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3日星期六

Uber怎樣保障司機?

Uber兩司機認罪 判罰款停牌 報酬昨加3倍 引司機開工

【明報專訊】電召汽車手機應用程式Uber(優步)的7名司機,去年8月因警方「放蛇」被捕。其中兩名司機昨日各承認「駕駛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在道路上使用車輛」罪名,各被判罰款7000元及停牌1年。其中拒絕接受Uber法律服務的被告司機自行求情稱,被Uber誤導提供涵蓋全世界的保險。Uber司機被捕導致不少司機不願工作,有Uber司機透露,公司昨日特別將司機報酬增加3倍,甚至主動將港島區報酬額外加乘2.8倍至4倍,不過額外報酬乃全數轉嫁客人身上。

Uber:環球保險提供司機保障

Uber昨就判決回應指出,百分百支持受影響的司機,將為他們提供法律及相關支援,重申所有Uber行程均受保險保障,Uber除要求司機持有第三方保險以外,若司機的保險已失效或因任何原因未能兌現,Uber的環球保險亦會提供有關保障。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稱,Uber多次聲稱已購買保險,但司機被控,Uber卻無法給予保險文件作抗辯,他擔心Uber是否真的有購買保險。他又稱如Uber不能向公眾出示合約,確認其有效,萬一發生嚴重交通意外時,司機將承受龐大賠償,甚至會傾家蕩產。

5司機無認罪 下月再審

7名被告為陳子麟(40歲)、梁愷信(34歲)、劉均榮(53歲)、陳鍵豐(29歲)、林文樂(37歲)、陸振邦(43歲)及關培智(65歲),Uber的律師團隊代表其中6名被告(除關以外)。任職保險從業員的林文樂承認兩項控罪,代表大律師求情稱,林在內地求學後回港,曾任職會計及飲食業,去年7月加入Uber兼職以幫補生計。大律師又稱,被告不知道自己觸犯法律,事件亦無任何人命傷亡,請求法庭輕判。

稱公司誤導 被捕後無收到保險證明

任職司機的關培智同樣承認兩項控罪,他稱加入Uber時,職員聲稱Uber有購買涵蓋全世界的保險,但被捕以來一直收不到公司的證明文件,認為被公司誤導,故拒絕公司法律團隊的幫助。他稱尊重法律公義,認為「啱就啱,錯就錯」,故認罪承擔責任。

裁判官判刑時稱,被告加入的公司具組織性,涉及應用程式及信用卡付款,除認罪外沒有其他減刑因素,判兩被告第1項控罪罰款3000元,第2項控罪則罰款4000元,合共7000元,並須停牌12個月。而其餘5名被告則申請把案件押後,獲裁判官批准,案件押後至下月24日再訊。

(23/1/2016)

除非Uber可以提供正式保險文件,證明參與Uber工作的司機在第三保方面確實受到保障,否則只是空口講白話,講得難聽一點, Uber的講法屬欺騙行為,欺騙司機入行。從現行法例看,根本看不到Uber在香港怎能合法經營。我以前都冩過幾篇,這種取酬載客的經營方式首先要運輸署發出牌照,再加上有效的第三保,而並非一般私家車的第三保,才能夠完全合法,萬無一失地經營。一般私家車的第三保,保費會比營業車的便宜,購買私家車保險在營業時若果涉及意外,保險公司也不肯承擔有關責任,到其時你以為Uber肯承擔責任嗎?發夢啦。Uber講購買了環球保險, 我不知是甚麼, 也不知這保險可會為違法行為提供保障,  真的有保險公司肯這樣做嗎? 本案的司機也具備一般私家車的第三保, 也不見得是有效的保險。

