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講的案情是被告射殺模特兒女友Reeva Steenkamp,他的解釋是誤以為竊匪入屋,所以狂轟數槍,誤殺了女友。控方循動機入手,塑做兩人關係變差,被告動殺機的理論。鄰居在聽到槍聲之前,聽到爭吵聲及女子叫救命,此其一。其二,控方引入被告和死者一些whatsapp對話紀錄,顯示兩人的關係。其三,控方指被告自我中心,佔有慾強。這案沒有目擊證人,全憑推論。控方依靠強力盤問來discredit被告。
案情事實的判斷,結論正確與否,真是天曉得。不過,南非並無陪審團制,本案由高院黑人女法院聽審,Pistorius每一次作答都講My Lady, 雖然不是女法官發問,不管是控辯雙方誰問,都答給女法官聽,所以不斷稱謂My Lady。另外,法官委任兩名assessors幫她一起審訊及裁決,當然是案情事實方面,法律方面就由法官自己處理。以前香港老外法官初臨香港,不熟悉風土人情,也有assessor坐在身邊,隨時提供諮詢服務,當然不會就被告是否有罪説三道四。
本案主控屬戰鬥型,對被告的盤問十分兇狠,有時看直播甚為過癮,好似做戲一樣,合我脾胃。其中一例是突擊性質的,在法庭播出從電視台取得有關被告用槍射西瓜的片,然後在毫無預警下突然播放死者受槍傷的大頭相,效果震撼,電視劇才會看到。話雖如此,在香港就行不通,在香港這様做,定了罪也appeal allowed,因為對被告太oppressive。舉另一例,主控盤問被告的對答:
"You shot and killed her. You need to take responsiblity. Say it. Say you killed Reeva Steenkamp".
"I did, m'lady. I have a responsibility to myself and Reeva to tell the truth."
這件案的盤問雖然有過界之嫌,但學習盤問技考卻是不錯的材料,標少一邊看就好像鯊魚嗜血,有種野性的呼喚。
被告抗辯的理據是自衛殺人,如果他這講法構成合理疑點,謀殺罪可以完全脫罪。如果問我怎看,唉!廢話有人講也有人受,才不斷有人講。當法醫作供講及死者的傷勢時,被告在法庭上嘔吐了幾次,他作供及被盤問時,飲泣不絕。一開始作供就先向死者家人致歉,做這種大戲,跟有些人鎯鐺入獄之前去信主有甚麽分別?如果上帝的銀行戶口有錢,祈福黨連上帝也不會放過。主控問得好:惺惺作態,又唔見你事發後接觸死者家人,咪做戲喇。
欲知後事如何,恐怕要等一個月。
欲知後事如何,恐怕要等一個月。
Is it on Youtube? Or is there an official site somewhere for us to watch the trial live (or to watch a recording of it)? Kindly provide a link if you have one? Cheers matey!
回覆刪除It is on youtube. Just type the name, many episodes.
回覆刪除如果事發後接觸死者家人豈不隨時衰多條老妨?
回覆刪除當然不會妨礙司法公正,死者家人並非證人, 況且盤問目的在於:你既然為了誤殺人家女兒致歉, 不是應該一早就致歉嗎? 現在庭上道歉根本在做戲。就算接觸證人的解釋合理, 也不構成tamp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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