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1日星期四

濫捕的聲明

中大神學院及港大學生會都發表聲明, 同一口徑地遣責警方濫捕。這是言論自由社會, 任何人都有發表言論的自由。中大神學院發表的聲明據明報即時新聞(9/2)的報導這樣講:

【旺角暴力衝突】中大神學院批警濫權 促釋放學生林淳軒 (21:37)

旺角昨凌晨因小販問題發生暴力衝突,中大至今有兩名學生被捕,包括就讀神學一年級生、學民思潮成員林淳軒。中大神學院對事件表示關注,指警方涉在缺乏足夠證據情況下作無理拘控,並在沒有搜查令的情況下,押林淳軒返家入屋搜查,實屬濫權,促警方立即釋放林淳軒。

神學院表示,就現時掌握資料,林淳軒於2月8日晚至9日凌晨2時15曾逗留旺角,期間並無涉及暴力行為。社會及院內均有同學關注警方因林曾積極參與社會運動,而將之列入關注黑名單,並在缺乏足夠證據情況下作無理拘控。他們重申警隊務必嚴正執法,不可濫用職權。

在今日下午約1時,警方涉嫌在沒有搜查令的情況下,押林返家入屋搜查,此舉實屬濫權,神學院予以譴責。他們又促請警方就扣留林淳軒一事,作全面交代。如未有足夠證據,請警方本着人權原則及法治精神,從速釋放林淳軒。

中大學生會亦發聲明,指警方於衝突後瘋狂濫捕亂控、粗暴強行入屋,程序公義崩壞,促警方立即停止濫捕行為。

而港大學生會這樣講:

【旺角暴力衝突】港大學生會:絕不割蓆 掀新式抗爭序幕 永遠站在反抗者一方 (15:33)

旺角昨凌晨爆發暴力衝突,警方於事件中拘捕多人,包括數名港大學生。港大學生會發聲明強調,會向有關同學提供一切可行協助,「絕不冷血割蓆」、「永遠站在反抗者一方」。

學生會批評警方在新正頭之時,帶同裝備到場趕絕小販,刻意挑起民憤,又質疑警員鳴槍違例,「人民被壓迫,理所當然會反抗」。

學生會認為,今次衝突的原兇為專制政權,指過往港府尚有節制,會因和平示威讓步,但近數年卻愈加無恥,無視逾百萬人爭取真普選民意,「港人忍無可忍,遂於雨傘革命奮起抗爭。今次旺角之役與雨傘革命一脈相承,示威者不再畏懼,勇往直前,掀起新式抗爭之序幕」。

學生會又說,3位港大生於事件中被捕和受傷,包括候任學苑總編輯於採訪期間被無理拘捕,學生會承諾向有關同學提供一切可行協助,「絕不冷血割蓆」令行動者孤立無援。

中大神學院關心被捕的神學生實屬正常, 除了神之外, 神學院確實有必要關心自己馬房的學生, 否則上帝會斥責你沒有好好保守自己的羔羊, 話時話差人都有信神個喎, 咁神要幫邊個? 神學院唔使幫做差人被神另外的子民襲擊的人講些平衡的公道話嗎? 因住神發烈怒喎!

神學院, 不是神棍學院, 不在暴動現場, 憑甚麼講神學生有沒有份參與暴動? 神把全程目擊事實經過告訴你們嗎? 你們就可以把這些聽到別人講的經過視為自己目睹的過程嗎? 這是一個法律問題, 不是神學問題, 不要把傳聞證供當是親眼目睹的事實, 亂發聲明, 否則神也蒙羞。八十年代香港基督教開始走關心社會的路綫, 馮志活牧師參政具劃時代的代表性, 我坐過他在校內無牌駕駛的綿羊仔, 我認識不少後來當上牧師的神學生, 我懂得神牧與神棍的分別。這次神學院的聲明不知所謂, 法律的問題應交法庭判斷, 到了Judgment Day才交給神吧!

港大學生會的聲明我不打算詳細批評了, 如果是永遠站在公義一方, 我一句也不能批評, 他們永遠站在反抗者的一方, 就勾起我在混蛋與高牆一文的感慨。

走筆至此, 不多費唇舌, 鳴金收兵。

51 則留言:

  1. 不分青紅皂白地「永遠站在反抗者一方」
    自以為真理在我手的香港大學學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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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在香港寫文, 還是用了悉尼時區, 所以時間上有3小時時差。

      立場決定了不少人的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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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老屎忽收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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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Bill, I have no doubt about your independence and you can rightfully hold your hawkish views. But with the great respect I have always had for you, I have to say that there seems to be a double standard here.

