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2日星期二

無恥之恥

履新被揭嶺大期間涉違規秘撈 終認無申報有酬勞 平機主席陳章明晝失實晚道歉

【明報專訊】新任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陳章明昨履新,同日早上,傳媒揭發他在嶺南大學任教期間,涉嫌違規「秘撈」,同時替與國力書院合作的菲律賓太歷國立大學(Tarlac State University,簡稱TSU)擔任博士論文導師,指導民建聯區議員鄭琴淵以取得TSU博士學位。陳昨晨先稱自己「有申報」,又說沒有收取酬勞;惟至昨晚,嶺大證實陳沒有申報與TSU有關的校外工作(outside practice)。平機會昨晚約10時及11時許先後兩度回應,首個回應提及陳未有就此向嶺大申報,陳「謹此致歉」。第二個回應稱陳有收取論文費用8000元,亦有報稅。

有立法會議員批評,陳昨「一日內講了兩個大話,捱不到24小時」,反映陳誠信有問題,籲他立即辭去平機會主席。

議員批誠信問題 籲辭平機主席

立法會議員黃碧雲說,陳章明昨兩個大話「如非誠信有問題,便是記憶力出現問題」,稱事件反映陳的個人操守已不適合擔任平機會主席領導公營機構,「除了請辭,陳也應向嶺大道歉」。

陳原稱不需特別申報 嶺大﹕須獲准

陳章明昨日一天內被揭兩度失實回應(見表),他在昨早9時到平機會上班,傳媒追問他於2013年擔任TSU導師時沒有申報一事,說法前後不一。陳先稱「有申報」,說因嶺大社區書院與國力書院「有做呢類嘢」。記者追問,陳則說因兩者為「同一個管治團體」,故當時「沒需要特別申報」 、「每年年尾會一次過申報」;其後稱「返去搵校長傾傾」,又說並無收取TSU薪金。

嶺大昨晚7時回應表示,根據資料,從未接獲陳章明從事菲律賓太歷國立大學的校外工作申請,並稱個別僱員需否申請,視乎工作性質及具體情况,嚴格根據審批程序處理。嶺大說,有既定守則和程序,處理全職僱員的校外工作,列明須事先申請並獲批准方可從事的校外工作及相關申請程序。發言人強調,嶺大與太歷國立大學沒任何合作關係。

任鄭琴淵菲大學博士論文導師

灣仔區議員鄭琴淵回應稱,她於2008年修讀嶺大博士課程,由時任嶺大社會老年學講座教授陳章明任論文導師。2011年,嶺大拒向她頒授博士學位,她不服上訴,終獲改頒哲學碩士。她同時透過香港管理專業協會(HKMA)報讀TSU博士課程,學校稱可找任何導師,她遂詢問陳,獲回覆「無問題」。她對陳有否就此向嶺大申報毫不知情:「知我就唔會搵佢,最難過係我累到陳教授。」鄭於2013年獲TSU頒授博士學位。陳昨被問到,為何鄭到TSU讀博士時仍繼續任其導師時稱,「作為導師,對學生有責任」。平機會昨晚11時許回應,確認陳擔任鄭琴淵的論文導師,收取了HKMA的8000港元一次過指導論文費用。

上午稱無酬 晚上認收8000元

高等院校職員會聯會副主席陳士齊稱,隨着院校及遙距課程增多、合資歷論文導師少,「校外工作」於高等院校愈趨普遍。由於原屬院校須與導師「分帳」,故導師必須事前徵得部門同意。

另外,陳章明上周拒絕大愛同盟邀請擔任本周五論壇為主講嘉賓,他解釋是有約在先,日後樂意出席與對方討論。另一團體「性傾向條例家校關注組」召集人黃偉明稱,早前亦邀請陳會面,但未獲回覆。
(12/4/2016)

孟子說:「人不可以無恥;無恥之恥,無恥矣 。」這一篇論無恥。

陳章明以前是講座教授, 現在是平機會主席, 他狗態畢露, 恬不知恥。學者是有學問的人, 除了在自己硏究領域展現學術成就外, 一般人對學者的道德操守存有一定的期望, 無需任何行為指引作監察, 這些人有責任對自己監察, 不應使自己擔當公務的機構蒙羞。作為教授被聘用於別的大學作博士生的導師本來是一種榮譽, 無需隱瞞, 除非本身工作受影響, 或者那些行為不光彩, 或者潛藏利益衝突, 又或者兼職收入要上繳某些比例, 如果大學有清晰指引要求教職員要為校外工作申報, 教授基於懶惰而不申報已屬不當, 刻意隱瞞是誠信問題, 被揭發後作虛假聲明, 當紙包不住火後才逐一澄清, 這個人已完全喪失公信力, 沒有可能再出任公職了。他已變成一條狗。作為平機會主席, 候任期間已講了頗無知的說話, 一上任就被揭出這種虧欠誠信的事, 他可以厚顏撐下去嗎? 梁振英本人是個受爭議的人物, 我盡量考慮社會政治氣氛給他額外同情分, 可是當你看到不少被委任的公職人物的質素, 不禁慨歎究竟那個是因那個是果。香港的核心價值是甚麼? 我想, 厚顏無恥, 唯利是圖已漸漸取代廉潔奉公, 威武不屈了, 漸漸做成越來越多人會看人眉睫以冀推挽。

人誰無過? 對犯錯的人可以寬恕, 但對恬不知恥的就不能縱容。我這篇借題發揮, 講兩個人。他們不是公眾人物, 所以我不開名, 只有跟我諗熟的人才知, 其實是誰也沒關係, 仔細觀察, 客觀判斷, 只要不受朋黨關係影響, 這類人物, 俯拾即是。我寫的是我對恬不知恥的人的看法和相處態度, 你未必同意, 但每一個人條件不同, 性格也異, 做法不一樣是很正常的, 我不嘗試把自己價值加諸別人。

