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1日星期二

怎樣盤問被告及辯方證人之三

盤問點到即止比overkill重要。要懂得問也要懂得不問,問得過多,可能適得其反。我在從爭產案看終審法院一文,評論過包致金法官在Nancy Kissel案的判辭第84段,批評主控官過份盤問被告,引致陪審團對被告印象不佳而構成不公平的講法:
The persistent and vigorous cross-examination of the appellant was carried to such lengths as to generate a real risk of prejudicing unfairly the appellant in the eyes of the jury. Prosecuting counsel seems to have been overly zealous and not sufficiently mindful of the prosecutor’s duty to conduct the prosecution case fairly as well as fully. (Nancy Ann Kissel v HKSAR FACC2/2009)
及第193段,用了oppressive cross-examination against a woman,來形容他對盤問的看法。對包致金這種並不彰顯法官公正持平的評論,我並不認同。但也藉此說明overkill也可惹來批評。終審法院法官應該判斷主控官的盤問有沒有違反證據規則rules of evidence,而不因被告是女人而額外同情。如果死的是女人,而被告是男人,他會不會說oppressive cross-examination against a man呢?打着公正的幌子,連盤問過多也要插手管,這是主控官始料不及的。盤問當然要打擊被告的誠信,把她塑造成一個不值得信的人。如果盤問禁止打擊被告,不如乾脆撤銷控罪。若果上述那段話出自我口,肯定給人罵個狗血淋頭。我以前辦的是小案,最長的盤問也不超過一小時,所持的宗旨是「快、靚、正、釘」,可以做得到的話,夫復何求?
我試過不上一次,問那些否認討論過證供又強調記憶力强的人,問他上星期或上個月某日在那裏,做甚麼之類的問題,旨在推翻好記性的講法。也可以問證人甚麼時候第一次知道要上庭,這條路線的問題,對盤問證人串謀作供都有幫助。如果他第一次獲悉需要上庭的時間相距上庭的日子很長,可以問他期間和被告聯絡過多少次,有沒有討論案情。有討論是人之常情,承認與否同樣是盤問的好素材。
最難盤問的辯方證人是並非被告的朋友的獨立證人。他們毫無作假口供的動機和理由,既不能指他們與被告串同作假口供,也不能說他們講大話。應該怎樣盤問呢?如果你有看過我那篇叫襲警的小說,裏面所講的案件並非完全虛構,標少當年曾經檢控過這樣的一件襲警案,沒有足夠證據告被告犯的士強姦,搜屋的時候被告給打穿了頭,傷勢脗合被打而並非襲警。當年我已經很少上庭,主要做行政工作。被告傳召了一個鄰居做辯方證人,這家庭主婦靦靦腆腆的作供,我相信她講真話。所以盤問的方向是減低她的可靠性(reliability) ,而不是說她講大話。除了有關煲湯那部份之外,其他盤問都是真確的。
主控:陳太,你好。我姓周,是主控官。我會和你傾談一下,如果有甚麼不清楚的地方,請告訴我,好嗎?
DW1
:我講的全是真話。
主控:對,我知你講真話。我沒有說你講大話。看你樣子這麼殷實,你一定不會講大話。你當時在廚房燒菜,當時才3點多,這麼早就開始?
DW1
:我在煮湯。
主控:甚麼湯?
DW1
:檸檬冬瓜鴨湯。
主控:你是潮州人?
DW1
:是。我講說話沒有口音呀。
主控:沒有。你講得比我好。見你煮這湯我猜想你是潮州人。你有把鴨剝皮嗎?
DW1
:有。我正在剝鴨皮就聽到勞先生在叫。
主控:鴨皮難剝,你有用沸水燙它嗎?
DW1
:沒有呀。這樣有幫助嗎?
辯方:法官閣下,這不是烹飪課。主控的問題完全離題。
主控:我同意這問題是講烹飪的,我只想讓證人輕鬆下來。好了,既然辯方律師不准我問,我問其他問題。你認識被告很久嗎?
DW1
:他搬來三四年。我跟勞太比較熟。我們有時交換燒菜心得,我跟勞先生只是點頭鄰居。
主控:你怎樣會成為證人?
DW1
:勞太一個月前找我,她說丈夫被警察打,反而被誣告襲警,問我有沒有看到。我告訴她,我只聽到警察打人,甚麼也見不到。她要求我做證人,幫勞生取回公道。
主控:你聽到叫聲,你驚慌嗎?
DW1
:很驚慌。
主控:你估計叫了多久?
DW1
10分鐘。
主控:有這麼久嗎?你肯定?
DW1
:有,可能是10多分鐘。
主控:陳太,現在請你閉上眼睛,甚麼也不要想。
(
證人閉了眼,周禮晁看着手錶。全庭鴉雀無聲,沒有人知主控官在弄甚麼玄虛。過了一分鐘)
陳太,現在請打開眼。請問你剛剛閉目多久。

DW1
10分鐘。
主控:剛才你閉了眼只有一分鐘。請你再閉上眼睛。
DW1
:又再估時間嗎?
主控:請先閉上眼。
(
證人再閉目。這次周禮晁沒有看手錶。他突然大叫警察打人,庭內所有人都嚇了一跳,賴福生也厲了他一眼。)
陳太,你剛才看到甚麽?

