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6日星期六

律政司司長的僭建及其他

不知是誰這麼喜歡屈小姐的文章, 除了在上一篇連結了她對一地兩檢的評論外, 今早又在朱經緯的判刑一文轉貼了屈小姐一篇叫「蒙羞的行業」的舊文。我一向尊重別人的言論自由, 但我不是屈小姐的讀者, 也不是屈小姐的批評者(基本上除了當有人在這裏貼她的文我才會批評), 她的文章不吸引我, 尤其是邏輯性低, 犯駁的地方太多, 所以, 何必三番四次貼給我看呢! 按屈小姐的思維, 怪不得有人開口埋口叫「狗官」、「黑警」、「文妓」了。別以為標少心高氣傲看不起別人, 而是實在不喜歡看以迎合立場的胡謅。拜托, 放過我。

明報今天的頭條: 鄭若驊獨立屋疑有僭建地庫 地面層樓梯口疑通下層 建築師:圖則無紀錄已屬僭建, 為新律政司司長一上場就投下一枚大炸彈, 這懷疑僭建若非屬實, 最簡單的解釋就是面對質疑而否定。可是, 鄭司長卻閃避, 我合理推論是"guilty as charged"。特區主要官員的政治任命最基本的條件是愛國愛港, 在「唐宮」案後, 這些要中央首肯的主要官員任命的背景審查, 應該加入沒有僭建的法律聲明。現在出現了極尷尬的場面, 別怪傳媒ambush, 只能怪自己。作為政府法律顧問, 硬食喇, 否則個人誠信蕩然無存。據屋宇署一貫政策, 在指定日子內把僭建復修原狀, 就不涉及檢控了。別把責任推諉給上手業主, 上手的傑作是房子議價的考慮因素, 貪圖更多可用空間, 甘冒違法的風險, 連求情因素也稱不上。找個忠君愛國又具適當資歷的律政司司長一點也不易, 因為肯做的人太少, 這次確是始料不及。以後任命法官, 這方面的考慮就更不能粗疏了, 聘用條件要加入prerequisite requirement: declaration of no illegal structure。死唔死! 真係要請個瞓街嘅先至萬無一失了。

131 則留言:

  1. 做得呢d 位都應該先行自我審查一番,今次都幾尷尬.

    合同有中文寫叫佢檢查物業現況及同意按物業現況購買,今次睇佢點拆:

    1。不直接知情,唐唐招 - 男人背後總有女人支持。唔知佢有冇another half 幫手硬食,不過都要清除潛建。

    2。完全唔知情。乜合同有呢d 咁嘅條文咩,唔知喎。應為係標準條款。乜地庫係潛建咩,唔知喎。又唔係自己建,買入時已經有。好啦,噤找人清除潛建囉。

    3。我中文唔㗎,睇唔明個中文條款。

    你哋估佢用邊招,有冇其他。我估2 同埋一定唔會辭職。不過實激死777。班友都無從經驗中學過,呢d 位嘅任命,點解唔做多d due diligence check?

    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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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Terry,

      直認不諱, PG都得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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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標少指出

      4。直認 PG

      今時今日不知還有沒有政治人物記得華盛頓砍櫻桃樹的故事。

      買定離手,4號獨贏,1 賠70!不過我都希望佢選4號。

      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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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Terry, PG咗喇, the best way to control the damage. You l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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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https://news.mingpao.com/ins/instantnews/web_tc/article/20180106/s00001/1515212655156

      佢無講係唔係知情喎,亦無直認嗰個係僭建物。「她已立即委托專業認可人士進行檢視」,「她會全力配合屋宇署的調查,若證實有僭建物,會盡快改正。」

      無得賠囉。

      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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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佢等如話「如果法官覺得咁屬於犯法, 我咪認囉。PG同斬櫻桃無關, she has weighed the evidence against her and made the best choice out of it. 你睇下, 又有人會讚佢係華盛頓。如果明報昨日confronted佢佢即認, 我畀50% discount 佢, 依家計過晒條數先PG, 至多畀30%, because she is still evasive, giving herself room to maneuver. She said "若證實有僭建物,會盡快改正". Anyway, far better than convicted after t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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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好奇怪,佢話昨天已經收到屋宇署信函要求入屋。知情人士有心送份開工見面禮過佢。

