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一再解釋僭建問題, 其實是在一再推卸責任, 一再扮豬, 扮甚麼都不知, 連法律問題都不肯答:
對於公眾是否同樣可用忙碌或不知情為僭建開脫,鄭表示不想「批評法律」,但強調若事件涉及法律程序,她不會處理。
最近林鄭的講話實在使人失望, 在她上位之前, 我對「好打得」頗有期望, 一則是她個人能力強, 二則她算是一個背景清白的人, 三則弱勢政府的悶局看得久了, 也希望看到一個正常運作的政府, 強勢政府的奢望根本不曾存在我腦海中。林鄭最近反駁大律師公會的聲明的講法, 已使我對她失望, 前天處理鄭若驊事件的發言就更加使人氣結了, 完全是不講事實的語言偽術, 我所指的是:
林鄭月娥昨日出席行政會議前開腔回應僭建事件,她稱從「時序上」,傳媒查詢及屋宇署去調查是在上周五下午發生,指鄭若驊「第一時間在當天即1月5日下午向我報告」,因此事件不存在鄭有隱瞞或明知道也不告訴特首,「我和她可能都是同時間知道有這件事」。林太指鄭若驊已聘認可人士檢視物業,而屋宇署人員亦會處理。
早前有團體發起支持警察的遊行,當中有人批評有關法官是「狗官」,並要求成立「監察司法委員會」。特首林鄭月娥昨日表示,出言侮辱、恐嚇法官的行為不可接受,又指近日有案件令部分人提出不要委任外籍法官,以及設機構監察法院,有關建議均不可取,亦違反《基本法》中保障司法制度的條文,形容是「非常衝動、非理性的建議」。
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在朱經緯被判囚後,曾質疑有裁判官「short short哋」。他接受本報查詢時指近年社會受衝擊,人有情緒可以理解,但不能無的放矢,又稱「評論貴乎誠,如果背後有理由的話,不應介意form(形式)」。他強調不尊重不代表藐視。對於成立監察司法委員會,何指如果海外有此類機構的話,香港不應落後。
「獨立監察司法委員會」並非我們「發明」。在普通法域中,包括美國、英國、澳洲、紐西蘭等國,均設有獨立監察司法機制,監察法官行為,確保法官行為合憲、合法,沒有徇私枉法,以加強市民大眾對司法公正的信心。
我其實在撐警遊行一文已回應了, 但稍嫌不足, 所以繼續講。我都想知這兩位社會賢達想成立監察法官的組織的目的。首先, 他們是否知道有投訴法官的機制, 如何就法官的行為作出投訴這連結教人怎去投訴及司法機構處理投訴的方法, 每年在立法會交待有關事宜, 這投訴機制, 只是涉及法官的行為, 而不會處理法官的司法決定, 所以鄺律師的聲明所指: 「確保法官行為合憲、合法,沒有徇私枉法」, 所講的層面似乎是有關司法判決方面, 而不是法官的行為。如果要投訴Dufton判處7警刑期過長, Chainrai把朱經緯定罪, 不接納朱的求情講法的話, 成立甚麼監察法官的委員會的目的是這樣的話, 那就會是美麗的誤會, 因為就算鄺律師所舉例的國家, 都沒有一個監察法官行為的委員會會去干涉司法判決, 干涉司法判決只有進行上訴的唯一途徑。別連人家的煎堆是怎樣的還未搞清楚就想人有我有。
1994年香港法院逐步採用審訊錄音後, 法官在審案過程中有任何言詞不當, 都逃不出法眼, 在法庭以外的行為若被投訴, 也會受到適當處理, 所以司法機構的年報也提及法官在午飯時間學畫霸用廁所及車位, 而受勸喻, 繼而修正了。我不知有沒有人去投訴上訴庭副庭長出席小型律師會的聖誕酒會, 就算有人投訴, 也不見得違反甚麼法官行為指引。
如果認為香港法官有甚麼不當行為被投訴後沒有處理好, 拿出來講喇。如果發現法官有偷雞摸狗行為, 通知傳媒一聲, 他們會洶群而出, 法官死梗架。如果只是不服某些判決, 那麼有監察司法委員會也沒有用。如果覺得現行機制不足, 開心見誠講囉。唔識講而亂噏咗咪立即收口囉。香港的法官好乖架喇, 都唔敢行差踏錯, 你都好難揾到佢哋行為不端嘅事例。驟眼看搞個監察制度出來, 有check and balance, 好理想啫, 但都要睇吓有無實際需要, 否則只會浪費時間。
