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2日星期六

打釘記

一面呷着梨山高冷茶, 一面在思考民主黨林子健的打釘事件。我一向都比較少喝台灣茶, 以前有朋友送過不少凍頂烏龍、桂花烏龍及東方美人茶給我, 飲完了也沒有找來買, 主要原因是我買茶的茶莊沒有賣台灣茶。今年5月在台北龍山寺站的地下街見到一家茶店, 看標價不算貴, 於是跟老闆搭訕了幾句談起喝茶來, 台灣人好客, 給人試食試飲毫不吝嗇, 我於是點了台幣3000元一斤的梨山高冷茶來試。老闆剪開了一包4兩裝真空包裝的茶來泡, 這茶入口幽香清淡, 老伴十分喜歡, 我當然買了一兩斤。論茶, 始終是入口回甘的鐵觀音是我的首選, 梨山茶雖然是烏龍類, 飲起來較像花茶, 較適合女性。

林子健打釘事件, 接受傳媒訪問兼盤問, 其中一條問題是質疑他雙手被反綁,手上卻沒有明顯傷痕, 他的解釋是肉隨砧板上, 他沒有掙扎, 所以沒有傷痕。這解釋我不收貨。試想下在大腿上打了20幾口書釘, 每打一口都刺痛, 人的本能反應就會掙扎, 不是為了鬆綁, 痛楚就會有反應, 綁着的地方會有磨擦, 除非打釘時用了麻醉藥, 打落去是沒有感覺的, 否則, 怎會沒有反應造成的掙扎傷痕。坊間有人指責林子健在弄虛作假, 自編自導自演, 我不敢妄下定論, 在自己大脾打釘雖然殺傷力有限, 但這自己動不了手, 也犯不着叫人這樣做。要做大龍鳳, 方法多的是。亦有謂工具那麼多, 用電槍好過用釘書機, 國安辦事, 怎會用這種工具? 要知道電槍屬於槍械, 被警察截停搜查到就要坐監, 釘書機隨身携帶一定不會犯法。我就會用釘槍, 單手操作, 直接準確, 打入肥肉, 釘也不會曲, 長釘短釘也可以用。

整件事太多不合情理的地方, 我一開始就不評論, 以免上當。就算泛民主派評論這件事, 很多都首先用了「如果這是事實」, 前置了疑問的口脗, 才繼續講下去。我怕打針, 更怕打釘, 如果我被打釘, 我會叫喊, 因為我大脾沒有肥肉, 但我不會屈服。如果這是一齣劇, 這編劇要炒魷魚了, 破綻未免太多。我也只能多用幾個如果, 像我這樣率性而為的人, 莫講搞政治, 評論政治也會上當, 還是評論法律好過。

呷一口梨山之幽香, 芝蘭之室, 老伴對飲, 相忘於網絡世界中。早幾天, 跟「偷」麵包的女生談起Gosh案例, 一堆客觀主觀的概念, 不亦樂乎。我很少教人抗辯, 多數是教人尋求簽保守行為, 這星期收了幾個祝福, 安慰了幾個惶恐的心靈, 我覺得自己很踏實, 怡然自得, 安寧靜謐。

57 則留言:

  1. 起初我都覺得奇怪 , 但都選擇相信 , 因為無乜正常人會用釘書機來釘自己 . 但睇完標少所寫 , 沒有掙扎痕跡 , 或假設有可能使用麻醉藥 , 就可理解點解被釋放後坐的士回家而唔立即去急診室睇醫生及報案 . 始終破傷風都有機會死人, 去急診室是正常方向.
    雖然是這樣 , 都仍然有機會是老共所為 , 但有一樣唔明 , 去得海灘 , 浸死咪簡單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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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嚇人和殺人好有分別喎, 咁都殺咪死得人多。致於破傷風, 如果我做大龍鳳, 我就會先把書釘用火酒消毒。總之, 脫身之後, 驚又會報警, 老定更會報警, 一般案發後不立即報警而去沖涼的只有強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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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可能被人性侵 , 唔方便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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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哈哈哈!
      對唔住,我唔應該笑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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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比你笑死,咁都想到,真攪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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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佢有冇沖涼就唔知.但就因覺得衣服好多泥沙,覺得好骯髒,回家後立即浸洗衣服, 以水浸左一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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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件事不合理處多到數唔哂.
      不按牌理出牌既可以係林生,亦可以係中共.
      現階段各種猜測都係無意義.等睇警方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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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简單啲嘅解釋通常都係正確嘅。
    而呢单野最简單嘅解釋就係自導自演,搏出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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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如果用咁嘅方法搏出鏡, 都好蠢啫, 或者好創新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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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睇佢往績,都覺得佢唔係一個"正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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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超凡脫俗, 別樹一格咁話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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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一個從政的人, 要做騷對抗地產霸權, 卻不去人家的樓盤示範單位處攪, 反而去攪百佳的收銀員嬸嬸, 並拍片放上Youtube作為政積, 林先生的智慧有多高可想而知
      北京要這樣高調教訓他? 他未免自視太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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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法律上疑點利益歸於被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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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邊個係被告?而家係佢指控大陸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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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如果條友做假咁又邊個係被告? 呢單嘢好多「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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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馬鹿也覺得此事有點弄虛作假的成分 個肥佬的口供不盡不實 前後有改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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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話時話,件事發到咁大,警察通常會叫專業法醫同佢詳細驗傷,定係都係叫A&E寫驗傷報告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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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睇報導警察似call左左法醫
      https://m.mingpao.com/ins/instantnews/web_tc/article/20170811/s00001/1502450565725

      相對A&E醫生,相信法醫既報告會更可解開迷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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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咁我又唔覺得唔掙扎唔出奇, 講真我都試過唔小心釘過入肉, 其實唔多痛, 連比針吉都不如, 係佢講到咁誇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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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痛唔痛係睇你釘到邊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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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林子健自己話落釘同拔釘都好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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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呢宗案件都幾奇怪。 林生聲稱係旺角被擄,但係到目前為止搵唔到目擊證人;警方翻查附近商舖閉路電視,又搵唔到擄人片段,只搵到林生在現場出現片段。 被人打釘書釘三日,開完記者會先去醫院拔除;正常人會即時拔除而唔會等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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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如果兩律師都建議傷者先開記者會展示傷處,而不去醫院或報案,將來在法庭會否被法官責備他們不顧傷者的健康?或不信任警方?破傷風或食肉菌之類
    KK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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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其實唔止件案奇奇怪怪,根本條友就係奇奇怪怪 ,9唔搭8咁。。。咁當然我唔認為佢會痴線到咁釘自己。。。但我主觀上唔覺得佢有咩咁值得俾中共搞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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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破案線索就在“北方口音”
    詳情要請教馬鹿,如何分辦北方口音\官話
    為何肥仔死口咬定是北方口音而不一般是普通話
    是否意味着要釋放他們是國安,繼而混淆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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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理解的北方口音是捲脷捲到蛋卷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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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不少香港土生土長的居民都對中國各地囗音不甚清楚。以前總之不是兩廣或福建人就是「北佬」。北方囗音或者是深圳河以北呢(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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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恐怕這個不是“線索”, 是“破綻”, 林先生聲稱有疑似公安三日前曾致電警告他, 由此推斷兇徒是“強力部門”. 據TVB報導, 警方查得致電者用的是無登記的“太空咭”, 不熟識電訊科技的人以為這樣便無法追查, 但事實上即使是“太空咭”, 都會留下很多電子足跡, 再配合遍布全港商舖的閉路電視鏡頭, 幾乎每架車上的car cam, 做假很易穿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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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Car cam都用到?
      行緊定停係處既車?
      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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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太空卡係可以查係大約邊個位置打過黎,如果係佢自己玩野一查就穿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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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多左小小調查方向姐, 無任何大小新結論。
      "搞佢既人"當時在附近踩緊錢call佢冇話唔得。
      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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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如果大陸要攪佢,求其揾幾個自由行爛仔
      打佢一餐咪得囉,洗唔洗咁高調,
      肥佬以為自己係乜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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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如果佢自己打俾自己,係會打電話同聽電話好大機會用同一個cell site,佢話佢當時係旺角,旺角閒閒地幾百個cell site,行多兩步已經收左第二個,個犯邊會咁好彩收到同一個
      當然唔排除完全無可能,但我地而家又唔係要告佢,只係用黎拆穿佢大話都夠晒
      當然如果係真係咁神奇有個咁憎美斯既公安既,咁至少可以叫有多個調查方向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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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標老大沒錯 支那普通話有卷舌頭的 台灣國語沒有

