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5日星期六

劉進圖案的審訊

去年3月,曾偉雄在拘捕劉進圖案兇徒後的記者招待會,被問到兇案的動機是否涉及新聞工作,曾偉雄的答案備受批評,我因此寫了以下5篇:解讀劉進圖案的拘捕行動再講劉進圖案的記者招待會, 三談劉進圖案劉進圖案的發展二打六再放厥辭。重溫了自己寫這幾篇及留言的爭拗,我覺得自己一直都沒有看錯。

因為這宗是陪審團的案件,我不想過份討論。聽到控方開審的陳詞、部份證人的證供及辯方的盤問方式,大概也估到辯方抗辯的策略。代表D1的大律師Kevin Egan,在盤問總警司區展秋時,質疑香港警方把dirty works留給內地公安去做,這問題法官認為不妥當,明報這樣報導:

辯方質疑警「髒活」留公安

【明報專訊】負責本案的總警司區展秋昨接受辯方盤問,首被告葉劍華的大律師艾勤賢質疑,香港警方把「骯髒工作」(dirty works)留給內地公安,法官認為問題不妥當,艾勤賢隨即改問港警是否待兩被告於內地招供,其後公安才將他們交回本港。區表示僅要求公安找到兩被告並盡快送返本港,「至於幾時交畀我哋,完全係控制範圍外嘅事」

(25/7/2015 明報)

作為主控官必定會反對這條問題,就算心知肚明這工作髒不髒,辯方在邀請證人作評論,當然不恰當。這條問題在lay foundation,知道不會容許也發問,旨在影響陪審員的看法。明知他想搏懵,畀我就七情上面,vigorously  object。怎樣抗辯,越來越明顯了。

去年在熱烘烘罵曾偉雄的人,要警方限時破案的議員,不知現在還有甚麽話講。就算不管辯方的爭議,所有控方的證據都被法庭接納,都沒有任何斬人動機讓公眾看得到。社會可以關注及憂慮一個手無搏鷄之力的文化人被斬案,憤慨之餘,也不能漠視證據,一廂情願作遐想。就正如劉進圖明知坐在犯人欄那兩個是警方所指的兇徒,也不能胡亂説認出他們,辯方根本無需盤問劉進圖。

我寫這篇,旨在叫為這課題曾經激情澎湃的人多用腦袋。我也明知枉費心機。激情冲昏的時候就大聲疾呼,事實擺在眼前時就不知所蹤。這些人使我想起前廉政專員「鐵蝴蝶」任關佩英的名句:你死咗去邊?話說任關佩英為人心急,她要用車時要司機立即在眼前出現,司機稍為遲了,她就會大聲質問,你死咗去邊?

3 則留言:

  1. 自以為受強權打壓的一派人, 很易罵人, 不顧邏輯, 動不動駁人離地, 找罪人. 誇大強權的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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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沒有詳細看過這案的報導,只是覺得,沒有人被認出,認人方面完全無法證案,一定甩。 對嗎?

    可是...... 假如刀柄的指紋和被告人的指紋吻合,可以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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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依家咪係戲肉打cautioned statement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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