咪聽啲茂里律師亂咁點喇, 佢咃自己都無乜上court, 法官都見得少, 否則點會雀躍到影selfie啫, 仲鬆毛鬆翼咁。
對於公眾是否同樣可用忙碌或不知情為僭建開脫,鄭表示不想「批評法律」,但強調若事件涉及法律程序,她不會處理。
(明報)
律政司司長不答簡單法律問題, 政府日後有法律問題找她豈不是要使錢外聘私人執業的律師處理了。
最近林鄭的講話實在使人失望, 在她上位之前, 我對「好打得」頗有期望, 一則是她個人能力強, 二則她算是一個背景清白的人, 三則弱勢政府的悶局看得久了, 也希望看到一個正常運作的政府, 強勢政府的奢望根本不曾存在我腦海中。林鄭最近反駁大律師公會的聲明的講法, 已使我對她失望, 前天處理鄭若驊事件的發言就更加使人氣結了, 完全是不講事實的語言偽術, 我所指的是:
林鄭月娥昨日出席行政會議前開腔回應僭建事件,她稱從「時序上」,傳媒查詢及屋宇署去調查是在上周五下午發生,指鄭若驊「第一時間在當天即1月5日下午向我報告」,因此事件不存在鄭有隱瞞或明知道也不告訴特首,「我和她可能都是同時間知道有這件事」。林太指鄭若驊已聘認可人士檢視物業,而屋宇署人員亦會處理。
(明報)
公眾指責司長隱瞞不是指她向特首隱瞞, 而是指她向公眾隱瞞家中僭建一事。報紙都賣到成行成市, 網絡廣傳, 請問還可以怎瞞騙得到特首? 除非當林鄭邀請她出任司長時, 她第一時間就申明自己家中有僭建, 那還可以說她誠信沒有問題。否則, 以她先傳媒一步自首作為衡量個人誠信的標準, 根本是扭曲了事實。這篇不講這些了。
在昨天另一則新聞, 林鄭對侮辱、恐嚇法官及有人倡議監察法官作出回應:
(明報)
林鄭的言論, 惹來亞太法律協會鄺家賢律師發表偉論, 有人把她的言論貼在撐警遊行一文。這一貼我就不得不回應了, 回應焦點在於成立「監察司法委員會」這一點。未講之前, 也要順帶看何君堯的偉論, 也是來自昨天的明報的:
而鄺家賢的聲明有此一段:
我其實在撐警遊行一文已回應了, 但稍嫌不足, 所以繼續講。我都想知這兩位社會賢達想成立監察法官的組織的目的。首先, 他們是否知道有投訴法官的機制, 如何就法官的行為作出投訴這連結教人怎去投訴及司法機構處理投訴的方法, 每年在立法會交待有關事宜, 這投訴機制, 只是涉及法官的行為, 而不會處理法官的司法決定, 所以鄺律師的聲明所指: 「確保法官行為合憲、合法,沒有徇私枉法」, 所講的層面似乎是有關司法判決方面, 而不是法官的行為。如果要投訴Dufton判處7警刑期過長, Chainrai把朱經緯定罪, 不接納朱的求情講法的話, 成立甚麼監察法官的委員會的目的是這樣的話, 那就會是美麗的誤會, 因為就算鄺律師所舉例的國家, 都沒有一個監察法官行為的委員會會去干涉司法判決, 干涉司法判決只有進行上訴的唯一途徑。別連人家的煎堆是怎樣的還未搞清楚就想人有我有。
1994年香港法院逐步採用審訊錄音後, 法官在審案過程中有任何言詞不當, 都逃不出法眼, 在法庭以外的行為若被投訴, 也會受到適當處理, 所以司法機構的年報也提及法官在午飯時間學畫霸用廁所及車位, 而受勸喻, 繼而修正了。我不知有沒有人去投訴上訴庭副庭長出席小型律師會的聖誕酒會, 就算有人投訴, 也不見得違反甚麼法官行為指引。
如果認為香港法官有甚麼不當行為被投訴後沒有處理好, 拿出來講喇。如果發現法官有偷雞摸狗行為, 通知傳媒一聲, 他們會洶群而出, 法官死梗架。如果只是不服某些判決, 那麼有監察司法委員會也沒有用。如果覺得現行機制不足, 開心見誠講囉。唔識講而亂噏咗咪立即收口囉。香港的法官好乖架喇, 都唔敢行差踏錯, 你都好難揾到佢哋行為不端嘅事例。驟眼看搞個監察制度出來, 有check and balance, 好理想啫, 但都要睇吓有無實際需要, 否則只會浪費時間。
咪聽啲茂里律師亂咁點喇, 佢咃自己都無乜上court, 法官都見得少, 否則點會雀躍到影selfie啫, 仲鬆毛鬆翼咁。
你相信佢係知情(如公民黨班大狀),我相信佢真係無睇過間屋(如譚允芝)...呢個真係觀點與角度...但好明顯今次司長僭建單野,泛民係炒唔起...
