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向都有閱讀《端傳媒》的習慣, 最近太忙所以沒有看, 上一篇的留言有讀者引領我看下面的連結:
32歲的地盤工人黃賢偉,是因為警察開槍,決定走上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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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他下了一個決定,「我知道不用怕,只要有一兩個人反擊,就可以帶動整個反擊力量。」黃賢偉拾起地上的磚頭向警察扔︰「如果遇到的是沒有盾牌的「速龍小隊」(警察特別戰術小隊)衝過來時,我更加可以朝著腦袋砸下去!太刺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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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賢偉看到身邊的人開始掘地上的石磚,向對面的警員投擲。「我從來沒有想過事情會發展成這樣,也沒有想過會有人當面攻擊警察,襲警要坐牢的!但我一直很討厭香港政府。我在香港大學畢業,一直任低薪工作,買不起樓,只能在旺角租住劏房。去年,我開始轉職地盤工人,工作辛苦危險,但每個月可以賺到3萬,這是比我之前的薪金多一半。但要買房子,我仍然付不起100萬首期,我32歲了,人生已經沒有希望。」此刻的黃賢偉,回想心頭積壓已久的鬱悶,眼前則是示威者向警察投擲磚頭的畫面,他說他腦海響起英文歌曲「You are not alone」(你永不會獨行)。
我第一反應是, 呢條友喺咪作大, 冒認自己係港大友。前幾篇我批評港大學生的表現, 畀人笑我入唔到港大所以眼紅, 搞到我對一切高級學府的產品、半製成品及造壞了的次貨也肅然起敬。梗係喇, 你去DFO掃貨、買次貨、月下貨、跳樓貨加埋最新上市啲擲磚貨都買名牌子喇, 唔係做乜去factory outlet 啫? 所以系出名門, 零舍不同。
如果條友唔係冒牌, 32歲一事無成, 但能屈能伸, 不怕吃苦, 去地盤日晒雨淋, 我唔會睇佢唔起。雖然不能學以致用, 奈何生活逼人, 起碼他自力更新, 沒有啃老, 沒有要父母寫欠單, 養他過世。可是, 他因為買不起樓, 人生沒有希望, 所以.....
他人生沒有希望, 就開始找尋殺人的刺激! 人生沒有希望, 為甚麼不殺了自己, 殺別人自己就有希望嗎?
唔怪得知港大學生會永遠站在抗爭者那一邊, 自己友嘛, 黨同伐異!
不對不對, 百年學府無可能出產嗜血殺人的畢業生, 這個人一定是冒充的。我不相信純潔聖潔的大學生會做出這種事來。或者, 《端傳媒》造假, 刻意打擊港大校譽, 我要草擬一則聲明, 譴責這些別有用心的毒媒, 你呃人。
最暴力的港大畢業生是孫中山
回覆刪除孫中山破壞"法治"
刪除孫中山因爲暴力 走上獨裁之路
刪除用暴力打到獨裁者 就是換來下一個,更多個(more likely) 獨裁者?
《端傳媒》只有成立首一兩個月比較"好睇",可能因為班底的緣固,往後越來越蘋果化。
回覆刪除咪傻啦,端傳媒好多稿都係大陸出身嘅人寫嘅,你睇啲用語同成日由簡體字轉正體字撈亂咗就知。
刪除唔通呢單新聞你都當真?
回覆刪除http://www.post852.com/%E9%BB%83%E4%B9%8B%E9%8B%92%E7%99%BC%E8%81%B2%E6%98%8E%E5%8F%8D%E9%A7%81%E3%80%8A%E6%96%87%E5%8C%AF%E5%A0%B1%E3%80%8B%EF%BC%9A%E9%80%99%E4%BA%9B%E3%80%8C%E5%A0%B1%E5%B0%8E%E3%80%8D%E8%88%87%E7%A7%91/#!
