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9日星期五

糞便郵包之二

上一篇讀者留言這樣講:

究竟是寄糞便是違法, 或是未經收件人認同而寄出糞便是違法呢? 是否有法例說明什麼可以寄, 什麼不可以寄呢 (除了危險品)? 如果寄信者用兩舊金枕頭伐替糞便, 但有異曲同工之妙 (假設蘇錦樑非常喜歡榴槤). 但寄出者匿名人仕, 警方會否受理呢?

既然這樣問,就往有關法例裏找答案。香港法例第98章《郵政署條例》第32(1)的(a)及(f)款,可引用來考慮檢控寄糞便包裹的人,有關法律這樣寫:

(1) 任何人不得投寄、交付郵遞或藉郵遞寄送─
    (a) 任何包含或裝載可能使郵務人員蒙受危險或可能使其他郵包受污或受損的東西的郵包;
    ............
    (f) 任何淫褻、不道德、不雅、令人反感或帶永久形式誹謗的文字、圖片或其他東西;


罰則在第38條第3款:

(3) 任何人犯本條例所訂的罪行,而就該罪行並無訂定罰則,可處第4級罰款及監禁6個月。 

另一讀者留言把城大男厠水龍頭按水的地方留下糞便的照片連結給我看(https://www.facebook.com/CityUSecretsPage/photos/a.435520799915682.1073741839.291296904338073/475333479267747/),我不知這種算是甚麽行為,糞的宣示想喚起甚麽共鳴。就算純惡作劇,可否弄些有點智慧的玩意來?另一則新聞講港大圖書館內的樓梯處留下糞便,如果是大學生幹的好事,那就是名副其實的讀屎片了。一方面罵大陸旅客不文明,自己卻展示對糞便的文明,這就是香港精神,别惹大陸人譏笑。









10 則留言:

  1. 香港大學現在有很多大陸學生, 而且留在圖書館的, 很多也是大陸學生.

    回覆刪除
    回覆
    1. 好罷,就把這賬算給他們,信也可能是他們寄的,全是栽贓的行為。我自我檢討,作香港文明的反思。

      刪除
    2. Blue Zone 3M 男廁唔o係圖書館入面,
      但係果位仁兄知道果個廁所少人用,
      係城大內部人士的機會很高

      依單野個人覺得似係香港人做多d

      BM

      刪除
    3. 去到大學層面,港大城大都好,大陸生港生也無分別,已不是入境問禁了,入鄉隨俗的事情。關乎心智不關乎習慣,還有甚麽可講?

      刪除
  2. 那豈不是寄色情雜誌也不可以? 聽上去很嚴謹。另外, 「不道德」實在很不明確。

    回覆刪除
    回覆
    1. 對呀,可以充公這些雜誌的。「不道德」是以社會的標準來決定,並無固定的一套看法。

      刪除
  3. 標少, 什麼是"帶永久形式誹謗的文字"? 是否用一些會"揮發"的墨水寫上誹謗的文字, 大約三四日後便消失, 那是否便不違法呢?

    回覆刪除
    回覆
    1. 我不懂,因為英文只用libellous,其實用誹謗性就足夠,沒有永久不永久的元素。

      刪除
    2. 因為誹謗法上有slander同libel之分

      刪除
  4. 標少,有條問題想請教你:
    我相信大部份人(除非有特殊癖好的人)收到匿名糞便郵包時,都會感到驚嚇及厭惡的,而很明顯,寄糞便的人一定是對收件者感到不滿的,但為什麼在法律上,寄糞便郵包並不構成刑事恐嚇呢? 根據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24條,構成「刑事恐嚇」的其中一項原素必須係「意圖令被威脅的人或其他人受驚;」

    https://www.hk01.com/%E7%AA%81%E7%99%BC/288604/%E7%81%A3%E4%BB%94%E8%A1%9E%E7%94%9F%E7%BD%B2%E8%BE%A6%E4%BA%8B%E8%99%95%E7%96%91%E6%94%B6%E7%B3%9E%E4%BE%BF%E9%83%B5%E5%8C%85-%E8%AD%A6%E5%88%97%E6%83%A1%E4%BD%9C%E5%8A%87%E8%99%95%E7%90%86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