回覆刪除鬧劇結局肯定又會係:立法會用特權法調查失敗,港大民調對佢勁負分,然後長洲居民又去覆核玩DQ,修正完畢件事又熄火了...
林鄭唔強硬立場的話,北京會相信佢嗎?
"大和解"?當日佢講大左啦,而泛民都唔會受呢套...
市民呢?老實講,佢地對女高官一向包容(當年葉劉被肥佬黎妖魔化才會被另眼相看),加上肥佬黎無力再對政府妖魔化之下,林鄭繼續硬係必然的,相信你只會繼續失望落去...
乜譚允芝有請過佢相信鄭無睇過間屋? 有無出處。
刪除我看到以下.
對於鄭若驊本身是工程師,又於有關單位居住多年,豈能不察覺僭建問題;譚允芝指「好難評論」。譚允芝同意鄭作為工程師,理應一定知僭建情況的說法合理,不過指買樓時房契在律師樓,很少「拎住張契對住間屋」。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6%8C%87%E9%84%AD%E8%8B%A5%E9%A9%8A%E8%BD%89%E5%B7%A5%E6%9C%9F%E9%96%93%E7%B9%81%E5%BF%99-%E8%AD%9A%E5%85%81%E8%8A%9D%E7%B1%B2%E5%8C%85%E5%AE%B9-%E7%A8%B1%E9%84%AD%E6%87%89%E7%9F%A5%E6%9C%89%E5%83%AD%E5%BB%BA%E8%AA%AA%E6%B3%95%E5%90%88%E7%90%86-%E4%BD%86%E5%BE%88%E5%B0%91%E4%BA%BA%E7%B4%B0%E7%9C%8B%E5%9C%B0%E5%A5%91/
Terry
覆核DQ理據是?
刪除違反主要官員誓言, 宣誓後仲不斷講大話, 覆核王一定諗到理由:
刪除第II部
主要官員的誓言
我謹此宣誓:本人就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_________(職務),定當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盡忠職守,遵守法律,廉潔奉公,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服務。
Sch II Cap 11
https://m.mingpao.com/ins/instantnews/web_tc/article/20180110/s00001/1515544647351
刪除唔好睇立場cut頭cut尾啦
明報都冇話譚相信鄭無睇過間屋喎。
刪除問到鄭若驊本身是工程師,加上居於有關單位多年,是否都不能察覺有否僭建物,譚允芝指「好難評論,要等鄭若驊自己評論」。但她提到,很少人買樓時會「拿契對住間屋」,「不知她當時怎樣做,不知當時賣屋的人怎樣說」。她又質疑,憑什麼說鄭若驊「有恃無恐」。
Terry
叫司長上證人台接受盤問。
刪除用幾千萬買屋 連有無basement都不對照下? holy god mother Teresa must be really really STUPID or sth?
刪除我更不相信地產經紀無提。我以前睇樓,天臺有個固定咗嘅篷。地產佬都提我啦。佢有冇經地産代理買?