    You have very rightly pointed out that the divinity school has fallen into the error of prejudging, in a question of fact whether Lam was part of the riot. Why then do you think CP is entitled (and even duty bound) to say the shooting was reasonable force, which is both a question of fact and law, only based on partial TV footage and before the conclusion of detailed internal investigation? Especially that reasonable force as a defence puts the burden of proof on the person relying on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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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that's why he's totally bias and far from independence, notwithstanding that he still claim himself out as independ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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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I will write another piece to reply. But, do you know the meaning of independ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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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Bill siu here has proven to be no more than an old f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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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Anonymous you're here has proven to be no more than a doucheb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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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學好地英文先出來吠 什麽you're here has proven

      tw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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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which part you don't understand here,twit ? you dun accept that u r a douchebag ? do yo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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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哎呀 twit 發怒了 難道twit 不知道 沒有 you're here has proven 這種說法的嗎? 這不是英語是洋涇浜。 twit 不知道嗎?

      twit 也不知道douchebag goes to some place nice 嗎? 哈哈哈 twit大概是處男 嗯 是小處男

      douchebag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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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Never mind calling me old fart. Thanks for inh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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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I had a good laugh.
      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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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老屎眼: old fart 就是老屎眼的意思

      boy you are D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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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那就繼續吃喇, 吃屎娃娃, 你越看越像Maro. You are on the brink of being termin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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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I take it the old fart here doesnt like this new name of his one b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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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I take it you love to eat and inhale what I offer to you. Enjoy, m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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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標少,你有看過屯門良景村疑似黑社會「管理員」暴力驅趕小販和聲援小販人士,把市民打到頭破血流的片段嗎?警察見到也沒有拉那些黑管理員,警黑勾結再次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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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對不起, 我搞不清事實, 不知究竟那班管理員是黑社會抑或有人在操控小販收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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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852 Post:
    練乙錚:主流泛民難再跟「暴力抗赤」割蓆 籲港人繼續付代價抗爭至梁特下台
    真係想知道 whats wrong with this guy.

    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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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nothing wrong with this guy.不是既得利益或沒有需要保護既得利益的人雖不一定但亦很自然會講出此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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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練乙錚不停寫刻意製造社會分化因而引發暴亂'文章', 如果他不是既得利益或沒有需要保護既得利益的人就一定是立壞心腸. 叫人暴力抗赤, 点解佢老人家自己唔去. 淨係識
      点人. 另一個健筆成日在信報駡梁振英辣招令佢冇得炒樓, 這不是保護既得利益是什麼.

      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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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永遠站在反抗者一方 」,咁樣質地嘅大學生,話要對付振英和國章,返屋企瞓覺喇。

    義和團和太平天國也是「反抗者」,也要「永遠站在反抗者一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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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義和團是得到清廷的BLESSING的,請學好點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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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政府係唔係應該好似六零年代嗰次咁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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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Yesterday, in an RTHK programme, 千禧年代, 方志恒of HKIEd said that when incidents of a similar nature happened in western democratic countries, 會改組內閣, but this wouldn't happen in HK. He did not give any examples. I almost phoned in to the programme to ask him to give an example. He had a right to his opinions on the HK Government but it was utterly irresponsible of him to make such an unsubstantiated statement to mislead the audience. And the host of the programme was also not smart enough to ask Fong to substantiate his statement.

    BTW, at one point in the programme, he (mockingly) called himself egghead. So true!

    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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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Clarification: "he (mockingly) called himself egghead" - "he" refers to Fong.

      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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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Reshuffle of cabinet because of riot? Remove the Commissioner of Police for being too soft? Egg head scholar, wow. I dare not com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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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的確,暴亂不是改組內閣的原因.不過刻意製造社會分化因而引發暴亂就絕對是最高領導人的下台理由.不過香港不會發生.

      "Remove the Commissioner of Police for being too soft"<--有些白痴.
      "Remove the Commissioner of Police"因為意圖包疪7警和朱經緯打人就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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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你有看過我對這兩件案的挑評嗎? 不看也罷, 我不是名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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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你有看過我對這兩件案的挑評嗎?」<--沒興趣看.我只想針對你的一個回覆作出我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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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本來唔想花時間跟班離地中產狗up.不過見班人白痴得來又要自以為清高識野就一定要來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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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玩就好, 別玩到自己癡了, Maro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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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憑甚麼講神學生有沒有份參與暴動? 」原來法律界一樣有神棍.請問你又怎知警察沒有濫用權力,胡亂拉人?尤其CAPO可以先指「朱經緯只涉及濫用職權」但在壓力下才死死地氣話「證明屬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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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不會跟每一方面都失敗沮喪的人計較, 只希望你無份擲磚, 也希望你不是被捕者之一。有些心智要時間磨練才能了解。我不會刪除這些留言, 記住你成熟之後再入來看自己寫過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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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根據abcd,舉證責任落在被告, 被告要證明自己是無辜。(笑)

      陽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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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不會跟每一方面都失敗沮喪的人計較」<--夜郎自大的人會很自以為是地自稱「看通別人的身份」.

