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太的老公畢賢忠在法律界打滾了幾十年,由小畢開始做到變成老畢,他心境常青,把白髮染啡,想自己看起來不老,人老了又想不老,自然使人把他的名字聯想成老而不了,「老而畢」就給人背後叫起來。
畢太不姓畢,她也稀有,姓屈。一直向人聲稱是屈原的後裔,這種無從稽考的講法,她自説自的,自得其樂,無人會爭論,反正端午吃糉時,早把屈原忘得一乾二淨,誰會理會屈原的後裔是男是女,族譜又俗又老土。
未嫁畢律師之前,屈小姐在律師樓做秘書,一直就只有一個志願,要捕獵一個律師。除了在法庭及去蒲吧,最能親近接觸律師就是律師樓了。女人有嫁甚麽人的志願,理所當然嘛,護士不就想嫁個醫生嗎?學生就嫁個教授呀!工作日久生情,環境做成,名教授不就是娶了個孫女般的碩士生嗎?愛情無年齡界限,男女都一樣,陳振聰也淘了個甜姐兒啊!
屈小姐中學畢業,成績未如理想,當年大學只有兩間,鳳毛麟角。那些年入到大學都算是精英,精英裏面又難免有胡裡胡塗誤打誤撞入了去的人,就好像有的姐兒談到得意忘形入了男廁一樣。機緣巧合,無需理由。屈小姐讀了一年商科,是當年那大量生產秘書的工場產品,畢業後就找了份律師樓的秘書工作。
屈小姐也算有兩分姿色,畢竟所有年青女人都自動有基本的一分,少年無醜婦,青春無敵。屈小姐皮膚白晳,一白遮三醜。加上屈小姐從化裝下點功夫,在面上加了三幾種顏色,包裝一下,像酒樓例湯一様,加味精來提鮮。化裝替屈小姐提鮮,把姿色提了半分,變成兩分半,隱惡揚善。那年頭沒有SKII、雪花秀,只有荷維豔顏霜、雙妹嘜產品。
小畢當年從英國畢業回來,得到父執輩照顧,受聘成為見習律師。説也諷刺,他的英文乏善可陳,講不流利,寫也詞不達意,使人懷疑他學位的真偽,是否去了唐人街的社區學校混了幾年。在律師樓裏,他甚麽都不懂,在外面就儼然甚麽都懂。訂臺吃飯總是用畢律師名銜,見到知客就大派卡片。當年嘛,有多少律師呀, 打開個bar list也不過兩三頁紙,soli都不用去solicit找生意。
一切都成歷史。
小畢怎樣上釣已經無人清楚記得,有人說是上帝掇合,有人説屈小姐設了個酒後失身的局,屈小姐自圓其説,抵不住小畢的狂攻而淪陷了。小畢走進了錢鍾書所講的圍城,逃不出屈小姐合抱的圍困,像斷了糧水,一下就卸甲投降,娶了屈小姐,一時成為佳話。佳話其實是街話,街上途人在指指點點所講的話。那時的擺酒形式,一個大花牌在酒樓外兩三層樓高:畢屈聯婚。途人看到,嘩!奪目醒神,不屈不撓,可歌可泣。真的難為了別人的遐想,產生美麗誤會。除了姓氏的巧合,這對寶貝沒有可歌之處。別人不為他們唱,畢太有所頓悟,真的學起唱歌來。唱歌奇妙無窮,可以一曲寄心聲,憑歌寄意,悲傷處,敢有歌吟動地哀。以前就很流行寫去電臺點歌呀,祝夀祝婚或者借大氣電波輸送秋波,甚麽哥仔送首歌給妹子的,甚麽齊賀你,天生一對……高級一點就在英文臺點歌:I would like to dedicate a song to……
當年律師太怎會看得起粵曲,今時今日才成為文化遺產的國寶,她也不會唱粵語流行曲,甚麽阿珍嫁咗人,鴛鴦繡花裙那類歌。畢太看不起自己的過去,盡量想把它忘記,像聞一多那句「忘掉她,像一朵忘掉的花」。為了徹底地忘掉,她徹底地看不起普羅大眾的潮流,更加徹底看不起窮等人家。於是,她學唱歌劇,氣運丹田,雙手把橙也榨乾了汁。自從她醉心於歌唱,歌聲嘹亮,自以為繞樑三日,四鄰就耳根不淨了。鄰居受到歌聲蹂躪,只好調高電視音量抗衡,或者找朋友搓麻雀,辟辟拍拍的鬥響,鴨子拌嘴,比陝西敲擊及鼓樂還要熱鬧。打麻雀那家原本是畢太的雀友,以前一起麻雀耍樂,本來也融洽。可是,每當運氣差,手風不順的時候,畢太就指責別人談話影響她打牌,使她不能專心。終於這些雀友再不容忍她,大家就鬧翻了。本來不想跟她打牌隨便找個藉口就可搪塞過去,殊不知有個雀友就是不肯相讓,恃著自己老公是醫生,叫畢太去找聾啞麻雀腳打牌。本來啞也無所謂,啞就只有依依呀呀口齒不清,不會影響畢太打輸牌的心情。聾就不得了。畢太一面打牌一面總是哼著自己心儀的歌曲,捨己為人無私的獻出自己的歌聲。聾友打牌豈不是浪費了她的美嗓子,無處施予。這樑就結得深了,大家絕了交。要知道女人到了那年紀獻身已沒有人要,獻唱也沒有人聽,何其沮喪,只有獻金別人才會來者不拒,但獻金自己又捨不得。
那些年也真有趣,鄰居交惡就各自以三叉八掛鏡子對著仇家,好像如來神掌裏的飛劍飛環可以在空中交戰一様,精神上交戰,可能是神交的新義。今天網絡時代的人,怎會明白這種神可以上身的想法。
