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1日星期四

再談焚燒《基本法》

上一篇的留言太熱鬧了,我卻出奇的沉默。我之所以沉默,是希望自己不會對甚麼留言都作回應,尤其不想作無謂爭拗。有些留言,囿於我的愚魯,實在理解不到,索性蹺手作壁上觀。

焚燒《基本法》如果是宣洩不滿,不滿人大不合憲地釋法,不滿它訂定的特首選舉辦法,如果在焚燒時就説明動機,大概就不會惹來各方批評,連泛民元老也不認同這做法了。最大的批評,莫過於:你們不要一國兩制了?這次焚燒《基本法》,並非即興式一時衝動的舉措,因為學生預先安排了化寶桶,既然是預先安排的,就應該在焚燒時説明目的,而並非在被質疑要放棄一國兩制時才去辯解,也難怪引起責難。事實上推斷他們焚燒《基本法》屬魯莽行為,是合理的推斷。

焚燒《基本法》當然沒有法律後果,不是蔣麗芸所講破壞公物可涉刑事,這無知看法希望不是她的同黨民建聯的馬恩國大律師提供給她的法律意見。焚燒《基本法》在法律上沒有針對性的法例規範,焚燒國旗區旗犯法,焚燒任何例書本身卻不犯法。燒多少本例書,請隨便,我只希望學生在焚燒時真的知道自己在做甚麽。

毫無疑問,《基本法》是劃時代的畸形產物,憲法的解釋權竟然可以由包括非法律專家的人大常委去做,撇開《基本法》的條文是否合理不講,單是解釋權並非落在法院的手裏,就可以說明黨治人治的恐怖。這就是終審法院對《基本法》的解釋也會被人大推翻使人噎不下氣的原因。如果釋法權落在最高人民法院手裏,姑勿論它的判決怎樣受共產黨控制,起碼都是法院對法院的對口單位,否則就像找個賣菜大嬸升堂審案,何等樣的感覺?

除了有聲無力的宣洩外,焚燒《基本法》可以使港人看清《基本法》嗎?別開玩笑。如果焚燒的人也不能展示他們的理解能力,焚燒的舉動又可以使別人理解甚麼?虛妄的話少講為佳。

6 則留言:

  1. 賣菜大嬸無故中槍

    標標:

    香港的事我已少理, 所以事實上那群學生做了甚麼我不太清楚, 我只想討論基本法的問題。

    我上一篇的留言的意思是, 對於你一句基本法「成為保障香港政治制度的憲法,否則共產黨就可以直接統治香港」我不認同, 原因是: 香港有一定程度上的自由丶權利丶自治丶法治, 是因為共產黨自己限制了自己, 訂下一部有一定質素的丶治理香港的憲法。事實上, 它當年如果做得差一點, 例如他把司法制度丶政治制度更訂得嚴謹一點, 甚至不立憲也可。只是, 他很可能主要基於穩定人心而立這樣的憲法。然而, 你把功勞說得像基本法像神一般的下凡保護香港。

    偏離主題一點, 如果人大常委在香港法院不提請時不能釋法, 我會更欣賞香港的法治。香港的法治其實很好。

    劍文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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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賣菜大嬸的本份是賣菜,當然不能升堂,她要搞好司碼稱而不是拍驚堂木,我沒有歧視她,如果你涉及訴訟,你肯給大嬸斷案嗎?

      基本法沒有優化香港的法治及各種人權,只是確保制度不變,我沒有神化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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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BILL 你回应错地方了。。。。。。。

      还有, 基本法在支那ISIS眼中一钱不值。 因为它认为枪杆子才是硬道理。

      Ma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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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否則就像找個賣菜大嬸升堂審案" - sounds pretty sour, isn't it Bill. So you want to shut the door keep all the laymen out, making your "law" so sacred pretty much like a relig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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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幾份報紙都有提四間大學的學生代表在台上燒基本法, 高呼「命運自主,港人修憲」.那麼, 修憲就是他們的動機. 可能這篇社民連黃浩銘文章代表他們一些想法.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34962
    KK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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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命運自主,太空泛,也就是被指為港獨言論。修憲,怎樣修?在基本法的框架下,修改權最終也掌握在人大手中。過得香港這關,也過不了大陸那關。抗爭、焚燒、佔領就達到目的嗎?那篇文是偉論,也是一廂情願的期許,提倡本土主義的人總以為自己的屁是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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