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30日星期一

佔中奬學金

毛孟靜:佔中留案底 留學或有獎學金
教育界批誤導青年


【明報專訊】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毛孟靜昨宣布以個人名義參與佔領中環行動,但她表示,仍然猶豫應否鼓勵年輕人參加。不過,她認為年輕人因佔中而留有案底對前途未必有影響,「如果是因為公民抗命而留有案底,說不定申請到海外讀書時會有獎學金」,而移民外地或可「加分」。理工大學學生輔導網絡主任崔日雄表示,毛的言論有可能誤導年輕人,呼籲青年要自行判斷參與行動的後果。

崔日雄:言論危險似利誘


公民黨昨於旺角行人專用區舉行佔中論壇,毛孟靜說,佔中技術上肯定犯法,不過自己已「上岸」,所以不擔心參與佔中帶來的後果,但仍猶豫應否鼓勵年輕人參加。但她又稱,很多人擔心年輕人參與佔中或會留案底,影響前途,但她認為因公民抗命而留有案底,說不定可以為申請到海外讀書或移民的年輕人加分,「因為他們為民主而發聲」。所以她覺得不用擔心年輕人參與佔中。

理工大學學生輔導網絡主任崔日雄表示,毛的言論有危險性,「予人一種好像利誘人參與的感覺」。他指出,不論是什麼原因導致留有案底,都會對年輕人有影響,「即使是因公民抗命,但也不知僱主會怎樣看」。他認為年輕人應小心判斷參與佔中的後果,而且社會也應該加強討論,應該由什麼人負責向未成年人講解參與公民抗命的後果。

另一方面,時事評論員程翔表示,香港民主化的進程每到了關鍵時刻,內地政局都會出現大變化。他指出,現時內地出現左傾思潮,加上本港的左派聲音也擴大打擊面。程翔認為港人要思考是否仍要讓內地和香港的左傾思潮影響民主化進程。
(30.9/2013 明報)

毛孟靜這玩笑開得不小。假設年青學生為了佔中觸犯法例被檢控而定罪,在定罪的紀錄上只看到罪名,不附案情,除非能夠翻閱法庭檔案,否則以定罪紀錄而言,根本不知是為了佔中抑或佔西,抑或是其他原因犯法。就算毛孟靜不是在開玩笑,參與佔中而被定罪的學生一定有奬金或奬學金,那又怎様?奬學金是一時之事,刑事案底卻是一世伴隨,不要逞一時之勇好嗎?

對於佔中我沒有既定看法,因為畢竟佔中方略還未看到,佔中是否犯法還未可知,佔法和參與程度都會帶來很不相同的結果。就算佔中會犯法,參與的人也不一定會被檢控,檢控與否,主要視乎參與者所扮演的角色。不衝擊、不暴力、不主導,被控的機會不大。

青年人只要衡量過參與的目的,可能的後果,覺得參與的意義比可能帶來的刑事案底更為重要,那就去參與吧。只要有心做烈士,不是胡塗上斷頭台,有何不可?我寫《火樹飛花》----讀了之後,有讀者留言,尋求撤銷參與67暴動的定罪的可能,那是40幾年前的事。請問有幾多個曾德誠可以因此拿個安慰奬?又有幾多個他朝有日,飛黃騰達,千方百計都不能洗脫這劣斑?我並不是叫年青學生甚麽都不敢去做,有些事情是只有年青學生才會去做的。不是説他們笨,只能説理想大都有年齡限制,到了某些年齡,生活體驗會塑造一個更切實際的理想。毛孟靜所講的話,恐怕連笑話也不是,切勿認真看待。

























17 則留言:

  1. 這已經是嚴重的歪曲事實,也從幾次事件看出毛孟靜是一個可以為自己的政治利益去迷惑群衆的人。要領獎學金,除非香港政府用使用對付陳光誠的方法,但也不是每個受迫害的都可以去留學。或許能領獎學金,不如跟人說如果願意到錦州監獄服刑就有可能拿諾貝爾和平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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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不知何故, 總覺得毛議員當選後, 言行愈來愈"過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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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有三件事讓我看出毛孟靜是混世政客:1)跟李卓人就六四問題對罵;2)跟范國威去維護「本土」用詞;3)佔中獎學金。坦白說,你給我完全民主的普選我也不知道選誰好;最大可能是不去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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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坦白講她這種説話儍人也不會信,所以不能稱迷惑,我當笑話已經講得含蓄,率直講是廢話。講刑事後果,應該由公民黨的資深大律師去講,而不是即興的胡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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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民黨的資深大律師是否講持平的說話,就要看看他們是否以政治為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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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起碼不會講毛小姐那種無知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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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還以為,佔中的所謂意義是眾人的犧牲,這樣才能感動人心
    當有人說佔中後果「不似預期」時,是不是在反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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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 正如標少所說, 佔中現在還未有具體方案, 我們根本很難預估有什麼後果, 以及值不值......
      2. 佔中只是手段, 請勿將佔中升上"神枱", 變成反不得的東西......將手段當成目標, 本來就是本末倒置.
      3. 閣下不認為毛議員說話有誤導成份且十分危險? 若佔中主要支持者當中有人不負責任地亂發言, 這對於成功機會已不太樂觀的佔中運動, 無疑是加多一重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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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個人主觀認為沒有什麼後果,反正結果如何,都是各說各話,正如上次林老師事件,
      事後就是一方奉林為人民英雄,一方認為林錯得不能再錯。
      2)我的言辭令閣下誤會了意思,對不起
      3)我一直喜歡把小朋友當大人看待,讓他們決擇,但要承受後果。一味的不讓他們
      犯錯,只會令他們不懂如何避免錯誤。當然,這次的教訓很大,我們當跟他們說個
      明白。


      個人對佔中的立場跟閣下大概不相同,本人在多方面不贊同佔中,卻對佔中不佔中,
      無甚感覺,所以不介意什麼傷害不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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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不太肯定你的立埸,就算是眾人犧牲,也要知值不值得,考慮會包括有甚麽成效和後果,否則便是無謂犧牲,根本不值得這樣做。使人感動的事不一定可以達成甚麽成果,也未必值得做。如果估計後果未必似預期,就要調整策略,也不一定是反佔中。只有一腔熱誠,並不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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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還想問一句,國之四維,閣下具三,所欠為啥?管仲這治國四綱,有恥的話就邪事不生,可有此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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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標少搶了我的話來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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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本人並不支持佔中,感覺就像上次五區公投一樣,龍門任泛民搬,到底這次佔中是和
    平還是不和平,是誰作決定?看不過眼他們既要找青少年作爛頭卒,還騙他們留案底
    不會影響前途,忍不住留言譏諷一番,只是詞不達意,引起誤會,敬請原諒。

    「感動」一詞,實在應該加上引號,因為照現時環境看,支持的人早就支持,反對

    的人不會因而轉變,實在不能影響得了誰。

    本人語文水平不高,導致各位揣測,再一次說聲對不起。

    另,有感現今建制、泛民,皆欠缺了點什麼,所以取此名字,警惕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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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要找青少年作爛頭卒,還騙他們留案底不會影響前途」
      毛孟靜和六七年鬥委會不相伯仲。我奇怪社會沒有嚴厲批評她。

      「有感現今建制、泛民,皆欠缺了點什麼」
      十分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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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我曾經分別留學澳洲及英國,申請Visa問的問題只有一個,有定沒有案底,是犯咩事根本唔重要,他們都唔會問,基本上你要留學根本上就唔可以有案底,佔中可能不是嚴重的罪行,但過多十幾年後,唔好話外國的人現在及將來會唔會知道有佔中呢樣野,香港的人都會忘記有呢樣野,我都曾經申請香港的一些大學的非聯招及工作表格,他問的都是有沒有案底,罪行的性質根本唔重要。何況,罪犯自新條例只適合香港,毛的講法是開空頭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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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表格只需問Have you ever been convicted in any court of law before?問你怎樣回答?就算用自新條例,可否引用該條例容許3年洗底無須披露有關案底也成疑問。況且自新條例只能用一次,也不應胡亂使用。我恐怕毛小姐把毒藥當了補藥叫人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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