《文匯報》今日頭版以〈 黃之鋒「美國背景」大起底」〉為題,指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與美國勢力關係密切,更指海軍陸戰隊員曾教授他格鬥術,為其孱弱身軀「充電」和「壯膽」。
好在當年孫中山唔學似現今的低能兒師弟咁向大頭綠衣掟磚放火到處倒亂,之後被拿去通櫃兼打靶,那歷史就要改寫了。 XD
回覆刪除執政者对民意不尊重,仼竟踐踏,。雨傘運動後,政府又做過什么事來疏導民意?反而—副惡形惡相霸王硬上弓,而我們對有權者濫權枉法,不聞不問,萬千包容,而無權者起來反抗就大逆不道。執法者有的不只是公權力,還有用公帑升級的武力,抗爭者憑什么可以與擁有絕對權力的—方相提?今後,衝突只會随鎮壓而武力升級,打壓越大,反抗只會越大.689究竟將香港引入何處?
回覆刪除So nice, hope beer and peanut prices are not going to go up. And, can I now terminate my Netflix subscription for these free entertainment?
刪除什麼是民意?
刪除提出幾個來聽聽
不認同你們的市民的声音不是民意吧, 什么執政者对民意不尊重,仼竟踐踏只是借口. 如果你們不能接受中共, 這是你們的問題. 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是事實, 不滿意去台灣吧, 同你哋啱key d. 不要再破壞
回覆刪除香港了.
Please don't ask these clowns to go, I do not want to go back to Netflix.
刪除『我在香港大學畢業』嘅句讀可以係『我在香港;大學畢業』或者『我在《香港大學》畢業』。想點讀,如果冇上文下理,就睇讀嗰個心中想點解佢囉。
回覆刪除这次旺角革命起义被捕人士中也有港大学生3-4个
回覆刪除港大好样的
乜原來港大專門收弱智同暴徒?幾時開始有扎鐵同泥水系的?看來香港應該有個“地磚同學聯會”簡稱“磚聯”才是。 pc
回覆刪除當年港大就是不收你 吹咩
刪除真幼稚!
刪除ea
成日咁吹, 唔做地盤都可以去吹玻璃。磚我就無擲過, 鐵餅就擲到攞獎牌。鍾意衝擊可打欖球,蓮動下可以消怨氣, 運動到疲累就無氣吹。
刪除港大就是不收標少和ea這2條粉腸 吹咩
刪除https://www.facebook.com/hkusupage
回覆刪除如果 PC5619 因恐懼而開槍,敢問市民慘遭黑警棍揮腳踢,又當如何?且未論被捕之士,久困漆黑囚車,飽受亂拳無數,抵達警局又遭一番折磨。倘若泯滅良知,反謂其自找苦吃,豈非有欠惻隱同理之心?你我人身肉造,被癢會笑,被打會痛,而人民被壓迫,理所當然會反抗。
你要死吾比你死咩,會買定花生.
刪除學生會聲明""警員 PC5619 不顧流彈誤中途人之險,於群眾中鳴槍兩發,終引燃熊熊抗爭烈火,蔓延旺角街頭"
刪除看了多角度video,我看到有幾件磗碎落在其已倒下同事身旁之後才有鎗聲,他是向天開的,流彈也可誤中警察,應否開鎗值得研究,但開鎗前早己有怒民。
交通警叫人離開馬路,好合理. 凌晨示威,重要話要實行梁天琦的競選宣傳權,分明挑釁.
可能那位人兄從來不看開槍的方向, 再講, 遇襲向襲擊者開槍才是最正確的槍械運用守則, 但如果當天警察真的向施襲者開槍, 恐怕當晚就真的血流成河.
刪除天堂(這裏應該叫煉獄)與真地獄, 只在一念之間.
E+ D百年學府無可能出產嗜血殺人的畢業生, 不過一定出過批"禮、義、廉、恥"無晒。純潔聖潔的大學生會去向深水埗「愛心飯店」燒臘飯店東主明哥「搵著數」尋求贊助,向專幫基層的良心飯堂尋求食品贊助,傳媒報導後譴責..... 除了浸大同學仔做出這種事來, 還有其他學府大學生四處搵d 小店搲贊助,純潔聖潔的大學生去小店搲贊助是十分厚面皮。
回覆刪除純潔聖潔的大學生去小店搲贊助是如何厚面皮: 相隔冇雷公咁遠話小店贊助後會為小店作宣傳, 還有有的不是老闆只是伙計, 大學生一面無知和貪婪要求贊助店舖內食品/金錢/物質等等, 沒有$開party, 他們可以做pt或補習/動用自己零用錢, 他們開party關小店/基層(排檔)甚麼事? 他們沒有能力向大公司搲贊助就向小市民伸手..
