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8日星期三

承認潑水之後

上一篇講烤鴨, 見到與內文無關的留言, 有兩則通知我有關曾健超今天在七警案的案中案作供時承認是潑液者, 這留言不對題我可以理解, 因為這是讀者通知我一些社會事件的新發展或邀請我評論的一種渠道, 我要向他們致謝, 稍後會對今天曾健超的供詞作簡短評論。另一則留言是一則風化案的報導, 懷疑救世軍導師偷窺, 這留言不明所以, 又沒有提出想討論甚麼, 引用報導外只加了一句: 「真是四眼多鹹濕」,這句話真無聊也白痴, 這種低知能的留言我唯有調侃幾句。可能近來狗黨給我罵得多, 所以走狗要出來狺狺而吠。也罷, 讓有識之士在平淡生話中添個笑話吧。其實這則新聞有得講的只是Peeping Tom is not an offence.

曾健超被盤問他是否潑水者, 杜官先警告他有權對可能使他入罪的問題不回答, 他承認了。當然他已在另一件案被定罪, 今天的承認不會使他再入罪, 只是意味着他似乎不對定罪上訴而只是對判5星期監提出判刑上訴, 若如此, 恐怕他這5星期監只是擇日而坐。這刑期一點也不過重, 還屬偏低呢。現階段只是為了影片能否呈堂的審理, 如果到尾這些影片不能呈堂, 暗角打鑊的控罪就會撤銷, 只剩下在警署中發生的普通襲擊。現階段的盤問只限案中案對題的問題, 從而可知曾健超在暗角被打所涉的警察是那些人他也不知, 人數也不能確定, 沒有影片那控罪也沒有了。有可能出現的情況是曾健超入獄, 警察復職, 很多人未必會接受得來的結果。如果影片可以呈堂, 曾健超的誠信會被進一步猛烈盤問, 到時會涉及他以前多次接受電台、電視及報章訪問的資料。我印象中他明確在訪問中否認過潑液, 這些資料都會有利辯方對他誠信的攻擊。

審訊不是必然找到真相的, 審訊結果也不一定反映事實經過, 別傻兮兮地幻想, 落差就不會太大。

21 則留言:

  1. 你好,我現有一宗案件在身,屬於家庭糾紛的,想請教你關於簽保守行為的條件,請問你有聯絡方法嗎?謝謝

    回覆刪除
  2. 理論上曾健超在七警案中承認撥水後,是否仍有可能在上訴中技術性打甩襲警案呢?

    回覆刪除
    回覆
    1. 近乎不可能, 在審訊過程中, 辯方也沒有對潑液是否構成襲擊爭議過, 只是爭議ID。潑液在那情況下是hostile act of battery.

      刪除
  3. Bill :

    plz install telegram (telegram.me) and join this following channel to get the livefeed.

    https://telegram.me/ken36b

    我前面那篇供詞抄錄就是那裡來的

    與我之前的估計相符, 頭向下, 還側臉。

    7警畢竟是專業人士, 不會亂打。 this was a calculated move on their part.

    -馬鹿

    回覆刪除
  4. 依家清洪睇黎要把曾生打造成"不誠實証人"

    回覆刪除
    回覆
    1. 當然。不過, 別過份解讀這效果。

      刪除
  5. 清洪:你有冇近視?

    曾健超:有。

    清洪:你眼罩被除後,有冇戴眼鏡?

    曾健超:隱型眼鏡。

    清洪:胡椒噴霧對隱型眼鏡視力有否影響?

    曾健超:有。

    清洪:模糊?

    曾健超:有一刻係。

    清洪:由你被捕,到你被交給第二組人之間,隔了多長時間?

    曾健超:一兩分鐘之內。

    清洪:片段有冇完整影到?

    曾健超:有,ATV嗰條有。

    清洪:不完整的?

    曾健超:係。有剪接過。

    清洪:然後你被第二班人抬走,路程有幾長?

    曾健超:去到暗角?(係)一兩分鐘。唔肯定,但係係幾分鐘之內。

    清洪:畀你睇的片段中,有冇完整記錄?

    曾健超:有。

    清洪:都昰不完整?

    曾健超:係,有剪接。



    holy crap. there goes crown's case.... down the drain.....

    回覆刪除
    回覆
    1. Respectfully demur. You have inflated the effect of the cross examination. If the films are ruled in, there is sufficient evidence to convict though may not be GBH with intent. Though I do not want to tread on the case so early to avoid the sub judice issue, there is no disrespect of the court if I just touch on peripheral matters.

      刪除
  6. 美國史丹佛大學一名游泳高材生,因性侵被判入獄半年,侵犯者的父親抱怨「20分鐘的行為」,已摧毀他兒子的人生,受害者當庭抗議判得太輕,而且法官的權利也是太離譜了,陪審團全部同意判入獄14年,法官给硬弄成6個月。

    回覆刪除
  7. 標少罵狗黨其不是必然找到真相的, 調侃幾句結果也不一定反映事實經過, 別傻兮兮地幻想, 落差就不會太大。

    回覆刪除
    回覆
    1. 狗黨當然要罵, 否則除了吠牠還會噬, 饒舌的鸚鵡講了點人話也不外是鸚鵡。

      刪除
    2. 別人留言最多是文不對題, 標少就長篇小說辱罵他們「狗黨」,還有偷換和批判思維,將不喜歡的留言與「狗黨」掛號,企圖偷天換日的抹黑手法,立刻引來綠衛兵式的批鬥。標少當之無愧, 抹黑別人的留言為抽水.

      刪除
    3. 刺痛了? 現身講那一段留言是你的。這一句「真是四眼多鹹濕」? 若是, 請告訴我你想講乜? 詞窮理屈就扣帽子? 不講蠢話就不會被抽水, 用腦來思考, 不是用口呀。

      刪除
  8. 文章稱「我印象中他明確在訪問中否認過潑液」
    但在事件轟動全港,在場又有大量目擊者(同行者、警察)之情況下,
    當事人是否沒可能作出這樣的公開否認自毀人格?
    最多只是「不認罪」?
    當事人可能不認同潑液是襲擊,又或者可能是出於「公民抗命不是罪」的想法?
    也有可能否認的只是「潑尿液」。

    回覆刪除
    回覆
    1. 不是一句公民抗命就天下無敵, 七警打人一鑊又是公民抗命了。當事人不認同潑液不是襲擊的話, 我只好說ignorant of law. 他從無承認過潑液, 而且是否認過, 昨天第一次認, 那就是誠信的問題。

      刪除
  9. 標少,你可以寫多篇人渣2:
    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60608/bkn-20160608140731723-0608_00822_001.html

    睇黎呢類事件分分鐘只是冰山一角...

    回覆刪除
    回覆
    1. 唉! 回復宮刑, 這種人渣應褫奪他人的戶藉。我看到新聞時十分傷感。

      刪除
    2. 外國係有刑罰對於性罪犯要服食陽萎藥物的

      刪除
  10. Ken Tsang 泼的应该是水喉水 占领时期 我们用喝完的WATSONS 水樽再灌满水喉水 用来作dead weight 用来压帐篷等。。。。

    回覆刪除
    回覆
    1. It would be the subject of cross examination in the general issue.

      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