      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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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Terry你教壞啲細路, 唔學華咸盛頓去學克林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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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我相信係明報向屋宇署查詢間屋有無申請改建, 所以alerted 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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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我相信係有人舉報佢,屋宇署先至會要求入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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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政府既野,一向都係無人舉報就唔會做野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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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小朋友們,要學咸林頓,請人食雪茄,將自己嘅嘢同人分享下, 咁先叫有福同享,知唔知呀小朋友們。

      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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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I did not have sexual relationship with that woman" Bill Clin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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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http://www.bastillepost.com/hongkong/article/2732474-鄭若驊-物業購買後沒作結構性改動-警覺性可更好/

      我好懷疑有冇人買樓果陣真係會查埋第一代既結構係点
      我可能只買市區樓,我就唔會check間屋內有冇潛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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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做得呢d 位都應該先行自我審查一番,今次都幾尷尬.//

      喊口號"公義"邊個唔識, 能做到完美無瑕, 世上萬中無一人。小弟總唔信律師個個見有便宜都唔踩界唔會偷雞, 律師同好多普通人一樣要顧家, 自己唔食, 家人都要食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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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都唔係無人check潛建先買.不過獨立屋地庫,10個有9個都係偷偷潛建出黎.因為起樓果時用盡地積比向上起,落成之後只能向下發展先唔會被人發現你多左一層出黎.睇樓見到有個地庫,其實唔洗check都知咩事.話唔知既人一定係好天真無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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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佢話警覺可以好d. 記者應該追問(1)咁係知定唔知, (2) 買咗之後有冇作改動。

      地產經紀會清楚,佢哋亦會提醒買家。

      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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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80106/57673513

      神秘的「先生」。2018 年一開始,傳媒就會忙於揭佢先生嘅事,鄭同佢先生嘅工作有否存在利益衝突嘅問題。

      人怕出名, 悶聲發大財,都係名訓。呢d 位,如果唔係白過白,唔做好過。

      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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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人地唔想提家人又有咩問題?
      唔通做官要斷六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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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80107/57674975

      究竟買入後,佢有冇自己僭建又要拆解嘅炸彈。

      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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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Verbatim: 「屋內我並無作出任何結構性改動」, 天台晤係屋裏面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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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佢第二次講先加上了「屋內」作澄清。當時記者有機會嘅話應該可以追問到。如果係買入之後加建,天台或水池,佢都會被「追殺」。自己去僭建同買入僭建物有差別。

      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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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換轉係你會點拆? 我就會講: 我為無糾正間屋違規嘅地方向公眾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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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80107/57675426

      鄭若驊昨日下午會見傳媒時解釋,在買4號屋時,「家報紙報道嘅情況已經存在,屋裏面冇做任何結構性嘅改動」

      「報紙報道嘅情況已經存在。」 報導唔只屋內地庫喎。

      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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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所以呢, 我嘛簡潔得多。

      報紙報導?佢淨講明報得唔得先, 都無講邊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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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你指第一次拆解時?

      我會聘請測量師對間屋存在哪些違規建築作全面嘅審查,對未能立即處理這問題,謹此向公眾致歉。

      Terry

      Ps, 但這不是華盛頓式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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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1月6日明報看似講地庫,但內容有提及其他。

      「本報10日前、即12月27日已就鄭宅的懷疑僭建地庫、露台、水池及天台屋向屋宇署查詢,但至截稿前未獲回應。律政司昨晚亦未有回覆。」

      https://news.mingpao.com/pns/dailynews/web_tc/article/20180106/s00001/1515176527920

      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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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有邊份講少啲? 明報向屋宇署查詢, confront 司長時好似無咁詳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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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好似得明報同蘋果。明報記者在置地廣場追鄭SJ時,時間問題,只提地庫。不過就算有一份報紙講得少d, 佢只講某份報紙嘅報導都唔一定係好事,因為會比人話為什麼只singled out 某報紙。

      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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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再被苦苦追逼先至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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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80107/mobile/odn-20180107-0107_00176_012.html

      真係唔做好過, 從money 角度。原來要灌石屎,咁就無咗可能係兩層basement, 連累先生都中招,年薪4 球,工程費用又點只4 球。

      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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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仲未計市值損失, 每間唔見幾百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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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櫈」佢肉赤。

      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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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前車之鑒咁多,身入官門之前都唔識賣左樓先.聰明人糊塗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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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轉落BVI 公司,左手轉右手。

      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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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這就是香港過去成功的根本核心價值,不是甚麽法冶、獅子山精神等,而是小聰明走精面,有便宜唔使洗頸。要杜绝這些老奉的僭建,最好辦法是刑事化,但問題是全香港都係咁,我山邊買間木屋想點就點,你查得幾多?查到咪又係不了了之!講到底,每個人心中都有personal agenda,想揾個清廉愛民嘅官?我真係諗唔到有邊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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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你眼前咪有囉。只是過去式而已 (不是貶意)。