搲贊助就如走堂,上莊人士習以爲常
刪除贊助和學費補貼都是社會欠他們的
但是最後仍然落得一身學債 (語出 學民思潮黎汶洛),可見社會太“不公義”
Some university students very often shamelessly ask their professors to sponser their parties. Some professors comply while others don't. Needless to say, those who refuse become unpopular. I came across one professor who once donated the amount requested by her students to the World Food Programme instead, to make the point that there are more needy people than her students in the world.
刪除BJ
I do not know that.
刪除I asked people to donate to welfare organizations.
香港地三萬一個月,都唔會舒服得去邊,地盤辛苦,但俾佢作回本行當白領又如何?我有朋友做高級經理月入接近四萬,日頭招呼大陸客,晚上招呼美國客,我未見過佢得閒過,我朋友恐怕掟石都唔夠,要做聖戰約翰斬人頭先發洩到了。
回覆刪除佢地既上莊此類「課外」活動讓學生能獨立處事、學懂人情世故及團隊合作。
回覆刪除人情世故??很多小店剛準備開工, 佢地就走來搲贊助, 唔睇時間唔睇人地做緊咩
有的不是老闆只是伙計, 大學生一面無知和貪婪要求贊助店舖內食品/金錢/物質等等,
1) 例子: 別人只是打工, 點作主贊助佢地?
2) 好多話左唔贊助一開始係say no, 之後佢地死纏爛打或者一個走入來跟住又另一個煩住阻住做生意, 咁佢地想要店舖內食品/金錢/物質等等, 或者賣菜既贊助幾百, 有D冇晒符,咪塞幾十蚊咪阻住做生意,其實同和尚拎個吉祥符,走入店舖索取錢財一樣。
3)尋求贊助,口口聲話互惠互利,將贊助小店的名稱印在場刊、海報,幫忙小店宣傳, 但是小店係賣生果, 佢地既宣傳相信無咩用。
4) 例子: 為辦學會活動,向專幫基層的良心飯堂明哥尋求食品贊助, 搶奪原本給予弱勢社群的數百個飯盒, 一批上莊來了又另一批, 新聞報導後才知錯
佢地有料既就搵到大公司贊助商唔駛煩D 小店同去街市攪攪振
「我一向都有閱讀《端傳媒》的習慣」
回覆刪除唔好意思,又係我.我只想提醒作者一樣野:
http://evchk.wikia.com/wiki/%E7%AB%AF%E5%82%B3%E5%AA%92
2015年8月底,《墳場新聞》發表對《端傳媒》背景的深入研究,發現《端傳媒》與中國共產黨關係「密不可分」,包括該公司在大陸招聘「前端開發工程師」,負責「協力製作富有交互特性、圖文並茂的深度報導頁面」。另外,中國新聞主編鄧志新則自2003至2011年間,曾於中共黨媒《南方都市報》任職高級編輯。不少網民因此認為《端傳媒》難脫維穩之嫌
謝提點。我不會盡信報導, 見到暴動場面, 相信不少人抱發洩的心, 故此這篇論事, 不管那人是否港大人。很多傳媒都有固定立場以致徧頗。
刪除旺角暴亂事件造成包括90名警務人員共120人受傷,律政司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建議,律政司除考慮向違法示威者檢控包括參與暴動罪、縱火及企圖謀殺等8項控罪外
回覆刪除旺角暴亂事件造成包括90名警務人員共120人受傷,律政司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建議,律政司除考慮向違法示威者檢控包括參與1)暴動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2)縱火最高刑罰同為終身監禁、3)企圖謀殺最高刑罰同為終身監禁、4)非法集結,導致破壞社會安寧,令他人受驚,5)意圖對他人造成身體嚴重傷害6)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最高刑期為監禁3年,7)刑事恐嚇 8)刑事毀壞,兩項控罪的最高刑期分別是監禁5年及10年。等8項控罪
回覆刪除煽動騷亂罪,最高刑罰為監禁2年