      馬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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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開記者會先, 唔報警唔出奇, 奇就奇在回家換衫仲要洗衫先, 如佢所講傷得咁重, 正常人跟本唔會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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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有謂:憂報警後不能向傳媒披露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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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講開又講,肥仔對國安不熟悉,每省都有國安
    他想嫁禍國安,以為國安就一定是北京來(傻的)
    好似當年拉王立軍,小弟剛巧在四川出差,有幸見大埸面,當時第一批到四川的就是湖北國安支隊
    第二批就是直轄北京國安(最高級別)
    由於四川公安跟湖北國安對峙要從美使馆搶王立軍
    最後才出動北京區國安護送王立軍返回北京受審。
    由此可見肥仔對國安不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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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地方的通稱國保,國安是國家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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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事到而今,王生呢個case已經大勢已去,佢本人固然話"唔再講嘢喇,希望件事快啲了結", 佢嘅黨友及一炅泛民都噤若寒蟬,(真正嘅寒蟬效應也,一笑),最早出聲個機會主義者楊岳橋亦都突然不再慷慨激昂,無影無蹤,無他,見勢色不對,立即割蓆止蝕也, 連帶"反對一地兩檢" 呢幾個字都變成負資產,冇人再提,呢幾個字喺呢幾日完全喺報章消失,相信呢樣嘢係最初提出要開記招嘅人始料不及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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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照依家咁睇 , 會唔會setup 一個局, 跣民主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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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係都只係跣親啲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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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有謂:憂報警後不能洗衫,件‘飲衫’點可以俾警方做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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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各路英雄, 單嘢越嚟越無討論價值, 鳴金收兵喇。佢自己都發覺破綻太多, 越講越論盡。可能錯估形勢, 得不到預期效果, 於是就希望件事快啲過去。唔知警察有無去M記睇錄影, 睇佢當時啲衣着同狀態, 確認一下佢嘅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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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有人突然話要走佬去讀書喎。。。

      依家自己人都質疑,新同盟班前少壯派更對佢喊打喊殺叫佢唔好屈佢地同中央接觸過,依家只剩支聯會乘機抽水。。。

      楊岳橋仲痴線,乘機又同一地兩檢扯上關係,真係9唔搭8。。。

      睇黎霞姨又要出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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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http://std.stheadline.com/daily/news-content.php?id=1647273&target=2
      要聞港聞
      林子健稱被擄虐待 何俊仁對事件疑惑
      標少笑死你未哈哈!自己友都唔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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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咁講, 何俊仁對事件的疑惑是講施暴者的動機及是何方神聖, 而不是懷疑林子健在演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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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兩年來去了兩次,龍山寺站的地下街跟羅湖城像沒兩樣,看到那些線面店、理髮店和在閒坐的老伯我已經沒有興趣,只好匆匆走到捷運站,完全留意不到有標少所說的店。

    看來我太先入為主了,難怪常錯過事物的細節,還是要改改這個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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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啊標少
    此肥佬及民主黨侮辱緊香港人智慧,
    所以扯火火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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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仲要同一地兩檢扯上關係,對泛民來說簡直公關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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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這件事跟一地兩檢扯關係確實風馬牛不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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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This may well be more significant: -

    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70814/bkn-20170814103939826-0814_00822_001.html

    上訴庭裁定,第三者保險保險單就駕駛者的呼氣、血液或尿液中的酒精含量而拒絕賠償,是針對駕駛者的身體狀況而拒絕賠償,因此違反《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第12條對保險單的限制。上訴庭裁定,酒後駕駛的司機遇上意外,仍屬有第三者保險下駕駛,因此判兩名上訴人羅永輝及Gilbert Henry Collins上訴得直。

    ... 採用呼氣、血液或尿液中的酒精比例,只是以科學方法測試去偵查和證明酒後駕駛者身體的酒精程度,《道路交通條例》第39A條只是第39條的補充,有關保單條款仍然是針對駕駛者的身體狀況而拒絕賠償。基於《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第12條,有關保單條款屬無效,兩名上訴人雖酒後駕駛,但他們當時仍有第三者保險,因此判他們上訴得直,撤銷他們駕駛時無第三者保險的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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