      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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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Danny, 清廉愛民嘅官好多架, 撈到好霉你唔識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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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標少,識發財立品已經好好喇!千祈唔好似劏房波屯地波,真係作嘔!BTW,我認为董伯伯都幾好嘅,見微知著,禮賓府都唔住,私生活真係無乜負面新聞,仲幫到好多港人買到平樓上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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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可惜,香港人對伯伯唔領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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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董伯伯咪一樣畀班友玩殘!做bystander隔岸觀火指指指點點亞茂都好醒架,但一講到親身投入火場點撲火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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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唉,伯伯當年係被地產黨,地主會玩殘的。。。
      CY也是,一唔向地主會賣帳,地主會就暗中資助佔中團去搞亂檔。。。
      所以中央才要內企落黎搶地去拎番個主導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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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所以話哩,世事邊有表面咁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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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資本主義先係香港發達嘅原因
      所以最快最好係外判

      大多僭建都係外部就見到
      用天價罰款嚟找外判條數, 每個個案全部用百萬做單位
      啲律師行同測量師行絕對可以交出120%質素嘅完美證據嚟俾屋宇處(或其他部門,甚至私人律師)起訴
      唔使俾政府話唔夠人做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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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一宗小事,何足掛齒。。。
    人地都道左歉,配合調查,還原番搞掂啦。。。
    所以林鄭点解唔買樓就係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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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同意4:17。
      只要配合調查,還原,應該冇乜殺傷力。

      不過由此又一次説明反對派幾有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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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不是小事,但顯然重要性比酸民誇大了。當日唐唐都只是政治犧牲品,CY夠有僭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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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唐唐衰唔認,賴人。。。
      CY結果咪做唔到兩屆囉。。。
      新界大屋潛建,原則上十間有八間都會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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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有痛腳先會聽話,我相信潘太會好聽話令香港表面上仍有司法獨立,但暗中令中央能進一步落實全面對港管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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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依家已經係咁架啦,多謝果班本土自決派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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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若係忠君愛國,國家自然有方法補償佢,唔怕硬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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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https://www.hk01.com/港聞/147204/朱經緯案支持者辱罵法官-大律師公會發聲明強烈譴責-

    BA今次做多左啦,咁當日東北13子,雙學4人判囚果陣,其粉絲當庭用粗口鬧楊副庭長,跟住老屈佢染紅果陣又唔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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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上次HKBA聲明是對大人常委會反應, 忽然見HKBA對"係咁依"一單未拘捕案又反應, 正納悶.
      後來, 咦~ 何君堯facebook:「近排怪事多蘿蘿 首長, 巴佬是否食懵左? ........ 另外, 有些裁判官.... 是否Short左呀?」
      原來巴佬出封私人公開信予律師會前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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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地的大滅聲公會(大律師公會),比中國的和諧部隊還厲害,守護法官的玻璃心,厲害厲害。
      狗起十二生肖中最正義正忠誠,所以法官不配做狗。狗官不可以叫
      叫豬官就係殘疾歧視。所以我們的法官豬狗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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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1:12 首長=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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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1:57, 市民要接受豬狗不如的法官判案, 那麼市民是甚麼東西? 別因為自己不同意某些案的判法而胡亂講, 客觀看下控罪的性質及判刑是否相稱。

      BBTW, 何前會長越來越不像個律師了, 廢話一籮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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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總之,一涉及有激進派參加的選舉,就古靈精怪東南亞。。。
      連BA執委會都變激起來。。。
      事實上,林生應該數夠票吧,点會驚成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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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BA最近的聲明有點進退失據, 很容易惹起與選舉的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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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大狀界都搞到四分五裂,立場行先,陣間又有人會話中央搞散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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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https://topick.hket.com/article/1984203/高仿合成鑽石當真鑽典當騙97萬 兩男女被捕

    標少,如果我拎粒玻璃去當,二叔公開價五萬,我算唔算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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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呢個好問題,但要先假設你無講或默應係鑽石,.

