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篇我批評法官的上訴判辭冗贅費時,那純粹是我看判辭的印象。今天在司法機構工作的朋友看了上一篇文,告訴我這種情況將會改變,由上至下,都會在判辭的形式及著眼點著手,把判辭寫得精簡。這將會是司法機構的德政,再不用不必要地浪費時間,我也希望不用花太多時間去看這些篇幅大可減半的上訴。當然,這需要由上大人做起。不胡亂挑剔下級法院法官,不要作慣性的批評,而要實際地去看案情,不要高高在上就率性而行,隨口胡謅。這種上訴判辭屢見不鮮,往往對錯難分,只是觀點不同的問題。你是上級要罵下級,人家當然反駁無從,明眼人看有時會啼笑皆非。
慣於批評的人,有時也會鬧出很諷刺的笑話。舉個實例,已退休的上訴庭副庭長在退休後被委任為高院暫委法官的Stuart-Moore,他主審大角咀逆子殺父母案,次被告謝臻麒獲陪審團判謀殺罪不成立後,大老爺批評警方對次被告處理不公,拘留他40小時後再為他錄取8小時的口供。姑勿論陪審團這裁決是否白白放過了另一個喪盡天良的殺人魔,畢竟是陪審團的判決,我不能置喙。可是,Stuart-Moore自己在voir dire時,容許控方在次被告反對下把供辭呈堂,那表示Stuart-Moore覺得供辭在自願情況下錄取,也無不公平之處,到頭來卻指責警察處理不公,大老爺大概是老眼昏花,批評批上癮,而忘記了在自打嘴巴。He looks so stupid. 不明箇中緣故的市民又會以為警察又做了甚麽不當的事。如果大老爺一開始就覺得警方錄取口供手法不公正,大可以拒絕證供呈堂。可見有時慣於批評的人,順口雌黃,使自己蒙羞。
別以為我講蒙羞是為了裁判官黃汝榮(Symone Wong)報仇,我寫了九篇題為「令司法機構蒙羞」的文,對Symone事件的評論也告一段落,這次短暫留港也沒有跟Symone碰頭。標少一介小市民,對不公平事有膽量評論,卻不會借公論滲私怨,乘機去做打手。其實看不過眼的判辭偶有遇到,有些上大人喜歡把下級肆意批評,在這方面司法機構有必要對高院法官提供正確的訓練,減少這類肆意批評的判辭的產生, 提升整體的質素。
慣於批評的人,有時也會鬧出很諷刺的笑話。舉個實例,已退休的上訴庭副庭長在退休後被委任為高院暫委法官的Stuart-Moore,他主審大角咀逆子殺父母案,次被告謝臻麒獲陪審團判謀殺罪不成立後,大老爺批評警方對次被告處理不公,拘留他40小時後再為他錄取8小時的口供。姑勿論陪審團這裁決是否白白放過了另一個喪盡天良的殺人魔,畢竟是陪審團的判決,我不能置喙。可是,Stuart-Moore自己在voir dire時,容許控方在次被告反對下把供辭呈堂,那表示Stuart-Moore覺得供辭在自願情況下錄取,也無不公平之處,到頭來卻指責警察處理不公,大老爺大概是老眼昏花,批評批上癮,而忘記了在自打嘴巴。He looks so stupid. 不明箇中緣故的市民又會以為警察又做了甚麽不當的事。如果大老爺一開始就覺得警方錄取口供手法不公正,大可以拒絕證供呈堂。可見有時慣於批評的人,順口雌黃,使自己蒙羞。
別以為我講蒙羞是為了裁判官黃汝榮(Symone Wong)報仇,我寫了九篇題為「令司法機構蒙羞」的文,對Symone事件的評論也告一段落,這次短暫留港也沒有跟Symone碰頭。標少一介小市民,對不公平事有膽量評論,卻不會借公論滲私怨,乘機去做打手。其實看不過眼的判辭偶有遇到,有些上大人喜歡把下級肆意批評,在這方面司法機構有必要對高院法官提供正確的訓練,減少這類肆意批評的判辭的產生, 提升整體的質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