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天之內去了三次機場, 昨晚送大女兒女婿走, 他們今早迎風去, 香港一日到黑都打風, 他們落機之後才掛八號波, 都算好彩不用轉飛其他地方。女兒行色匆匆, 只來了八天, 其中三天安排了工作, 為前途搏殺, 今年餘下的日子, 她還最少有四、五個地方要去, 有公幹, 有旅遊。這次短聚, 我挺忙, 弄挺多東西給她吃。弄吃, 對我來講, 一蹴而就, 並不艱辛。歸寧省親, 頃刻便溜走了。
上一篇已有人責怪我已很久沒講吃了, 這一篇講吃, 我相信不會被人罵。這幾天大女兒都吃了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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芋頭燜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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涼瓜金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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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灼墨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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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dney Roc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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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腐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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椰撻薑汁蛋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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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靈芝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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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魚燜花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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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銀蒜蒸大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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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椒豬肚豬肺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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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橙煎鴨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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鴨油菠菜苗炒大豆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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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芝蓮雞湯 |
正所謂未能盡錄, 原因是這些相都是女兒用電話影了在facebook放毒的。「放毒」這潮語我是剛學曉的, 即是把美食相片放上去與朋友分享的意思。女兒有個老外舊同事, 看了美食的相於是google translate看下中文講甚麼, 殊不知出了emit poison。吓? 乜啲嘢有毒架? 有些美食, 女兒只顧吃沒有拍照, 也有些十分普通, 不值得放毒, 所以未能盡錄。