畢生畢太到了知命之年,發覺自己身上長了贅肉贅脂,實在缺乏運動,於是就嘗試做下運動。潮流興瑜伽,他們就一起去瑜伽班。畢生去了就畢生難忘,那些緊身衣著女學員,有些穿著bra tops,畢生目不暇給,畢太一向自負,在那場景下給人比下去,已墊厚了的magic也比不上,心靈受創,上了兩課就放棄了。他們於是嘗試高級球類活動……高爾夫球。單是這高字就已經使畢太覺得很興奮 high class,一見鍾情。可惜,揮了幾堂桿,畢太已失了興趣,不是掘了草皮,就是怎也打不中,那小球總是迷途羔羊似的。畢太自知高攀不起,於是就放棄了。她嘗試打網球,網球飛來飛去,打不中的時候居多,打中的時候就要在圍網外拾波。最後,她想起小時候在公園打羽毛球,自己打得不錯,那膠球有時飛得遠了些,有時都可以來回接到幾下。於是她便召集一班人打起羽毛球來。
畢太其實只召集了畢生一個人,由他去牽頭。
羽毛球這種運動,有人追溯到源自古希臘,但現代羽毛球卻源自印度,再由英國發掦光大,連badminton這詞都是從英國打球的地方Badminton House來命名。羽毛球不是源於中國的國技。
畢律師開始打羽毛球的時候已近乎退休了,因為他移了民,别腳的英文只能找到不懂英文的客仔,懂英文的就不會找他,不懂英文的找誰都無分別,胡裡胡塗,不明不白,任人擺佈居多。畢律師為了找生意,就信起主來,跟找配偶的人一樣。畢律師不是真的想信主,只是信主的人多,又有固定聚集的地方,為了這種方便,借父之名,也接收一下祂的信徒。把迷途的、誤入歧途的,甚至當了叛徒的,都收入他的版圖。畢律師這種想法無可厚非,他去的教堂那位牧師也是為了餬口才去當牧師,跟張系國在大學二年班就創作刋行的《皮牧師正傳》裏描述的皮牧師一樣。皮牧師無處不在,怪不得有讀者寫給張系國:你是上我的教會的嗎?皮牧師其實是在講我教會那牧師嗎?
畢律師做律師差勁,更貼切講是勁差,但他有生意頭腦。對著有錢的教友他恭敬奉承,像敬畏耶和華一樣,對著窮教友,他發烈怒。畢律師也想做上帝,也發烈怒,他記起出埃及記32章11節:摩西便懇求耶和華----他的上帝說:「耶和華啊,你為甚麼向你的百姓發烈怒呢?這百姓是你用大力和大能的手從埃及地領出來的。」畢律師收了客仔的錢,尤其是沒有甚麽錢的,拯救了他們,當然可以發烈怒。有錢的客在經濟上拯救他,也可以對他發烈怒。他這烈怒情意結(fierce wrath complex)是創新的心理學用詞。
為了鞏固地位,畢律師參與教會的事務熱心有加,對主卻虔誠不足。熱心和虔誠是兩碼子事,從來沒有掛勾過,當然也不會像器官移殖會産生排斥。他參加的是廣東話崇拜,不用講英文,但他時常掛在嘴邊又講得很多的是God bless you。有時他都搞不清bless為甚麽不是第三身單數blesses,他敬畏主,所以不敢問,怕祂發覺自己太無知,他怕祂知道又發烈怒。騙祂的人太多,比男人騙女人還要多,也難怪祂要發烈怒。怒而飛,耶穌升天了。唉!那是莊子,不是聖經,怒而飛的怒字不是發脾氣,怒是奮發的意思。畢律師把他老子教過一些古文像fusion那樣混入了聖經,以為可以發怒而飛。漸漸地,畢律師在教會的知名度高了,除了老而畢之外,有些給他罵過的人叫他畢烈怒。人的姓氏和名字配搭也逗樂,叫美麗的又偏要姓吳,做副手的又恰巧姓徐,甚麽徐副校長、徐副師長,搞到好像要出賣肉體才能當得上一様。畢烈怒卻常發烈怒,反而是他的真名才正確反映為人,他不賢不忠。
講到這對寶貝的姓氏,也鬧出笑話。畢律師第一次為打羽毛球訂場,接電話的老外當然講英文,畢律師講自己是Mr But,老外心中嘀咕,屁股先生訂場,Mr Butt? 不是開玩笑吧!猶豫之間,畢太奪了聽筒來講,不講姓畢講姓屈。Ms What? 老外如在五里霧中,看看日曆,不是愚人節,怎會接二連三受愚弄。幸好這對寶貝不屈不撓,花了一番唇舌終於訂了場。
從打羽毛球開始,畢生畢太開展了新生活。天長地久,他們有説不完的故事。
後記
上一篇小説《無悔》是2010年10月寫的,那是處女作《襲警》的延續,一直都想寫第三集,可惜開了筆,寫了三幾千字,繆斯不再眷顧,於是擱了筆。最近家中裝修,生活規律搞亂了,博文寫少了,睡眠也少了,人也消瘦了。忽然間有寫小説的衝動,就寫了這篇。我有一個壞習慣,寫小說鬆散毫無事先佈局,提筆想到甚麽就寫甚麽,以前寫那幾萬字是這樣,這短篇也是這樣。
小說中人物是虛構的,心中當然有現實的對像以資參考,對號入座,無任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