刪除昨晚電臺自由phone. 有個乜乜僭建上訴委員會主席定前主席,即鄭做過嗰個上訴委員會,佢話common sense 會懷疑個地庫係僭建,如買樓2000尺,睇到成2500尺,㸃會唔知。
Terry
算把喇, 要信嗰啲淨係話我信就得架喇。神話同鬼話都有人信。笑死做地產嗰啲喇。
刪除由現有資料來看,她買樓時的確冇理由唔知有僭建。
刪除但事到如今,唯有死頂,頂二三個月,到所有僭建都拆晒,咁就過關啦,我相信林鄭都是無辦法才唯有死撐。
市民今日鬧港鐵多過鬧佢啦,始終女性官員上場會輕手一点。。。
刪除對於林鄭,她的‘好打得’只流於表面,恃着中英普通話流利、熟悉政府運作而令外界有這好印象,但實質上是無料到,只是時勢做英雄兼行運醫生醫病尾而已。過去半年,我曾三次向她反映香港的根本問題,叫佢要貼地些去解决衣食住行的基本亦是最主要問题所在,年青人就是怕看不到將來而將民生政治化,講句難聽就是住同食都成問題,政府不去解决卻去起高鐵,跟着老是説甚麽一帶一路、粤港澳大湾區等等,講真可能我低水平,但你們明嗎?可解决衣食住行嗎?林鄭看完我的電郵便射向有關局長,但不了了之。回想英國佬年代,他們做每件事都是去解决基本民生問題,但現在的特首,只是为了個人的名利去管治香港!
回覆刪除起高鐵就係要推動經濟喎。。。
刪除唔通仲玩劃地為牢?
Danny兄,其實您想她怎樣回應?
刪除4:37,
刪除怎回應?要食飯便煮飯,無米便買米,衣食住行民生問題怎切底解决便怎回應,每個家庭都一樣面對,所謂睇餸食飯,特區是否無餸?現在差過以往?另外,我不信高鐵真的會推動经濟,它只是一種較快捷的交通工具,這當然有待驗証。
香港有食既問題??
刪除$800 UP 既BUFFET 要BOOK 超過3個月??
//C2018年1月11日 下午4:37
刪除Danny兄,其實您想她怎樣回應?//
理想回應大概係: "我會鬥地主, 抄李+X家, 之後只派俾'真香港人'"
唔知 D 搞青年問題既人, 香港青年會想有一個點既環境, 俾佢地可以上流??
永遠反對派? : 政府接受年青人既聲音, 俾更多政治權利年青人......
dogdogchi 5:35,
刪除我食唔起!每個地方一定有‘朱們狗肉臭、路有凍死骨’情况,我地要睇個norm!
咪就係睇個norm, 香港無食既問題囉!
刪除我真心唔明點解有人喺Day1對林鄭有期望。自問對事唔對人,只係從佢選舉期間言行,推斷佢往後嘅做事方式,有幾難?佢嘅套路都好易明,如果CY係擺明戰鬥格,咁林鄭就係喑戰格; 大家都係砌詞專家,乜都係佢講晒。咁嘅格,仲要有期望?咪玩啦。
回覆刪除咁可以對邊個有期望?
刪除長毛掛? 真正既老共
刪除//長毛掛? 真正既老共//
刪除話自己係
市民有期望嗰啲,上面又唔ok,有叉用?
刪除要處理複雜問題,"好打得"唔係必要條件,依家唔係打仗,點解係都要分敵我?只能夠講,假如他日有candidate係"好傾得",識得用懷柔手段,找尋不同利益集團嘅公約數嚟達到一啲大家都接受到嘅方案,而唔係一味跟住自己既定立場去做,咁呢個人我係會對佢有期望。
市民有期望?例如??
刪除5:49, 觀點與角度, 譬如話, 港獨潛台詞明明是你個位我坐喇, 分唔分敵我?
刪除憑協持手段便逐步形成利益集團之一, 又懷柔手段嗎? 即給空間我再發揮協持, 循環不止, 直至倒轉成為當權派肅清對手.
長毛都被權力腐化左啦
刪除6:09 回帶廿年前,你同人講港獨係直入青山,依家以上次選舉為例,係有十幾巴仙支持。點解廿年間有如此變化?一味批評對方同時,有冇攞塊鏡照吓自己係唔係好樣衰?
刪除現實經驗說明,政見不同唔一定要變成敵我,政敵間亦可交換條件,只不過喺中港,就硬係做唔到和而不同之嘛。
8:51 另一個解讀是,「逐步形成」是有根有據的, 很多不正確都應消於萌芽或任何階段. 發展下去豈不港獨是明正言順反對黨, 平起平坐?
刪除幾年後輪番執政?
咦~ 港獨! 我執政後便獨, 那來與你輪番?
