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0日星期五

步入窮途末路的佔領

佔中/佔領已到了窮途末路,本來得過桔,出來佔的時候是一盤好桔,佔了幾天還不收手就變成爛桔,過了十多天就連本來可以抓到的一把沙也丟了,再往下去就要蝕幾把米。蝕自己的米也不要緊,最慘就把別人的鷄鵝鴨都一起蝕出去,損人不利己。當然,不是周融那種智慧所講的黑社會也是受害者。唉!周融,也不關乎有沒有學位,沒有智慧,有學位又怎樣?那些學生也在供讀學位,也不見得有智慧。

學聯代表口口聲聲講現在撤走就難向市民及堅持已久的同學交代,那麽他們怎樣向苦口婆心及對他們越來越憎恨的市民交代呢?叫林鄭月娥拿出以往好打得的勇氣來面對政治問題,那麽學聯就拿出了自己以為好打得的勇氣出來,做有勇無謀的事。連頭號支持者陳主教都斥責他們,佔中三子也被示威者噓聲四起,學聯就是連面對現實的勇氣也沒有了。搬「市民」兩個字出來,你們又代表幾多市民在發聲?

大律師公會發表聲明譴責學聯,學聯也跟大律師公會爭拗法治的看法,我佩服這些學生哥,只有嘴巴,沒有腦袋。你拗公民抗命,公會教你有關法律,提出加拿大和英國案例,你們有甚麽資格去爭拗?你們現在就只有在街上打麻雀、打邊爐、打機、洗面刷牙洗澡的份兒。政府現在打政治牌、法治牌、經濟牌、民意牌,到了再清場的時候,我想連陳主教都會額首稱慶了。

佔中以來,本blog最多人看的一篇舊文是101拘捕令在法律上的意思,那是兩年前寫的舊文,個多星期,點擊過千,從佔中文章的留言可見,有人在問可不可以行使法例第221章《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101條循簡易程序拘捕罪犯,不少人不滿意佔領的程度到要自己執法了。事實上也有人試圖這樣做,也有人揚言這樣做。總不能把所有反佔領的人扣上黑社會的帽子吧!

寫這些文最麻煩就是留言惹爭拗,讀者看法不同可以拗,我管不著,用詞尖刻,我也不介意。罵我,無任歡迎。湊巧講到我略懂的法律,我自然要加把嘴。在上一篇今天的留言,有人先罵我,我回應之後竟再留言道歉,我十分感動。感動不是因為自己看對了,而是罵錯了的人有道歉的勇氣。講法律,甚少有全對的人。舉例講,我寫馬惜珍的拘捕令一文,就指出陳文敏院長看錯了法律。看錯了是等閒事,做錯了還要死撐的學聯,就欠缺承認失敗的勇氣,還要死撐叫人再上街。一再錯過下台的機會,就只有等待清埸去「犧牲」好了。






66 則留言:

  1. 學生哥們的市民, 和標少口中的市民, 不見得是同一個定義的東西.
    就算我工作的地方, 也有人是佔中死忠, 口口聲聲公務員返少日工無所謂扮晒野, 運輸佬聲大夾惡塞陣唔會死, 佢地應該有幾萬, 學生哥口中應該就係這批人, 物以類聚, 沒有同理心的和他們講大局, 是對牛彈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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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金鐘現場,你在嗎?

    【佔領金鐘】10萬人集會撐留守 黃之鋒:生日都同大家留守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ews/20141010/53004798
    政府擱置與學聯公開談政改,學聯、學民思潮和和平佔中舉行撐留守晚會,抗議政府閂門不對話。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宣佈,今晚有10萬人參與集會,呼籲市民今晚留守街頭,拿睡袋、帳篷通宵佔領,令夏愨道成為「民主大本營」。

    黃之鋒說,港人多次退讓,政府卻一步不讓,做法離譜,指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和特首梁振英民心盡失,但撐佔領的民心未減,「因為我哋唔服氣」。他坦言體力已到極限,但仍要撐下去,高喊「長期留守、堅守街頭、通宵留守」口號,又指「到下星期一,我生日,都同大家通宵留守!」

    集會完結後,仍有大批市民未有離去,其中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家麒及工黨李卓人亦響應呼應在金鐘紮營留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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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有人因在場為榮,有人因不在港稱慶。一盤棋有16隻,不損一兵一卒也可看出敗局,變哀兵時才看到敗局的,你估是甚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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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冒著生命危險回答: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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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應該是看不透世事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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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任何人,過去幾天只要到金鐘街頭看看,又或者瀏覽一下網上的討論,大抵都會得到如此結論:我們已經失去了整代香港年輕人。失去了整代香港年輕人的政權,等同於失去了香港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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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很好奇,左一句網上右一句金鐘,就可以誇張到“一整代被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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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標少由當初的不談走到現在的惹火了。

    劍文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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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就像參加了佔領,洗濕個頭,就不想回頭。破釜沉舟,死而後已,不過死的是別人,示威者損失有限。有些参加佔領的人,為的是把一切社會的不滿,個人的不如意,地産的霸權,社會的不公,全放入這窩裏,這火鍋裏。