我曾經參加一個強身健體活動的組織, 主持人好出風頭, 拉攏了本地華文報紙不時作活動報導。本來有人低調, 有人出風頭也不是甚麼一回事, 我跟這人共事過, 有機會仔細觀察這人的行事方法, 我看到太多道貌岸然的虛偽面及奸狡的行事方法。這種人犯了我的大忌, 我可以容忍性格暴燥的人, 容易發火的人, 起碼屬率直之類。暴燥的人可以得罪你, 但你知道他不會以陰謀鬼計來陷你於不義。這種人不用提防, 因為他的心寫在臉上, 陰晴圓缺, 表露無遺。這位仁兄陰柔, 從不發火, 但做事為求達到目的不擇手段, 當然是在不利於他時他就假意應承, 表現民主, 然後靜悄悄地偷天換日。要知道這類聯誼性質的組織, 很多人旨在參與, 不會理會程序公義。標少是不吃這套的人, 做事認真, 不會附從不義之舉, 故此就停止參加。我們在其他場合也再交鋒, 那是有關編輯書刋之事, 來稿定了稿例, 文章字數有所限制。此君「德高望重」, 來稿字數超出一倍, 有人試圖說情, 標少寸土不讓, 這人又不肯把文章改短, 於是把稿件打回頭。這人還好, 大家見面只會點頭, 不再虛偽熱情, 大家再沒有瓜葛。我們結樑只是我不姑息這種人的行事方法, 他沒有陷害過我, 我只是道不同不相為謀, 他不算太奸邪。

另一位仁兄是另一場合的交往, 他除了以上那人的質素, 更差的是陰險狡猾。我這人很傻, 為了群組福祉總是意見多多, 我對於公平公正的要求高, 不肯妥協, 連不喜歡的人我也為對他的不公平而吭聲。最後發展成論壇式討論, 但匿名式的留言, 我不吃這一套, 匿名便可亂罵, 我每次都具名, 故此成為攻撃對象。受人身攻擊是家常便飯, 我是思考跟下筆同步的人。在本blog對付慣匿名攻擊, 等閒視之。 過了兩天, 奉老伴諭不再反駁, 老伴說討論失了理智, 就不要回應了。再過了兩天, 有正義感的人為此吭聲, 間接指出有幕後黑手, 那負責人才第一次具名發聲, 那是論壇成立第6天之事。假意以匿名發言不傷感情, 其實是刻意隔山觀虎鬥, 否則當人身攻擊情況出現, 就應立刻制止, 而不是在自己被指為黑手才現身。標少何許人, 上慣戰場會怕攻擊嗎? 我只介意這人的陰險之心, 看到我寫《標大俠》一文, 還要扮成小可憐, 向人哭訴。見到我面還異常熱情, 擺出一笑泯恩仇的姿態。我嘔吐! 老伴說人家做得好好睇睇, 這事就了斷吧。哈哈, 標少只有平均智商, 對一個人的判斷卻頭腦清晰。這種狡猾陰險手法是想在大眾面前贏得掌聲。以比喻來講是這樣, 首先做難為了家嫂, 然後做受委屈的小可憐, 搏取奶媽安慰後, 搖身一變成為知書識禮、落落大方、寬宏大量的閨秀, 是進一步做大戲來坑我。這種人太惡毒了。對付這種人, 像我在上一篇末段講, 我是要不斷給他教訓, 等他記住不要再行奸詐, 否則要付出代價的。一個楚楚可憐的男人, 還是男人嗎?

因為我「寸」得罪不少人, 但沒有人被我坑害, 我發表看法都有一番理據, 你大可不同意, 繼而辯論, 理據不會害人, 只有不擇手段為求達到目的的人, 才會使手段害人。我「寸嘴」有人會留言罵我, 有時我不反駁, 但我在明, 人在暗, 誰罵我也不會知道, 被我罵的人卻沒絲毫虧損, 也不感羞辱。我講甚麼都光明磊落, 有名有姓, 有文字為證, 沒有刪除, 想做黑手也不成。我會因誤會而錯怪好人嗎? 日常生活中有很多佐證可判斷一個人行事的誠信, 我不會罔下定論, 反而是那些朋黨會視若無睹, 或以種種理由去為歹人開脫。

標少會無朋友嗎? 有些不交也罷, 有些枉交一場, 有些有損無益, 我一向重質不重量。這篇是第1294篇, 開blog以來共寫了一百幾十萬字, 要做假、要行不義, 貫穿全個blog, 恐怕也不容易, 長期讀者對此不難判斷。走筆至此, 不再囉嗦了。

7 則留言:

  1. 可能是劍文還年軾, 看得不夠多, 狡猾甚至陰險的人是非常少見(當然我是很容易自動把不好的事丶人忘記的人), 虛偽丶為自己的利益丶逃避責任而說假話或用盡公關手段的人反而看得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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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標少你想說出曾經在標大俠一文留言的是無恥之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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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只介意這人的陰險之心, 看到我寫《標大俠》一文, 還要扮成小可憐, 向人哭訴。見到我面還異常熱情, 擺出一笑泯恩仇的姿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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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Somoza may be a son of a bitch, but he's our son of a bitch." --- F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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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He is Uncle Sam's crony. Crony is not a word in my dictionary but bitch 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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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我只介意這人的陰險之心, 看到我寫《標大俠》一文, 還要扮成小可憐, 向人哭訴。見到我面還異常熱情, 擺出一笑泯恩仇的姿態。 若有所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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