她說這次鴨吃得較多, 那是因為我把鴨脾鴨翼用來燜芋頭, 鴨胸用來煎, 而鴨壳就做陳皮鴨湯, 我用了兩隻光鴨, 共4k重(6斤半)。芋頭燜鴨我是這樣做的, 鴨脾斬成兩件, 芋頭也切成粗條。先在鑊中爆香鴨脾鴨翼至金黃色, 爆好盛在碟中, 用鴨油來煎芋頭, 四面都煎, 煎好盛起備用。把鑊中剩下的鴨油倒起, 然後把鴨件倒回鑊中, 加入1湯匙日本面豉醬, 3湯匙蠔油, 3湯匙紹酒來調味, 另加兩碗水。鴨件稍為炒勻就倒芋頭入去兜幾下, 然後倒入碟中, 慢火蒸個半鐘便可。如果用碢來燜, 這芋頭都糊了, 所以是先煎後蒸, 鴨夠稔而芋頭不變糊。這燜鴨其實是蒸鴨。
上圖的鴨油大荳芽菠菜, 是用煎出來的鴨油炒的, 這碟看似簡單, 其實頗花時間, 因為我把大荳先摘出來炒, 炒稔了才落銀芽, 上碟前才落菠菜葉, 落少許鹽已很美味了。
大女兒最喜歡喝我的雞湯, 她給了米芝蓮一星, 多年以來都沒有摘掉這星。做法其實很簡單, 我把一隻雞去皮, 稍切開幾件來煲, 煲到雞肉完全爛掉, 用不銹鋼筲箕隔掉雞渣, 做了湯底。另外用煲來煮切件的黃芽白及切片的白靈芝菰, 菰可以後下。黃芽白煮稔後就隔去水份, 再把菜水搾乾, 菜和菰放進雞湯, 加點鹽便可。黃芽白不能直接放入雞湯裏煲, 以免菜味奪去雞湯的鮮味。
我十多年前未移民時在香港街市買到白靈芝菰, 近年回去逛街市已見不到了, 不知何解。在悉尼買到的白靈芝菰(如上圖所見), 都是大陸船運來的, 行程加上去到市場出售, 閒閒地是收成的一個月後, 所以見到新鮮的我會一整箱買, 一箱約十幾二十隻, 要五、六十澳元, 單買一隻要四、五元。一箱有3k重。賣菰的意大利仔因為我是常客跟我混得很熟, 對我特別優惠。
標少談吃絕對是胡謅, 我的煑法雜亂無章, 也從未試過拜師學藝, 都只是憑感覺亂打亂撞地炮製。上圖有一味豆腐糕, 絕大多數的人都未吃過, 要做其實很簡單, 食譜的連結在此:
豆腐糕, 我覺得比蘿蔔糕好吃得多。
可能我唔夠潮,一直以為「放毒」係攝影愛好者嘅潮語,唔知道有咁嘅解法,「飯テロ」反而聽過。
回覆刪除碟大蝦睇上去最好味,標少應該定期「放毒」。
Gato
我唔係搞飲食架, 而且, 放毒要影靚相, 我好求其, 只顧好吃, 不理賣相。
刪除「放毒」不單指將美食照片上載放享而令人垂涎欲滴,凡上載照片勾起欲望嘅都可以話係放毒。
刪除https://bbs.hupu.com/19792818.html
http://www.dcfever.com/news/readnews.php?id=3348
Terry
而人人都被慫恿發到社交群體去曬包包、曬旅遊、曬美食(這叫「放毒」),然後又爭相討論,爭相點讚
刪除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1122000773-260117
Terry
http://hkdic.my-helper.com/
刪除潮語字典
Terry
謝謝。
刪除標少
回覆刪除如果你回港搞私房菜
我一定全家捧場
我的喜愛 胡椒豬肺豬肚湯 炆鮑魚仔 椰撻薑汁蛋撻
還有一味 米芝蓮雞湯 這湯看起來十分濃郁
起哂膠 謝謝你的分享。
無本事搞私家廚房, 偶一為之招呼下朋友到家裏吃飯還可以。
刪除之前標少介紹白靈芝菇已好想試, 但香港街市和超市都找不到.
回覆刪除ea
大陸運去香港點都新鮮過運去澳洲, 我都唔知香港點會咁失敗。另外, 澳洲鮑魚菰好過大陸嗰啲, 因為用咖啡渣培植,又快又靚, 有好多cafe以咖啡渣換菰。
刪除煮得開心、食得開懷,一家團聚,無以尚之!
回覆刪除https://m.mingpao.com/pns/dailynews/web_tc/article/20170827/s00005/1503769721829
回覆刪除此案關乎 "維護公共秩序" (社會效益) v "公民抗命/違法達義"(社會效益)的裁決,周兆雋等人不服上訴庭的裁決,但他們仍未能提供足夠理據,令人相信由"公民抗命/違法達義"獲得的社會效益肯定超過"維護公共秩序"所得的社會效益,反而"維護公共秩序"的社會效益顯而易見,不須要擁有法律教授或博士銜頭但有一般經濟常識的普通市民也能理解和估算得到,周兆雋等人可參考 Judge R. Posner 的法律經濟學和有關侵權行為、正義等法律問題。周兆雋等人可以解釋為何示威者有權令他人受傷而不須接受適當(包括阻嚇性)的刑罰?
刪除我沒有直接去比較案例的案情, 潘官清晣講了考慮因素, 假設我完全接納上訴庭量刑太重(其實我也同意過重), 我想問:一, 上訴庭對某些行為判重了, 法律專家建議可以怎樣; 二, 兩位專家對於能否上訴主終院意見不一, 那說明了甚麼?
刪除建制派應感謝戴耀廷 (施永青blog)
刪除https://hkgpao.com/articles/147367
也說得有道理。
刪除指未按規定填違泊告票 退休警官申終止聆訊
回覆刪除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70828/bkn-20170828153158886-0828_00822_001.html
活學活用
個官不是在審張告票(牛肉干),而是在審理那張傳票(summons) , 不是活學活用,應是不學無術。那張傳票defective嗎?我正在遊玩,唔抵得要答兩句。
刪除小弟對交通一竅不通;還以爲是summons有問題。
刪除先有告票,對告票有争論:一,控方撤銷或,二,申請傳票上庭,在法官席前要處理的是傳票不是告票,申請终止聆訊?除非在法官席前的傳票有錯漏,否則個官點裁決不是席前的案件(牛肉干)?使乜押後裁決?
刪除胡紅玉倡律政司長交出刑事檢控權 指雙學三子案須政治解決
回覆刪除https://news.mingpao.com/ins/instantnews/web_tc/article/20170828/s00001/1503898872334
老驥伏櫪 志在千里
d提議越來越��頭,萬一下次連DPP都受質疑,咁又交出比邊個?