      我開了頭,也不懂回頭了,也越來越亢奮,這是火的由來。

      心中一團火,頭上冒著火,就只看到自己想看的,只聽到自己想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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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41011/bkn-20141011093908957-1011_00822_001.html
    https://hk.news.yahoo.com/陳弘毅籲政府對話解決佔中-020900472.html
    陳弘毅續稱,雙方展對話是解決是次危機最佳選擇,建議政府可考慮提出有利於結束是次佔領行動的條件,如示威者在一定時間內結束佔中,政府考慮不向發起者提出檢控等
    基本法第六十三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律政司主管刑事檢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
    Article 63
    The Department of Justice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shall control criminal prosecutions, free from any interference.
    Article 48
    The Chief Executive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shall exercise the following powers and functions: ( 12 ) To pardon persons convicted of criminal offences or commute their penalties; and赦免或減輕刑事罪犯的刑罰;
    檢控守則
    1.2 檢控人員不得受下列因素影響︰
    (a) 任何涉及調查、政治、傳媒、社羣或個人的利益或陳述;
    (b) 檢控人員對罪行、疑犯、被告或罪行受害者的個人感受或
    看法;
    (c) 作出的決定對處理案件的人在個人或專業方面可能造成的
    影響;
    (d) 對政府、任何政黨、任何團體或個人在政治上可能帶來的
    影響;
    (e) 傳媒或公眾對有關決定的可能反應;
    (f) 疑犯、被告或任何其他涉案或相關人士的種族、宗教、性別、
    人種或國籍、膚色、語言、政見或其他主張、社會階級、社
    會或政治連繫、公職地位或其他社會地位、合法活動、信念、
    財產、健康狀況、殘疾,或任何其他個人特性( 即使或需基
    於其他原因而顧及這些考慮因素)。
    1.2 A prosecutor must not be influenced by:
    any investigatory, political, media, community or individual interest or representation;
    the personal feelings or beliefs of the prosecutor concerning the offence, the suspect, the accused or a victim of crime;
    the possible effect of the decision on the personal or professional circumstances of those who have the conduct of the case;
    the possible political effect on the government, any political party, any group or individual;
    possible media or public reaction to the decision;
    the race, religion, sex, ethnic or national origin, colour, language, political or other opinion, social origin, social or political affiliation, official or other position in the community, lawful activities, beliefs, property, health, disability or any other personal characteristics of the suspect or accused or any other person involved or concerned (although such considerations may need to be addressed for other reasons).
    Department of Justice
    1.3 Article 63 of the Basic Law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provides that the Department of Justice “shall control criminal prosecutions, free from any interference”. That constitutional guarantee of independence ensures that prosecutors within the Department may act independently without political or other improper or undue influence.
    Secretary for Justice
    1.4 The Secretary for Justice is head of the Department of Justice. The Court of Appeal stated in In Re C (A Bankrupt) [2006] 4 HKC 582 at 590:
    “The prosecutorial independence of the Secretary for Justice is a linchpin of the rule of law… ‘the decision whether any citizen should be prosecuted or whether any prosecution should be discontinued, should be a matter for the prosecuting authorities to decide on the merits of the case without political or other pressure.’ [Sir Robert Finlay, 1903] …these statements…reflect accepted and applied fundamental principle in this jurisdiction the continuation of which is preserved by the entire theme of the Basic Law as well, specifically, as by article 63.”
    檢控守則引言
    公正執行公義之法,維護公正法治精神”,十分重要,《檢控守則》通篇內容皆奉此為圭臬。The golden thread that runs through the fabric of the Prosecution Code is the importance of upholding the just rule of law by the just application of just laws.
    3.1 檢控人員必須遵行和提倡法治。檢控人員代表社會,行事不偏不倚,負責“秉行公義”。為此,檢控人員必須公正客觀地協助法庭找出真相,於社會與被控告之間,依法秉公行義。
    3.1 A prosecutor is required to comply with and promote the rule of law. A prosecutor acts on behalf of the community in an impartial manner and as a “minister of justice”. To this end, a prosecutor must fairly and objectively assist the court to arrive at the truth and to do justice between the community and the accused according to law.
    雖然陳教授提出的是偽議題,整個civil disobedience或佔中運動 的核中之一是承擔法律責任,佔中人不能又要威,又要載頭盔,他們行左呢一步,應該預左。
    行政長官沒有權阻礙檢控,只可以在定罪後提出赦免。我不明白為何陳教授作為憲法學教授起這個議題都可以出錯。
    佔中者包圍警員(非法軟禁)、龔警,包圍警署及搜查警車的食物,這是黑社會都不會做的事。如果不檢控,律政司刑事檢控科如何守護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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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檢控政策也包含公眾利益的考慮,維護法治不等同檢控一切違法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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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那些運輸業界已發出最後通牒,警告下周三為「最後忍讓日」,要求佔領道路的集會人士在限期前離開,否則會行使公民權利恢復社會秩序,出動夾斗車清走路障。
      到時他們和平離開就平安,否則又要警察維持秩序,又再考驗警方如何做到公平執法。

