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6日星期二

包致金的訪問


包致金﹕終院5官曾想辭職
99年人大釋法一役

【明報專訊】已退休的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包致金接受國際台《時事縱橫》訪問時首次公開透露,1999年人大常委會首次釋法,凌駕終院就居港權一案判決時,他與另外4名終院法官曾經認真考慮請辭。他自言,相信是自己的「傾向保障自由的裁決(liberal judgement)」而不獲延任終審法官。

暗示被迫退休

維基解密去年公開美國駐港總領事館的電文,指包致金向美領事提及5名終審法官1999年欲辭職,65歲的包致金在昨日的錄影節目中回應主持人提問時,直認真有其事;他進一步說,當時向美領事表示釋法事件嚴重,令他們考慮是否辭職,但最終選擇留下,「以為很多人都知道,不認為這是秘密」,他之所以告訴美領事,是他認為美國是香港的朋友。

「陳兆愷是好人 退休年齡獲延任合理」

包致金被多番追問,心中是否認為自己是被迫退休時,他說,「我不肯定被迫退休是恰當的字眼,但如果你問我,是否相信我不獲延任的原因, 是因為我傾向保障自由的裁決(liberal j udgement),那我可以告訴你,我相信。」包致金在節目中,又主動談到現任終院常任法官陳兆愷是很好的人(he is a very good chap),即使他年屆退休年齡,亦沒有任何理由不獲延任。

對於前律政司長梁愛詩批評法官的言論,包致金表示,同意梁愛詩有權表達個人觀點,但其說法令人憂慮,「我尊重她這是她的觀點,她絕對有權表達其見解,但事實是一個我尊重的人說這樣的話,令人更擔心」,他認為梁愛詩的言論不會直接損害法治,卻有潛在危險,更說傳媒可能較司法機構更能保障法治。
(5/11/2012)

包大人接受亞視訪問,標少當然金睛火眼,上youtube看verbatim的對答(下面連結共24分鐘的訪問)。主持人Michael Chugani咄咄逼人,包大人如果是在法庭作供的話,他便是一個典型的言詞閃爍的證人(evasive witness),有些評論,他不敢率直講心裏的想法。

我記憶所及,法官甚少接受訪問,上電視評論富争議性的議題及司法任命,恐怕前無古人,後無來者,除非是我離港10年,走漏了眼。以前退休法官接受訪問,一點也不出奇,但不會談論自己為何得不到延任,酸溜溜溢於言表,還要把陳兆愷法官明年屆退休之年,也刻意提出討論。這也算言論自由?只提陳兆愷法官,又不提李義法官(Ribeiro),表示李官做得不好?抑或是風聞誰可延任,誰不可延任,所以出來製造輿論?假如曾蔭權現在走出來指指點點,有關主要官員的任命,你又會怎樣想呢?

我相信包致金一貫liberal minded的裁決,在某程度上使他不獲延任,這因素未必大得過維基解密所抖出來有關他寫給美國駐港領事的信。與其說美國是香港的朋友來解脫這帶政治含義的電郵,不如干脆說美國駐港領事是他自己的朋友,他寫信向朋友吐苦水。如果這樣解釋,就合情合理。假設有香港法官寫信給大陸的法官朋友,批評香港一些liberal minded的裁決,對香港社會帶來的冲擊,信給抖了出來,結果會怎樣呢?標少在20歲之後已領悟美國是怎樣的一個朋友,包大人睿智過人,又怎會不知,用美國是香港的朋友這解釋,真的不獲延任氣昏了頭,才會這樣講。就算大陸該罵的地方磬竹難書,美國也不見得是香港可傾心吐意的朋友。

包致金被問及人大釋法及97前上訴到樞密院兩者的比較,他很明顯覺得人大不是法庭,(相對於樞密院由law lords組成),有甚麼資格可以凌駕終審法院推翻其裁決。包致金的看法存在根本的矛盾,他覺得人大不是法官組成的法庭,所以不能處理司法決定(judicial decisions)。可是,姑勿論他争論那些屬人大能夠解釋的範籌,只要有一些人大可解釋的法律條款,到頭來就是司法決定(judicial decisions)。這當然是畸形的結構,基本法第158條是這樣寫,奈何?第158條這樣訂定,奠定了外行領導內行的基礎,雖然出現這種情況的機會不常見。包致金的看法明顯與第158條相悖,其實他一開始就不接受任命的話,心裏會好過得多。現在作為非常設法官的他,再聽審終審法院案件的機會,應該不會太多了,何必戀棧。

不少人對這執法律牛耳的人不獲延任,無限惋惜,覺得少了一個liberal minded的法官是香港之哀。這也是偏頗的看法。一則任何受任命的法官都有退休年齡,一則包致金的裁決未必一定是香港之福,對他推崇備至的人,有幾多個看過他大部份判辭而作出中肯的看法呢?



http://www.youtube.com/watch?v=6AgwMm4xClQ
http://www.youtube.com/watch?v=yFV0o8ye9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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