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今天這一則新聞,真使我大開眼界:
警署旁群毆無人被捕
警被噴口水推撞倒地 通緝1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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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亂期間,有人喝令記者不許採訪,又出言指摘警員,氣氛緊張。 一名自稱律師的中年男子,在現場與一名警長理論,警長言談間被對方「口水花」噴濕面部,要以手拭抹。
一漢自稱律師﹕清洪係我師父
混亂中,警長懷疑曾被人觸碰胸部倒地,該男子隨後亦「大字形」躺臥地上,大叫「唔好屈我,我都係律師,清洪係我師父」。在場警員上前勸止,並將男子扶到路旁了解事件;跌倒地上的警長亦須坐在路邊休息。警方經調解後事件平息,自稱律師男子及警長均毋須送院。案件由旺角警區刑事調查隊2隊調查。(節錄自明報17/8/2011)
以前在街上滋事的人,不論是否真的是黑社會,都會聲稱自己的大佬是某某。如果要打架,早幾十年,有人會講我師父是黃飛鴻,想不到今時今日,清洪這名字可以用來嚇人,我不禁聯想到小孩時常被阿媽恐嚇,「如果你仲咁孬,叫差人拉你」那種道理。如果這位仁兄所言屬實,那麼他一定是大律師,清洪是他的pupil master。清洪的徒弟,之前有個藏毒定了罪,現在又有個「瞓街」的徒弟,這樣搞下去,下次可能走鬼小販也自稱是清洪的徒弟。清洪魅力沒法擋,有個徒弟把姓名也改為清XX,如果他收我做徙弟,我也投其所好改姓清,用現成名字---道夫。其實清洪這名字,只是藝名,清洪姓葉而並非姓清啊。如果你要找我做師父,也要跟我姓,醒目的叫標青,正派的叫標準,撈唔掂的叫標心,如果跟清洪,撈唔掂恐怕要叫清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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