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6日星期五

峇里運毒九男女之二

差不多10年前發生的運毒案,其中兩個人判死,為何折騰到今天呢?兩個死囚一直否認控罪,對定罪及判刑多次上訴,到了2011年才完成刑事上訴程序。恰巧印尼從2011年起,暫緩執行(moratorium)死刑,這兩個澳洲死囚的事件又靜止下來。去年印尼選出新總統,改朝換代,顯示威信,對毒販政策強硬,於是宣佈重新執行死刑,澳洲這兩位榜上有名。

澳洲總理Tony Abbott年半前宣誓就職,已經為船民事件與印尼交惡,可能他自詡為大國元首,四鄰理應賓服。殊不知雖為大國之尊,風度量度欠奉,總讓人看不起。處理這死囚事件,態度強硬,連以前南亞海嘨對印尼的救助,也上綱上線混為一談。就算施恩望報,講這些話也要大方得體,背後斡旋,而不是明刀明槍搞到沒有廻轉餘地。Abbott的言論引起印尼很大的反彈,澳洲外交部長也要替總理打圓埸。這件事澳洲執政黨乘機用來爭取國民支持,政治味濃。民間也出現很多為兩名死囚爭取免死的聲音,把兩人改過自新的事蹟多方表揚和報導,怎樣在獄中幫助其他囚犯,Andrew Chan怎樣變成虔誠教徒,Sukumaran怎樣有藝術天份成為一個畫家。

一時間這兩個運毒的人變成除了三害的周處,雖不致成為對國家有貢獻的民族英雄,也成為澳洲政府不惜為了他們與印尼交惡的理由。澳洲政府對印尼施加壓力,要求法外開恩,赦免行刑,被告的律師也提出行政上訴,要求推翻總統拒絕赦免的命令,這申請初步被駁回,他們有沒有機會上訴我不曉得。很多評論的人把澳洲的法制套用入印尼的,就指指點點,尤其是關於應否判人死刑。 本週三聯合國舉行人權高峯會,專責人權的助理秘書長Ivan Simonovic強調執行死刑既非人道也落伍,也無證據顯示死刑有效阻止罪案發生。聯合國申明,有160個國家廢除了或停止執行死刑。星加坡當然唱反調,認為死刑有效對付恐怖份子和毒販。(聯合國新聞中心有關報導連結在此)

執行死刑與否,是道德的討論多過法律的。一個國家只要在法律上賦予死刑的判刑及執行,别國不能干預。以澳洲這兩名死囚為例,澳洲政府只能通過外交途徑作出赦免的請求,而不能批評干預,批評干預也無實質作用。如果死刑用於謀殺犯身上,那人奪去人命,影響範圍大概只涉及死者家人親戚朋友,販毒的禍害深遠,影響層面驚人,直接間接殺人無數。當毒販沒有悔悟時就不斷害人,頓悟時就要人救贖。如果印尼並無暫緩執行死刑4年,這兩個人可能連悔悟的機會也沒有就處決了。他們一直否認控罪,上訴到底,直至2011年定罪及判刑上訴終極失敗為止。這種悔悟,究竟是最後抓的一個救生圈,抑或是徹底醒覺,對澳洲政府而言,對保障國民利益已超乎應有的責任,别把毒販作英雄,或者小覷貧鄰,作有違外交禮節的事。這次拯救死囚,過了火位嗎?

2 則留言:

  1. 毒品遺害萬年,非常同意標少對此聞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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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Sar Sar,

      當子女還年青,作為家長,對毒品就特別惶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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