Uber為本案司機提供法律代表,不過,可以見得到,代表本案的大律師,並無提出抗辯,連Uber聲稱已為司機購買了保險也不能出示保單提供抗辯,這購有保險的講法無疑是謊言, 或者只是購買了並非能夠讓司機合法經營的其他保險,否則已經出示了,甚或可以提出法律觀點來争拗,現在卻甚麼也沒有,只讓司機個人承擔責任。干犯沒有第三保控罪可以説必然停牌,就算Uber為司機繳付罰款,也不能代他們停牌,而且,以後再干犯沒第三保控罪,停牌會更長,一切都對參與的司機不利,有幾多司機真正了解這風險呢?況且,Uber也沒有應承代繳罰款,由此可見,参與Uber載客的司機可謂純粹以身試法, Uber所提供的法律支援是認罪求情, 而並非合法的抗辯, 這種支援有甚麼用? 兩名被告一個用Uber律師, 一個自辯, 到頭來罰法一樣, 可見誤導司機入行, 責任由司機自負, 如果要加入這行, 就要清楚知道後果, 才會心甘命抵。以揸車揾食的人吊銷了牌, 揾不到食之外, 那私家車也要投閒置散, 下一年的保費會因為這定罪而增加, 損失是多方面的, 要入行請三思。

12 則留言:

  1. I understand that Uber is operating illegally for that it carries passengers for payment without proper licenses and without valid insurance. And it seems to me that a fine of 7000 hkd and a 12-month suspension of driving license are not light sentences.

    從附件一的數字可見,在過去五年多,涉及濫收車資、拒載及兜路的檢控數字均有所上升。以拒載為例,檢控數字由二○一○年的28宗增加至去年的128宗,而今年截至十月為止的檢控數字已達167宗。同期,法庭就一些違規案件,曾分別判處的最高刑罰為罰款5,500元(涉及兜路)、停牌九個月(涉及濫收車資)及監禁三個月(涉及濫收車資)。值得一提的是涉及濫收車資的停牌個案由二○一二年全年的8宗大幅增加至今年(截至十月為止)的17宗。另外,今年截至十月因濫收車資而已被檢控的58宗個案中,30宗已被定罪,當中14宗被同時判監禁(或緩刑)及停牌。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512/09/P201512090361.htm )


    On the other hand, taxi malpractice is a serious problem in HK. Taxi drivers convicted for overcharging typically receive a lower amount of fine and a shorter period of suspension, if any, compared to the Uber case (I understand the Uber drivers are convicted for 2 counts of charges instead of 1 charge in typical taxi overcharging. Still, taxi drivers overcharging usually do not receive fine as high as 3500 hkd (average fine per count for Uber driver)). Imprisonment is extremely rare except for recidivist.

    Although sentencing taxi misconduct and carrying passengers without licenses and insurance cannot be compared directly, in view of the prevalence of taxi misconduct and its negative impact on the image of HK as a tourist destination, it is suitable for the court to hand harsher punishment, compared to the current level, in taxi overcharging cases. Moreover, suspension of taxi licenses should be imposed more often as it would be a strong deterr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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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I have no dispute about the bad behaviour of the taxi drivers here. They are two different issues. The government can legalise Uber to provide competition. What causes my concern is the without third party insurance aspect. The implication and consequences can be very serio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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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的士兜路。有法例檢控。urber 冇第三保又係其他法例。檢控標準。冇第三保引起傷亡比兜路後果嚴重。睇唔到兩者有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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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正所謂麻鷹唔管管雞仔,係捉點解唔搞Uber? 咩叫出apps叫人參與Uber工作做司機將車當公共交通工具比人搭,係咪真係咁鐘意恰弱不治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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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不知警方要控告Uber有甚麼困難, 應該可以放蛇叫警員去應徵做司機便可以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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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不需要應征的 有車 下載APP 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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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Uber 問題多多,但很多人不會去留意。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g3PjvcR1Pc&feature=sh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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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香港Uber的問題主要是缺乏保險的保障, 揸的士也沒有無需刑事案底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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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男神王宗堯昨日參與慈善活動,化身一日星級出租車司機,幸運乘客激讚服務冇得頂,當中三名女乘客獲男神接載甜入心,宗堯更親切送禮及貼頭自拍,令三女High爆!惟提到早前有Uber司機被捕及罪成,宗堯不怕有警員放蛇,並說:「睇吓重案組得唔得閒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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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標少, 請問那2位已承認控罪已判刑但不用入獄的當事人, 會否留下刑事案底影響日後生計如不能做上巿公司董事或影響移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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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無第三保屬刑事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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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翻查list of recordable offences, 無第三保並不在表內, 若未修改, 那兩被告就無刑事案底, 但警方正在更新該表, 暫時未知會否無第三保包括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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