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毓民盤問CY 梁家傑讚表現好
【明報專訊】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前年喺特首答問大會上涉用玻璃杯擲向特首梁振英(CY),被控普通襲擊,案件早兩日開審,毓民盤問擔任證人嘅CY時咬文嚼字,包括質疑CY口供有錯字,拋擲唔係「摘」,又話連口供紙頁數都錯,質疑CY夾口供等。辯才了得嘅毓民今次自辯,令佢可以直接盤問CY,佢話相信呢單案無乜大狀肯接,即使有都未必會好似佢咁盤問CY喎。
呢單案件可謂一地花生,毓民噚日更獲公民黨資深大律師梁家傑稱讚,形容毓民表現好,庭上發問嘅問題有sense,真係識問嘅。而被列為案件證人嘅自由黨田北俊噚日就同毓民笑言,佢唔可以上庭做證,皆因佢一早已表明唔支持CY連任特首,呢個立場唔知會唔會令到佢證人身分唔夠可信呢?
黃毓民在庭上播放案發後立法會復會時梁振英的發言,片段中梁稱有議員「眾目睽睽下拋擲物品」,黃指前日梁作供時稱,口語會說「掟」,但片段中明顯是說「拋擲」,梁在黃追問下,先後5次重覆答他認為「拋擲」和「掟」是「同一意思」。黃毓民質疑梁「講大話」,認為梁將「拋擲」說成「掟」,是因為有人告訴梁這樣說可支持對他的指控,梁否認。
黃毓民問梁振英,把玻璃碎袋在身上有否感不適,「有無擔心整親?」「有無擔心劃破西裝?」梁皆表示沒有。黃毓民質疑,將玻璃碎放在身上的袋是很危險,梁振英表示玻璃「飛過來時十分危險,係西裝袋時,隔住西裝、恤衫,不危險。」
黃質疑梁說法不合理,要求梁示範將玻璃碎放在西裝袋內,惟裁判官認為沒有需要。黃又問梁為何不用紙巾包住玻璃碎,梁表示「無需要」,黃毓民問梁「你練過鐵布衫?」
【明報專訊】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前年喺特首答問大會上涉用玻璃杯擲向特首梁振英(CY),被控普通襲擊,案件早兩日開審,毓民盤問擔任證人嘅CY時咬文嚼字,包括質疑CY口供有錯字,拋擲唔係「摘」,又話連口供紙頁數都錯,質疑CY夾口供等。辯才了得嘅毓民今次自辯,令佢可以直接盤問CY,佢話相信呢單案無乜大狀肯接,即使有都未必會好似佢咁盤問CY喎。
呢單案件可謂一地花生,毓民噚日更獲公民黨資深大律師梁家傑稱讚,形容毓民表現好,庭上發問嘅問題有sense,真係識問嘅。而被列為案件證人嘅自由黨田北俊噚日就同毓民笑言,佢唔可以上庭做證,皆因佢一早已表明唔支持CY連任特首,呢個立場唔知會唔會令到佢證人身分唔夠可信呢?
