基地的大學,一向都是用繁體字的地方,試卷之後會存檔,毫無理由會以簡體字印出試題,如果為了方便大陸考生,最起碼都要繁簡並列。

簡、繁體字的問題,跟普通話、廣東話的課題是兩碼子事。簡體字引起的混亂有目共睹。譬如標少姓蕭,簡體字變成肖,但實際上又有繁體字肖的姓氏。如果見到大陸的肖先生,轉到繁體你根本不知是蕭還是肖先生。那些愛國愛港的人,只懂滿口紕繆的諂媚之言,為甚麽不為了文化承傳去爭取把簡體回歸繁體?


14 則留言:

  1. "蕭"的簡體字不是“肖”,“蕭”簡繁體相同。大陸也有”蕭“姓。

    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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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萧”与“肖”
    http://baike.baidu.com/subview/41231/8119516.ht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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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簡體回歸繁體,難啊,簡體字似乎已是國際公認的官方中文文字。

    共慘黨甚麼都喜歡新,又豈會輕易「破新立舊」,摧毀新中國發明的簡體字。

    http://www.un.org/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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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就算我舉個蕭字不恰當,簡體字的害處太多,能否回覆舊觀可能只是一種願望,香港在這方面不應讓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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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標少說:不同地方使用不同詞彙,各有習性,沒有高低之分。

    此言差矣,雖同樣用中文,習慣亦不同,但絶對有高低之分。大陸官民用語的蹂躪華夏文化,謀殺漢語,去精存粗,已達令人髮指的地步。

    今日香港,士人不但無行,再兼不文,我先師蘇文擢幾十年前南移居港,就是為保中華文化一點血脈,以免漢唐之道,花果飄零;幾十年來,士人學者報人不懈,華夏之燈,孤懸香島,不過,十六年來,由燈變燭,中華文化,在此蕞爾小島,已如風中殘燭,再讀大陸假醜劣中文,方感先賢之痛。

    人有賢愚(如標少之賢、思華之愚),文有高低(如標少之高、思華之低),質有精粗,(如標少之精、思華之粗);國家、地區、民族,也是一般,我,最討厭因為政治正確而將世事同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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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思華姐末段羞死標少,小弟中文勉強達意,豈敢胡亂批評別人。標少自問也是質劣粗糙的產品,只是不自量力,抱點孤高的情操,才偶然發點謬論,望勿見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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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據我所知,大陸蕭在簡化時全改為肖,但因後來一蕭性高官不甘毀姓滅祖,乃用權勢而爭用本姓,不少蕭氏一族趕忙隨之。惟不少已改姓肖者已改其身份証明文件,翻案無從,只有作罷。所以,在中國,肖姓多而蕭姓少,與中國歷史上䔥姓多而肖姓少之紀錄不同。
    共黨之謀殺文化文字,又豈止一個蕭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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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蕭字只是隨手拈來舉例,不值深究。共產黨不謀法治,何只謀殺文化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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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以我所知, 大陸書的 "蕭邦" (Chopin) 是 "肖邦".

    對於簡體字, 我有點感想. 見到移民英語國家的親友帶著他們的 ABC 子女回港渡假, 他們上了很多年中文班, 真的連寫自己的中文名字也有困難.

    其實中文字是很難學會寫的, 見到他們學寫中文字如何苦惱, 要他們能寫繁體字實在太困難了, 例如以下例字, 所以我支持用簡體字, 贊成取易不取難:

    燈/ 體/ 舊/ 餐/ 學/ 國/ 劉/ 鹽/ 還/ 羅/ 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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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蛋散兄,

      運簡繁體字的大課題不是標少學識淺陋的人可以討論,我只是表達意願。你見到ABC學方塊7的困難,那是事實,但不能因噎廢食。我打倜比喻。拉個強姦犯唔夠料告佢,最後執條打差人,都好過無。下次拉強姦,喺唔喺告打差人就算數呢?發展落去,以後都無咗強姦罪,強姦變哂打差人?我用這比喻因為在襲警小説寫過這樣一件案。中文難學是事實,但ABC或老外覺得更難是exposure的問題。回復繁體,事在人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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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簡體字還是繁體字, 可能是國家語委才可決定的事, 我也只是表達意願喔.

    偶爾會去大陸買書看, 因為很多好看的台灣書有大陸版, 價錢便宜很多. 我在香港長大, 當然讀繁體字比較舒服, 不過便宜那麼多, 所以完全不介意讀簡體字, 也從來不抗拒簡體字.

    我沒有語源學基礎去分析兩者的差別, 但總覺得, 如果可以選擇, 我寧取易, 不取難, 況且我不覺得簡體字有甚麼不好.

    例如拉丁文, 據說拉丁文之死 (變成了 dead language), 就是因為太複雜, 所以無法流傳下去.

    至於不夠料告強姦, 不夠料告, 噢, 沒辦法啊, 唯有不告. 執條打差人嗎? 夠料便可. 可是下次拉強姦, 我覺得情形一樣, 夠料便照告可也, 不夠料也吹疑犯不脹, 應該不會發展成強姦變打差人罷.

    以上只是一件蛋散的點點小市民看法, 我一路打字, 一路手震啊! 標少牙尖嘴利, 知識廣博, 和標少辯論可能仿如找死, 但我只是想發表點點個人意見, 絕對不敢對標少不敬, 唔好丙我呀標少! 大人饒命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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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雖有犬齒,卻不噬人,狺狺而吠,卻非瘋狗,不吃蛋散,何懼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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