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4日星期一

人海失蹤

羅范﹕若公安港執法 嚴重違兩制 料港人代兩會查詢

【明報專訊】港區人大代表羅范椒芬昨出席電台節目,稱關注銅鑼灣書店5名股東及職員懷疑被帶到內地,認為如證實有內地公安在港執法、綁架港人,是嚴重違反一國兩制,但因特區政府已展開調查,希望社會現階段不要揣測。她說,如果事件到今年3月兩會時仍未有定論,相信港區人大到時會查詢。不過,民主黨主席、立法會議員劉慧卿出席《城市論壇》時表示,已傳信息予羅太,促對方不要等到3月才處理事件,因如內地公安在港拉人,是嚴重及犯法,認為特區政府及內地部門須解釋事件。

劉慧卿說今次事件對港人衝擊大,民主派會繼續跟進。同場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鍾樹根亦指關注事件,希望警方盡快完成調查,有眉目即公布,釋除市民疑慮。他認為法輪功成員在港一向沒有被捕,證明香港有言論自由,「(失蹤事件)唔係言論嘅問題」。他強調香港是安全地方,暫時看不到迹象顯示公安會跨境執法。

網民聯署促白宮關注

國際黑客組織Anonymous(匿名者)昨上載短片,批評中央政府未能實踐「一國兩制」,港人自由被打壓,故計劃向中國共產黨的官方網站發動攻擊,聲援港人。另外,有網民在美國白宮We the People網站發起聯署,望美方關注事件,至昨晚10時已獲逾5000個簽名。該網站為美國總統奧巴馬在2011年設立的網上平台,任何訴求若在一個月內獲10萬人聯署,白宮須回應。

(4/1/2016)

羅范總算講人話,不少人大代表卻鬼話連篇。可是,對李波的失蹤不作揣測,這個社會就更加無希望。失蹤,不是玩失蹤,不是流連街頭或機鋪的青少年,一個有家庭,有工作,有自閉症兒子的老坑,好端端為甚麽會失蹤?這是數碼年代,有自由意願躲起來的人,也擦不掉這些足印。

根據維基百科的介定,失蹤者的家屬、朋友,甚至其他的相關人士,用盡任何方法都找不到他,就叫失蹤。維基也列出失蹤的可能原因

自我意識下的行為
夜逃
隱居(搬遷,主動與親友斷絕聯繫)
離家出走、流浪癖
宗教上的出家修行

遇難
旅遊或登山時,迷路
山泥傾瀉滑坡活埋
交通意外事故,尚未發現遺體,例如:沉船

因災難而失蹤 
犯罪被害人
遭到綁票或誘拐
人口販賣的「豬仔」(奴隸)
謀殺案的受害者 

其他
罪犯潛逃(棄保潛逃)
戰亂(如任務中失蹤)
露宿者(有些會斷絕與親友的連絡)

如果李波和其他4個銅鑼灣書店的股東職員,是因為政治原因失蹤,甚麽兩地已訂定的通報機制都會失去作用。特務拉人要公告天下嗎?不如去睡一覺等玉皇報夢,更有機會知道真相。最可笑是那種到白宮We the People發動聯署的人,白宮赫宮也枉然。夠十萬人簽名,讓白宮例牌發兩句噏風,然後中國外交部就重申叫美國佬不要干擾內政,然後除了失蹤者的家人外,其他人就漸漸把事情淡忘了。如果We the People有用,美國黑人就唔使死得人多。We the People. They the Emperors. 你不是人民,你是子民。

不要幻想特區政府真的可以做甚麼,根本沒有議價能力。《基本法》賦予的保障,只有在遵守遊戲規則的情況下才有作用,情況就像香港人跟球證踢波,對方的球員是11個球證,在重要賽事,你射入龍門,他連龍門也不用搬,直接了當判入球無效,判你輸波。無關痛癢的就讓你打真軍,現實不就是這樣嗎?對著國家隊,你可以逼和,對著國家領導隊,你輸硬。再不服氣,在更衣室你就失蹤了。劉嘵波進了牢籠,李波失了蹤影,還有甚麽波可以踢?樂觀看,這只是揭領導陰私而得到的懲罰,悲觀看,這是政策改變的開始。如果有別的結論,我就不去揣測了。

別覺得奇怪為何我天天寫文,原因是我很快要玩失蹤了。

11 則留言:

  1. 標少,
    新年快樂,
    請繼續發文,
    在此獲益良多,法治是香港根基。現在雖有騰人有心或無意地去損害,但我們仍要勇敢面對和保護。即對手用明招或用黑手黨,仍要堅持。
    Bill 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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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新年快樂!我堅持,我不㑹跑,只是要飛去辦點事,環境容許一定繼續寫。我無有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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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說得好,香港人應該要醒啦,不要再迷信基本法和一國兩制了,既然橫死掂死,與其坐以待弊不如背水一戰起來革命吧,如果成功獨立建國或許有一線生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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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係就快唔好等下個禮拜
      我捐廿蚊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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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可以移民的真係移民好過,香港無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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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咁如果係政治原因,點解要捉幾個書店老闆同職員,而唔係其他更high profile的反中人物?

    其實依家係未「睡著的人是叫不醒的」- 就算真係有事,親中人士都會深信無事;就算無事,反中人士都會深信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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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純猜測,高調反共無問題,罵的只是個黨,揭領導陰私屬針對個人,問題就大,可以涉及內鬥放料,跟得把口反共很不相同。

      國安/公安如果可以在港執法,大鑊過爭取唔到普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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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你估CIA 有無曾經(試圖)系香港執法(挾人走)??
    無既話, 你話我知當年點解要保護思樂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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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滅口都唔出奇,涉及間碟工作,就唔講自由民主人權,只要乾手淨腳,咪留下把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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