(21/4/2016)
梁家傑資深大律師說黃毓民盤問梁振英有sense, 當真? 除了圍繞問梁振英對擲杯的反應, 即是問他驚唔驚外, 其他大部份問題都不對題, 有很多是comments, 應留待陳辭的時候講, 也有不少是irrelevant and repetitive, 畀我做主控已object到佢暈。我這樣講可能太空泛, 不如舉些實例來說明。
黃毓民指梁振英的口供紙裏把「擲」字寫成「摘」字。
(明報)
黃質疑梁說法不合理,要求梁示範將玻璃碎放在西裝袋內,惟裁判官認為沒有需要。黃又問梁為何不用紙巾包住玻璃碎,梁表示「無需要」,黃毓民問梁「你練過鐵布衫?」
(明報)
這件案有影片錄下過程, 法律上可爭議的地方基本上只在究竟梁振英驚不驚, 如果他驚的話, 這種感覺是否合理, 是整件案構成普通襲擊罪的重點。盤問他其他枝節的地方來測試他的可信性當然是合理的做法, 但盤問不是同一條問題×5次, 也不是測試他的中文程度, 看他為何用錯了字或者用辭不當。把玻璃放在衫袋可能沒有必要, 但黃毓民又不是指梁振英插贜嫁禍, 破玻璃用甚麼方法檢取及收藏有乜relevance? 別忘記當日的影片, 黃毓民聲大大, 掟你又點, 連記者也大罵, 咁巴閉咪繼續做瘋狗, 不要扮小可憐囉。這種男人我最看不起。一開始就話主控官是資深大律師(Anna Lai最近晉身資深大律師, 是律政司的唯一女SC), 他自己沒有律師代表, 癲成咁邊個夠佢叻可以代表佢? 代表佢必然即日被炒, 因為他的眾多問題律師都不會問, 他一定不會滿意律師的表現。Anna Lai可能因為可憐他所以沒有反對他的盤問。黃毓民今日又話頭暈要睇醫生, 咁激, 因住爆血管。
兩邊的支持者都是狗黨, 你以為打世界杯外圍賽, 使唔使上庭搖旗吶喊叫加油? 法庭不是黨羽聚集的地方, 他們去打氣指手劃腳, 只會把審訊變得farcical. 一班小無知, 加一隻扮成小可憐的瘋狗, 加上那個還有霸氣的小震驚, 構成開埠以來天大笑話的審訊, 前無古人, 後無來者。香港人最喜歡把普世標準掛在嘴邊, 這件案肯定超標, 成為普世都未見過的個案。香港可叻番次, 樣樣排名下跌, 這一樣可排第一, 審訊鬧劇的第一位。
標少,
回覆刪除這是各取所需的政治戲,
特首表演因公慘被欺負的角色(似陳水扁上任初期)。
黃生表演敢把反動頭子拉下馬(如王洪文)。
互相互動表演,我希望香港人當看煙花,大家用點公家錢看看,看完後,不用費神,明天照正常生活,飲茶,食飯。
Bill Hk
Bill兄, 剝花生好貴架。
刪除其實會否是律政司和裁判官沒有合理把關,一個簡單的事實証人,盤問了兩天也未能完結?
回覆刪除主控應反對無聊瑣碎重複的問題, 無理由要證人自己指出同一問題已問了多次, 裁判官可能怕到時定罪上訴被上大人批評, 上面太多無理批評, 況且朱官好耐性, 一向都忍得。
刪除被掟後,若果梁振英仍可從容地拾起玻璃碎,法庭或者可以推論出他由始至終都不驚被掟(和造成的玻璃碎)。然而,他的答案對控方有利---「飛過來時十分危險,係西裝袋時,隔住西裝、恤衫,不危險。」,即他受驚的是被掟那一刹那,不是袋起玻璃碎的過程。
回覆刪除I'm recently told that "advocacy is about a show". In the show, people let others does and gets what they want. At least for those who were legally trained, many of them dare not to be robust, I think. The "show" must go on, as if justice must be "seen" to be done.
PHLI
A politicized show defies all rules of advocacy.
刪除其實最怕係以後個個有樣學樣,下下都咁樣自辯時盤問
回覆刪除到時法庭審訊好睇過電視劇了
唔係個個都咁好口才, 唔係個個都口水若懸河, 可以放心。
刪除其實 DoJ 有啲 self-inflict 呢單標少指的「審訊鬧劇」。裁判法院、普通襲擊,使唔使出到 SC,唯一解釋是受害人和證人係「梁頌昕爸爸」,或被告係成日媽叉政府的議員。如黃議員指出,公眾會質疑聆訊是否公平。
回覆刪除SC 下下 object,要朱官下下裁決,黃議員就會收手,我好懷疑,可能令佢更加 high 都未定。Anna 坐定定睇戲,可能係無招勝有招。
睇戲當然好, 也要控制劇情, 反對下叫被告不要放肆, 搞到證人自己去反對那麼你個SC無乜面。至於使唔使出SC, 可能是巧合, 單嘢佢攬開, 咁啱畀咗SC咪攬埋落去囉。
刪除https://www.facebook.com/%E6%B0%91%E9%96%93%E7%9B%A3%E5%AF%9F%E5%81%87%E9%AB%AA%E5%AE%98-364144360422551/?fref=pho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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