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1日星期一

為啥遊行?

我不知道怎樣界定公民抗命, 因為當中有不同看法, 連是否涉及暴力也沒有一致看法。或者我可以粗略講, 公民抗命是刻意做出違法行為, 當被檢控時不予抗辯。香港式的公民抗命是甚麼? 雙學三子及十三太保被判監, 他們是在實行公民抗命嗎? 他們上庭時喊的口號: 公民抗命, 無畏無懼。昨天上街遊行到終審法院以表支持入獄的十六人也喊同一口號, 那就表明他們自詡是在公民抗命, 既然是公民抗命, 即是一定要犯法, 既然刻意犯法以達到抗議的目的, 那麼就預了會被檢控了。為何會喊出政治檢控這口號呢? 大佬, 唔告你咁你點可以完成一個完美的公民抗命動作? 你班友以前都演練過被拘捕時不作反抗, 一切都是預期掌握中, 現在呱呱叫甚麼?

《反抗極權無罪》是昨天遊行扯頭纜的橫額, 作為遊行的點題就未免矛盾了。不違法而可達義就不是公民抗命, 違法就自然有罪, 石永泰所謂求仁得仁嘛, 否則你求乜? 一時又講政治打壓, 一時又講政治迫害, 其實這遊行是覆核刑期而至改判入獄而起, 並非為了其他原因吧。整件事好簡單, 當公民抗命以和平手段進行, 對社會影響小, 量刑也會相對輕手, 相反而言, 涉及暴力行為, 就要心甘命抵預了牢獄之災。假如原審時張官及溫官判三子及十三太保坐監, 他們上訴而獲減刑, 又有沒有這種遊行橫額出現呢?

講到底昨天的遊行是因為判刑過重而起, 喊口號就應該喊: 公民抗命, 重判無理; 反抗極權, 理應輕判之類的話。這班人的公民抗命搞得不三不四, 不是amoeba, 根本是四不像。昨天去遊行的人有幾多個其實是為了社會不公、反對極權等, 及把生活上其他不滿炒成一碟而參與遊行的? 客觀地看, 這遊行抗議, 跟七警判刑後愛字頭罵Dufton的遊行本質上有分別嗎? 做出違法行為的人, 大概以為自己有選擇刑罰的權利, 不判他們無罪或稱心滿意的刑罰, 就違反人權和不公義了。

社運諸君, 不管你是建制抑或非建制, 別選擇性地一時訴諸法律, 一時又訴諸情緒。如果你不認同有法治的話, 就不要訴諸法律, 訴諸法律就要服從裁決(包括上訴之後的終審裁決), 別輸打贏要, 用歪理和藉口去搪塞。

63 則留言:

  1. 標少的文章指出問題所在、我個人絕對同意你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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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問題在預了被拘捕,但沒預到會被提控,更沒預計會被定罪
    好了我認命,即管做些社會服務吧
    甚麼? 我可從沒有預算要坐監留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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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判了社會服務令也有刑事案底, 如果是初犯, 3年後可洗底, 但改判監禁多於3個月就無得洗底, 這16位仁兄仁姐, 全部都不能受惠於《罪犯自新條例》。當然其中幾個(我印象中他們已有前科), 無論如何也不受惠於《罪犯自新條例》。現在他們有豪氣不介意案底, 將來就知道值不值得做出這種行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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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最過份的是呢班法律界粉腸(對不起,我要用呢個詞去形容呢班人)繼續煽動公眾情緒去鼓勵班後生仔繼續盲衝,大大聲響度變相脅迫班法官"以後唔准重判,否則就係政治打壓","你唔好對我重手,否則就係政治打壓"。。。
      之前講過:泛民一發爛渣,所有乜野"維護法治專業"的形象也通通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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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此外,今次判監果批人當中,有幾位做感化及社服令期間態度差劣,上庭遲到,做服務令時態度求其,甚至見老感果陣玩失縱,結果老感寫花佢地要上庭時,法官對佢地仁慈才放過佢地而已,否則,有幾件已經可以提早判監,到時仲可以好似依家咁大聲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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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溫官確是過份仁慈, 姑息養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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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6%89%B9%E5%A4%A7%E5%BE%8B%E5%B8%AB%E5%85%AC%E6%9C%83%E8%81%B2%E6%98%8E%E7%84%A1%E5%8A%A9%E7%B6%AD%E8%AD%B7%E6%B3%95%E6%B2%BB-%E5%90%B3%E9%9D%84%E5%84%80-%E6%AD%AA%E9%A2%A8%E8%AB%96-%E6%98%AF%E6%B3%95%E7%90%86-%E6%98%AF%E6%87%89%E7%94%A8%E5%BE%97%E9%AB%94%E7%9A%84%E6%B3%95%E5%BA%AD%E8%AA%9E%E8%A8%80%E5%97%8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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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吳小姐呢D咪就係法律界粉腸囉。。。

