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31日星期四

山外有山

讀者David Fong過去兩天在潘敏琦法官審理的殺鳳姐案 及再談終審法院受騙案 兩篇文一再留言,給我提供我走漏了眼或者即將發生的事情的訊息,在此衷心致謝,再次證明標少寫blog,以淺見換取卓見,拋磚引玉,完全沒有虧本。方君當然未必是真名,字裹行間清楚顯示屬法律界人士。不以真實姓名留言,做法恰當,始終涉及工作,在網上具名討論,總會帶來尷尬。留言的內容及遣辭用字,不難看出誰是律政司的檢控官,誰是律師或者其他行業人士。不論贊成或反對我的看法,評論給我帶來鼓勵,做慣loner的標少,不用每天都荷戟獨傍徨。

方君在再談終審法院受騙案 一文留言,講到「山外有山,人外有人」,那是至理名言。如果用來形容標少,飄飄然過後,慚愧得無地自容。打句禪語,初見山是山,但仔細看標少只是花園裏的「假山」。我只是一個厚顏,不善藏拙,認識丁點法律就勇於發表意見的灌園叟。

隔空看香港的狀況,可能像校稿員在校對文章的錯別字,原作者就算是大文豪,也可能給人找到錯處,這就是客觀和保持距離的好處。地位高聳入雲的法官,法律學者,資深大律師也有犯錯的時候。某些看法,如果不注明講者的身分,一聽便覺得是謬論。可是,一看到出自權威之口,廢話便變成聖言的話,那就是邏輯謬誤。有讀者讚我insightful,我又一再飄上雲端,其實我並不想標異立新,更不是語不驚人死不休之輩。有些觀點未必有對錯,你請我喝幾千元一瓶的 Penfolds Grange,我寧願喝陳年普洱,極品鐵觀音,是品味和喜好的問題。是否insightful並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不要loss of sight。再次多謝方君的讚賞,我會繼續努力筆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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