      黃之鋒表示,"經過14天的佔領行動,政府仍未為催淚彈事件向市民作清晰的交代。他認為道歉是政府釋出善意的第一步,但政府並沒有做到,故此學民思潮會堅持留守,無計劃撤離。"  他要求道歉才考慮撤出?不撤出也可以移到公園不堵路的地方,減少民怨吧!還要等到星期三大陣仗。

      KK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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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5.9 進行這項評估需要考慮的因素,不可能全部盡列,但當中包括:
      罪行的性質及情況,包括任何導致加重刑罰或減輕罪責的情況;
      罪行的嚴重程度:較嚴重的罪行,較大可能會基於公眾利益而進行檢控,這些較嚴重的罪行包括令受害者遭受重大傷害或損失的罪行,或涉及多名受害者的罪行;
      檢控對香港執法工作優先次序的影響;
      檢控有否任何延誤及其因由;
      觸犯的罪行是否輕微、屬技術性質、過時或含糊不清;
      疑犯的刑事罪責程度;
      涉及其他疑犯共同犯案;
      疑犯有否與執法機關合作或表現悔意:如疑犯作出承認、表現悔意、已補償受害者及/或在檢控他人的程序中與當局合作,則不檢控疑犯也可符合公眾利益;
      疑犯的任何犯罪紀錄;
      疑犯、證人及/或受害者的態度、年齡、本質、身體或心理狀況;
      案件可能的最終處置安排;
      罪行是否普遍及檢控是否有阻嚇力;
      會影響任何法律程序公正的特殊情況;
      檢控以外的其他可行方法(例如警誡、警告或其他可接受的處理辦法)及這些方法的成效。
      有部分佔中人仕己講要癲瘓港共法庭(反新移民可囉綜援人士),起法庭玩拉布。如果唔好似英國12年處理riot 咁通宵處理,即拉即告非法集結,他們真係可以癲瘓法庭,他們的雨傘革命會認為癲瘓法庭是成功的標誌。
      http://www.bbc.co.uk/news/uk-18681866
      香港只有65個裁判官(包括總、凷任、特委、暫委裁判官 ),即使免除 只係起街道睡覺的學生,有必要拉的人士最少有100人,我估有400人,如果他們將不合作運動去到法庭,每單案審三日,黃毓民案審七日。都足以癲瘓法庭
      我唔覺得佔中者會還錢,我睇唔到有咩大的公眾利益要考慮
      19.3 只有當有關行為超出理智範圍或合理界線的限度,才應提出刑事檢控(楊美雲 訴 香港特別行政區 (2005) 8 HKCFAR 137案)。對於涉及公眾秩序活動的案件,必須求取平衡,既要符合社會利益維持公眾秩序,亦要讓大眾人士可合法及和平地行使自身權利。
      況且佔中者絕對是知法犯法, 如果警方清場時有足夠通知。而他們唔肯走。
      檢控他們很合理。
      如果知法犯法都唔拉。唔知法而犯法倒不是更不應該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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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公眾利益的考慮也包括值不值得花過多資源去檢控一大班人,近年可見,群眾運動只檢控主導及激烈的人,拘捕了也不一定檢控。資源是重要考慮。就算有錢多聘暫委裁判官,也沒有法庭及配套人手來開庭。每單案審三日也未必,黃毓民案不是好例子。Robust一點,一早就打沉佢,怎會讓他講七日廢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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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佔領運動發展(墮落?)到呢個地步, 唔知組織者會唔會用"只檢控我地幾個, 唔好檢控我班馬仔!" 作為退場條件之一?

      我希望今次大量檢控參加活動的人士, 維護香港法治尊嚴. 瞓街有風險, 後人請三思.

      群眾運動只檢控主導的人, 但今次咁多群眾都話D 領導人唔可以代表自已...會唔會影響檢控/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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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這個不好答,要考慮因素太多。日後檢控人數必定比近年所見的多,太多山頭割據,我不知這次檢控小組會採取甚麽政策。你第一段所講的bargain應該不會是雙方談判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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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飲冰室文集」梁啟超的文章:

    「....老年人常思既往,少年人常思將來。惟思既往也,故生留戀心;惟思將來也,故生希望心。惟留戀也,故保守;惟希望也,故進取。惟保守也,故永舊;惟進取也,故日新。惟思既往也,事事皆其所已經者,故惟知照例;惟思將來也,事事皆其所未經者,故常敢破格。老年人常多憂慮,少年人常好行樂。惟多憂也,故灰心,惟行樂也,故盛氣。惟灰心也,故怯懦;惟盛氣也,故豪壯。惟怯懦也,故苟且;惟豪壯也,故冒險。惟苟且也,故能滅世界;惟冒險也,故能造世界。老年人常厭事,少年人常喜事。惟厭事也,故常覺一切事無可為者;惟好事也,故常覺一切事無不可為者。老年人如夕照,少年人如朝陽;老年人如瘠牛,少年人如乳虎;老年人如僧,少年人如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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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那麽,佔中的老人,反佔中的少年,誰是僧誰是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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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标少的问题,是问梁启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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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梁啓超已作古,要問米才可問他,我問引文的匿名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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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問你 你有冇到過現場
      (佢話) 我日日睇TVB 由朝睇到晚呀
      (嘩 你睇啲學生吖) 攪亂個香港 警察都好鬼慘
      快啲 拉哂佢地
      (嘩 我心諗吖真係) 朋友你令我蒙羞
      但我講出口又怕你嬲
      你d廢話污染這地球
      朋友 我好難受
      朋友 你令我蒙羞
      怕我講出口覆水難收
      若你食紙可以將你拯救
      望住你 唔知你要食幾多先會夠
      你咪同我講 有正有反好平常啫
      喂 但係依家係良知同暴力打緊仗
      你沒有信念 請行埋一邊
      咪阻擋理想開花那一天
      朋友你令我蒙羞
      但我講出口怕你難承受
      呢個世界 太多壽頭
      香港 點樣得救
      朋友 你令我蒙羞
      但我講出口 你難承受
      若你食紙可以將你拯救
      望住你 我怕你食幾多都唔夠
      望住你 我怕你食幾多都唔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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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呢個食紙的和那個飲冰的是否同一個人?用紅豆冰送紙,好,虧你想得到,敢你繼續食多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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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昨晚凌晨學民召集人黃之鋒留守金鐘。他認為港人對佔領運動已進入「無限復活」狀態,任何一個團體宣佈離開,市民的危機意識就會湧現,馬上回來「補位」。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41010/18895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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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試下學聯和學民都宣布撤走,看下市民甚麽意識會湧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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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金鐘現場所見,如有人勸人撤走,就會被罵為左膠!
      而旺角佔領區現已取代式微的廟街成為庶民新天地,關帝與耶穌香火齊飛,左膠右膠各路政客政棍共一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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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金鐘道始終太多「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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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地主是指固守路障的一些人? 十個八個? KK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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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看來政府不會讓公民廣場,靠區議員和老人家到各佔領區「用口水戰」不成的話,我估計是等運輸業界下周三「最後忍讓日」後,佔領者還不撤離路障,出動夾斗車清走路障,到時有人提出和平與愛,在傳媒鏡頭下不抗拒撤出一些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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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下午佔領者僅23人 學聯未能說服示威者讓路
      [2014.10.09]
      http://www.mingpaocanada.com/Van/htm/News/20141009/vab1h_r.htm

      在金鐘道佔領11日的24歲音樂人Heman(左穿黑衣者)認為政府若不作出任何實質承諾,難以開放金鐘道。為佔領而辭去廚房工作的江先生(右)認為,金鐘道是通往中環和灣仔的樞紐,落實公民提名前一定要堅守。(陳顥之攝)

      學聯留意到佔領行動影響交通,社會開始有不滿聲音,正與佔領者研減少路障或按時段開放部分路面,並已委派學生代表與佔領人士商討「日間開放使用、夜間繼續佔領」的可能性,包括研究開放金鐘道,令電車可以重新駛入中區。但學聯強調,會與佔領者商討及達成共識始開路,不過現場有佔領多日的示威者表示,在政府未作出任何承諾前不會妥協。長約700米的金鐘道佔領區只有不多的佔領者留守,昨午記者觀察金鐘道4條行車線上的佔領情况,發覺只有23佔領者。

      70間中西區及灣仔區幼稚園及幼兒中心今日復課,大量校車勢將增加港島交通負荷。學聯常委梁麗幗昨出席港台節目《千禧年代》時表示,留意到佔領行動對民生的影響,社會有不滿聲音,學聯會作出回應,除與政府商討加快談判步伐,例如加密至每日對話,亦會考慮減少路障,縮減佔領路段面積等。

      梁麗幗接受本報查詢時補充,已委派學生代表與佔領者商討「日間開放使用、夜間繼續佔領」的可能性,開放較少佔領者的路段,例如金鐘道,學聯會與佔領者商討及達成共識始開路。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指出,正和學聯和佔中三子商討會否開放金鐘道,有消息會再公布。學民思潮印製了1000張題為「點解要阻住你」傳單,以16條問答形式解答市民對佔中的疑問,昨傍晚在灣仔向市民派發。

      港島北繁忙時間連日出現嚴重擠塞,主因是金鐘道和干諾道中兩條接通港島東西的主幹道被堵塞,汽車要繞經灣仔北經龍和道往中環,半山區則需經堅尼地道(見圖)。現時金鐘道有5路障堵住東西行線,最西面路障近萬豪酒店,東至力寶中心。

      在金鐘道佔領11日的24歲音樂人Heman稱,曾與學聯義工就開放金鐘道溝通過,但他認為政府若不作出任何實質承諾,難以開放金鐘道。另一半工讀的陳先生指,有公民提名已「收貨」,他理解繼續佔領無示威者的道路或會令市民反感,但金鐘道較重要,認為可先開通旺角及銅鑼灣等區。