      當日七警重判果陣,佢又唔講呢番話出來?
      http://www.post852.com/206208/【七警案】撰文指法官律師壓力不比警隊少 吳靄/

      吳靄儀繼續指出,杜大偉判決七警案後,「『愛港』組織破口大罵,污言穢語侮辱法官,並煽動種族仇恨,連同內地喉舌,威脅法官本人的人身安全」,「三萬多警員及家屬公開集會,有如黑社會『曬馬』」,「還有尊貴嘉賓到場,以壯挑戰司法的聲勢」,但至今「餘勢未了,梁特不發一言」。

      吳靄儀指出,雖然無法得知杜大偉的感受,不過相信「法官的尊嚴,一如法律界的尊嚴」,「不在顯示勢力霸道,而在謹守專業原則及公眾對專業水平的期望」,相對於警隊,「其實法官、律師、大律師,亦經常面對同一樣的壓力」,但他們都不會因此,降低對自己的要求。


      今日的我打倒昨日的我的最佳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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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果頭先講完吳尚算中肯..........無眼睇.

      八叔公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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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吳靄儀:「能怪人認為其中有政治考慮嗎?...」
      其中「人」是指法律界外人、普羅一知半解的市民, (我不肯定普遍性), 對判詞/事件誤解。
      佢提出無問題, 但既然吳是法律界中, 卻整篇文章以該類「普羅一知半解外人」的角度, 純粹充分表達誤會。
      我模糊了, 文章似乎是吳小市民身分說話, 大談誤解。
      是否有下集文章, 會以吳大律師身份解疑?

      吳靄儀是脅以大律師專長而行「掉轉身份、掉轉槍頭」之事, 俗稱25仔也! 難怪無眼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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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點解批評判辭偏頗的眾大狀, 對於主判辭執筆的潘兆初法官一句批評都無? 潘官寫的才是戲肉, 是否因為他的戲肉無械可擊所以才把焦點放在旁枝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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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另:文首介定應是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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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標少,三子 提出定罪上訴,拖到今年才撒回。

    这是否用苦肉計,先迫政府拖延覆核形罰,
    其後政府又可以加刑。
    二,
    上诉定罪,令到他们完成社會服務令,才有覆核结果。
    如果加刑,便博取同情。
    三,
    我估他們計劃成功了,
    令到昨天十幾萬人上街。

    四,
    既然他們提出上訴定罪,為什麼又取消?



    引用覆核刑罚裁决書

    24. 律政司司長不服上述判刑,在2016年10月13日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81A條向上訴法庭申請覆核判刑[4]。
    25. 答辯人等則不服定罪。代表第二及第三答辯人的何謝韋律師行在2016年8月15日,第一答辯人自己在2016年8月29日,分別存檔上訴通知書,就定罪提出上訴。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81C(1)(a)條的規定,本覆核申請因答辯人等的定罪上訴暫時不能進行聆訊。
    26. 2017年4月20日,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黃崇厚頒令,因答辯人等放棄而撤銷其上訴。法庭於是在5月16日指示,本覆核申請將會在8月9日聆訊。經聆訊後,本庭保留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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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你真係信十幾萬人為佢地上街?
      乜遮打花園,修頓球場忽然大到同維園六個足球場+草地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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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4萬>5萬>總之比預算多........嘿.

