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活假往探望女兒,不能安靜下來寫blog。
今天回到家裏,看到昨日南華早報兩篇由Justin Chiu寫的文章,一篇是有關歌頌包致金的歌德傳,把他捧上雲端,質疑沒有延長他任期的做法,幾乎把包大人退休看成香港法治已死。文中引述李柱銘對包大人的評價:
"Mr Justice Bokhary is the Lord Denning of Hong Kong," said veteran senior
counsel Martin Lee Chu-ming, comparing him to perhaps England's greatest
law-making judge of the 20th century. "He is very liberal-minded and serious
about the rule of law. He is also concerned about the underprivileged."
包大人為何不獲延任,我以前揣測過,不再重覆。包大人當然是法官中建樹頗多的人,可是不要一面倒的恭維他,他的殺傷力也不少。法律界未必像李柱銘那樣對他推祟備致,法官中也不少持相反意見的,只不過沒有人夠膽公開批評他罷了。一味歌功頌德,拍馬屁味甚囂塵上。
Justin Chiu另一篇文講法官青黃不接,標題是Age crisis prompts fears for judiciary,列表說明高院至終院法官的年齡,擔心沒有足夠能力的人接棒。律師會會長認為法官應該加薪一倍及容許返回私人執業(區域法院及以上的法官,正式委任之後,終身不能再私人執業)。這看法十分膚淺,是典型的功利主義價值。有不少法官在加入司法機構之前,收入遠比做法官多。金錢未必可以吸引所有的人,法官的尊祟地位,錢買不到。
造成25%法官職位空缺的荒謬現象,根本是行政失當,司法機構政務長應該受到譴責 。這些政務官出身的人,最本事就是「開位」,可惜資源運用在設立行政人員職位多過法官職位,無形中剝削了用來設立法官職位的資源。今年3月司法機構政務長在立法會財委會要求撥款時,議員的提問,根本搔不著癢處,讓司法機構政務長蒙混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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