笑死...有人要同中央分享權力喎...
刪除響中央眼中,呢堆人算老幾呀...
連莊閒都未識分就話要港獨,呢班人真係天真...
鄭若驊、林鄭、鄺家賢, 幾個女人都在manipulating, 兩個被動, 一個主動, 都是小技倆, 努力替自己說話, 不考慮替社會說話.
回覆刪除林鄭鄭, 不是擔大旗之材了, 可惜.
咁死喇, 論政就無敵, 執政就死直, 香港人才凋零咩?
刪除咦, '論政就'context是甚麼, 我跟丟...
刪除(三人都不曾是論政背景. 鄺家賢或者勉強算是, 但像未出頭的何前會長, 很吃力樣子)
It is only a general statement.
刪除做高官先拆屋,揾鬼做。。。
刪除反而想睇下,鄭若驊如果落台,仲有邊個肯上.
刪除可能下一波就搞林定國...
刪除BBTW,好一句不考慮替社會説話,等於把垃圾掃入床下底,眼不見便當乾淨,不犯前任的錯誤便可。我寄電郵給林鄭的其一意見,就是不去推霖樓價的話,香港肯定没將來,变成塘水滚塘魚,97前移民是政治不稳定問題,但97後的問題基本是民生問題,十年內可見碟頭飯$100/一碟!
回覆刪除問題係如果你想碟頭飯$5/一碟,結果會係班年青人連工都無得做(因為經濟衰退)
刪除03,08果陣通街平樓,結果呢?
通縮係慘過通脹好多.
刪除有D人未經歷過通縮的恐怖就响度話要鬥地主,要樓價暴跌,佢地卻唔會想到暴跌之後,連工都無得做,到時真係會暴動了。。。
刪除希臘,西班牙已經係一個例子。。。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50113/mobile/odn-20150113-0113_00176_114.html
回覆刪除法庭:鄺家賢涉違操守 律師會跟進
【本報訊】代表的士業團體申請臨時禁制令,禁止「佔旺」人士堵塞彌敦道的女律師鄺家賢,在另一宗民事案卻成為被告,遭同業追討服務費近一百七十萬元,鄺被判敗訴之餘,更可能被律師會調查。法官上月判決指,鄺的律師行涉嫌與客戶訂立勝訴後再額外收費的協議,法庭准她提交書面陳詞解釋。法官昨表示已閱覽其陳詞,經考慮後,仍認為有足夠表面證據指鄺涉違反專業操守事項,正式決定將個案交予律師會跟進。
由於鄺亦不滿訟費過高,要求改用較低的基準評訟費,昨亦被法官拒絕。法官指本案顯示出來的事態嚴重,法庭有權運用訟費令,對有關行為的不滿。
捲豪門民事案變被告
原告何文琪律師事務所,被告是鄺獨資經營的鄺家賢律師事務所。鄺在一三年捲入一宗與土耳其豪門Uzan家族成員有關的民事案,最初是由鄺代表自己及案中其他被告去爭訟。去年三月被告指示原告接手,原告更為案件延聘一名資深大律師及一名大律師;但被告之後另找他人接手,原告因此入稟追討服務費及利息。
案件編號: HCMP1794/2014
Billsiu, what do you think about this?
回覆刪除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50113/mobile/odn-20150113-0113_00176_114.html
法庭:鄺家賢涉違操守 律師會跟進
【本報訊】代表的士業團體申請臨時禁制令,禁止「佔旺」人士堵塞彌敦道的女律師鄺家賢,在另一宗民事案卻成為被告,遭同業追討服務費近一百七十萬元,鄺被判敗訴之餘,更可能被律師會調查。法官上月判決指,鄺的律師行涉嫌與客戶訂立勝訴後再額外收費的協議,法庭准她提交書面陳詞解釋。法官昨表示已閱覽其陳詞,經考慮後,仍認為有足夠表面證據指鄺涉違反專業操守事項,正式決定將個案交予律師會跟進。
由於鄺亦不滿訟費過高,要求改用較低的基準評訟費,昨亦被法官拒絕。法官指本案顯示出來的事態嚴重,法庭有權運用訟費令,對有關行為的不滿。
捲豪門民事案變被告
原告何文琪律師事務所,被告是鄺獨資經營的鄺家賢律師事務所。鄺在一三年捲入一宗與土耳其豪門Uzan家族成員有關的民事案,最初是由鄺代表自己及案中其他被告去爭訟。去年三月被告指示原告接手,原告更為案件延聘一名資深大律師及一名大律師;但被告之後另找他人接手,原告因此入稟追討服務費及利息。
案件編號: HCMP1794/2014
兔兔因佔旺案件和她打过对台。 评价 能力不错 但极不诚实 兔兔拉下脸 把支那豬的一面显露出来 她就缩了
刪除小心說法引致麻煩,亦可能燒到標少,還是刪除可能有問題的文字好一些。
刪除Terry
兔仔同兔女打情罵肖, 不怕, 有乜事去動物農莊審。
刪除Terry : i highly doubt shes gonna take any action over a casual comment in passing from yours truly. not to mention for the past few years she has been standing on shaky grounds over a number of cases.......looks to me her previous misdeeds have finally caught up with her.