      八叔公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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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12:08, 我不知三子為何撤回上訴, 其實都排到期將會聽審, 也應繼續去馬, 除非自認沒有上訴理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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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昨天去遊行的人有幾多個其實是為了社會不公、反對極權等, 及把生活上其他不滿炒成一碟而參與遊行的? 客觀地看, 這遊行抗議, 跟七警判刑後愛字頭罵Dufton的遊行本質上有分別嗎? 」

    你作了田園考察? 生活上的其他不滿包括甚麼呢? 請拿出考察的原始資料。「客觀地看」empirical base是甚麼? 既然討論「本質」essence這麼抽象的東西,如何又能客觀呢?

    利申:我沒有去遊行,我沒有對遊行的本質作出任何判斷,我沒有舉證責任。

    事後我也沒有後悔沒去遊行,既然聲援在囚者,就應該按在囚者期望的方式去聲援,在囚者期望支持者繼續反對東北發展的土地霸權,而不要把焦點放在在囚者的福祉上,所以遊行的主辦方沒有對準焦點。這只就主辦方而言,參與者有何話要說,你要逐個去問,不要未做調查就作沒有事實根據的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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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田園考察? 我飛返去都做不到? 我只是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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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又無親身觀察,憑乜野質疑? 憑乜野說自己「客觀地看」? 憑傳媒隻言片語?
      你真是只是在「質疑」嗎? 你的大部份支持者都認為你「鬧」得好啊。
      如果你真的只是質疑,請不要說「客觀地看」。
      如果你真誠地作出批評,請提出事實根據,不要彈弓手,鬧完又話自己無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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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標少鬧得好!
    班友盤算錯誤, 輸打贏要, 唔講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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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我在佔中前的寫過一篇文章有關公民抗命, 但當時看了兩本書都沒有定義.
    不過我喜歡書中的精句:「真理不會自相矛盾,也不會專用錯誤的手段去彰顯正義。」
    https://qualityalchemist.blogspot.hk/2013/06/civil-disobedienc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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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睇埋今日d 網上KOL,真係唔再"執著"遊行人數、逼爆灣仔(修頓球場=灣仔?),萬一下次連修頓都唔爆,怎辦?

    結果,果然是使出水鏡"士氣論",即係點?"貶敵抬己"囉. 邊個係敵? 何君堯、湯渣華呢d當然係,但首要之敵當然係:石永泰,兜頭紅油淋落去。

    將他染紅就可以解決當前困境,找到出路? 一時三刻,是可以的,長遠就必為有識者所離棄。

    八叔公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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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果然好野呀下!繼上次掘到副庭長聖誕酒會合照後,果位七兄又掘到"好野":

      http://www.templechambers.com/zh-tw/members

      嘩!湯渣華,黃仁龍,曾經仲有袁國強,馬道立......... 石永泰!你仲唔係鬼???

      相信好快又會係FB 師奶間瘋傳。

      八叔公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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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圍爐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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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雨傘暴動開始流行一種講法

      「邊個衝,邊個就係鬼」

      一有D唔同既聲音就話人係鬼

      我雖然無可奈何下支持建制,不過見到反對派果邊爭山頭鬼打鬼咁款人性盡現

      都只能慨嘆一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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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清拆荃灣西樓角38周年 昔日抗爭者:「以前我哋激好多!」
    HKO1 2016-05-12
    王坤說,居民當時相當鼓譟,一直就賠償方案和港府打官司,甚至上訴至英國樞密院。樞密院在1979年判決居民敗訴
    https://www.hk01.com/%E6%B8%AF%E8%81%9E/20696/%E6%B8%85%E6%8B%86%E8%8D%83%E7%81%A3%E8%A5%BF%E6%A8%93%E8%A7%9238%E5%91%A8%E5%B9%B4-%E6%98%94%E6%97%A5%E6%8A%97%E7%88%AD%E8%80%85-%E4%BB%A5%E5%89%8D%E6%88%91%E5%93%8B%E6%BF%80%E5%A5%BD%E5%A4%9A-

    小弟將PC 1978-1980所有香港case 都翻了一遍都沒找到;Lexis Westlaw 也沒找到香港高院的相關結果。不知有沒有前輩可以指點迷津?
    http://humanities-research.exeter.ac.uk/privycouncilpapers/public/trial/index/page/1?order=searchRank&direction=A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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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找了很久也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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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It may be that leave to appeal was denied and that is why no appeal judgment can be fou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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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緣木求魚, 法官係特首任命, 律政司長又要中央批准, 最可笑還心存司法獨立仲O係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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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你心目中既司法獨立下