      為佔領而辭去廚房工的江先生認為,金鐘道在戰略上比干諾道中重要,因為大部分公共交通工具集中在金鐘道,又是通往中環和灣仔的樞紐,一定要堅守。他「企硬」要曾偉雄及特首下台,以及落實公民提名才會開路,否則會無了期佔領。

      另外,在干諾道中近遮打大廈佔領的示威者、20歲的Terry表示,明白持續的佔領活動會擾民,故一班佔領者在商討後決定開放德輔道中至中國銀行一帶路段,他們亦會不定時開放昃臣道橫街讓送貨車輛通過。Terry指出,該路段雖較少佔領者駐守,倘開放讓車輛通過會對在干諾道中的示威者造成危險。

      另邊廂,旺角和銅鑼灣的佔領區亦會出現日間留守者少的問題,如在旺角佔領區,在亞皆老街和彌敦道的主帳篷全日約有數十人駐守,但通常至晚上才有大型集會,現場示威者大多不支持由旺角撤到金鐘。

      佔中發起人陳健民稱,內部對於是否開放金鐘道的討論非常劇烈,有意見認為開放道路,能減低民怨,並認為「梁振英拖我哋,拖到令社會民意潰敗」。又有意見認為學聯與政府的籌備會議上,已見政府欠誠意,如再節節後退,只會令政府更肆無忌憚,因此建議待談判後,再作打算。陳指現時無法達成共識,即使團體間有共識,亦要說服守護鐵馬的示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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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謝謝。明報我有看,不用張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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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Bill Siu Esq.

    你应该来香港一次, 去各个占领区观察下. 铜锣湾区我可以作义务导游/领队. 感受下占领者他们无畏和决心.

    黄之锋在24小时内能召唤10万民众去金钟集会. (还不包括本人, 在下沒去, 皆因我的责任是守在铜锣湾和作SUPPLY STATION的义工).

    你让几个舔共组织班1万义务(不收钱的)马试试.

    没人説成功是容易达到的. 沒挑战沒obstacle的抗争反而会令我产生疑虑和动摇. 现在的情况我觉得很正常.

    Ma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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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Maro,

      多謝你對我客氣。勇氣和決心我從不置疑,我著眼於宏觀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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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事實上,佔領行動若果未能做到社會感覺「痛」,則顯示行動力度不夠,政府要讓步的機會相當小,甚至可以不理示威者訴求。

    運動要令到市民同情留守者的苦心,取得民意廣泛支持,最終由市民迫政府要讓步要和談,方是退場的上策。

    現在政府過度封道(金鐘佔領區範圍僅是夏愨道、添美道、添華道,但港共公安部及運輸署卻把畢打街以東的干諾道中、遮打道、德輔道中(至紅棉路一段) 封閉,使中半山「與世隔絕」)
    發動的輿論攻勢,最有力及最得市民認同的,就是阻礙交通。

    政府這樣操作的危險之處,在於萬一佔領者韌性十足,民情隨時逆轉,可能會倒過來批評政府不作為,令弱勢的政府更弱勢,連帶流失立場較為溫和的支持政府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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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痛市民之痛,否則人心向背,弱勢政府更弱勢,佔領者也不見得因此變強勢。發展至此,佔領者受到的傷比政府更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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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問題是社會上很多受影響的市民已經感覺到痛得要死了。你們還要加大力度?

      運動要令到市民同情,就早的撤離啦。否則最終不但得不到廣泛支持,就連本來同情你們的,都支持不住啦。

      半山一向都與世隔絕的,你係新移民?無人投訴該幾個地方封路噃,但你地佔領(山賊?流寇?)該些路段就很多市民不滿啦。萬一政府韌性十足, 民情隨時逆轉,到時你們就連街都無得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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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各占领者早已有被清场的心理准备!
    亦不怕牺牲,到过各占领区才会知道他们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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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不怕犧牲只説明佔領者願意接受後果,不等同有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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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打劫銀行的賊匪個個都預左坐監甚至中槍犧牲的。他們的決心也不可謂不大。要不要全港市民出來撐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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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一條通往政府總部的空中走廊,被示威者用數十個鐵馬欄杆封死了大部分的通道空間,只留下兩米寬的過道,讓三千名公務員前往政府總部上班。這兩天示威者早已撤離空中走廊,鐵馬欄杆仍然橫七豎八的分毫不動,沒有警察移走阻礙物,政府總部的外聘保安,也沒有動手,公務員也照樣的從兩米寬走廊進入政府總部,外國傳媒看了這個場景百思不得其解。
    主 流 媒 體 以 外 , 網 絡 上 的 即 時 新 聞 及 現 場 短 片 , 社 交 媒 體 及 群 組 間 的 傳 言 及 照 片 , 也 扮 演 了 呼 風 喚 雨 的 角 色 。 旺 角 示 威 場 地 受 到 反 示 威 人 士 的 衝 擊 , 透 過 上 述 媒 體 , 一 下 子 就 有 過 萬 人 到 旺 角 支 援 。 銅 鑼 灣 怡 和 街 佔 領 區 雖 然 不 到 百 人 靜 坐 , 警 方 要 是 清 場 , 一 下 子 又 會 引 發 起 數 千 人 支 援 。 這 種 機 動 式 、 游 擊 隊 式 的 示 威 手 法 , 令 到 示 威 者 只 需 投 放 很 少 人 力 , 就 可 以 佔 領 大 片 面 積 。 政 府 總 部 外 空 中 過 道 的 障 礙 物 遲 遲 不 移 走 , 也 是 投 鼠 忌 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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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不少年青人在十多天來,每晚回來撐場。我在早上的金鐘地鐵站目睹其回家。這打破了時下年青人不能吃苦,無毅力的說法。組織者無需擔心運動被拖死。拖死論意味著速戰速決,不斷升級。這是陷阱,慎之。

