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分停牌上訴之二
我在3月26日寫了
扣分停牌上訴 一文,對高等法院法官張慧玲在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李德榮 HCMA885/2011的判決表示異議。今天又見到李德榮再申請許可,以圖上訴至終審法院,他提出的理由是原審裁判官因為他在其他案件服刑而推遲了他扣滿分停牌的時間,對他不公平;他另一個申請理由是有關扣分的計算方法。雖然張慧玲法官駁回申請,李德榮還可以直接向終審法院提出。他有可能申請成功的理由是因在獄中服刑而推遲停牌這一點,我也希望他成功,以印證我的看法。至於對計分方法的不滿,純屬他的無知,必定駁回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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