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8日星期五

九品芝蔴的狗官

早兩天, 當裁判官黃證瑜把那幾個非法集結及襲擊羅冠聰的被告定罪, 並判處監禁3個月, 庭上辱罵之聲四起。明報昨天的報導就有以下的一段:

裁判官判刑後,被告的支持者隨即在庭上叫囂,有人大叫「狗官」、「(刑期)高過曾健超,有冇搞錯」及「司法已死」等,裁判官要求眾人肅靜。另有支持者離庭時隨即換上寫有疑似「狗官」及「無良」字眼的上衣示威。

九品芝蔴官被罵, 近年司空見慣, 也不覺得是甚麼一回事了。律政司回應說, 會考慮轉介給執法機構跟進, 他們說了算, 我們也要聽了算, 被罵的「狗官」, 沒有被打, 已算運交華蓋, 乎復何求? 給辱罵了還算走運? Well, 起碼沒有亮刀在官桌上刴幾下, (前些時在Wilson Chan席前亮刀那位, 現在還收押着)也沒有在下班時被埋伏打一身, 這世道, 已算萬幸。不是嗎, 你看前朝殖民地宗主, 龍獅旗飄飄的國度, 也不比香港好得那裏去。今早看Legal Cheek, 就有這一篇報導: Lord Chief Justice urges public to ‘remember judges are human’ as he reveals sad impact of online threats

Lord Burnett has revealed that, while he doesn’t believe judges should be free from criticism, the abuse they face is getting out of hand. Judges, unfortunately, “face a torrent of personal abuse for decisions they have made — increasingly online and in social media”. He also said there is “a growing number of cases where judges are threatened and physically abused”, this comment coming days after a litigant was sentenced to 20 weeks for rugby tackling a judge to the floor outside court.

文中提及被刻意襲擊的法官, 案情是這樣的:

Judge Robin Tolson likened the assault to “an unexpected rugby tackle you didn’t see coming”, The Times reporting the aggrieved divorce litigant had run across the road, collided with the judge and knocked him against a shop front and then the floor. Again according to the report, Kevin Robinson, the 44-year-old defendant, then rolled a cigarette and said: “Finally, I’ll get a new judge then.”

香港還沒有一個法官被打過, 實屬萬幸。早幾年Katherine Lo在家事法庭被離婚案的答辯人罵粗, 她處變不驚, 沒有被打, 那男人跑了(早幾年在區域法院探班, 碰到Katherine, 也忘了問她這件事)。兩年半前, 也在家事法庭, 那撲向法官的男子給書記擋住, 只打傷了書記及砸爛了電腦。所以, 香港法官命大, 只被罵沒被打。

龍獅旗飄飄的年代, 你夠膽罵, 即管罵, 九品芝蔴官就運用九品的權力, 《裁判官條例》第99條, 不用落案不用審, 用簡易程序即判。回歸之後國情有變, 動輒使用第99條, 會被上大人罵到你狗血淋頭。唉! 又是狗。所以, 今時今日, 官做得不大, 芝蔴九品, 狗就狗喇, 別指望有人為你出頭。

黃證瑜因為判了幾個「愛國」的阿伯阿婆入獄, 在網上被罵得熾烈。早兩日那班「愛港之聲」, 糾結一班人到終審法院抗議, 批評法官批准已棄保潛逃的黃台仰的保釋, 需要負上責任。有時我都想回到龍獅旗飄飄的年代, 二話不說, 把刁民收監。最好就回到包青天那些年: 大膽刁民, 如此放肆, 在公堂咆哮。來人呀! 推出去打十棍, 掌嘴五十下。

九品芝蔴的夢。

九品芝蔴夢想的筍工。

17 則留言:

  1. 公平D,咁樣要拉既話,果班當日因13子+雙學判監後鬧上訴庭庭長果班傘兵,甚至將庭長"染紅"果班網台主持都要拉埋入去坐。到時佢地又大大聲話自己被政治打壓,良心犯,跟住又出黎籌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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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平D, 那班人也要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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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可惜,响黃絲眼中,這叫做"打壓",你罵佢地?你染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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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是名人才不怕被扣帽子。。。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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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今次的判刑,和之前的襲警案的判刑對比,的確有很大的落差。

    如果量刑完全沒有一致性,如可讓市民感到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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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仲可以上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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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可唔可以上訴個裁判官,佢亂咁判,應抄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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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11:42, 裁判官未寫《裁斷陳述書》, 未看到他的理據, 就大肆批評他過往判法與本案的落差, 是否太不公平呢? 你怎知他在判刑時沒有參考上訴庭在13+3兩案所列的加刑標準, 因而受到某程度的約束所以要比過往判得重?

      12:41, 你找案例來指出他怎樣亂咁判好唔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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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量刑一致性, 裁判功力唔知,有判詞的見到很著重,有律師代表的更有職責。
      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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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舊cases確實一般判最輕係守行爲至判監2-3星期,呢單阿婆阿伯齋推無打判三個月,我真係唔知把尺係點?可能個官話態度唔好要重罰掛,咁咪担白從宽抗拒從嚴囉!相比駕車違例扣分清清楚楚,違法者心中有數,就算被告一路問候交通警娘親都唔使加刑。有時將心比己又會點諗?點解唔比個機會比個希望人哋呢?我同大家一樣,雖然個個都努力發奮,但過去的成功或失敗都係别人有無比機會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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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把尺點解係咁應該要問楊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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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有非法集結的finding在 還find 其行為有破壞社會安寧 再加 普通襲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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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其實判得相當輕 參考WALLY YEUNG 在13 案中 13損壞的不過是財物+非法集結 沒有預謀特定目標(本案有) 結果是13個月 (一人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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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官字兩把口...我信法官有政治立場
    因為公民抗命,佔中打警察,判社會服務令......維護國家主權, 打漢奸, 就判2個月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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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那麼13+3這些「漢奸」啲刑期又點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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