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31日星期一

陳振聰最後的幾步棋之一

陳振聰的爭產上訴至終審法院的上訴許可申請,聽審速度快,花費大,一下子消失於無形。以爭產而言,陳振聰的氣數已盡,餘下的只有刑事控罪的審訊。終院這次駁回申請,用甚麼理由都好,是人心所向,天命可知的結果。這樣講當然不合法理原則,看了判辭,迷糊之間,這是我最直接的感覺。我一向以為終審法院,超然物外,談純法律,不吃人間煙火,所以作出很多liberal minded的判決,這一回突然間narrow minded起來,依然是洋洋洋灑灑,理直氣壯。他們對法治的表述,我豈敢不一揖到地。

有人認為大老爺只花幾分鐘就判定陳振聰敗訴,未聽審已有定奪,並不公平。公平與否,不出蟻民之口,而對陳振聰,公平根本就沒有市場。況且,陪審團退庭商議5分鐘出來宣佈被告有罪就不可以,具睿智講眞理的大老爺,你未出口已經知道你想講甚麼。聽你講5分鐘,好過聽5日,否則堂費要賠得更多。從好處想,若果批出上訴許可,可能會害了陳振聰。理由是反正最終都會敗訴,不如早輸早着,省掉更多自己的及賠給對家的律師費,安家也好,籌劃刑事檢控也好,終審法院用心良苦呀!

事已如此,陳振聰還有幾步棋可走。未講之前,標少真的有點感慨。風水大師和吹水大師似乎有相通的意思,起碼對陳振聰來講,足以印證。他要替龔如心找王德輝,當然找不到;要替龔如心治病,龔如心不治而死;就算他自己,佈甚麼局擺甚麼陣,同樣劫數難逃。當然,用陳振聰來找失蹤數年的王德輝,擺明是騙局。如果陳振聰真的有這種能力,龔如心就不找他。陳振聰可以收20億元的饋贈,絕無可能是風水費或肉金。亂講構成誹謗,標少又賠不起,這還是留作寫小說的素材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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