刪除1209 big bro: why not refer the whole matter to the kangaroo court instead? *chuckle*
用極不誠實幾個字,小心駛得萬年船嘛。
刪除PS. 星期六開始去日本旅行了。
Terry
20年前左右,有個叫icered 嘅網站都被人告過。
刪除Terry
Terry: thanks for looking after me. you are a friend.
刪除Terry, have a nice trip.
刪除Bunny, good to have the case tried in the kangaroo country but there is a jurisdiction issue.
Terry : IR大概是15左右歷史 我就是在那裡羞辱PETER PANNU 的
刪除http://www.mondaq.com/hongkong/x/12012/CyberLibel+Case+In+Hong+Kong
刪除第一單俾人告在2001年, 當年幾流行,又work 又play forum.
Terry
謝謝,標少。一定盡興!
刪除Terry
Terry : 好似單野 不了了之 the culprit was never located.
刪除唔記得了。
刪除Terry
去玩就畀心機玩, 仲留言唔怕畀Terry嫂鬧咩!
刪除今早出發前留言的,現在特急車中。
刪除Terry
標少,抱歉义开话题。
回覆刪除停牌竞然开车,不用坐監。
如果出事,苦主冇保险。
最好撞到某
法官的親友,官便知道免坐監是錯的。
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60505/mobile/bkn-20160505111526165-0505_00822_001.html
「被告事發當晚因截不到的士才犯案」, 拉到就一次, 拉唔到未知幾多次.
刪除夜晚, 是歸家吧! 停牌期間, 截不到車, 便拿自己的車! 其實朝早已揸過一次, 賺左!
jack wts,
刪除澳洲網球賽事開鑼, 睇完先答你。
停牌期間駕駛, 未必坐監。這控罪有兩條, 一條是交道條例(374章)44條, 另一條是扣夠分停牌的駕駛, 據報導本案應屬扣分條例(375章)12條, 兩者均罰$10000及判監12個月, 前者定罪要強制再停牌, 後者無需。被告無第三保也要停牌, 所以也無分別。判罰也不算輕。如有人傷亡不受保, 就由不論傷亡賠償基金申請, 基金來自我們的駕駛執照收費, 九成撥入基金。
這教授目無法紀, 解釋跟司長一樣是廢話, an affront to our intelligence.
話晒都係知識份子兼有政黨背境,輕判是理所當然。但其他人就未必有咁待遇。
刪除停牌駕駛 綜援孕婦坐監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40117/18596049
That is the reality.
刪除香港冇民主--That is the reality.
刪除就係因為咁先要爭取
爭取民梗係啱, 不過爭取到, 教授一樣唔使坐監, 攞綜援嗰個一樣要坐。要看清reality會係乜。
刪除有D官在我心目中是pk官,纯粹個人感受!
刪除http://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374688-20180111.htm?spTabChangeable=0
回覆刪除法官批准重聽但表明不會有翻譯。陪審團提出會否有錄影片段觀看被告出席審訊時的神態,但法官表示沒有。另外,陪審團又希望法庭可提供字典,但被法官拒絕。
要本字典都唔得?
哈哈~ 買錯左廉價航空, 唔無頭等
刪除P.S. 字典是用在「精神科醫生的證供」的話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80111/57695325
回覆刪除越辯越假, 這個人一開始就選錯了處理方法, 唉! 日後點有公信力。
刪除標少你認為點處理較好?