      法官應該如何才能上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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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最近接連收到一位"愛國" 人士轉來標少的評論, 對你的意見表示高興, 說是一位退休裁判官的專業評論, 恭喜標少成為愛國圈子的法律權威KO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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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別人替我作大與我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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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唉! bill少你雖仁人君子,但難保藍彩紅油不淋在你頭上,石氏也一樣。

      你們的說話/立場令泛民猶如演出國王的新衣故事,是在民主運動風雨飄搖之際,卻不顧大局指出泛民諸君沒穿衣(法律)的不知天高地厚小孩(甚或屁孩)。

      諸多對石的批評,甚至歪曲石"求仁得仁"為咒詛學生抵死的說話,就是要招呼這個不顧民主大業的屁孩:"XX!你講少兩句會死既咩,宜家比對家有位入喇!你開心啦!"

      因此為何吳大姐令人失望的也向石淋藍油,就不難理解。至於石其他為法治的仗馬之鳴,只好恕不吱吱了。

      八叔公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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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大佬, 我都噴飯, 乜嘢叫仁人君子啫, 標少只臭老九一名, 我怕乜畀人淋油。 我寫文不是為名為利,不是當走狗, 只為良心負責, 我自由人一個, 一向都不怕把心中的話講出來。你估共產黨我又罵得少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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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兩邊D都充斥大量雙重標準人士

      邊句岩聽就QUOTE邊句

      唔岩聽既時候你就係鬼!

      二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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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Wally 和 DEREK 和 潘 等 會不會也如袁國強般, 收到北京的命令. 指示要將東北13 以及 雙學3恥重判. 至於收order 形式, 可以是林林總總的. in more ways than one.

    我知道支那法官的確是這樣的, 也是公開進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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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咁不公,仲上訴去終審做乜?學八叔公話齋:all in 700算啦。。。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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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馬鹿何時說過要上訴了? 503 是地溝油吃上腦了嘛, 中國人(支那賤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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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標標

    戴在臉書說:"有些人以為香港是一個民主社會,故香港的法律原則可以完全用民主國家的標準來討論,如怎樣看暴力的定義。有時候真的覺得這類人是無可救藥的天真。不是純真的那種,是無知的那種。我們明明是活在一個共產專制政權之下,你以為一紙基本法就可以保証司法獨立?你真的以為共產黨是披了狼皮的羊嗎?反過來,經過了那麼多年,騙了又騙,你竟還看不見共產黨是披了羊皮的狼?若不說你無知,我就真的無話可說了。"

    此人真是無恥﹑醜陋至極,說話有如維園呀伯。具體法律制度或法官有知問題又不講,無證無據踐踏司法機構﹑鬧情緒。戴耀廷沒有資格做學者。

    (為何留言給你總是消失了?)

    劍文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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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黃屍認為:「黃屍犯法,不可與庶民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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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我自己的觀察是黃之鋒在中產黃絲的光譜之中擁有的光環遠超過估計。其實回想926當晚雙學領導層被捕之後直到928黃之鋒成功取得人身保護令之前,在添美道現場聽到最多的好像不是「我要真普選」,而是「釋放黃之鋒」。到2016年眾志成立頻頻甩轆,在本土派冷嘲熱諷下,羅冠聰某程度上也是借了之鋒的光環拉票,群星拱照下在最後關頭的民調上升到接近門檻,再在配票效應下在港島以第二高票當選。之後宣誓風波,於我而言人大釋法帶來的衝擊和破壞其實比起拉晒學生領袖入獄更嚴重,但結果出來遊行的人數卻是後者遠超前者,而遊行期間不時見到參與者圍著籌款箱爭相捐款,基本上都可以得出689決定全力追殺學生領袖的不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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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唔好玩啦...瘋瘋已經被班本土派視為"左膠"啦...
      兩萬多人乜好多咩?反國教果陣逼爆成個政總+添馬公園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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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包致金在佔領運動一周年前夕,出席港大座談會時表示,應改變過去認為本港沒有民主也可以享有法治看法。包致金認為,應誠實地面對在沒有民主下,本港享有的只是「類法治」(approximation of rule of law)。包致金認為,香港應加強保障市民社會經濟權利,而非堅持及宣稱享有法治,否則會令追求民主人士對法制失望。

