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3日星期二

翻看閉路電視查案

顧客疑凍肉店失手機 求天眼片段助查遭拒

【明報專訊】店舖購物時遇竊案多不勝數,有市民不幸「中招」,但事後向店方索取閉路電視片段助查遭拒絕,破案遙遙無期。本報讀者江小姐表示,上周五(29日)到元朗一間凍肉店購物,結帳離開後發現手機懷疑被盜,於是報警,其間警員建議她自行向店方索取有關片段,她依言到店舖求助,惟店方以種種理由拒絕。江小姐深感對方不近人情,希望街坊有所警惕。法律界人士則表示,除非申請法庭頒令,否則即使警員或當事人有懷疑,都無法強迫店方提供片段。

警列報失財物 建議事主詢店舖

警方昨向本報證實,元朗警署上周五晚上接獲一名42歲姓江女子報案,報稱同日下午在元朗牡丹街一間店舖內發現遺失一部手提電話,經初步了解後,暫時未有證據顯示事件涉及刑事成分,已建議報案人向相關店舖查詢,並通知她如有需要可再聯絡警方跟進,案件列作「報失財物」處理。記者昨日根據凍肉店資料,到姓施負責人元朗區寓所查詢,但單位無人應門。

事主質疑手機被偷

據江小姐向本報稱,懷疑遭人偷手機現場為元朗牡丹街11至13號一間凍肉店,上周五午她到上址購買食材,當結帳離開到附近小巴站時,即發現背包前袋打開,內裏公司手機iPhone 6S不翼而飛,私人手機則仍在後袋中,懷疑在店內遭盜竊,隨後到元朗警署報警;當時警員解釋店內可能裝有閉路電視,提議她帶同報案紙向店方索取片段,否則難以追查。由於凍肉店已經關門,翌日下午江再前往求助。

店方稱「只影收銀處 乜都影唔到」

詎料江進店內向疑為負責人道明來意後,對方一口拒絕稱「閉路電視只係影收銀處,不會影店內,乜都影唔到」,江質疑有可能打開背包付款時被人偷取手機,要求索取有關片段,他改口稱負責人暫時不在港,不便提供。經過多番理論,江都無法取得片段,無奈離去。

事後她致電跟進個案的警員求助,警方人員解釋由於閉路電視為該店財物,若未得法庭批准,警方亦都無權要求店方交出。

江小姐指理解警方的做法,但質疑該店的閉路電視可能拍到案發經過,但未有伸出援手,不滿店方一口拒絕提供有關片段,希望藉本報說出事件來龍去脈,讓區內街坊加倍小心。
(3/5/2016)

看這新聞我覺得可笑, 事主懷疑電話在凍肉店被盜而前往報案, 警察那有道理叫受害人拿報案紙向店主索取閉路電視的影片, 這豈不是叫受害人自己去查案, 有點荒謬。我相信警察只是替她開了個失物的檔案而不是失竊的檔案, 所以沒有轉交CID作刑事調查, 有刑事調查就不用事主自己去「頻撲」, 而是由探員去肉店翻看錄影。上面的報導沒有講清楚實際情況。另一篇這樣講:

大狀:無法強迫 需向法庭申請頒令

【明報專訊】對於市民疑在店內遇竊,希望向店方索取閉路電視片段遭拒絕,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提供「天眼」片段作為證物,需要專業人員到場燒錄,以確保沒有篡改,假如發生謀殺等嚴重罪行,現場附近一帶店舖的閉路電視有機會拍下案發經過或疑犯逃走路線,即使警方沒有取得法庭頒令,一般都會願意提供片段助查。

如案件嚴重 店舖較願意協助

陸偉雄指出,如果只是發生輕微罪行,店舖負責人可能感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太願意協助,以「鏡頭影不到某個位置」或「閉路電視沒有攝錄功能」為理由拒絕,即使警員或當事人有懷疑,都無法強迫,屆時需要向法庭申請頒令,獲批後合法要求店方提供涉案片段,若對方仍然拒絕,就會涉嫌觸犯「藐視法庭」罪名。

