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5日星期五

賣炸大腸的小販

這一篇並非講小食炸大腸,而是講對熟食小販的零容忍政策。明報今天報導了追捕小販新聞:

炸大腸小販被捕 50街坊圍觀

【明報專訊】食環署繼早前拘雞蛋仔阿伯惹起公憤後,販管隊人員前晚在黃大仙拘捕一名懷疑擺賣「炸大腸」的女小販,糾纏間婦人跌倒險捱車撞,情緒失控哭叫:「我們無攞
綜援靠自己維生……你們有冇父母㗎?」引來50名市民圍觀,需警員到場勸解才肯送院治理,其熟食車則被帶走扣查。(15/7明報節錄)

標少10多年前嚴厲批評食環署小販管理隊質素太差,成為頭條新聞,因此與他們結樑,成為他們的眼中釘。食環署也為此聘用大律師馬振光(Omar)為他們提供上庭作供的陪訓班,加強上庭作供的表現,質素當然是根深蒂固的問題,老一脫的那一班恐怕不少是病入膏肓,尸位素餐,無藥可救。也不談它,那是公務員老化的必然現象。

客觀而言,我對於拘捕無牌熟食小販的零容忍政策絕對贊成,姑勿論這種政策是一貫的做法,抑或是採納我看法而成的政策,背後存着很實際的考慮因素。這件案中的女小販自力更新,不依賴綜援,當然值得讚許,若果她要靠賣熟食才能過活,我寧願她依靠社會的保障制度去申請綜援。標少並非涼薄,自小在貧困中長大,當然體會貧窮的滋味,我也吃過不少街頭熟食,很清楚衛生情況。除了衛生,無牌熟食小販「走鬼」時的烈火戰車,以及用來炸大腸或煎釀三寶的滾油,逃避拘捕時對路人產生的實際危險,不容忽視。以前不只一次因小販走鬼而傷及途人的事,加上無牌熟食小販不受監管,出了衛生事故也難以追尋,拘捕檢控他們是為了保障市民,何以扭曲成一種引起公憤的現象呢?70年代以前無牌賣熟食是留下刑事紀錄的控罪叫Food for Man呢!市民同情雞旦仔阿伯當然可喜,在功利抬頭的社會,多一些富同情心的人,多一分温馨。但在義憤填贋之前,請先弄清楚是非曲直,不要熱哄哄,一窩蜂的公憤一番。曾經有個在維園賣糖葱薄餅的小販,說自己患了肺癆以圖輕判。同情老人家晚境悽涼之餘,可否想像一下老小販只一消一個噴嚏,香港可以多添幾個肺癆的人。

3 則留言:

  1. 年輕人或許未見過那種大場面, 兒時住的的方, 樓下有很多小販擺賣,一聲 "走鬼呀!" 木頭車呀, 鐵車呀, 帆布袋呀, 一車車橙呀雪梨呀, 一大鐵車有很多格的車仔麵呀, 一小車牛雜呀, 一大鑊油泡著很多三寶呀, 一中車橙色的雞腳墨魚豬腸呀, 一小車炸蘿蔔餅呀 (有幾個大 spoon 狀的東西載著蘿蔔絲和粉漿來炸), 一大鑊煎著的鍋貼呀, 一大煲碗仔翅呀...... 我每次都是第一時間走到牆邊的一些凹位避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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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你條友發咗變成發庭之友?

    你講的蘿蔔餅叫「油柿」,我不太肯定個柿字是不是這個。這種場面到了90年中才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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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法庭(不是發庭)之友2013年12月20日 下午3:37

    呵呵, 仲未發, 仍要上班, 只是放著比較長的 VL o者. 忘記了校對添.

    我從來不知道那種蘿蔔餅叫什麼名字, 只是愛吃, 但已經很多年沒有見過了.

    小時候還見過廠廈和戲院門外的賣雪梨小販那神乎其技, 他們總是拿著一把又窄又長的刀 (沒有刀尖的), 一手執起一個雪梨, 一手用刀批批批, 每飛快的一刀都是梨頭往梨底批, 幾秒鐘就把梨批得乾乾淨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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