刪除走上不歸路, 以健康理由請辭, 或者一死以謝天下。
刪除相信是最差的任命,林鄭越盲撑越累死自己!
刪除公信力?轉做黃絲立刻有番晒,信我...
刪除佢盡快檢控佔中放生左嗰班人,即刻大把人撐佢。
刪除如果她一早唔撐, 我都唔會叫佢落台, 現在可選擇的太少了。
刪除學林鄭話齋,包容吓啦,咁耐嘅事,無心隱瞞嘅呵。
刪除咄咄逼人係你錯,犯法就係犯法其實無講過。
未出事前,邊個唔識講風涼話。到出左事要補鑊,就真係好考工夫。平時最大聲最多嘢講嗰的就最無料到!
刪除所以我信架,林鄭打過電話俾駱哥,林主席等人,叫佢地取代鄭大狀做律政司司長,佢地可能以自己間屋都有僭建為由拒絕了邀請。。。
刪除http://bit.ly/2qRSopT
回覆刪除新任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一直迴避說明是否知道所住的屯門海詩別墅4號獨立屋有僭建物,昨晚(10日)更稱「我一直無為意寓所有這個違規的構建物」。然而,身為資深大律師和土木工程師的鄭若驊,原來曾著有專書《香港建築法及實務》講解建築法,書中有部份章節更詳細解釋僭建案例,顯示鄭若驊對《建築物條例》及僭建的法律問題有深入理解。
如果此單位鄭若驊是自住的話,佢誠信有問題,不是當律政司的合適人選。
刪除我就唔會咁睇,會在林鄭角度考慮,如唔撐鄭有什麼其他適合替代的人選?,把他們與鄭比較(優點v劣點)。對政府的打擊,推行重大政策的阻延要全盤重新考慮。另鄭真的是那麼罪大?要廹佢辭職?又鄭是否頑石一塊,不會改善?
刪除有冇違法係重點,有就有冇就冇,改善唔改善係題外話。有人可以係從資歷上好適合做某啲嘢,但如果有罪在身就冇得做㗎啦。想又食又拎?咁我哋大家都去犯吓法先啦?到時左一句因公忘私,右一句包容吓啦,上一句咁耐嘅事,下一句冇心隱瞞㗎,咁又乜事都冇咯,正呀喂!
刪除又玩語言偽術?照你咁講,違交通法例都係違法,有就有,係重點,如不依班馬線過馬路,畀差人捉到,又要佢辭職?好心你用吓腦,唔好亂噏當秘笈
刪除除非係住政府屋,絕大機會冇僭建。買一手樓的業主,冇做過大裝修又很大機會冇僭建。
刪除但買二,三人樓就很難担保。敢問買這類樓宇的人,你們買之前會否不厭其煩去索取原圖則在睇樓時驗屍咁驗?睇到有僭建就唔買,或買咗都還原才入住?唔信就揾大律師同律師會做過問卷調查,睇吓有幾多人做啱!?
更正:但買二,三手樓
刪除更正:但買二,三手樓
刪除12:58 依家係涉嫌刑事罪行,我諗跟違交通例係有分別嘅。要用腦嘅,唔好亂噏當秘笈,你講得啱。
刪除現在的問題是誠信的問題, 超乎僭建。
刪除536你有證據就報官拉人封艇,冇就唔好亂噏。作大腦快壞!
刪除536你的理解能力真係好有問題,咁簡單嘅例子你都有本事理解錯,畀你做官就死得人多
刪除唔使勞氣嘅,警就已經有人報咗,當然入唔入到係後話。留意536係話涉嫌,唔係話定罪。
刪除誠信?美國總統都無啦。。。
刪除在此除了阿免兔仔朝拜美國總統之外, 其他人只當佢係笑料, 你做乜要降低對自己的要求先?
刪除佢係美國人自己選既,與人無尤。。。
刪除的而且確,從政的人個個都有黑材料架啦。。。
少人做到高嘅要求,唔代表唔應該有高標準,尤其是係一個地方最高嗰層嘅領袖。一個蒸蒸日上嘅社會,理應精益求精,不斷進步,而非抱著得過且過嘅心態,以更差嘅例子去為一啲差嘅表現開脱。香港現狀似乎在反映一個越做越差的社會,非可喜之象。
刪除呢樣野真係要多謝泛民首先包容梁游呢類劣質政客,建制差,泛民更差...
