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律 政 司 司 長 黃 仁 龍 說 , 明 報 前 總 編 輯 劉 進 圖 遇 襲 案 件 , 損 害 社 會 共 識 的 核 心 價 值 , 亦 動 搖 社 會 的 基 本 底 線 , 他 認 為 警 號 已 經 響 起 , 事 件 不 只 違 反 社 會 法 律 和 秩 序 , 危 害 生 命 安 全 , 亦 威 脅 言 論 自 由 及 新 聞 自 由 。
黃 仁 龍 獲 港 大 頒 授 名 譽 法 學 博 士 , 他 在 致 詞 時 說 , 社 會 感 到 震 驚 , 是 因 為 厭 惡 暴 力 , 有 關 的 可 怕 行 為 , 已 引 起 廣 泛 關 注 。 他 引 用 古 埃 及 一 句 名 言 指 , 對 暴 力 視 而 不 見 , 就 會 助 長 敵 人 的 心 。
黃 仁 龍 又 說 , 當 有 人 試 圖 以 暴 力 打 擊 社 會 上 的 合 法 權 益 , 就 是 打 擊 公 民 社 會 的 基 本 結 構 , 社 會 一 定 要 以 法 律 制 裁 犯 法 的 人 , 不 可 放 過 他 們。
覺得我這「二打六」叻不過黃仁龍,應該迷途知返。這位食塞米食了幾十年的匿名,為何搞到如斯境地,原因很簡單,就是不用腦,冷待了自己的腦袋,不懂邏輯,胡亂訴諸權威。
首先我從來都沒有講我叻過黃仁龍;其次,就算叻不過也不一定同意黃仁龍的講法;其三,黃仁龍看來是在講某些個人看法,如果這兩個兇徒由他去檢控或辯護,他大概只能依賴控方手上的證據去演繹,沒有直接證據任憑魔術加意志加意願加祈禱,也變不出直接證據來。相信是這兩個兇徒犯案,也要經過司法程序作定奪。沒有直接證據,任憑你推論,也不能推論出動機是涉及新聞工作。我是二打六,我也不相信任何資深大律師會否定我的看法。不用搞邊鼓,不講大道理,只實際講證據。食塞米匿名只需再食多18個月,如果這件案沒有進一步發展,沒有新證據,「沒有直接證據顯示襲擊與新聞工作有關」,恐怕是很多人失望並不願見到的結論。
我明早一早飛回悉尼,理應早睡,犯不著浪費時間回答這種膚淺不堪的留言,我相信我也食塞米才會這樣做。
個人在人生體驗中覺得身邊很多人都很容易相信傳媒的訊息或權威性的說話,沒有用邏輯性和合理性的思維就當真,好多時在討論時,不用腦,不講邏輯,就胡亂訴諸權威作結論。不知這是否社會風氣或是背誦考試的教育,令人少用邏輯和合理性去思考?
回覆刪除Ray
看來要再寫一篇。
刪除好嘢,又係「沒有直接證據顯示襲擊與新聞工作有關」。
回覆刪除http://rthk.hk/rthk/news/expressnews/news.htm?expressnews&20140319&55&993312
請問你又如何論證出與新聞工作(或新聞自由)有關? 份報紙還沒有創刊, 連立場都不清楚喎!
刪除William兄,
回覆刪除我只能用「幼稚」來回應這種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