    2012 年,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包致金正式退休,臨別警告,一股風暴前的陰霾正籠罩本港法治,他遺憾未能與一眾法官共度時艱,「抱歉我要走了,以後每遇困難時刻,我只能當旁觀者,心裏很難過。」

    https://thestandnews.com/politics/包致金-香港只享有-類法治-應改變沒有民主也有法治的想法/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21025/18048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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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包大人講野太多唔明, 唔知係傳媒報導、定係我level唔同。
      唔明類法治、
      "市民社會經濟權利"、
      退休(常任轉非常任)太多臨別情緒/「遺憾未能與一眾法官共度時艱,抱歉我要走了,以後每遇困難時刻,我只能當旁觀者,心裏很難過。」
      至於幾年前警告現在埋單有沒有一comment: 一股風暴前的陰霾正籠罩本港法治/陰霾正以前所未有的凶猛之勢來襲。(I see clouds of a storm of unprecedented ferocity.)這類人並非越來越多,但確實比過往發表更多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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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唔識approximation of rule of law, 以前啲上大人在Opening of Legal Year講法治豈不是吹牛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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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沒有民主就沒有法治”
      法官大人講得好,金句
      所以香港自開埠自今都沒有法治
      “法治係香港核心價值”原來一直都係假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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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10:12, 所以我幾乎全部唔明包青天講乜, 學唔到野。 me 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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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佢個姪女多次襲警,更曾在鏡頭前強力掌擊警員一樣無事,包大叔又唔見佢講下嘢,引。阮道雲個仔藏毒又無釘到,呢啲官官相衛又唔講。呢個包大叔着數攞盡之後就嚟個仙人指路,討厭之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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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source: https://www.hk01.com/%E7%86%B1%E8%A9%B1/51616/%E4%B8%80%E4%B8%96%E7%95%99%E6%A1%88%E5%BA%95-%E7%8A%AF%E9%81%8E%E7%BD%AA%E5%8F%AF%E5%90%A6-%E6%B4%97%E5%BA%95-

    「根據《罪犯自新條例》,楊岳橋指要視乎僱主如何發問;如僱主問:你是否有案底?僱員可答「無」,因為條例下保障自新人士可選擇「不披露」有案底;但若被問「你有犯過事或被定過罪?」,這時候就要如實表示「有」,否則僱主就可追究。」

    想請教,楊岳橋認為『如果應徵者被問「你有犯過事或被定過罪?」,要如實表示「有」,否則僱主就可追究。 』 係唔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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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係僱主會提供三欄以選一:有、沒有、不披露。
      死未?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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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楊大狀的講法不正確, 那是common law approach. It defeats the purpose of stipulating the Rehabilitation of Offenders Ord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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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Alvin Yeung 識鬼criminal law...... 同個柒頭講都晒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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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請指教楊岳橋的講法錯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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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剛寫了一篇來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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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多謝標少!

      下午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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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人數
    學運、佔中、反東北收地、反高鐵合共的支持者人數不少。勿忘記朱凱廸曾是立法會票王,有八萬票,他的議題中老年人都闗注。所以有參加遊行網民話開頭見參加者中年人為多。又有女遊行者接受傳媒訪問時,答怕再不出來發聲怕以後無得出聲。所以屢積起來,就不止是法律事,自然人數多。

    很多事都與中共對港政策有關。他不信你,你愈去美國國會、去台獨會,他愈壓制你。你以為全港市民跟你抗爭他就會放鬆嗎? 還以為他會當香港作一國兩制示範給台灣看嗎? 強弱太懸殊。不要冀望外國會幫你有用,只會愈幫香港愈煩。有正義也會輸。正如反對派所言: 壓力愈大,反抗力愈大。在中共而言,反對派的反中亂港的力愈大,愈要加大力去壓止,香港愈無寧日,市民責你搞到暈船。
    KK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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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提到朱凱廸,佢未入立法會前,將自己包裝成環保、反地產霸權份子,從來未提及港獨自決議題。 點知入到立法會,就原形畢露,係勾結台獨的港獨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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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KKC

      我對參與遊行的人數沒有意見, 我只是考慮參與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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