刪除遲下連周庭,張秀賢呢D更差既人泛民都要硬撐死撐...泛民對自己的要求低左,又點可能對政府要求咁高?
班有心既社會精英寧願去搵真錢都廢事入去呢淌渾水度...
有時D野,一隻手掌拍唔響既...
不同派別議員之素質,要爭議總有大量空間。
刪除不過回正題,真心唔明一個專業人士決定僭唔僭建或買唔買一間僭建獨立屋跟議員素質有何關聯。反而此決定跟住屋需求或財務安排有關嘅機會大啲。
滿身銅臭之人,如何做好律政司工作?齊人攫金,是為無德;欲蓋彌彰,越見無能。林鄭孤寡,補天之說者,商賈之言矣。
刪除揾個無銅臭既大狀做律政司?即係果個人本身無料到,質素差,無人搵佢做野才可以喎。。。
刪除就算標少都係有銅臭之人也。。。
大佬, 做乜拉我落水? 我都要有D銅臭先可以生活, 唔通要我攞綜援咩? 而且, 人哋講「滿身銅臭」喎, 不過我都同意, 搵唔到錢又可以講唔係幾夠料, 到其時又話咁既人點有資格做。所以, 做呢D位, 又要有本事得嚟, 要有誠信。人人都會做錯事, 錯咗就認咗佢, 改過囉, 唔認就一世都錯, 得閒無事畀人攞出嚟講, 仲死。
刪除其實,綜援都係銅嚟㗎喎。
刪除想揾個無銅臭嘅,唔,骨灰菴有嘅。
APRSE:AP 是 Authorised Persons,認可人士, RSE 是Registered Structural Engineers 註冊機構工程師。鄭若驊是工程師,不過都不是以上兩種人士,她沒有說謊。
刪除//真心唔明一個專業人士決定僭唔僭建或買唔買一間僭建獨立屋跟議員素質有何關聯//
刪除很多議員都是專業人士,如律師,會計師,工程師等等。如果議員申報不實,就可以用誠信問題和虛報資料而負上法律責任,甚至刑事責任(虛報資料是訛騙,可以坐監!)。
樓上有網友說"香港現狀似乎在反映一個越做越差的社會,非可喜之象",不如來個大起底,看看有幾多個議員有誠信?
無產階級+無錢淨,真正無銅臭者,要去街邊搵。。。
刪除改正:RSE 是Registered Structural Engineers 註冊結構工程師
刪除據資料顯示鄭未轉行當大律師之前是土木工程師
銅臭在上面討論定得太極端, 打工揾食好正常啫。
刪除其實朱經緯事件應該是內部法紀律處分.
回覆刪除一, 是當時判斷不合當.
二, 受害人傷勢輕微.
第一個問題, 此說法的根據是...?
刪除沒有
刪除傷勢輕微已經夠上court打
刪除https://m.mingpao.com/ins/instantnews/web_tc/article/20180113/s00001/1515812249040
回覆刪除市民可管有嗎?
不敢講, 這東西太新。可能構成盜竊工具, going equipped for stealing...盜竊條例第27條
刪除Going equipped for stealing, etc. (1). Any person who, when not at his place of abode, has with him any article for use in the course of or in connexion with any burglary, theft or cheat shall be guilty of an offence and shall be liable on conviction upon indictment to imprisonment for 3 years.
仲諗住放係私家車做逃生工具添
刪除放私家車上是合理解釋。
刪除//市民可管有嗎?//
刪除當然可以, 與刀仔、鎚仔無分別.
抗爭用得着
刪除BBTW
刪除但刀仔、鎚仔都可構成盜竊工具喎
So? "都可", 這是話題嗎?
刪除This was a simple Yes or No question. Let me help you try a NO:
若政府明日宣布「市民不可管有刀仔、鎚仔」就真係大件事.
答案永遠得一個, 與立場、政治、懂不懂法律無關, 與胡思亂想有關!
what are you saying...
刪除回歸廿年,依家啲高官,真係愈來愈得人驚。
回覆刪除囤地醉駕僭建,通通冇問題。
想當年梁錦松涉嫌偷步買車慳稅,都即刻落台。
單羅玉蓮、肥龍算唔算高官呀?
回覆刪除單羅玉蓮、肥龍等算唔算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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