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9日星期二

武裝起義

民族黨﹕暫不武裝起義 稱月內有行動 辦論壇講座吸年輕人

【明報專訊】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昨日接受電台訪問,被問到會否武裝起義,他稱香港現時未必有需要,但不排除日後有武裝革命的可能,陳亦預告將會在一個月內有更多實質行動。陳及後補充,強調「此刻不會搞武裝起義」,「實質行動」是指舉辦論壇、講座、讀書會及拍宣傳片等,冀接觸更多年輕人,「都是溫和文靜(行動),大家毋須擔心」。

陳浩天﹕核心團隊「齊腳」 一半學生

陳浩天昨接受港台《千禧年代》訪問時透露,該組織核心團隊已「齊腳」,約有30人,當中一半成員是學生,成員短期內不會露面,認為不需要像傳統政黨「晒馬」。陳又說,民族黨的公司註冊進度比較緩慢,但不影響運作。

稱倘派傳單算行動 「想告咪告」

陳浩天說,組織目標對象為青少年及學生,將舉辦論壇或讀書會等宣揚港獨和民族概念,亦會有其他對外宣傳運動,如拍宣傳片、印製單張等。對於律政司曾表示民族黨若有其他行動,政府會密切留意,陳認為暫時只是言論階段,但被問到派傳單是否已可視為行動,他說「佢哋想告就告囉……唔理得咁多,只會跟計劃去做」
……
(19/4/2016 明報節錄)

這班港獨越看越無知, 人貴自知, 不是人貴無知。這班人出來組黨之前, 根本未搞清楚會否承擔法律後果, 只是在別人評論他們會否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9及第10條, 及違反《基本法》後, 他們才出來鸚鵡學舌。本來虛心學習, 看到別人的論據加以利用是正確態度, 我只想指出, 從各方面看, 這班人思想幼稚, 對於港獨的想法, 只停留於一廂情願的美好, 實際會面對的法律問題一開始就極度無知。港獨的陳浩天上星期在香港電台侃侃而談法例第一章的附表8, 極有可能是看了我在3月25日所寫的煽動港獨違憲, 必須依法嚴懲?一文後, 才有這種論調, 在此之前, 我看不到有其他引用附表8來討論的文章。早兩日在城市論壇田北辰說港獨主張只會成為加速為第23條立法的藉口, 那位港獨發言人駁斥田北辰, 他說2003年都未有港獨, 政府已想為第23條立法, 所以港獨主張與第23條立法無關。這人自以為口才好, 這反駁好有見地, 根本是廢話。《基本法》第23條的立法是無可避免的, 只可拖延, 2003年政府試圖立法引起民憤, 引致葉劉去職, 立法只是暫時擱置, 而並非廢除了23條。港獨的主張正好提供藉口讓那些愛國的馬屁精再次鼓吹立法, 這班港獨不是蠢才還有誰是?

我不是講鸚鵡不能學舌, 而是由此證明這班人的學識和理論基礎薄弱, 除了空口講白話, 充滿噱頭地講之外, 只是一班可憐的小無知, 只可招攬一些更無知的人去附和。真的要講獨立, 要有法理, 也要有群眾, 更要有實力。武裝革命? 咪玩喇, 你估陳勝、吳廣那年代揭竿起義, 你班友點樣武裝, 喺屋企攞地拖棍, 攞埋菜刀, 撬埋行人路啲磚, 抑或好似黑社會劈友咁, 擸埋開山刀、牛肉刀? 就算畀你煽動到解放軍去推翻共產黨, 佢哋都唔會同意畀你獨立喇, 你班高大空根本未瞓醒。Definitely a bunch of idiots.

30 則留言:

  1. 我最希望社會上可以有人客觀地討論香港獨立的好處和壞處,後果等等,而非不斷重複香港是什麼中國的固有領土(秦朝?那麼西藏新疆全部應該獨立!),港獨違反基本法(反正所有從極權國家分裂獨立出來的國家必定違反該極權國家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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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希望你告訴我撇開法理, 香港可以怎樣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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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從法理的角度去看,本人同意閣下的意見。然而,港獨根本是社會政治問題,但只是用法律的角度去看政治和社會問題,本人的愚見認為法律卻不能作此類比,更遑論用法律解決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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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雖然本人認為港獨現時確是不切實際。不是說閣下想用法律解決社會問題,但只用法律方面去向推論提倡港獨的人是『 a bunch of idiots』,確有欠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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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為了港獨這課題, 我寫了好幾篇, 不少是駁斥「愛國黨羽」的講法, 主要從《刑事罪行條例》第9及10條講, 我也很早就認為這些不切實際及不可行的港獨言論, 只會提供藉口給想為23條立法的人。既然無法獨立, 無方法也無支持, 為何還要做必然虧本的買賣, 我一早也說他們蠢, 現在只是用英文再講一次, 也是說他們蠢, 你覺得他們不愚昧, 那你告訴我他們不蠢的地方, 我也可以是an idi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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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I don't believe Hong Kong is capable of being independent from China. Therefore I don't disagree that it is simply "unrealistic" to discuss or procure the notion of independence.
      However, I believe their freedom of thoughts and their rights of self determination should be respected. I am just of the opinion that the choice of word "idiots" is over the line. I Although the right of self determination can not be found in the Basic law, I believe that these rights and sovereignty of the people that Paine articulates should be respected. After all, but correct me if I am wrong, s9 and s10 of the Crime Ordinance are derived from our English counterparts, and the law is promulgated on a democratic basis, with a notion that the citizens there having a consensus willing to obey the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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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I never doubt their freedom of expression but I doubt the wisdom of the way they express it. I do not think politically the tactics they employ show any wisdom or can achieve anything. It is just a wrong m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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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唔理係那邊,大家著眼點係點樣用此議題搵個人著數。現時社會邊度會睇整體利益又或者後果?佢地最重要就係抽到足夠油水就算。其實依家一般年青人既通病係只睇佢眼前利益,之後對其他人同事有乜後果就唔理。或者係新一代得到一樣野太過容易,完全唔識得什麼是失去,又或者佢地以為失去左好容易搵得返。

    之前睇facebook有人笑佢D朋友返工咁辛苦點解唔quit左份工佢,過其他有意義既生活?我心想,你就話自己自由自在,冇錢冇問題,好多人要照顧一家大細,冇野做點生存,唔通等政府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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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每個吹港毒既人都係心諗: 快D 有傻仔出泥玩激野死系老解槍下啦 X 100

      個個都係起支旗出泥, 等有傻仔受昆肯死系港版64下, 就可以有份分食血饅頭 - [話唔埋我係下一個柴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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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之前明明說好了是“革命黨” 所以才不能公開身份
    看來“革命黨”一詞也本土化了,有新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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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全世界幾乎任何地方的法律都嚴禁地方發起獨立丶攪革命, 如果要講法理就很難可以成功, 尤其是人民沒有間接立法權的時候,問題是你有沒有道理發起和是否實際。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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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加拿大魁北克省長期要求獨立,加拿大聯幫政府每次都讓魁北克省人民投票自决,我1996年在北克就經歷那埸惊心動魄的選舉,加政府能做到就员是加快新移民入籍(入了籍就有投票權,而大部分移民是希望留在加拿大.當然香港情況完全不同。但講吓都得呱。討論吓都喊打喊殺?這個政權未免太脆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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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魁北克公投不是自決,因爲還需要整個加拿大再投一次,現實中不可能發生。美國最高法院則裁定各州已將主權交予美國,州沒有獨立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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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謝謝, 這是我不懂也不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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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只記得投票那日,很多新移民集中討論,一旦獨立成功,便收拾细軟搬去其它省分,有的華人連生意都準備结束,成千上萬其它省分的加拿大人乘飛機,自已开車从各省來到魁北克,臉上畫着楓葉,手中拿着加國旗,和平地呼叫"no"(反對獨立在選票中盖no)情景頗令人動容,但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後來我—家也搬回温哥華,就沒有留意,模糊中似乎曾因省獨立而修憲,只是之後便不見那么大規模的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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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香港水都要靠大陸,邊有條件講獨立,不過如公開討論都唔得,阿爺太小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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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Bill, for your reference:

      https://en.wikipedia.org/wiki/Quebec_referendum,_1995
      https://en.wikipedia.org/wiki/Qu%C3%A9b%C3%A9cois_peo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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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以脫離加拿大為目的的魁北克人黨在1994年9月份的省選中獲勝,掌權以后,曾計划在1995年6月份進行公民投票,以決定魁省是否獨立。但由于時機不成熟而推延到10月30日。
      連日來,為了“留住魁北克”,在全加各地都能看到許多動人的場面。克雷蒂安總理在電視上發表講話,誠懇呼吁魁北克人留在加拿大﹔在安大略省,婦女們眼含熱淚表示“統一的加拿大是我們的選擇”﹔在溫哥華,連兒童也在標語中寫出了他們的心聲,“魁北克,我們愛你”。
      最讓人感動的場面是在蒙特利爾市,15萬來自全加各地的男男女女,10月28日頂風冒雪趕到市中心廣場,以他們的深情呼喚和擁抱,讓魁北克人看到,沒有人愿意這個省脫離加拿大。從整個的“挽留運動”中不難看到,維護國家團結和統一的熱誠,已遠遠超過了政治上的“離合與利害之爭”。
      在30日的投票過程中,有近500萬魁省人頂風冒雪前往數十個投票站參加公決投票。在蒙特利爾,魁獨派總部和維護統一的聯邦派總部燈火輝煌,在等待統計結果的數小時內,人們以焦急不安的心情密切關注著百分比的變化。在蒙特利爾市中心,大批全副武裝的防暴警察在街頭設置了警戒線,把支持魁獨和反對魁獨的人群隔離,直升機也在天空中巡邏,以防不測。
      當維護統一的聯邦派以50.6%的微弱多數,險勝49.4%堅持魁獨的結果公布后,舉國上下雖然松了一口氣,但人們的心情仍感非常沉重。克雷蒂安總理在午夜發表了電視講話,指出魁省這次投票只有一個勝利者,那就是人民。他感謝魁省人民選擇留在加拿大,同時也承認魁北克省的獨特地位,以及將在修憲等問題上作出改革。新不倫瑞克等省省長也在連夜發表電視講話,表示愿意與魁省重開修憲談判,但其他的省長則反應冷淡,表示不通過修憲也能滿足魁省的要求。現場接受電視采訪的加政界權威人士表示,魁省內統獨兩派之間的爭執短期內不會平息,魁省與其它各省之間的緊張關系在相當長的時間內也不會得到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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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這就是民主社會人民的表現,同樣情況在香港發生,别說香港的偽愛國者把你送上斷頭臺,就是全國的五毛黨唾沫也把你淹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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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我記得加聯幫政府為了魁省投票加快審批入籁,我那時正趕上入籍,幾百人—起同一天考入籍式,唱國歌、宣誓領公民卡,埸面很壮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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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Thinking in a much worse way, the mainland could be one of the biggest covert supporters for these peo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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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撇除所有因素,回歸最小學常識的定義,一個國家只係須要主權、人民和領土。而退回白紙黑字,基本法只是保障香港到2047年,之後並未獲得永續。到底之後香港以一個甚麼形態之下繼續,你同我都無保證。既然係咁,我覺得提出香港獨立呢個可行性作為商討並無不可。當然從所有客觀因素,現今能夠即時獨立的條件不足;但如果大家理念一致,仲有三十年時間,為一切可能性作出準備而改變也並不為過。你可以現在笑我痴人說夢話,可以笑我愚蠢,但抱有理想為香港人搵出路又有甚麼問題?當情況有所改變之後,大家又估吓中國會唔會好似英國放棄其他殖民地的主權咁,到2047年和平咁畀香港自己立憲或者以其他方式令香港的法律地位唔同?咁當然我都認同標少,武裝起義,破壞文明乃是最低手段。而作為蟻民,我自問都無智慧或者能力為香港籌謀,但都希望有人能夠做到。現在尐政棍成日話香港係國際城市,轉頭又將自己的思為、制度、行為中國化,結黨營私,用人唯親,自甘墮落;不停咁學中國搞水泥經濟,用香港的專業誠信為有問題的中資企業背書,將所有香港賺錢搵食的政策都單向地為中國配合,將香港盡力改變成為一個中國的本地城市又係一條出路咩?如果不停為中國服務,到中共社會法制建全,咁香港仲有乜用,一國兩制又有乜用?回歸一國一制之後又點?政府政策方向定位不對,制度嚴重向中國傾斜,只在乎呢一刻膁錢夠唔夠盡,大部份的責任真係在於現今社會的利益持份者毫無遠見可言。你同我可能都只係得幾十年命或者更短,但如果真心想下一代好,應該再睇長遠尐,而唔係賺盡之後然後為自己同子女搞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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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47是一個大課題,你可以好多建議,包括港獨,不過也要用切實的想法來討論,假設香港可自決,投起票來,獨立全無贏面,值得討論嗎?揾出路也可以塭港獨以外的, 譬如繼續不變, 或聯邦制。獨立也要考慮很多因素, 不是只有政制獨立, 其他一切就不變, 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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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四十年前我為了自由逃離大陸,在這塊殖民地的土他呼吸自由的空氣,二十年後我害怕暴政,我不信中共的承諾,再决遠離故土移民加拿大.我一介蟻民,自問無力改變香港的命運,為自己和後代我唯有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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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移民是2002年的事, 完全與政治無闗, 絕對不是賺盡而移民, 我根本甚麼都無賺, 連賣樓也損失很大。移民純粹是想生活在一個寧靜、空氣清新的環境, 也是一介蟻民, 過平淡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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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人生在世幾十個寒暑.都是為了追求理想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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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標少,為左唔想個仔由小學開始就成為功課的奴隸,正打算移民。請問你覺得澳洲教育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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