    以前的自發運動都是沒有領導的,但它們不會再一開始便清晰無誤地拒絕領導。這可能是支聯會的教訓。這是一典型無政府主義式運動。但成也蕭何,敗也蕭何。無政府主義實質是反民主的。例如金鐘道的路障,你可以說服一部份人撤離,但另一部份人又可以用其他理由把守。即意味著無法運用集體決定的民主原則,其本質是小數人專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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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Marco,

    你有無想到, 如果香港街頭群眾運動使中國中央政府讓步, 內地民眾會照樣做, 國保不會壓制他們, 令到他們失去自由、健康、家庭以至性命嗎?

    KK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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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事件擴大之後,佔中、學聯和學民,其實都控制不了局面:各路人馬乘亂狂搶山頭。運動目前也是「佔退兩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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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現在不再找個理由去退,就越來越難,最後會變成被撃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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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佔領者不怕被擊退。亦正等待被擊退。

      學聯到旺角開會被噓 示威者高呼「學聯不代表我」
      http://www.post852.com/%E5%AD%B8%E8%81%AF%E5%88%B0%E6%97%BA%E8%A7%92%E9%96%8B%E6%9C%83%E8%A2%AB%E5%99%93%E3%80%80%E7%A4%BA%E5%A8%81%E8%80%85%E9%AB%98%E5%91%BC%E3%80%8C%E5%AD%B8%E8%81%AF%E4%B8%8D%E4%BB%A3%E8%A1%A8%E6%8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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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擊退他們的先是市民,然後才會是警察。學聯及3子在初期錯判形勢,錯判「遍地開花」,唯今只有找個自己撤走的理由,他們不代表的人自然會潰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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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往後的事情,可能有如新亞校歌:

    手空空,無一物,路遙遙,無止境。
    亂離中,流浪裏,餓我體膚勞我精。

    這些,都是新一代要面對的挑戰…..但真是路漫漫其修遠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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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在 這 場 社 會 運 動 中 ,孩 子 在 參 與 運 動 中 找 到 人 生 的 價 值 , 而 且 是 他 們 自 己 建 構 的 價 值 。 以 前 父 母 和 長 輩 教 他 們 要 做 運 動 、 均 衡 飲 食 、 勤 讀 書 、 爭 取 好 前 途 … … 他 們 當 然 知 道 是 好 意 , 也 無 由 反 對 。 但 身 體 健 康 、 成 績 優 秀 、 升 職 加 薪 , 是 否 就 是 人 生 最 重 要 的 價 值 ? 如 今 , 面 對 社 會 嚴 重 貧 富 懸 殊 、 政 府 政 策 的 不 公 義 、 政 制 的 不 合 理 , 為 什 麼 不 能 改 ? 成 年 人 教 我 們 要 爭 取 公 義 , 為 什 麼 面 對 如 此 明 顯 的 不 公 義 , 我 們 要 逆 來 順 受 、 接 受 現 實 ?

    年 輕 人 發 覺 , 成 年 人 過 去 的 爭 取 方 式 都 得 不 到 成 果 , 民 主 無 寸 進 。 他 們 初 生 之 犢 , 沒 有 包 袱 , 少 牽 掛 。 他 們 「 趁 青 春 , 結 隊 向 前 行 」 , 在 運 動 中 感 受 到 人 際 的 愉 悅 , 在 抗 爭 中 編 織 他 們 的 共 同 故 事 , 為 自 己 的 人 生 賦 予 意 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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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只有白痴才會以爲高登=高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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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重有啊,勿再寫該白痴字啦,識字都知道該字應該是個“的”,或“滴” 都得。問一下潮州人就知道“一滴仔”點讀。寫該字只表示你低B,連最基本的字都不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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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要是你只能在參與這場運動中才找到你的人生價值,你的人生可能真的就沒有什麽價值可言。身體健康 、成績優秀 ,升職加薪當然不是人生的全部但卻很重要。還要加上明辨是非,奉公守法,関心社會,同情受害者。
    社會貧富懸殊,不是打劫的藉口,政府政策不公義,不合理,還是要用公義,合理的方法去爭取。接受現實也是思想成熟的表現。
    你口中的成年人就是一直用錯誤的方法才沒有成果(或者他們跟本就不是真的希望有成果。他們關心的是他們的利益?)要是下一屆的特首經由全民選舉產生,他將不會是689而很可能是一百九十九萬或是二百四十九萬,三百七十萬!那時他們就失去攻擊的對象,也就是要向市民交功課,不能再丟丟生果,擧擧牌,拉拉布然後集體離場就收(議員人)工。(聽説長毛下屆不打算參選?)
    趁青春,多讀點書,多思考,結隊去當義工(香港有很多人需要幫助的)。你會發現人生還是很有意義的,不要再自我陶醉以爲自己在改寫歷史,也不要再編織共同的白日夢了。要改變世界,先從改變自己開始。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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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同意 pc 的講法,但香港太多人美化學生的行動,例如八大學長,似乎冇人公開提醒學生他們的行動是違法和正在傷害緊其他人,我實在懷疑他們只為自己的名聲而間接叫學生"送死"。

