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件案被告的身分identification並非爭議的事項,受害人在警署內進行的認人(ID parade)指出被告,加上有酒店住客記錄及閉路電視,無可能爭議身分。控方證人的代表律師表示證人事前根本不知卡恩是誰,不存在事前策劃誣揑的陰謀論。在這種情況下,只有兩種抗辯,完全否認(complete denial)或者是自願性行為(consenual sex)。大部份不争議身分的強姦案都說對方情願,或者說完事之後,價錢談不攏才引至強姦指控。大概卡恩也採取後者為抗辯理據,在現階段要找私家偵探搜集受害人起居生活,財政狀況。到了審訊的時候,受害人必定被辯方盤問有關性經驗及性生活等問題。
你可能認為以卡恩的地位,他要女人大不了花錢召妓解決,何必硬來冒這種風險。人性真是一言難盡,合理解釋不來。標少以前認識一個十分出色的律師,鄧國華Dixon。相識是20多年前的事,他當時是檢察官,後來轉為私人執業的大律師,為人驕傲跋扈,但十分聰明,動輒羅列一大堆案例。再後來性格大變,笑面迎人,原來轉了做solicitor,專做樓宇買賣。自己炒樓賺了不少錢,家住壽臣山獨立屋,前途無限。1999年11月,他在家中強姦了菲傭,2000年在高院面對1項強姦,5項非禮罪,他也是以consent作為辯護理由,最後強姦罪成入獄7年,一直上訴至終審法院,維持原判。
卡恩和鄧國華的行為,都有很多令人費解的地方。人性獸性,是一念之差。犯罪的人大部份是不能從外貌看得出來的,那是實際經驗之談。故此,標少交友之道,淡如白開水,英文用一個bland字。一旦認定可以交心,兩脇插刀,捨命陪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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