DW1
:警察打人。
主控:有嗎?剛才你只是聽到,閉着目甚麼也沒看到。
DW1
:對,我只是聽到。
主控:在事發當日其實你也不肯定聽到甚麼,只是聽到很嘈吵的聲音,對嗎?
DW1
:主控官,你這樣講我也不肯定了。
主控:有可能是勞太把事發情況告訴你,你以為真的是自己聽到的嗎?
DW1
:有可能。
主控:你可記得當日勞太和女兒回鄉探親,不在香港嗎?
DW1
:記得。那時放暑假,他們返鄉下。
主控:所以勞太也不知事發經過。我沒有其他問題了。




就算是獨立的辯方證人,潛意識裏也知道是跟控方打對台,主控官要在短時間內給她親切感,博取歡心。主控官要語調和藹可親,切忌疾言厲色。減低對抗性,自然增加認同感。對不了解法庭程序的低下階層,要展示容忍耐性。對態度囂張的證人,也要容忍,但凸顯他跋扈之處,使法官對他憎惡,俟機行事,有機會把他一刀了斷。怎樣了斷?當法官也表示不滿的時候,乘機附和一句,不就可以了嗎?戇直的人不能做一個好的主控,好的主控要狡猾而公正。

這件是幾乎必輸的案,所以我才向難度挑戰,讓同事安逸一下,自己上陣。被告選擇作供,他沒有顯露破綻,始終是上慣庭的人,正如小說裏所講,他真的有誤殺、強姦及打劫的案底,在這方面的小說情節並非虛構。被告最後被定罪並被判了9個月監。客觀來講這是一件釘官也釘不下手的案,除了需要釘官外,主控官要為法官提供彈藥,才能定罪。


讀者Wil君昨天問voir dire的盤問技巧,標少是過去的人,講緬懷舊事,恐怕未必跟得上潮流節拍,只有亙古不變的事還可想當年。盤問的主要作用是discredit被盤問的人,找出漏洞,找出不一致(discrepancy)的地方。Voir dire的盤問技巧也是一樣。唯一要稍加留意的是,voir dire很多時涉及傷勢的證供,主控官要掌握一些醫學常識,懂得怎樣引導醫生作供,針對被告的投訴,預先奠基,為盤問鋪路。後浪推前浪是大自然定律,但黃河急流中還有一座砥柱山,堅如磐石。有些盤問技巧,並沒有後浪前浪之分,泿也只是水。





14 則留言:

  1. 也就是說: 一個人有罪沒罪,主要是憑律師個人能力,非關事實真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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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Anonymous,

    Law courts are not venues for truth finding. Whether a person is guilty or not depends on many factors. The quality of witness evidence, the ability of the prosecutor and defence lawyer and the ability of the umpire. Sometimes the result of the trial reflects the truth of the matte. At other times, it reflects nothing more than the result of the rules of games fairly play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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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如果被告無落口供,應怎盤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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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Edwin,

    When you say the defendant does not give a statement, first of all what statement you refer to? A witness statement, a cautioned statement or an antecedent statement? Supposing there is no statement at all for the prosecutor to rely on, the prosecutor can only listen to what the defendant says in the witness box and design a line of questions to discredit him. It is always not easy. The prosecutor has to think very fast and take advantage of the discrepancy of what the defendant says when he gives evidence. If the prosecutor cannot think of anything useful to ask the defendant, then go back to the very basic thing: put the prosecution case to the defend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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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如果你明知道被告有90%係被誣告或冤枉,你也要努力為控方(誣告者)讓被告被冤枉判罪的機率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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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絕大部份案我不覺得誣告或冤枉,有這感覺我會放軟手腳,交差式問幾條便坐下。像這強姦變襲警案是萬中無一會狠狠地盤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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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兒子被誣告的媽媽2014年12月6日 下午2:42

      我是上次提到有關兒子被誣告的媽媽。因為當時案件未審,未能說出詳情。現在案件已審,證供我們也抄下了,只是學校卻認為是他「好彩」。其實,是否大部分被法官判無罪釋放的人,依然會被他人認為只是「幸運」呢?以下是我兒弄的網,因為學校不肯為他澄清,他只好停學,然後寫這網準備給同學看,自己為自己伸冤,即使沒人相信他。http://truth-of-frameup.webnode.tw/ 有空可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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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其實如果想告失實陳述
    但被告及其在場伴侶否認
    而控方亦只有自己的伴侶當時在場可作証
    是否即使指出被告証人証供不可靠及會和被告夾口供
    都很難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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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先決條件是控方有足夠證據, 被告不可信只是使法庭不信辯方講法。如果控方證據不足, 無可能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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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控方有的是証人, 其伴侶。他可作証指出自己當時在場並親耳聽到被告的失實陳述。
      這不算時足夠證據嗎?
      會否因他和控方是伴侶關係而不被接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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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當然, 還有一証物 - 因失實陳述而簽下的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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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根本不清楚你所講的案情,不能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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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如果被告之前曾對受害者不滿,但佢聲稱已慢慢接受,之後又導致受害者鼻骨骨折,但聲稱只是教他防身,該如何引出被告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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