      我再問一次「請問你又怎知警察沒有濫用權力」?(請不要用我是小朋友一類只顯得你思想幼稚的句子回答,因為我相信我的年紀遠大於你,小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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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奇怪, 你留言給我的印象也是'小朋友'. 那可不是別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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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根據abcd,舉證責任落在被告, 被告要證明自己是無辜」<---我不明白你的高深(自以為)隱喻.我不是法律界人仕,何時說過「舉證責任落在被告」?發表聲明是一種政治表態,跟什麼舉證責任何關?是否有人讀半桶水書上晒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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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對不起abcd,我以為你是憤青,原來是憤伯, 我錯了。你心境必定很青春, 新年伊始, 祝青春常駐, 請多用腦袋, 腦袋一味激動, 投閒置散, 會產生pre mature degeneration. 年青人可以激動, 所以有激惰, 老人家激動會血壓過高, 會激死。請珍重。心平氣和才能清晰表達論據。

      小朋友標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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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我再第二次問「請問你又怎知警察沒有濫用權力」?

      (請不要再三/再四用我是小朋友/老伯一類只顯得你思想幼稚的句子回答,因為我相信我的年紀遠大於你,但不是老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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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我們也曾年輕過,我們也曾有過激情。但做仼何事都要守法(即使你認為是恶法)一旦犯觸犯了法律,鋃鐺入獄,留有案底,前途盡失,。想想生你養你的父母.當你十年,二十年往後,你會為你今日的错失而后悔.望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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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to abcd:
      我又睇唔到標少邊到有講所有"警察沒有濫用權力,胡亂拉人"

      to標少:
      abcd談吐算合理
      依你平日在博內對話
      今次未免顯得態度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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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我又睇唔到標少邊到有講所有"警察沒有濫用權力,胡亂拉人」<---文章作者不是在批評神學院遣責警方濫捕嗎?即是說他肯定警察沒有濫用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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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我簡單回應一下。

      警察有沒有濫權並非本文討論的要旨, 我寫每一篇都有重心, 不會全面評論所有事。當我評論7警及朱經緯案, 我專注於某些層面, 也沒有全面說這個那個的看法。怎樣判斷濫權, 基本上由法庭去判斷。從回覆留言可見, 我不會每一個都回覆, 認同與否, 有很多共存空間。如果我沒有講過的就假定我認同, 那麼我有可能窮盡羅列一切看法嗎? 我在那裏講過警察有或沒有濫權? Stephen問我警察向示威者反擲磚頭,我回覆那是非法行為, 以我過往跟他討論的印象, 他是真心客觀討論的, 所以我回覆他的提問。

      abcd早兩日第一次進來就連珠砲發, 我直覺覺得是一個憤青, 我本不打算回應, 他覺得我是5毛, 又多次說我離地,連粗口諧音也寫出來,是典型憤青口吻。我寫了超過1200篇, 批評的事情多方面, 由裁判法院至終審法院, 飯夫小卒至法律教授, 泛民建制都罵不少, 共產黨同樣痛罵, 突然跳了個只看三兩篇文的人就給我蓋棺定論, 連裁判官都寫給我申冤, 你abcd算是老幾? 我批評終院那篇看了2000頁判辭, 花了兩星期寫了14000字。我叫他在叫囂之後多看幾篇, 可是他只想痛斥而無興趣看, 我為何要花時間回覆? 值得回覆嗎?

      神學院是搞神學的, 他們有法律知識去判斷一個法律問題嗎?連重點也不懂掌握, 就不要胡言亂語。邏輯思維也搞不清, 對上那留言屬非黑即白的論調, 這種質素不就是典型的衝動口吻嗎? 有些留言不想答就是: 唉! 不想浪費時間。你有講的權利, 我有不講的權利。不講就是詞窮理屈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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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我個人認為「永遠站在反抗者的一方」係弱智同懶惰嘅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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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原來abcd先正系LSF!哈哈哈 香港原來不但有廢青柴,還有廢老柴。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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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對閣下對中大神學院的批評有保留,因為林氏已在面書上再三提出他不在場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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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由法庭去決定。也有人一早把他在場的照片傳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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