取決能否從其他途徑獲得片段

陸偉雄續說,法庭基於當事人能否從其他途徑獲得有關片段,若獲悉他們與店方交涉不果,就會頒令;至於為何並非警方申請,陸相信本港每日發生多宗閉路電視可能拍下案情的案件,未必可以每一宗都向法庭申請頒令,由當事人直接向店方溝通及向法庭取得法律許可,都是可行方法。

一般來說, 警方查案要求翻看錄影都不會有人托手踭, 真的托手踭或基於私隱而不隨便提供資料給警方, 警方會向法庭申請搜查令, 譬如警察要查某人電話的通訊紀錄, 警方會通知電訊商準備有關資料, 然後準備誓章到法庭申請搜查令, 把搜令交到電訊商手上, 就立即拿到準備好的資料。閉路電視那種就很少會申請手令, 商戶一般都很合作配合調查。申請搜查令並非向法庭提出民事性質的索取資料申請, 警察查案也不是這樣查的。搜查令直接了當, 有當值法官處理, 入稟申請條長路遠, 不切實際, 警察不是這樣運作的。搜查令一般是警察一手一腳自己安排, 無需驚動律政司, 入稟就要先徵詢律政司意見, 取得同意後就由律政司全權處理。一般都不會用這方法查案, 這樣查案效率太低。這件案的失主懂得怎樣報案就不會被「耍」走了。

25 則留言:

  1. 陣間間舖被無端"被公審"就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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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不能排除這可能性。那張報案紙其實可能對失物保險的申索才用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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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If the police does not enforce the law according to the common people's wishes, they would (or be forced to) have to take the law into their own hands.

    PH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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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Take the law into your own hand is very dangerous. It is fair to say the standard and efficiency of the HK police is far better their counterpart in Austra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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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http://www.crhk.com.hk/Page/ZH-TW/newsdetail.aspx?ItemId=855404&csid=261_341

    『裁判官指,今次案件各被告使用過激行為,但不是同類案件中最嚴重,同時考慮各被告承認有做相關行為,也願意承擔法律後果,即使部分被告無認罪,都可以被視為有悔意。裁判官認為可以給予他們機會,所以判社會服務令。』

    除左認罪, 仲有咩途徑會令裁判官認為犯人有悔意?至少我睇唔到果幾個人會賠償,道歉之類.
    標少點睇?

    Jam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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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Jamie,

      Your link leads me to the radio website but I don't know which case you referred me to. Could you be more specific so that I may make a com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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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可以解說點解警方唔肯立案同睇CCTV

    因為事主根本唔肯定幾時,喺邊到唔見電話
    事主亦都見唔到有任何人攞佢電話
    事主連感覺個袋有人掂過都冇
    在警察角度看, 事件不涉刑事, 只是一宗"遺失物品"事件
    一日好長, 事主講得喺A地點唔見, 搵唔到自然可以講晒全日行程, 喺B地點至Z地點
    警察冇可能無止境幫佢搵失物
    所以一開始就唔立案
    可以想像相同情況發生喺CY身上, 警察又派人去查的話
    一定又會見報上頭條話"濫用職權"

    雖然類比一定會失真
    亦都相信好多人唔同意
    但由警察來看, 今次事件等同:
    1) 某君欠債好耐唔還, 債主報警, 話人地"盜竊"
    2) 同女朋友嘈交, 女朋友唔肯見佢,又唔聽電話, 於是去警署報"失蹤人口"
    警察冇能會接受這類報案,更加唔會派人去查

    PS: 雖然我做警察時,呢種簡單事件都會幫佢睇一睇(廢事煩),但不是對所有警察都是必然
    PS2: 根本唔成案,就算想攞法庭搜令,法官相信都唔會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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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當然明白你的講法, 如果我報案肯定在店內失竊, 咁開唔開C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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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會搵軍裝去睇帶
      睇唔到就唔開

      而且就算開咗又點
      影唔到嘅盜竊案,甚至影到但冇記認(例如疑犯有八達通購買記錄)嘅
      咪又係將個file收櫃底
      隔個月拎出嚟寫句冇新發現
      之後又收翻埋佢

      唔通好似查謀殺咁
      攞電訊公司記錄,鎖定有咩人喺條街經過
      再派數十人睇晒前後五條街cctv
      睇下事用同咩人接觸過
      雖然警察成日話案無大小
      但肯定冇可能乜嘢都當謀殺查

      大家明知冇用嘅事
      點解要搵嘢嚟做
      也是這個原因
      警察根本不想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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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These are the "procedures" everyone is facing in every industry nowaday, face it, or leave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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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下一個問題:
    你為什麼肯定?