      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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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如果我冇講嗰粒係咩嚟,實情我都唔知係咩嚟。咁呢個情況又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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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二叔公出嚟行走江湖, 梗會問你嗰粒玻璃點得嚟, 你梗話嗰粒係乜幾多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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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司能我同標少先有實戰經驗,Terry及兩位「紙上談兵」,先敗一局,你地服唔服? haha
      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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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家傳之寶,我都唔知咩來,總之當咗佢。」
      咁樣又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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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B'J哥,無人要挑機,何來勝敗?你無job咩?唔好咩都blow一餐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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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9:01, 你試下攞粒水晶去當, 體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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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BJ, 服!

      咁講吓實戰過程係點?有相新聞問咗本地二叔公,佢話如果個客冇講係真嘅,咁都幾難撹。今晚找番條新聞出嚟。

      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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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可以唔做佢生意喎, 有乜難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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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80106/20266485

      呢條片,近片尾乜乜珠寶理事講話。

      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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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9:59, 上面實戰經驗在二叔公context便是自嘲, 開個玩笑, 明顯不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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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二叔公、三叔公周不時衰領嘢, 暗啞底你地唔知啫, 內行人或古惑仔就會久不久聽到小道消息流傳, 近排亞邊個邊個又領咗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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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合成鑽石同天然鑽石既物體結構係一樣,都係金剛石結構既碳。就算二叔公問個人粒鑽石係唔係而個人照答,都冇可能構成行騙(因為粒野真係鑽石)。除非有人整張假cert 拿去當鋪當粒鑽石,否則粒石真係鑽石一粒,警察憑乜嘢去charge當合成鑽石既人?

      小弟相信有人做假cert騙當鋪,所以警察先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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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呢d 合成石同天然石個價分別有多大?

      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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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鑽石定義是天然礦物, 主要是碳等軸結晶體, 不可以是人工、人造、合成, 有指定物理性包括硬度、密度、折射率、色散。
      (商品說明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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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一個可依靠而難以爭拗的界定, 雖然Cap 166並無對典當物品的真偽沒有清晰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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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http://www.gahk.org/attachment/diamond/Diamond%20Standard.pdf

      第五頁有鑽石用字的要求。

      Note: The following should be noted concerning the use of the word “diamond”:
      1. The use of the word “diamond” alone implies that the diamond is natural.
      2. The word “diamond” alone shall not be used to describe synthetic diamonds no matter which basic materials or methods are used. Products made in this way shall be referred to clearly as “synthetic diamond” and shall not be graded.

      Terry


      刪除
    18. 問題係唔做到同二叔公不出作一些明示或默示這是鑚石,相信很難。”二叔公,盡當.” 乜都唔駛講而當得到,很難吧。

      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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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我扮二叔公。

      阿哥, 你粒波璃盡當, 我畀五草你, 你當唔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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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XYZ#@*123, 呀二叔公,咪玩啦,檢清楚先啦。五草嘢!XYZ#@*123

      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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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吓! 你提供password然後再確認一次。咁你咪確認埋你嗰粒唔係玻璃而係金剛鑽囉, 想當五皮?

      刪除
    22. 邊樹有password 㗎ABC#@*321!呀二叔公,你舖後咪有精密儀器,驗過先啦!

      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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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件貨係咪真鑽石比較易鑑證真偽,古惑仔很難出古惑呃到食。但古玉、玉器、古玩就比較易出術,二叔公學藝不精睇唔通就中招

      刪除
  8. 「家傳之寶,我都唔知咩來,總之當咗佢。」
    咁樣又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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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Who was the whistle-blower I wonder. Teresa Cheng SC, being an engineer and a lawyer, should have known better.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資深大律師同巨老公潘樂陶老貓燒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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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明知,所以买。
    二,標少,有条友坐巴士楼梯,令乘客要离开。

    可以告什么罪?



    買賣協議有特別條款 鄭若驊應早知有僭建物

    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80106/bkn-20180106154707108-0106_00822_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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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S.13A Cap 230A PUBLIC BUS SERVICES REGUL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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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悉尼差不多零晨一點了, 你欠我一杯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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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wts, "令乘客要离开"?????
      抑或阻礙上落?!