刪除八叔公字
當然係「大公無私」的學者,戴當家同陳準副校長(自稱)。
刪除呀,佢哋都受校長影響,校長又受特首校監影響,都係由民意代表(3萬票)的公文袋決定6、7百萬人的刑事檢控啦!
潮語“放毒”唔止講食
回覆刪除其實泛指“一切行為引誘別人做唔健康的事”
放食嘢相引人食多咗加食得唔健康是其一
還有用名車載友人引佢買貴車
放靚音響俾友人聽引佢買音響
種類繁多,未能詳述
咁即係乜都可以放毒, 而放毒是貶義詞。
刪除又唔可以話貶義詞嘅,讚人哋張相影得靚都可以話張相係「毒相」(影到好似用貴價器材咁),總之潮語一向不宜過度解讀。
刪除多口講句,標少影D相真係比較著重記錄性。
Gato
哈哈, 潮語太潮, 也許適宜不求甚解。我一向都沒興趣攝影, 也不懂影食物的相。
刪除標少,你好。
回覆刪除黃之鋒那監獄平面圖,如果真是他 寫和發放的,
有什麼後果?
丁煌:懲教署有責任檢查囚犯信件
刪除丁煌大律師指出,黃之鋒的行為涉嫌違反《監獄條例》,一經調查平面圖確實是從他手上流出,或須面臨懲教署的內部紀律委員會聆訊,而一旦被裁定違反《監獄條例》,懲教署有權對黃之鋒進行加監的懲處。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因違法強闖政府東翼前地,而被判即時入獄。他不但沒有感到自慚,反而更變本加厲地呃Like,外洩囚室平面圖。這張平面圖除錯字連篇、惹人笑話外,更引起廣泛討論:究竟外洩監倉平面圖有否違規?曾是監犯的本土派李珏熙在Facebook指,懲教署規定囚犯不可畫監獄結構,更恥笑河童「睇怕要加監」。本土派都想河童加監,看來佢都幾犯眾憎!
刪除處方正進行調查
有懲教人員指,在囚者的信件都會由當值人員審查,相信河童的囚室平面圖有經保安關卡。有網民就此質疑:「呢張圖過到柳記(懲教署)郵件檢查?」李珏熙突破盲腸地指出,有機會是寄給立法會議員,因此不會查,更指「若果有人話擔心佢逃獄,要求懲教署徹查,佢就GG(玩完)」。
據了解,因為事件引起公眾關注,所以署方正就此進行調查。河童到底使唔使加監,好快就揭曉﹗
https://thestandnews.com/politics/三子判監-胡國興-判辭非情緒化-遊行人數不算多/
回覆刪除三子判監】胡國興:判辭非情緒化 遊行人數不算多
胡官終於開腔
習近平談冤假錯案:做糾錯的工作就是為了彌補傷害 (cctv.com)
回覆刪除http://big5.cntv.cn/gate/big5/news.cctv.com/2017/08/24/ARTIHGEcDzAFEktkWvpzaYg8170824.shtml
視頻
https://www.facebook.com/HKInsights/videos/1433359916759877/
https://www.facebook.com/HKInsights/videos/1433359916759877/
黃碧雲面書最新貼文:羅冠聰及東北案的梁頴禮已申請法援,並會為刑期申請上訴
回覆刪除https://www.facebook.com/helena.dphk
法援會批? 終院都唔批。
刪除笑死我也 泛民永远不忘抢光环 抽水
刪除on 99
今次同意馬生,一舊雲抽水多過乜
刪除人民日報打抱不平:為掩蓋白人男性不齒的逃生
回覆刪除鐵達尼號華人倖存者背污名一個世紀 看民族主義如何「為我所用」
咁都得
立法會秘書處追梁游各 93 萬 限兩周內歸還 游蕙禎:唔會突然有錢
刪除馬鹿幫手還錢呀!
破產比較sensible點 under the circumstances. 不是93萬 還有沒完沒了的訟費
刪除馬鹿畀份工佢做囉。
刪除Offer her a job similar to the position of Ms. Lewinsky.