      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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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恐怖组织支那共产党当年为夺权, 能发动内战28年, 罔顾几亿苍生的安危, 以死亡几千万的代价终于夺得控制江山的大权. 极端暴力, 极端谎言, 极端无耻, 极端邪恶. 的表表者 请问PC, 收受外国邪教(第三国际)的资助来造反, 是明辨是非,奉公守法,関心社會,同情受害者的作法? 是公义的方式? 是合理的方法?

      今天香港也沦落在此恐怖组织的胯下, 一 reasonable person 谁能感到安全. 香港沦陷后, 它们以各种手段以求香港民众能臣服, 能屈服.

      现在有良知的香港人终于站了起来, 奋起反抗, 因为他们明白到, 容忍邪恶就是助长邪恶. 再忍受下去再无所作为, 不但自己的生命会给支共吞没, 下一代也将成为卑贱悲惨的支那贱奴! 人人鄙视的支那蝗虫.

      screw 假普选, screw 基本法, 香港要做的, 是全民制宪! 香港真正需要的,是独立自主.

      我就是在做义工, 第一次扫大街, 第一次派SUPPLY给占中人士. 这就是实现真正的人生价值.

      舔支共屁眼, 含支共鸡巴, 那怕你是超X李嘉诚, 也不过是头可笑的支那猪而已.

      Ma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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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懷疑Maro,一)是日本仔的後代,或至少有八份之一的血統。二)因為智力有限卻跑去念法律,引至腦筋受到極大創傷。三)少年時曾經是紅衛兵,現在極之後悔和内疚。四)家族在文革時被滅了,他是唯一幸存的。五)入了不知名的邪教。六)以上全都不是,只是精神有毛病。但這個好辦,病向青山醫。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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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PC: 才這麽些? is this the best u can manage?

      真實的原因在於, 本人對支共和支那豬瞭解太深刻了. 真正觸及了你們的最痛, 支共是ILLEGIT的組織, 支那是個ILLEGIT的國家, 支那豬是個ILLEGIT的生物.

      實實在在的FACT: 你的阿公支共沒什麽正統性合法性, 它能靠外國勢力扶植, 以暴力起家, 民眾推翻它也是理所當然. 無論是現在實行着的和理非非或者是我所提倡的正當武力!

      再者, PC my boy, 我覺得對於一個發帖者, 最好的獎賞不是褒揚的奉承, 而是像你這般氣急敗壞的謾罵和意淫. >)

      Ma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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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心智正常的都能分辨出是誰在謾駡和意淫。乖啦,去覆診同埋定期吃葯啦。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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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在 佔 領 區 , 你 看 到 孩 子 們 脫 胎 換 骨 。 他 們 不 怕 苦 , 不 怕 髒 , 做 最 卑 微 的 工 作 , 沒 有 鎂 光 燈 注 視 , 也 毫 不 抗 拒 , 做 一 粒 小 螺 絲 也 心 甘 情 願 。 即 使 連 日 街 , 沒 冷 氣 沒 涼 他 們 也 能 夠 捱 下 去 。 我 只 想 說 , 無 論 你 對 這 場 運 動 的 政 治 訴 求 持 什 麼 看 法 也 好 , 我 希 望 你 們 放 下 成 見 , 到 示 威 區 觀 察 一 下 , 你 會 看 到 香 港 孩 子 從 沒 展 現 過 的 堅 強 一 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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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這個一直都係香港的抗爭模式,不是這一次獨有的;無需到現場感覺。
      別再浪漫化這個行動了。見好即收方為大智大勇,善哉,善哉。
      我懷疑大部分人其實都係只想去“觀察”一下嗟,又不用花錢,又不用上身,當開大派對,好過屈係間劏房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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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們無須到現場也能感受到旺角,銅鑼灣,灣仔無辜市民的苦況。也知道那些小商戶的彷徨無助。更同情那些被逼到無法經營,即將倒閉的東主。你們都在現場,難道你們都沒有感覺嗎。

      要是你們爭取的所謂民主是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的,我情願不要。

      法治社會,公民權利,公民自由,公民道德比那所謂(不知所謂?!)的 “完美的夢幻提名方案” 重要得多。請把精力拿去喚醒聚集的人吧。來這裡的人大部分都很清醒,很理智,很了解民主是什麽的。(Maro 除外)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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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PC: admit it, u love me.