      刪除
    4. 用13A(1)(c)(ii), 全殺

      章:

      230A PDF 標題: 《公共巴士服務規例》 憲報編號:
      條: 13A 條文標題: 乘客及擬成為乘客的人的一般行為 版本日期: 30/06/1997
      (1) 任何乘客或擬成為乘客的人均不得─
      (a) 故意阻礙或妨礙巴士司機或任何獲授權的人,或故意分散他們的注意力;
      (b) 故意阻礙司機望向道路或交通的視線;
      (c) 對巴士的任何部分或其設備故意作出或故意安排作出任何事情,而該等事情─
      (i) 阻礙或干擾巴士的操作,或引致損壞;或
      (ii) 導致他人受傷、不安、煩擾或不便;
      (d) 不適當地干擾車門,或不適當地干擾構成巴士一部分或與巴士連接的任何其他機械、裝置或控制器;或
      (e) 從巴士拋出或故意掉下任何物件。
      (2) 巴士移動時,乘客不得在以下地方站立─
      (a) 通道以外的任何巴士部分;
      (b) 巴士上層;或
      (c) 前於單層巴士或雙層巴士下層司機位最後部分。
      (3) 通道上可劃一橫線,以顯示乘客在巴士移動時不可站立的地方。
      (1989年第19號法律公告)

      刪除
    5. 標少coffee慢飲, "令乘客要离开"?
      例無禁坐樓梯(記得港鐵車廂有禁坐地, 先警告)

      刪除
    6. 「(ii) 導致他人受傷、不安、煩擾或不便」

      刪除
    7. 常理: 車廂人滿是原因, 必然有人不便, 不可以莫須有, 太多被告人了
      法理: Nope, 你引情況是under (c)對巴士的任何部分或其設備故意作出或故意安排作出任何事情, not the case.

      刪除
    8. 有爭持不下不讓路情節, 或者
      為一杯coffee不務實吧? 會被辯方申請剔除「控罪沒有披露合理的訴訟因由,其內容屬於惡意中傷、瑣碎無聊或無理纏擾及原告人濫用法庭的法律程序」
      輸堂費呀><

      刪除
    9. 你審no case, 我審釘佢。

      刪除
    10. 13A(2)

      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80105/mobile/bkn-20180105165639309-0105_00822_001_cn.html

      巴士移動時,乘客不得在以下地方站立 ——
      (a)通道以外的任何巴士部分;
      (b)巴士上層;或
      (c)前於單層巴士或雙層巴士下層司機位最後部分。

      25.罪行及罰則
      (1)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違反根據第3(4)條作出的任何規定,或違反第3(3)(b)、3(5)、4(2)、5、6、7(1)、8、9、10(1)、10(2)(a)、(b)或(c)、11(a)、(b)、(c)、(e)或(f)、12(a)、(b)或(c)、13A(2)、13B、15、16、17或18條的條文,即屬犯罪。

      原來係這新聞. 文中有指該規則。

      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80105/mobile/bkn-20180105165639309-0105_00822_001_cn.html

      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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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BALANCE OF ARGUMENT, 9:1
      "等、或"前的non exhaustive條件, 與你依賴的「不便、任何事情」, 完全是兩回事,
      與「任何部分或其設備 / 受傷、不安、煩擾」目的不協調, Non exhaustive條件原意不可能隨意大幅擴大coverage.
      若依賴, 閣下背後原因不明 (當然, open to your suggestion)
      而其他條件可見目的清晰, 與安全、公眾合理享有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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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站立 vs 坐, 間開已不少條文不適用
      人滿好可能已是合理辯解, 所以需先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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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通道” (gangway)就巴士而言,指由入口通往乘客座位或由乘客座位通往出口的空間(緊急出口除外),但不包括樓梯或座位前只供佔用該座位或該排座位的乘客使用的空間;

      釘得喎。

      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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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13B 都得。

      13B.遵從指示
      (1)任何巴士司機或售票員以巴士司機或售票員身分行事時,可向乘客或擬成為乘客的人發出其認為為公眾安全着想而需要發出的指示。
      (2)任何乘客或擬成為乘客的人均不得不遵從根據第(1)款發出的指示。

      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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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Terry, 案情要驚動司機, 再講, 到時司機指示言不由衷, 原因是受投訴阻客? 樓梯客同你拗到盡,
      司機識得講安全, 樓梯客同你拗夠皮, 才會「同意」為安全著想移離樓梯
      過程告唔成
      13B唔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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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80105/mobile/bkn-20180105165639309-0105_00822_001_cn.html

      文章中講個條友先站在樓梯,車長停車,條友之後坐在樓梯。

      不就是中了13A(2) 同13B ?