刪除我已經相當肯定WALLY 楊是支共特別黨員 就如梁愛詩 梁振英
回覆刪除我都幾肯定马鹿是美國政府的特派員, 肩負任務在港搞氣氛。
刪除習近平這種 叫 普通黨員 花名冊上有名字
刪除毛鈞年(楊的入黨介紹人 也是牠發展楊的 )這種 叫 地下黨員 49年前 在國府佔區 在香港 花名冊也有
楊振權這種 叫 特別黨員 花名冊沒有名字 只有少數黨內成員掌握 如張學良 榮毅仁
早都話馬生係美國國安, 而家trump周圍搵老友開刀削預算, 攪到隻毒果都幾乎要摺埋。
刪除馬生, 點解美國啲民主自由選舉等普世價值唔係索馬里, 奴旺達嗰啲地方培植下嘅。
刪除學RAY WONG 的講法
刪除on9野不想理也不會答
梁振英可以同張學良哩個令國民黨達成全國統一大業的大功臣,相提並論的算入共產黨地下黨員,都應該心甘命抵^_^
刪除馬鹿關於花名冊是真的嗎?
刪除小弟也有此興趣
至於榮毅仁我相信是真的。
榮毅仁死後蓋黨旗, 被稱為同志。
刪除請教標少
回覆刪除陳志雲案被律政司覆多核次
為舍坊間沒有人提出案例
證明律政司不是第一次覆核判刑。
你搞錯了, 律政司不知覆核過多少件案, 只要你登入司法機構網以CAAR來搜尋, 彈出400幾宗, 其中中英文判辭有些重複, 至少都覆核過三幾百單。
刪除https://thestandnews.com/politics/重奪公民廣場案-上訴庭判詞英譯本發佈-點譯-違法達義-與-歪風/
回覆刪除重奪公民廣場案 上訴庭判詞英譯本發佈 點譯「違法達義」與「歪風」?
In recent years, an unhealthy wind has been blowing in Hong Kong. Some people, on the pretext of pursuing their ideals or freely exercising their rights conferred by law, have acted wantonly in an unlawful manner. Certain people, including individuals of learning, advocate “achieving justice by violating the law” and, under this slogan, they encourage others to break the law.
標少此翻譯恰當嗎?有沒有更好的譯法?
https://thestandnews.com/politics/重奪公民廣場案-上訴庭判詞英譯本發佈-點譯-違法達義-與-歪風/
回覆刪除重奪公民廣場案 上訴庭判詞英譯本發佈 點譯「違法達義」與「歪風」?
有沒有比這個更好的譯法
有人對判辭不滿轉戰翻譯, 轉移重心來批評? 這是出自法庭傳譯的手筆, 並非大官自己譯的。真的以為大官的英文差勁嗎?別笑死我。啲友去翻幾篇他們寫的英文判辭來看下便知。歪風可能譯作unhealthy trend or evil wind較佳, 但我不是搞翻譯的, 不敢胡亂批評。有識之士我會譯作learned persons.
刪除「違法達義」可否這樣譯: breaking the law for a just cause?
刪除unhealthy trend比較貼題和公證一點
刪除謝謝標少
for a seemingly just cause......
刪除馬鹿
刪除"seemingly"是你自己加入的價值觀。
the so called "just cause" is only according to 3條X樣 。 not to Wally and not to Maro.
刪除阿大, u deem ”taking back civic square" thru the use of violence and confrontation a just cause?
NO. I only see it from the translation perspective (of 違法達義). I did not add my personal value judgment. They are 2 different things.
刪除My personal value is : their act was a mindless thuggery.
刪除我英文唔好,想問標嫂高見
回覆刪除Gato
我老伴不參與討論。
刪除https://www.hk01.com/sns/article/115920/?utm_content=buffera4047&utm_medium=Social&utm_source=facebook+hk01&utm_campaign=buffer
回覆刪除我想請教,點解用全女班陪審團。 有咩目的呢?男陪審員都唔係咁難搵啫?
我想
更正: 最尾的兩個字「我想」應刪除。
刪除我相信全女班是巧合。我睇報級報導的案情, 我做陪審員都畀doubt.
刪除女事主大話連篇
刪除不盡不實
如果發現女主角講大話,會唔會告佢呢?
刪除無得告, 除非她偏離供詞及承認講大話。
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