    一般而言,如苦主實牙實齒,店東為免得失客人,都會願意協助。但如苦主只係想試吓睇唔睇倒?店東通常都不會合作。

    話分兩頭,時代已不同。十年前,警察話要即時睇,店東一定俾。現在的店東只會藉口一大堆:唔識用部機啦、唔識翻播啦、部機無翻播功能啦、部機無錄影功能啦、要約技術員來攪啦、技術員要下星期先得閒喎、只係幫你燒碟喎,你返寫字樓慢慢睇啦、燒七日片段俾你,但係統無set時間或set錯時間,你警察自己想辦法啦、片段係MP4檔案,但就無電腦睇到,技術員又話幫你唔到啦!翻睇多次後,先發覺燒錯日子時間啦!燒碟時,技術員按錯鍵刪除曬片段啦、技術故障刪除咗不知原因啦!

    哈哈!總之人人都認為警察而家大囇、或者有張warrant大囇,唔知而家大把律師政客日日一齊夾計玩九警察!

    又,警察而家揸張warrant向大公司攞料,最耐試過要等七個月。唔滿意?公司後勤支援部喺上海喎,你鍾意咪攞張warrant去上海Q囉!
    人人都堅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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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咪突然間講到警察咁無辦法, search warrant嘛, 唔合作你嘛同search下囉。我走咗咁多年, 可能離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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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講多句:前年警察向Facebook提出近一萬次要求提供協助,結果:回覆咗一次!
    張warrant搜查地點打何處:美國!可以嗎?

    世界難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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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在庭上常常聽見控方說要去 DOJ 拿 legal advice,其實警方查案、落 charge至到上庭,跟 DOJ 是如何合作的呢? 警方是否有懷疑,不肯定應該如何處理才問 DOJ 還是想把波抛給別人才問 DOJ 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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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Generally speaking, for a D court and High case, the police has to seek legal advice because the selection of venue of trial is vested in DoJ. For mag case, if the police has doubts about the strength of evidence or appropriateness of charges, then legal advice is sought. Otherwise than that, the police can decide what to do with the c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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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明白了。

    平時在庭上見到有些案件唔繼續告,但又唔 dismiss 又唔 withdraw,話要放在 file 裏,未得法庭批准就不得再挖出來,其實係咪只是門面功夫,其實根本不會再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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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裁判官無權left on file, 只有地院或以上才可。如果裁判法院這樣做, 我斗膽話佢錯, 因為裁判官要hear and determine the case, left on file is not a determination.唔ONE, 唔withdraw就只有enter nolle prosequi.你會唔會搞錯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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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我搞錯咗,一 D 都唔出奇。

    你以上兩粒疑似拉丁文我看不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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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The prosecution can enter nolle prosequi at any time of the proceeding. There is no bar to a new indictment.今日好似紅牌阿姑, 客仔多到應接不暇, 有4單求助, email來來回回, 留言又多, 疲於奔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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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紅牌阿標/ 紅牌標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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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標少, 再有一問
    若店方在警方申請手令前刪除閉路電視片段 構成犯罪嗎?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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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店方如果講明不與警察合作所以刪除影片, 會屬妨礙司法公正, 但佢講唔覺意洗咗, 就無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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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in case there is an informant suspecting his phone being stolen without strong evidence (e.g. no witness, the inft. not sure about where the phone is lost/stolen), should the police classify it as 'theft case' and hand over to CID for further investig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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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Well, if the informant is too vague, I don't think the police will classify it as theft. If the informant says for sure, then it is differ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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