      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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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同意2:05, BALANCE OF ARGUMENT overwhelming,
      補充仲有「故意作出或故意安排」這條件不成立。
      Terry新聞咁大件事, 都無得搞, 唔願搞。
      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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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Terry, sorry, 我唔係討論新聞, 新聞是材料
      我討論標少杯coffee, CASE=坐樓梯阻礙有客上落
      (匿名2018年1月7日 下午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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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BJ, 個司機應該叫警察嚟。情侶在sogo 附近擋巴士,有警察到,幾個月後, 落charge 告擋巴士情侶。

      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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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Coffee was never a subject of discussion.我昨晚睡前見到留言, 連新聞連結也沒看, 只循passenger misconduct去想, 咖啡是指已這麼晚, 要提神。我明白Cap 230A訂立有關乘客行為比諸港鐵、的士等較含糊, 我的看法是該坐在樓梯的乘客是在「無合理辯解下對巴士的任何部分故意安排作出任何事情導致他人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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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Terry,

      檔車夫婦應該用Common Law Public Nuisance來告而非23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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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我意思係, 如果個司機叫警察嚟,咁就有條友嘅資料,情況如擋車情侶,都有機會日後被警方告。

      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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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鄭司长做乜隐蔽有老公?又不是小鲜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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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https://www.hk01.com/港聞/147213/-鄭若驊涉僭建-黃昏戀年多前拉埋天窗-工程界叫二人潘生潘太

      "潘即使卸任工程師學會會長後,仍積極參與學會活動,工程界人士會稱呼二人為潘生、潘太"

      自己唔知就話人隱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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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其他落選 SJ 的人士,已經心中暗笑,好彩選唔中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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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你的意思是他們也有僭建?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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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當日連高永文住果度都有潛建啦,呢個問題真係太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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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re.
    匿名2018年1月7日 上午9:48
    .
    点解吾向政府申报结婚?
    冇申报,當你单身呀!
    小圈子才知道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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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未做政府之前,婚姻狀況唔駛報個喎。。。
      何況佢做了SJ後已經申報已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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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te12.50【 何況佢做了SJ後已經申報已婚 】
    点解政府不公告?
    2
    如果不公布,日后她有案件直接间接涉及老公.
    到时候她会公布嗎?

    如果她冇向政府申报,炒之也!

    上任时
    冇向大众公布,即冇申报潛在利益衝突。

    如果冇航拍,佢收埋公公至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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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9.48
    人说你就信?大众不知,即是隐瞒。

    事后孔明而矣。
    这可能系吹风会后的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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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假如政府知,日后有利益衡突,雒監察及公布?
    找个AO,睇哂她过手的案件?
    AO佢敢公布吗?
    2
    怎么做,不及上任前,公布天下。与她老公直接间接有官司的,便可向法官申报。
    3

    这件大众不知她有老公的嚴重,和唐生地下宫有得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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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其實好彩現在便知道她有老公。
    假如幾年後才知,任何律政署的case,同佢老公有直接间接有关系的,都要求重審了!【可以取消提控吗】,到時就好大鑊,嚴重摧残香港的法治制度!

    雖然現在都是一場非常惡劣的鬧劇,香港的競爭力也少了兩個马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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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愚见係男朋友,不論有冇上床,可以不公布。

    同居,包括雙连屋同居,要公佈。

    結咗婚當然要公佈。

    這個公布,最遲是上任第一天!

    香港狗仔隊,點會不知道她結咗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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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其實是司長唔小心,抑係目無法紀?
    明知自己間屋有僭建 ,只需要喺个門 做布廉,航拍機便拍不到!咁就平安大吉


    她是否覺得 人家不可以郁佢 ?

    只要加布廉,地下宫【最有用的僭建】可以过关!
    至于天台及其他僭建,可以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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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40秒及相片,可见加条布簾,就可以保住地下宫。
      如果冇order,
      屋宇署人员敢揭穿地下宫吗?

      https://m.mingpao.com/pns/dailynews/web_tc/article/20180106/s00001/1515176527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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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唐英年的地下宫,同是因為同樣一個小小不小心。
    就是衛星圖片見到泳池底有個天窗 !
    如果唐生知自己有可能被人監视,只要在泳池底,用塊与泳池底同颜色的板,盍住天窗,便大大减少被踢爆的机会。
    因一塊版,失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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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结婚,但分开两间屋睡,亦要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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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僭建其實是小事一樁。香港的獨立屋十之八九都有僭建。鄭司長是二手買入該屋,不涉入則時瞞騙屋宇署,與唐唐的情況不同。即使是她主動加建,只要還原至批則時的狀況就不犯法。反對派當然會上綱上線 要求她辭職。目標不是她,而是要打擊政府威信。看來,他日做 integrity check,除了ICAC和Police,最好加埋BD。仲要做site inspection,唔好剩係做document check。

    passer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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