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人對Schapelle Corby這名字一定不會陌生,她販運4.2公斤大麻往峇里島,在2005年被定罪,最後刑期定為20年。Corby一直堅持清白,當時獲得不少澳洲人同情和支持,也挑起一股反印尼情緒。批評人家貪贓枉法,審訊不公,法制落後等,大澳洲沙文主義甚囂塵上。還有人埋怨聯邦警察(Australian Federal Police)(AFP)沒有提供協助。有朋友問我的看法,我說如果AFP的情報顯示Corby是帶家,又怎能幫助她呢?況且,Corby在峇里機場被捕,有可能是澳洲警方通風報訊。如果真的話,澳洲警方也不會承認。販毒在印尼可以判死刑,而澳洲是沒有死刑的。若果真的是澳洲把消息告知印尼,豈不是有心置她於死地。
當年Corby寫信給澳洲總理John Howard尋求幫助,Howard的回覆是" My fellow Australians, if a foreigner were to come to Australia and a foreign government were to start telling us how we should handle [it], we would react very angrily to that."除了外交辭令,也顯示政府掌握了一定情報。
今天Sun Herald記者Eamonn Duff發佈新書Sins of the Father講Corby家族的販毒史,分析Corby是否有罪抑或含冤受屈。作者也訪問前外交部長Alexander Downer,Downer說當年問過AFP,AFP也覺得被告罪有應得。作者的結論是Corby是毒品帶家,定罪正確。
這結論是對大澳洲沙文主義者的當頭棒喝。幸好這作者是白人,這一次不會挑起種族問題。2004年Corby被捕的時候,大部份澳洲人相信她清白,2010年同類調查,只餘百份之十。標少寫這blog並非表示有先見之明,而是說明我比大部人更適合幹壞事,因為具備那種做壞事的思維。一窩蜂的公憤義憤,通常都不能觸動我的神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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