http://hkm.appledaily.com/detail.php?guid=54771878&category_guid=10890993&category=instant&issue=20160218
回覆刪除阿詩(化名)前幾天拜年,就因騷亂與親戚以罵戰「開年」,「佢哋問,你依家去送死,佢哋開槍,你覺得你真係夠膽死咩?」同樣是九十後大學生的阿詩,外表斯斯文文,說話慢條斯理,怎麼也想不到她曾經站在騷亂現場最前線,「嗰時都有怯,會問自己係咪真係會為香港而死……係人都怕死,但我希望可以喺自己能力範圍內出到啲力,做到啲嘢。」
凌晨四時甫到旺角,她驚訝示威者拆毀商店外閉路電視、放火「設路障」、拆磚等行動力和應變力,「我覺得香港人進化咗,以前有好多次都係我哋坐定定俾人拉等等,但今次開始反抗,識保護身邊嘅人。」在西洋菜南街,她拾起了地上的磚頭,與阿勇不同的是,她沒有把磚頭扔出去,「我係為咗自己安全,警察衝埋嚟嘅話我有嘢可以掟佢,但最後走得快囉。」
呢個未拉參與暴動罪, 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刑事恐嚇及刑事毀壞,
阿勇坐的士在旺角附近下車,走到亞皆老街的恒生銀行外,扔磚的一刻,他坦言有掙扎,「我一開始掟,真係會驚,我未試過,完全唔知點做,可能你後面嗰個係便衣,你掟完佢可以拉你。我揸住嚿磚,掟之前諗咗好耐,但你發覺已經冇嘢可以再做,冇辦法再跟遊戲規則玩。我唔想掟中,我掟就係掟喺佢哋前面,俾差人知道係一種警告,你唔好埋嚟。」
回覆刪除「當日有人整咗汽油彈,已經有人揸住,爭在未掟。(你驚唔驚?)唔驚,其實係冇辦法驚,去到嗰個位已經係打緊仗咁樣。」阿勇預告若然政府堅持強硬路線,只會兩敗俱傷,「大家都只會互相升級,最後只係惡性循環,最後只會係同歸於盡。一定會有啲人唔怕犧牲自己而去震懾呢個政權。」
年初二清晨回到家,阿勇的鞋子染上了別人的鮮血。打拼過後,曾阻止他外出的母親,對抗爭的態度軟化,「會更加體諒我,可能見到我都攰。我覺得自己好彩,屋企人通氣啲。」
原來重有汽油彈
http://hkm.appledaily.com/detail.php?guid=54771861&category_guid=10890993&category=instant&issue=20160218
呢個未拉參與暴動罪, 企圖謀殺,非法集結,導致破壞社會安寧,令他人受驚,意圖對他人造成身體嚴重傷害 , 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刑事恐嚇 刑事毀壞
原來那批人生沒希望重整埋汽油彈
回覆刪除http://hkm.appledaily.com/detail.php?guid=54771861&category_guid=10890993&category=instant&issue=20160218
參與暴動罪,縱火企圖謀殺,非法集結,導致破壞社會安寧,令他人受驚,意圖對他人造成身體嚴重傷害 ,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刑事恐嚇,刑事毀壞........全中
原來那批人生沒希望重整埋汽油彈
回覆刪除http://hkm.appledaily.com/detail.php?guid=54771861&category_guid=10890993&category=instant&issue=20160218
參與暴動罪,縱火企圖謀殺,非法集結,導致破壞社會安寧,令他人受驚,意圖對他人造成身體嚴重傷害 ,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刑事恐嚇,刑事毀壞........全中
標少, 初二當晚其實有多少人是真正的"抗暴者"都可以商榷, 吳志森的指控雖有偏向性, 但事後部分社運人私底下都懷疑當晚是否有黑社會乘機出來向差佬"曬馬" http://www.pentoy.hk/%E6%99%82%E4%BA%8B/n59/2016/02/21/%E6%97%BA%E8%A7%92%E3%80%8C%E6%B5%AE%E7%93%9C%E3%80%8D/
回覆刪除忘了你這留言, 如果有黑仔滲入,警察會講,吳志森講法靠不住。拉咗啲人好易起底。
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