      Ma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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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零售業真正受影響的是在旺角和銅鑼灣佔領區附近平日主力接待中國旅客生意的店舖而已;旺角砵蘭街和新填地街其實可以行車,裝修店舖所謂生意受到影響不過是言過其實。

      或者一切只是商戶和貨運業的心理作用多於實際,甚至是部份親共的運輸業人士為協助港共編造輿論,也是說不定的可能性。更是示威者發動「幫襯小店」行動,卻有意無意地刺激本地經濟。而且,自由行旅客減少,街道和港鐵車廂不再擠迫。同樣地,這些畫面不是港人渴望已久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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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側忍之心人皆有之!我也奉行耶穌教訓,愛你的仇敵,何況你我還算不上呢。另外我也奉行佛祖普渡眾生(包括畜牲)的教誨!Pity,maybe。還是那一句,去覆診同埋記得定期喫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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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有的長者希望抗爭的年輕人「見好就收」。筆者經歷世事夠多,知道世上沒有完美的事,尤其向巨人爭民主這種不可能的任務,有好當然該收。
    不過,現在可是完全沒有見到一丁點的「好」呀。佔領者已不斷釋出善意啦,比如只要重開公民廣場,就會讓出金鐘道。政府有回應嗎?比如要求特首向人大提一個補充報告,重啟政改五部曲,已經從要求撤回人大決定後退一步了,可是政府堅持無商量餘地。付出犧牲的佔領者完全見不到我們要爭取的目標的「好」,怎麼能收?
    還是聽聽李柱銘怎麼說吧,他說:香港的老、中一輩,認為現時佔中抗爭已經成功,因已獲世界關注,但年輕人明顯不認同,認為現時未爭取到任何成果,不能輕言放棄。他希望已爭取民主多年的老、中一輩,不要再做「家長」,只是叫學生回家,反而應該與他們一起向政府施壓。
    「見好就收」是否也跟「袋住先」的思維方式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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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10:59 我不同意你 //現在可是完全沒有見到一丁點的「好」呀//
    1。正如上面那個兩個“匿名”指出位於銅鑼灣旺區的食肆東主“ 初期生意額的確受打擊,但近幾天的營業額幾乎回復至佔中前的水平”,那很好, 要是能超過佔領行動前那就更好。
    2。//示威者發動「幫襯小店」行動,卻有意無意地刺激本地經濟。而且,自由行旅客減少,街道和港鐵車廂不再擠迫。同樣地,這些畫面不是港人渴望已久的嗎?// 的確是,要是你們馬上把佔領的馬路恢復正常那就更好。這同樣是我們渴望已久的。
    銀行劫匪被警察包圍,本來是說要每三分鐘打死一個人質,後來改為五分鐘一個,現在退讓到十分鈡一個,也算是不斷釋出善意了。你說是不是該頒個“和平獎”或“人道獎” 給他們呢。至於佔領者付出犧牲完全是自願的(我們不是一直叫你們撤離的嗎)。見不到要爭取的目標,那是因爲你們的目標與行動都搞錯了,與人無攸。怎麽收?要不馬上和平散去,要不就等警察清場。
    你還在聼李大狀怎麽說?他的意思是叫“學生和家長們”繼續堅持直到警察清場。假如能夠逼到解放軍出動,他的目的就達到了。但我保證“他”當時一定不在現場,因爲他已經搭緊飛機去美國投訴了。
    「見好就收」跟「袋住先」的思維方式的確是相似的,因爲兩者都是心智成熟,腦筋清醒,明辨是非,知所進退,有爲亦有所不為,是為大丈夫的表現。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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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不同意大律師公會發表聲明是中立,
    公民抗命概念本是以犯法來表達不滿,
    公會改為抗辯理由, 之後證明是示威者要負法律責任,
    跟本牛頭不對馬嘴, 和對示威者唱生日歌, 有怎麼分別, 只是表達政治立場.
    還有法律是涉及哲學, 各種原則和憲法, 都涉及哲學, 公會只是過份簡化問題而已.
    沒有仁義的力量, 毫無價值.
    P.S. 首次留言, 很喜歡看你的文章, 學習了很多法律知識, 多謝.

    愚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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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太客氣了,我只懂皮毛,拋磚引玉,從留言的討論來學習。請登入大律所公會的網頁看近幾次的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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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大律師公會在8.10.2014發表聲明中,
      1-5點只是庭上判決準則.
      7點 當中"過度損害和不便"是沒有任何根據, 之後用其中一個團體的聲明作出實況的證明, 更是奇怪.
      8點, 政制問題是政治問題, 不是法律問題, 所有法律都不能凌駕政治決定, 胡仙案就是例子.
      PS不用客氣, 標少真的見多識廣, 和你討論問題, 我一定獲益良多, 感謝
      愚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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